宣传人大制度 交流人大经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文明阿坝。地震之后,阿坝依然美丽!
信息搜索:

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领导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耀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未知
访问量:
更新日期:2008-06-20

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福耀

(2008年6月2日)

同志们:

“5·12”特大地震令我们终生难忘。地震使全州交通受阻,通讯中断,房屋跨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成千上万的人们在瞬间被夺去生命,成千上万个家庭在瞬间痛失亲人,成千上万的群众在瞬间无家可归。特别是身处重灾区的汶川、理县、茂县、松潘、小金和黑水六县,更是经历了一场血与泪、生与死的考验。特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号召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紧急动员,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支援灾区。在余震不断、险情频发的危急时刻,在全力抗震救灾的紧要关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刘奇葆书记等省领导不顾安危,不辞辛劳,深入到汶川、茂县等重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带来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使广大群众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感到了依靠,极大地鼓舞了斗志、稳定了人心、凝聚了力量。在短短几天时间里,中央紧急下拨救灾资金,从全国各地调集兵力、医护人员、专业救援人员近3万人,同时调运大批的救援救灾物资进入我州。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巨大关怀,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和无私帮助,为我们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灾难发生后,州委、州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阿坝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抗震救灾工作。面对巨大的灾难,英雄的阿坝州各族人民没有屈服,没有退缩,挺起脊梁,挺起腰杆,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第一线,抢救生命,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全州各级干部不顾大雨、余震、泥石流、山体滑坡造成的威胁,在道路完全损毁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徒步深入震中地区,纷纷向汶川、理县、茂县集中,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组织指挥救灾工作。驻州部队官兵也迅速开赴灾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创造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

这次特大地震灾害,其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都是历史罕见的。我州因地震灾害造成的受灾范围广、受灾程度深,全州受灾的县达12个,受灾人口达46万多人,其中震中面积约4千平方公里、有12万人受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州因地震死亡 20000余人,失踪8500余人,受伤44000余人。灾情发生后,在州委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州级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抢救和自救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干部、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民兵坚持把救人摆在第一位,紧急转移疏散受灾群众。人民解放军、医护救援人员积极开展医疗救治,为我州的抢险救援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全力开展进村救援行动,受灾县进村救援实现了全覆盖。

在特大的灾害面前,全州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经受住了生死考验,在群众中发挥了主心骨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认可。广大人民群众没有怨天尤人,积极协助部队抗击灾害、奋力自救,表现出了巨大的忍耐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受到了中央和省领导的高度赞扬。地震重灾县的汶川、茂县、理县等县积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等基本生活物资,基本做到了让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处,灾区群众情绪基本稳定。

下面,我就贯彻州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抗震救灾和维护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贯彻州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抗震救灾工作部署

5月26日,州委在震中地区映秀召开了第3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这是一次在特别的时刻、特别的地点召开的会议。会前,与会的同志进入映秀镇进行了实地察看,直观了解了地震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失,并深切缅怀了在特大地震中的遇难同胞。汶川、茂县、理县分别汇报了受灾情况和抗震救灾工作,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杨克宁同志汇报了当前的稳定工作,州委各位常委和州人大、州政协的主要领导同志在会上作了简要发言。为扎实抓好全州抗震救灾和维护稳定工作,对州级领导干部的相关工作任务作了明确分工。州委书记侍俊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侍俊书记的讲话,认真总结了自5月12日以来全州抗震救灾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全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对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全州的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和稳定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

会议指出,我州抗震救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科学、高效、有序地推进抗震救灾,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和伤病员;二是奋战60天,确保每户灾民有一处能越冬的过渡安置房;三是全力开展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疫情;四是广泛开展救助受灾群众的各项工作;五是切实防范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切实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工作,确保安全返回目的地;七是妥善安置“三孤人员”,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抚慰;八是切实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商贸流通;九是切实抓好灾区的社会管理,保持有序的救灾秩序;十是全力抓好抗灾物资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抓好抗震救灾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汶川地震给我州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但是,我们决不能灰心丧气,我们必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依靠州委的坚强领导,依靠全州各族人民的的共同努力,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重新做起,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今后一段时间内,州人民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以下几方面工作上:

(一)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大力开展生产自救,抓好农作物抢收、抢种工作,加强田间管理,精耕细作,力争大灾之年少减产或不减产。制定优惠税费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商户开门营业,解决商品供应问题,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灾区物价。号召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参加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广辟销售渠道,千方百计帮助农民销售农副产品,尽力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保护我州农业生产力。

要结合实际,发动群众,整合力量,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受灾群众的过渡安置房,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每户灾民有一处能越冬的过渡安置房。

要认真落实省委奇葆书记关于“专群结合、进村入户、不留死角”的要求,把卫生防疫作为抗震救灾的重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确保天灾之后不再发生“人祸”,使防疫工作覆盖所有受灾的村。

要妥善安置灾区“三孤人员”,确保基本生活落到实处,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二)加强基础设施重建工作,为经济恢复发展奠定坚实基础。“5·12”特大地震对全州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造成了严重破坏,汶川、茂县、理县、黑水等县毁坏尤为严重。要继续把打通国道、省道主干线及通乡通村道路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拓宽进出州通道,加快重灾县的乡、村道路恢复建设,确保“生命线”畅通,加快灾区通讯、电力供应的恢复工作,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力度,促进企业尽早恢复生产,积极恢复农业基础设施功能,保障农业生产需要,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制定灾后重建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一步拓宽思路,规划一批新的项目,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三)抓好社会事业恢复重建,满足群众基本需求。要切实抓好灾区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等的恢复,满足灾区群众的基本需求。凡能复课的学校,要创造条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妥善安排好转移到州外的中小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就读工作。尽快修复受损的广播电视设施,确保正常播出,让灾区群众听到党和政府的声音。要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力气,切实把全州损毁的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得更好。建设一流的学校、一流的医院,让灾区的孩子和群众享受更好的教育和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三产业各部门应尽快恢复服务功能,为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各旅游景区应尽快恢复经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接待国内外游客。

(四)防止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重点防范由于降雨和强余震形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滚石,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要加强对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的监测监管,避免引发水灾等自然灾害。要做好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油库等在震灾中受损情况的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五)搞好灾情普查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可靠依据。要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开展“5·12”特大地震灾害给我州造成损失情况的调查摸底。做到一个村、一个乡、一个县、一个企业、一个单位地逐一统计核实,对受灾群众到底有多少、受灾损失到底有多大,尤其是因灾失去生存条件的村、组、农户的情况等,都要力求作出准确的汇总统计,为灾后恢复重建打下基础。

(六)建立救灾物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物资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救灾物资和资金发放到位。分配、调拨救灾物资和资金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对救灾物资和资金的使用实行全面审计,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对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救灾款物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七)着手规划灾后恢复重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这次地震造成的损失巨大,恢复重建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要把灾后恢复重建提上议事日程,组织专门力量,抓好灾情调查,为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要及早谋划,科学规划,制定恢复重建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以及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扎实有效地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州委常委扩大会议提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展新貌”的目标,州人民政府要全面组织落实,确保在五年以后,全州的基础设施水平、生产力水平等超过灾害发生前的水平。

(八)巩固稳定局面,创造良好治安环境。要全力抓好反分裂维稳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思路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落实维稳责任制,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活动,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确保全州社会政治稳定,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受灾地区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治安巡逻,强化监控措施,对趁灾实施各类犯罪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全州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

战胜这场千年一遇的特大自然灾害,需要团结的力量、坚定的信心和无畏的勇气,需要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团结奋斗。州委常委扩大会议指出,“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州进入建国以来最危急、最严峻、最困难的时期。特别是目前全州抗震救灾形势非常严峻,我们面临的艰难困苦在较长一个时期内都会持续下去。州委要求,我们所有活着的人,必须擦干眼泪、昂起头、挺起不屈的脊梁,万众一心,排除一切艰难险阻,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一)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和协调,保证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要建立起“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因地制宜、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加大对各方面力量的协调,共同抓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州委安排,从州、县机关抽调的干部已经分赴各县,他们将深入重灾县的每一个村,帮助受灾群众开展搭建简易房、运送粮食、卫生防疫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到灾情最重的地方去,到困难最大的地方去,成为群众的知心人和主心骨,誓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誓死夺取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彻底胜利。

(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其他一切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这个中心。当前,抗震救灾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人大工作最重要的任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抗震救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发挥积极作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有关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迎难而上,为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而努力奋斗。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严守党的纪律,听从党的安排,从常委会领导做起,带头深入灾区,指导相关部门搞好救灾,帮助群众抗灾自救。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全心全意地、不遗余力地投入到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家园的工作中来。要积极支持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千方百计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常委会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根据抗震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报告,对抗震救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要为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全力支持政府集中财力投入抗震救灾。要以抗震救灾、保障灾区人民生活为根本,一切从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出发,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大力开展节约活动,努力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等,积极支援灾区重建工作。要从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一个信封这些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为灾区人民献上一片爱心,为抗震救灾贡献一份力量。

 (三)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起好表率作用。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为抗震救灾作贡献。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抗震救灾工作会议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添砖加瓦,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四)法院、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各级人民法院要想灾区群众之所想、急灾区群众之所急、办灾区群众之所需、解灾区群众之所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切实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急需的法律服务司法保障。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社会和谐有序、安全稳定,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高度关注灾区的社会治安状况,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审判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注意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严防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要重点预防和依法惩治故意散布虚假、恐怖灾情信息,严重影响人心稳定的行为;盗窃电力设备和破坏电力、运输、通讯设备,危害抗震救灾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严重危害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为;为牟取暴利而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的行为;利用灾民伤亡,盗窃、抢劫灾民财物的行为;以募捐救灾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破坏抗震救灾设备的行为以及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贪污、挪用救灾、募捐款物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等。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审理和判决,使灾区人民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依法惩罚犯罪的决心。要针对因灾可能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排查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以积极疏导、化解矛盾为要旨,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抗震救灾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办工作,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保障专款专用、物尽其用。对贪污、挪用国家下拨专款或社会各界捐款的行为,对抢占、挤用粮食、药品、衣被等救灾物品的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监管失职的行为,一旦发现,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五)人民群众是我们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的力量源泉。人心齐、泰山移,要充分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决不向自然灾害低头,决不向各种困难让路,努力形成全州上下同心协力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各族群众在抗击自然灾害、重建美好家园中的重要作用。

四、抓好维稳工作,为抗震救灾创造良好环境

抗震救灾是当前我州压倒一切的大事。与此同时,要统筹兼顾,把抗震救灾与其它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抗震救灾中促进发展,在抗震救灾中确保稳定,尽最大努力促进全州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一要按照州委既定工作思路和措施抓好稳定工作。要进一步稳控局势,扎实开展寺庙清理整顿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维护稳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反分裂维稳既有成果,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活动。对一切试图制造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破坏抗震救灾以及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的言行,必须依法严惩,决不手软。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坚决粉碎一切分裂破坏的图谋。

三要进一步落实维稳责任制。要认真落实“一加强、二排查、三到位、四追究”的维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反分裂斗争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分裂势力利用边界、草场、药山、林地、矿产等资源权属纠纷制造群体性事件。地震发生后,一些新的矛盾纠纷会不断产生,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切实搞好疏导、化解工作。要大力加强群众和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四要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坚持以农村牧区平安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寺庙、平安景区、平安库区、平安边界、平安灾区等区域性平安建设,不断提高社会防控能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联防体系建设,切实发挥群众在维护稳定、反对分裂中的主体作用。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不屈不挠、友爱互助、自强不息的抗震救灾精神,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坚决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