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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调查研究

州人大开展旅游者权益保护立法调研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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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26

深入一线广泛调研,确保法规科学管用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者权益保护立法调研

为使我州旅游业在法治的轨道高质量发展,从而为提升游客满意度和体验感提供法制保障,根据州委指示及州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安排,今年2月初,州人大常委会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制定工作。为确保新制定的《保护条例》符合我州实际,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董永富为组长、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州文广旅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202556日起,先后汶川、理县、小金、红原、九寨沟和松潘等县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立法建议意见


调研组深入旅游购物市场、酒店民宿、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高铁站等场所,采取实地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对旅游者权益保护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实地查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客宰客、违规收费等有损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倾听游客及旅游从业者对于旅游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真知灼见,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关于旅游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情况介绍,收集了《阿坝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意见二十余条。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就旅游者权益保护工作和《保护条例(草案)》的制定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互通有无。董永富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立法背景和立法依据,并对立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思路:一是要根据我州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旅游者的知情权,体现阿坝特色、阿坝创新和阿坝典范,防止因为不懂民族文化等现象出现影响游客体验的行为。二是要重点围绕旅游者权益开展立法,多站在旅游者的角度深入思考,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平衡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提出切合实际的、务实管用的法规。三是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务实管用的原则,按照“小快灵”“少而精”的立法思路和模式开展立法,通过立法切实规范我州旅游市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让游客在阿坝游得更加开心、舒心、安心,从而促进我州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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