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圆梦开新篇 护航发展新动脉
铁路圆梦开新篇 护航发展新动脉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米建康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阿坝州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目前有两条铁路经过我州境内。其中:成兰铁路(成都至兰州)在我州境内线路总长171.7km,设茂县、石大关、叠溪、镇江关、松潘、黄龙九寨、黄胜关7座车站(石大关、叠溪站为越行站,全线于2024年8月底建成开通营运;西成铁路(西宁至成都)四川省境内(全在我州境内)的线路总长172.6km,设花湖、阿西、若尔盖、班佑、红原5座车站,西成铁路正在建设当中,铁路的建设运营结束了阿坝州无铁路的历史,缩短了我州与外界的距离,“说走就走”成为现实,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铁路安全运营也被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一、执法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我州铁路管理能力,促进铁路安全生产。8月下旬,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特定方式,着力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是全面落实省、州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是护航铁路安全畅通的务实举措,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体现,旨在通过执法检查,全面评估《条例》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以人大监督之力推动《条例》有效实施。
二、执法检查主要做法
州人大执法检查组紧扣《条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从铁路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协作机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照《条例》规定的法定责任、法定职权、法定义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着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8月上旬,组建了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任组长,州人大财经委、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研究制定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8月中旬,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协调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条例》,安排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工作;8月下旬,执法检查组深入实地开展执法检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组紧扣《条例》规定,将铁路安全法规学习宣传普及情况、建设安全情况、线路安全情况、运营安全情况、协作机制建立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组深入松潘县对黄龙九寨站K287+950、K280+580-K286+000处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松潘县人民政府、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车务段情况汇报,并乘动车实地查看了铁路沿线站点设置及安全运营情况,深入了解《条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客观分析症结成因,提出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三)注重多方联动,提高工作质效。执法检查中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邀请省、州、县三级人大代表及财经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参加执法检查,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同时,加强与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和铁路建设、运营单位工作联系,州、县人大和属地政府全程参加执法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营造爱路护路氛围、建立健全路地联动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等举措,推动《条例》有效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营造知法守法氛围。以“5·26全国爱路护路日”“6月国家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聚焦铁路沿线村(社)网格员和护路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条例》和铁路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宣传重点及典型案例印发至各级“双段长”成员单位,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介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发送微信、微视频、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开展铁路安全知识“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截止目前,集中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4千余份、各类宣传小饰品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7辆次,张贴(安装)标语标牌22幅,通过普及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铁路安全意识。
(二)路地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铁路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建立完善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护路联防责任制,统筹铁路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铁路安全管理相关问题。2023年8月,州级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分别成立了阿坝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办公室、属地“双段长”制机构,明确铁路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严格落实《条例》中关于铁路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责任制工作要求。2023年9月,阿坝州联合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建立了首个路地“双段长”联席机制,畅通互通协作渠道,多次组织召开州、县及路地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铁路安全工作,形成路地联合、区域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
(三)惩防并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防治结合、多措并举,保障铁路安全运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路地联合整治。盯紧铁路沿线和站点(茂县、镇江关、松潘、九寨黄龙、黄胜关)安全环境治理问题,积极协调铁路部门联合开展现场调查整改,逐站、逐段梳理问题,累计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安全隐患55处。二是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担当,以行业为单位,加大护路巡查力度,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风险管控,落实线路全封闭管理要求,清理铁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加强燃气管线穿跨越和并行铁路线路安全管理,强化大牲畜上道安全管控,及时协调化解群众矛盾,累计排查整治沿线安全200处,化解铁路周边各类矛盾纠纷70条,实地走访重点人员4次。三是严打涉铁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对破坏铁路设施和以铁路为标的物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积极联合成都铁路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调查工作,成功破获刑事案件4起,带破铁路沿线工地被盗案件41起,打掉盗窃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追回被盗涉案物品价值600余万元。
四、《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是发展的生命线,执法检查组通过对照《条例》找问题、深入一线査问题,梳理出《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铁路沿线村(社)、企业及个人对《条例》了解不深,安全意识薄弱,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铁路线路长、覆盖面广,加之监控手段有限,非法侵线、破坏铁路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与查处较困难。阻挠铁路部门外部隐患排查整治的违法行为成本低,震慑力度不足。
(二)企地协作机制有待完善。《条例》执行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及铁路企业,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职责界定模糊等问题,影响了执行效率。铁路运营企业和相关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在铁路安全管理上的信息通报机制、设施设备管养协调机制、应急协调机制、安全环境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三)潜在的安全风险有待化解。铁路沿线个别企业、单位、居民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轻飘物不够重视,茂县、镇江关、松潘、九寨黄龙、黄胜关铁路沿线和站点环境安全治理问题不容忽视;部分铁路线穿越地质复杂、气候多变的区域,针对这些高风险区段的安全监测和应急准备尚不充分,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情况亟需建立完善。
五、对策和建议
为推动《条例》的落地落实,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念好铁路安全“紧箍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切实承担普法的任务和责任,做好《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共同守护好铁路安全。铁路沿线及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宣传教育,围绕铁路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提升铁路沿线村民、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动员发动铁路周边地区、沿线商户参与爱路护路工作,参加群防群治,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铁路及周边良好秩序。
(二)强化统筹协作,守好铁路安全“生命线”。坚持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路地协作、区域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双段长”工作机制,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铁路沿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路地职责分工,完善长效管控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好铁路安全保障工作。铁路建设、运输和设备制造维修等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好铁路安全底线。
(三)加大监管力度,筑牢铁路安全“防火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铁路运营企业和相关建设单位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等重点区域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完善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规范穿跨越、并行铁路管线管理,加大铁路沿线非法侵占、违规建设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铁路运输重大安全风险,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有效解决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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