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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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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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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12-10

阿坝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12月9日,阿坝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马尔康市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谷运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王德海、颁玛德吉,秘书长张建和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二十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修订草案)》(二审)《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州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级义诊巡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谷运龙指出,对我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变通规定》进行修改,其主要目的是与相关上位法紧密衔接,保持一致,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审计部门要结合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将其作为接受人民监督,推动自身事业发展的助力。民生项目实施单位要优化推进举措,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让民生工程真正变成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负责跟踪监督民生项目实施情况的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时间节点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项项目顺利完成。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要紧紧围绕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为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陶剑锋,州政协副主席王明辉,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菊华,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海,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牟格头;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州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3名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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