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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深化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路径探索与实践成效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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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6

阿坝州深化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

路径探索实践成效

/黄雁宾


【摘要】新时代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在涉藏地区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抓前端、治未病”作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强调开展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结合我州实际,逐步建立4333”普法模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进一步分析我州法治宣传教育面临的困境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力争探索出一条契合州情、彰显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新路径。

【关键词】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路径;成效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川甘青三省结合部,素有“民族走廊”“治藏依托”“蜀西关键”之称,生活着汉、藏、羌、回等各民族。境内有藏传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其中藏传佛教有宁玛、噶举、萨迦、格鲁觉囊、苯波等派别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境内多民族聚集,宗教文化多元,群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普法半径大、对象分散、语言民俗多元是横亘在法治宣传教育前的三重关近年来,阿坝州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省委涉藏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动阿坝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深抓具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创新、突破,走出了一条具有我州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径。

阿坝州民族人口占比图

一、契合:深化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全民普法40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阿坝州作为四川涉藏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和实践价值。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和国家对法建设道路的探索坚定普法工作信心。一五普法到普法,中国从最初的全民普法启蒙教育到建设中国特色的普法模式,这一历史性的实践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观念逐步增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党的二十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既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推动深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构建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体系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普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法治宣传教育在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角色。我州经济较内地发展较慢,当前正奋力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迫切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市场主体更多地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树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法治意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们思想观念因素复杂多样,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也需要我们加强相关领域宣传教育,正确发挥其教育、能,减少摩擦,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阿坝州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边远牧区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他们在生产生活等各领域,更多遵循民族习惯和宗教仪轨因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向广大农牧民群众春风化雨般点滴浸润法律知识,逐渐改变他们的思想理念和行为方式,强化法观念、民主观念、权益观念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更是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实践:创新涉藏地区宣传教育路径探索

针对以上困难和问题,我州坚持从“问题导向”到“目标导向”的系统性变革,逐步建立起4333”(即:项普法工作机制、三大普法重点对象、三种宣传方式更新、三项普法特色创新普法模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在阿坝大地走深走实、开花结果

(一)“四项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四梁八柱

1.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纵向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横向由部门“一把手”负责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州委、州政府印发《阿坝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州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责任机制。坚持“普执结合”,制定完善《阿坝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州级相关部门的普法责任和普法重点,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考评制度。在全州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抓总,部门分工负责,州县乡三级联动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3.考核机制。州县(市)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州等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督查指导,形成了“州考县(市)、县(市)考乡(镇)”的两级目标考核推进机制。各级人大、政协以多种方式对普法工作予以监督、指导。

4.保障机制。全州组建各级各类法治宣讲团2202790人,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416个,法治文艺团体51个,培养普法志愿者1967名。将普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八五普法全州落实普法经费1678.6万元。

(二)“三大重点”抓牢法治宣传教育关键重点

1.聚焦“关键少数”,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推行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宪法宣誓。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阿坝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2021年以来,组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1.2万次,开展法治宣讲3550余场次,受教育26.8万余人次,我州1128个单位46681人参与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习。

2.聚焦“普法难点”,抓寺庙僧尼法治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四进七有建设。全州寺庙聘请法律顾问140人,年均为寺庙提供法律服务200余件,有效树立了僧尼的法治意识。近五年,全州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4300余场次,受教育僧尼9.3万余人次,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663人。

3.聚焦“普法重点”,抓边远农牧民法治教育。建立“订单式”“菜单式”分类宣讲机制。各县(市)组织多层面、多形式、接地气的汉藏双语法治宣讲队伍,深入重点乡镇、边远牧场等,通过“以案释法”、讲事例等方式,讲法治精神、法律底线和违法犯罪后果,让群众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有效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如:松潘县组建摩托车法治宣讲队,行程超2万公里,将党和国家的富民惠民政策、宪法法律送到远牧点群众身边。“八五”普法以来,全州开展“法律进农牧区”活动4.4万余次,受教育315.8万余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4515人。

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同步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医院、进景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宣传形式,成效明显。全州开展宣讲活动1.1万场次,受教育147.8万人次。

(三)“三种方式”力求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1.坚持“新媒体”普法。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致力于“两微一端”、藏文语音手机报等各类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逐步构建起以“双语”法治宣传工作室为统领的新媒体矩阵,实现指尖上的微普法。各县(市)除了打造普法品牌外,还积极拓展线上普法阵地,金川县、黑水县相继入驻抖音平台,粉丝数量均突破百万,拓展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律知识能够更加便捷地传播到群众手中。

2.坚持“法治文艺”普法。不断探索实践“文艺+普法”新方式,通过开展法治情景剧等普法等活动,推动法治知识入脑入心。如:壤塘县女子宣讲队针对非婚单亲母亲维权,编创法治情景剧《卓玛的维权路》;马尔康市组建“梭磨河畔”宣讲队,融入嘉绒藏族文化编创《普法之歌》,广为传播。近五年,全州共编创法治文艺作品253件,开展法治文艺演出231场次,法治文化在基层落地生根。

3.坚持“民俗文化”普法。民俗文化指一个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极易被群众接受。我州以此为切入点,充分利用民族民俗文化持续开展针对性宣传,近五年制作融入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挂历、年历、宣传品达20万余件。如:壤塘县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颂唱)传承人谢饵山,以非遗为调,创新“非遗+法治”宣传新方式,创办藏语脱口秀普法栏目《谢饵山说唱》,推出《谢饵山劝导》《谢饵山说事实》等一系列普法精品力作,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一致称赞。马尔康市将法律知识融入故事中,通过“藏戏”演绎出来,打造“藏戏+普法”品牌,深受群众喜爱。

(四)“三项创新”突显法治宣传教育特色成效

1.聚力重点工作。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州委“石榴籽”群众工作宣传教育行动、“微网实格”基层治理体系、“三个意识”教育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州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州三年攻坚行动服务保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理县米亚罗镇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着力点,组建“拉斯巴”新型基层法治服务队,解决群众诉求事项1147件,宣传法律政策500余次,群众满意率100%。

2.深耕法治品牌。树立品牌意识,在全省涉藏地区建立首个汉藏双语法治宣传工作室,开辟“法治阳光”栏目,深受广大农牧民和僧尼的喜爱,推送节目160期,受教育1000余万人次,覆盖川甘青地区,影响力逐步提升,成为阿坝普法金字招牌。打造格桑梅朵”未检品牌、“鹤翔兰萨”环保公益诉讼品牌、“四圈四同环资审判品牌,内涵不断深化拓展,受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3.厚植法治文化。全州建设120个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广场(长廊),33个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民族民俗文化、宗教积极元素,编写和制作融入地方特色的普法读物及产品,创作了一批唐卡、藏羌刺绣等民族民间法宣精品。近五年,全州编发各类普法读物118.8万余册,制发普法产品100余种、78.7万余件。

三、升华:创新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

通过全方位、全贯通推进法治宣传,我州涉藏地区“法治筑基”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逐步形成。

(一)由“找关系找人”到“找法律咨询”,办事依法深入人心。通过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群众法律意识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遇到问题时不再倾向于通过非正式或非法手段解决,而是主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2021年全州接待法律咨询4018人次,2024年增长至6347人次,增幅57.9%;2021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均保持6800件以上。

(二)涉寺涉僧民商事案件从“无”到“有”,遇事找法入脑入行。我州牧区几乎全民信教,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我们坚持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以法治宣传教育驱动依法治寺管僧,“寺庙不是法外之地、僧尼绝非法外之人”逐步成为涉藏地区信教僧众的普遍共识。近年全州共受理涉寺涉僧民商事案件45件,寺庙僧尼法治意识逐步树立。

(三)人民调解组织由“全”到“专”,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通过深入普法,“吵架无济于事,不如找人民调解”的观念被群众广泛接受,横到边、纵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日益完善。2021年全州调处矛盾纠纷2979件,调解成功2907件,成功率97.58%;2024年调处矛盾纠纷5446件,调解成功5441件,成功率99.9%,调解数量和成功率分别上升87.3%、2.32%。

   

年度矛盾纠纷调处柱状图

四、分析:我州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困境

经过近40年的普法工作,法治信仰渐入人心,法治理念逐步树立,幸福指数越来越高,法治宣传工作得到全州广大群众的认可,普遍认为我州法治宣传教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是群众期盼的。但同时在工作推进中存在一些主客观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亟需重视和加以解决。

(一)法治宣传宣讲机制不够健全带来推进上的困难。部分县(市)领导对法治宣传工作认识不够透彻,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是“软任务”,工作力度还不够深入。而法治宣传工作线长面广,需要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才能真正做到“全覆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实,许多部门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存在消极应付现象,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经常性。

(二)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足带来实效上的困难。落实中形式大于内容,普遍存在“纸面普法”“街头普法”现象。“八五”普法期间,全州印刷普法资料118.8万册,但问卷调查显示群众法律知识点掌握率不足30%,投入与产出的严重倒挂,暴露出宣传不够深入。宣讲人员照本宣科,读稿式宣讲比较普遍,宣讲不接地气,语言生硬,法律术语无法转化为生活语言,僧尼群众理解困难,接受度不高。

(三)边远牧区整体文化较低带来思想上的困难。我州农牧民文化知识偏低,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仍然很高,由于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多数农牧民群众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实用”的辅导材料内容枯燥不愿看,法宣传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这给学习、理解法律知识,搞好法宣传工作增大了难度。

(四)我州涉藏地区多语言多教派带来操作上的困难。我州少数民族使用语言文字较为复杂,主要有安多方言、嘉绒等次方言,还有羌语等词汇,多种语言特点加大了普法教育的难度。此外,阿坝州境内藏传佛教宁玛、萨迦、噶举格鲁苯波、觉囊、噶当诸派别和伊斯兰教倡导用法治方式处理各种关系,成为规范人们言行的准则和依据,还需久久为功。

五、跨越:我州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面对我州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立足实际,在法宣传理念、措施、机制等方面找对策,将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农牧民生产生活中,切实将我州普法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一)更新普法理念,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虚”变“实”。由于民族地区的历史积淀,藏羌人民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民族传统,因此,要做好法宣传工作,首先要转变法宣传理念。一要树立“民俗型”理念,增强涉藏地区法宣传吸引力。从我州藏羌民族丰厚的文化传承入手,将法宣传与民族风俗习惯相结合,使人民群众易于接受和理解。二要树立“服务型”理念,增强涉藏地区法宣传实效性。要消除农牧民“法律抽象、不实用”等错误观念,立足服务乡村振兴石榴籽群众工作等热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宣传员、基层司法工作者的骨干作用,把单纯的法渗透到服务中,增强法宣传的实用性。三要树立“社会型”理念,增强涉藏地区法宣传的覆盖面。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共享资源,搭建较为完整的法宣传骨架。此外,还要不断壮大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巩固和扩大法宣传阵地,拓宽涉藏地区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强化工作措施,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软”变“硬”。在前面的论述中谈到传统的法宣传教育仅停留在“搞形式、讲表面”,归根结底,这就是部分职能部门“软而不硬、柔而不刚”的问题。因此,首先要健全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健全组织领导,增强主管意识,敢于主动抓和大胆抓,该部署的任务坚决部署下去,只有组织机构大胆有为,才能树立权威。二要完善考核督查办法。将法宣传目标任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州、县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乡镇开展调研指导,该通报批评的绝不留情面,使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逗硬。三是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利用法文艺、送法上门、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合理设计规划我州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还要积极培养“法宣传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通过培养一些农牧民群众喜欢交心谈心的“双语”干部、“村两委”干部,积极引导和推动农牧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

(三)健全完善机制,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难”变“易”。机制创新是法宣传工作创新的重要保障,新形势下,我们要努力构建法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其在制度保障下由难变易。首先是领导机制。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领导重视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各级法宣传领导机构一定要真正担负起领导责任,将工作督促落实到行动上,积极发挥好协调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其次是运行机制。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法宣传教育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有效运作机制。在这个运作机制中,我们要不断的继承和完善,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让社会各层面都积极参与其中。第三是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对不懂法的干部不予任命,对不依法办事的干部坚决罢免;纪检监察部门也应通过加大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各级政府和公务员严格执法。

(四)落实服务保障,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僵”变“活”。一要壮大普法宣传队伍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现有的马背、“双语”、“草原姐妹”、“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法律宣传队伍力量。分门别类建立宣讲队伍,确保各条战线宣讲力量满足需求。二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常态推进会前学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以点带面,通过“关键少数”教育“绝大多数”,带动一个部门依法履职、一片群众守法爱国、一个地区良法善治。三要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用好用活现有法治宣传栏、图书角、法治长廊、法律之家等法治宣传阵地,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法治阳光”栏目,不断扩大影响力,着力打造全国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样板。

六、展望:阿坝州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发展方向

(一)数字化赋能:AI普法与智慧普法的创新应用

展望未来,数字化赋能将成为阿坝州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发展方向。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AI普法和智慧普法将为法治宣传教育带来新的机遇和可能。2025年,四川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呈现新亮点,其中包括加强AI普法,提升普法针对性。这表明,AI普法已经成为四川省普法工作的重要方向,阿坝州涉藏地区也应该积极跟进,探索AI普法在涉藏地区的应用。今后,我们将开发适合阿坝州涉藏地区的AI普法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普法服务。例如,开发汉藏双语的法律智能问答系统,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法律服务;也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识别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普法内容。

(二)品牌化提升:打造更多具有民族特色的普法品牌

品牌化提升是阿坝州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法治阳光”“鹤翔兰萨”“格桑梅朵”等法治品牌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未来将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阿坝州涉藏地区的文化特色和民族元素,打造更多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普法品牌。进一步深化品牌内涵,力争普法实效。如:结合藏族传统文化中的故事、诗歌、谚语等元素,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普法产品和活动,使普法内容更加贴近群众生活,易于接受和理解。同时,加强品牌推广和传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普法品牌,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播放品牌宣传片,在公共场所展示品牌标识和口号,组织品牌主题活动等,使普法品牌深入人心。

(三)嵌入式融合:法治与民族文化的有机结合

法治化与民族化融合是阿坝州涉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期发展方向。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尊重和保护民族文化,实现法治与民族文化的有机结合。今后,将进一步探索法治与民族文化的融合路径,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融入民族文化活动和传统习俗中,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生活,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如:在传统节日、宗教活动、民俗活动中融入法治元素,通过文艺表演、传统体育比赛、手工艺展示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藏族传统的说唱艺术、民间故事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有趣,富有吸引力。加强对民族地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更加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自治法规和政策,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民族地区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

(四)区域化协同:川甘青结合部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体化发展

阿坝州地处川、甘、青三省结合部,加强区域协同,推动川甘青结合部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体化发展。目前“法治阳光”栏目已覆盖该区域,影响力逐渐扩大。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协同,建立川甘青结合部法治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涉藏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来说,可以建立三省结合部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联合开发适合三省结合部特点的普法产品和活动,共享普法资源和成果;开展跨区域的普法活动和法治文化交流,形成区域协同的普法格局。通过区域协同,逐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川甘青结合部涉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

结语:聚沙成塔,积水为涓。通过创新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我州党群干群“连心桥”更加通畅,党的关怀、法律政策第一时间送到群众手中,农牧民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对党、国家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凝聚起强大的民族团结进步共识,为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汇聚磅礴力量。(作者系阿坝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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