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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领导讲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阿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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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2-12-26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2年12月25日)
王福耀
201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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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是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工作要求,始终紧紧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推进省委、州委决策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
    (一)推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总体战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汶川、理县、马尔康开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专题调研,形成《阿坝州关于开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的情况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反映推动和落实省“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总体战略和我州实施“三化”联动、统筹城乡发展的情况。提出加大对我州地质灾害治理、江河疏浚、电网建设、工业用电、旅游新型城镇建设的扶持力度等建议。
    (二)推进全州重点工作落实。根据州委“推动阿坝旅游由风光游、大众游向以文化提升为主要内涵的特色旅游转型,全面加快旅游二次创业进程”的新要求,常委会对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和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分别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州委,为州委决策提供参考;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和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转州人民政府办理。按照州委“在我州建立起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把我州建成野生动物的乐园”的要求,组织执法检查组,在全州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州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决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2012年岷江上游防汛和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州人大代表对岷江上游防汛和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视察。向州委提交了视察报告,提出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预防为主、避让为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依法管理和保护等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四川省禁毒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完善社会化禁毒工作机制、及时高效打击、开展常态化预防教育、深化戒治挽救、加强禁毒保障等建议。为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保护草原生态、坚持草畜平衡、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保护草原生态安全、制定发展规划、创新发展举措、实施科教兴牧、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强依法管理、建设美丽草原等建议。
    督导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红原机场、成兰铁路、汶马高速、汶九高速、茂县工业园区、成阿工业园区和大渡河流域重点水电项目现场,对这些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督导。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情况的报告和交通能源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在推进重大项目中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核准、移民、电网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作出统一认识、互容互动、统筹兼顾、用活政策、超前谋划、保护和开发并重、共赢共建共享等审议意见。
    (三)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增量提质、跨越发展”的要求,常委会充分运用调研、监督、决定等手段,服务加快“一强一地两区”建设。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2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报告、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作出批准2011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批准2012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宣传贯彻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人员培训等审议意见。为促进我州农民专合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壮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遂宁、资阳、成都考察学习合作社建设先进经验,对我州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了执法检查,分别形成考察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就强化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带动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商务工作情况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等工作报告14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关注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坚持把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主题。继去年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并经三次审议后,今年6月,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四审,并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教育条例的制定,对我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我州民族教育现代化,打造民族教育典范区,全面提升软实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坚持把促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全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五年来我州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取得的明显成效,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投入力度、着力队伍建设等建议。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针对宣传、监管机制、救助标准、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加大投入、提高素质等审议意见。针对我州干部群众在成都地区个别行业相继遇到出租车拒载、购车拒售、医院拒医、旅馆拒住等“四拒”问题,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州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在成都地区个别行业存在“四拒”问题的情况报告》,受到省委、省人大、州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社会扶养费征收难、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等问题,对《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进行执法检查,并在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就转变生育观念、健全服务体系、稳定计生队伍、法规修订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为巩固和提升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实效,组成专题调研组,对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州委。针对设施配套、项目资金整合、后续管理、贷款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自查总结、巩固提升、调整结构、创新管理、宣传教育等建议。对监所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州监所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作出提高监所干警素质、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强化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审议意见。
    三、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要求,不断加强代表工作,创建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畅通渠道,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权。根据《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知情知政办法》有关规定,畅通代表知政渠道,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内容,邀请全国、省、州人大代表3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一府两院”不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向代表寄送《政府工作通报》、《阿坝法院情况通报》、《阿坝检察信息》等,使代表系统全面地了解全州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提升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多措并举,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百千万”活动,与代表、选民结成对子,走访乡村山寨、扶贫点和企业等,对民生工程建设、农牧民生产生活、基层政权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立法、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调研、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搭建代表履职、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对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3件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交办、跟踪督办。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州人民政府办理议案建议情况进行调研,注重与办理单位的沟通联系,适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收到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312份,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四)加强代表培训,改进代表工作。针对换届后新任州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70%以上的实际,先后在若尔盖、茂县召开了初任代表片区培训会。共培训省人大代表15名,州人大代表150名,县人大代表140名,乡镇人大主席43名。积极探索代表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拓宽代表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内容,发挥代表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围绕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民生保障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提出建议、意见,促进相关工作。为代表出席省、州人代会和审议好各项报告做好准备工作,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着眼长远发展,科学统筹民族立法。广泛收集、征求州级各部门和13县人大常委会对民族立法的建议意见,编制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2年—2016年民族自治法规立法规划》,并经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编制2012年年度立法计划和2013年度报省立法审批计划,使年度立法计划与五年立法规划相互衔接。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机制,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为更好地促进我州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发挥积极作用。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继续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残疾人保障、水土保持、防震减灾、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整理、归纳和上报我州的立法意见和建议。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统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格式,规范备案审查运作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规范性文件7件,对州人民政府报送的《阿坝州城镇管理办法》进行了备案审查。对1983年以来制定的自治法规和说明汇编印制4000册,发放到州人大代表、州级有关部门、各县、乡镇和规模以上企业,有力促进了自治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州进程。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根据《地方组织法》、《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其中,决定任命37人,任命24人,批准任命14人,免去职务13人,决定免去职务5人,补选上一级人大代表1人。按照《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坚持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组织6批33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强化了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切实加强对干部任后的工作和法律监督,使被任命的干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公仆意识、勤政廉政意识。
    (三)立足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履职水平。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省、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产生后,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调整后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相继举办法制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和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通过系统地学习,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健全制度,不断规范常委会工作程序。以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为目标,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修订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制定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常委会已制定议事规则、办法、制度达49项,形成了一套涵盖全面、内容完整的制度体系,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高效运转。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深入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荣获州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常委会机关在全州“读史明志、我爱家乡,喜迎十八大”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二名。切实推进以改进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大局意识、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得到较大提高和改进。继续做好“挂包帮”工作,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成效明显。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省级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阿坝州人大网和阿坝日报等媒介,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编印《人大工作信息》24期,编发《人大工作简报》86期,向省人大提供信息17条,采用11条,荣获全省人大信息宣传工作三等奖。
 

   展望 
        2013年的主要任务
        2013年是“十二五”发展中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省、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工作方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确保州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为民立法,改进民族立法工作
    按照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修订完善现行法规上,及时制定实施性、补充性的民族自治法规,使民族立法更加符合本地实际和人民意愿。做好人代会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草案)》的相关工作和报省人大批准实施的协调工作,搞好制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草案)》的相关工作,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扶贫条例(草案)》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上级人大相关法规案的意见征求反馈工作。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加大对民族自治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自治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多渠道、多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立法理念、立法理论、立法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突出为民监督,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紧扣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社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凝聚各方力量,切实加强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把握全州重点工作进展动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贴近州委中心工作,更加顺应民意,更好地促进工作和发展。尤其要从关键环节入手,在重点领域发力,着力推动“三化”联动、统筹城乡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和“藏区三大民生工程”、重大工程项目等顺利高效实施。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督办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突出依法履职,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组织代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督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激发代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代表职务意识,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落实,提高办理质量。加强代表初任和履职培训工作,创新代表培训方式,提高代表培训质量。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丰富代表学习内容。探索健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机制。健全代表联络机构、机制,强化为代表服务职能,继续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等制度,制定和规范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办法,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组织代表通过走访人民群众、召开座谈会、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突出务实为民,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着力提高把握全局的能力。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学法、守法、用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职权,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着力提高议审议决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多方面信息,科学分析问题,民主讨论问题,集体审议问题,增强议审议决的科学性、民主性。着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继续巩固和发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努力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密切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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