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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公报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三十三期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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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9-01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报

6期(总第33期)            2025829

  

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1

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3

3.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5

4.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9

5.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说明…………………………15

6.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1

7.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3

8.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41

9.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3

10.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55

1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阿坝州2024年州级财政决算的决议……………………………57

12.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58

13.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阿坝州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66

1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68

15.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73

16.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88

1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01

18.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103

19.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九次会议情况……………………………106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会议于2025827日至28日在马尔康举行,会议议程共10项。

1传达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

2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3审议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4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任免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主持会议开幕会和闭幕会。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松、米建康、张耀龙、泽久、白玛罗尔伍、董永富,秘书长杨文松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任命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陈连义州教育和体育局局长东周、州科学技术局局长杨玉峰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向秋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高恺衡进行了宪法宣誓,李为国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贺松副主任主持颁发任命书仪式。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勇、朱锐,州政协副主席洪秀英,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州监察委员会、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党委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10名基层州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次会议,3名公民及3名学生代表旁听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2025827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传达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

二、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三、审议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任免事项

十一、其他事项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

7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成都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8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了任免案,省长施小琳作有关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修订草案)》《宜宾三江新区条例(草案)》《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了《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木里藏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和议案。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听取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作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检察长王麟作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强、祝春秀、彭琳、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副省长胡云、省监委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办公厅一级巡视员;不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县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7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出席闭幕会并颁发任命书。

常委会组成人员8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修订)》,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木里藏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24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左永祥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文清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和任免案,决定任命:黄瑞雪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公安厅厅长,陈书平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王晓晖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向黄瑞雪、陈书平等颁发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闭幕会并对做好下一步有关工作作出安排。副主任罗强、祝春秀、彭琳、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副省长胡云、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检察院检察长王麟和省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县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

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5827日在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国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626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一审后,起草小组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并结合省人大民宗委指导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修改77日至717日,在张耀龙副主任的带领下,起草小组赴若尔盖、小金、汶川等六县,以及九寨沟、黄龙等三个景区管理局,就《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州级有关部门、州内重点旅行社、酒店民宿经营者,以及旅游行业州县两级人大代表等多方主体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731814期间,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集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州级有关部门开展集中研讨进行修改完善822,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修改情况

(一)总体框架修改情况

《条例(草案)》一审稿在结构上:一是因章节划分过细导致逻辑分散,将 旅游经营者的义务旅游从业者的义务拆分为独立章节,因两者在安全提示、隐私保护等义务上存在交叉重复,造成条款冗余。二是章节框架呈传统大而全模式,未突出旅游产业特色环节的规范需求。

在内容上:一是立法目的单一;二是适用范围较窄,对 旅游者”“经营者”“从业者的定义局限于传统形态,未涵盖新兴旅游组织形式;三是基础设施保障缺失,未明确道路建设、交通保畅、停车配套等关键支撑条款,难以应对旅游高峰期实际问题;四是投诉处理效率较低,规定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周期过长影响维权体验;五是新兴业态规范不足,对自驾游、骑马服务、户外探险等新兴旅游形式的安全管理条款缺失;六是禁止行为分散,相关禁止性规定散落于不同章节,未形成集中清晰的行为指引;七是部分条款操作性弱,如 外语人才培养等表述较空泛,缺乏具体落地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二审稿立足旅游者权益保护小切口立法,坚持以问题导向,着力增强对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按照立法技术要求,体例结构上进行了较大修改,取消章节划分避免形式僵化影响规范效果。二是根据逻辑关系合并同类条款,将经营者与从业者义务整合为统一规范,以禁止行为概括条款集中列明禁止性规定。并从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六种形态和安全保障、争议解决等方面,在内容上针对性进行了完善,删除旅游宣传教育、旅游质量评价等非核心内容,扩展立法目的,拓宽适用范围,补充基础设施条款,优化投诉流程,规范新兴业态,细化权利义务,强化责任衔接。

《条例(草案)》一审稿共八章56条,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二审稿32条。

(二)修改主要内容

1.关于总体规定。1条增加“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立法目的,《四川省旅游条例》纳入立法依据,强化法规的价值导向与合法性权威。第2聚焦组织旅游活动、提供旅游服务、处理旅游投诉等核心场景和关键环节,提升适用范围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第3条以明确原则为指引,依法保护旅游者多项合法权益,为游客构建安全、公平的旅游环境,增强旅游消费信心;同时明确旅游者义务,引导其尊重地方文化与生态,实现旅游活动中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4条厘清各级政府及其部职能职责,理顺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顶层统筹责任压实。第5推动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发挥主体作用,弥补政府监管不足,形成多方合力筑牢制度支撑。

2.关于交通保障。点从基础建设与应急处置两方面优化旅游出行条件。6针对基础保障,明确政府及部门强化道路基建,规范标识标线与限速标准,提升通行效率与安全。7聚焦应急响应,规定自然灾害致道路中断或交通管制时,有关部门需及时发布公告,明确绕行线路,迅速抢通道路,保障旅游者出行顺畅。8条规定统筹规划建设停车场、服务站等交通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游客补给、停靠等需求针对实践中自建停车场收费争议,要求明确收费标准;针对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时段停车难问题,鼓励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免费开放内部停车场,缓解停车压力。

3.关于智慧旅游建设。9条明确政府及部门、景区应该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发展智慧旅游,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优化游览体验,助力精准管理。

4.关于旅游经营者以及旅行社行为规范。10条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进行了概括,明令禁止虚假宣传、违约毁约、强制消费、泄露隐私等十一类行为,全方位划定经营红线,遏制旅游乱象,维护市场公平。第11强化旅行社合同义务,明确包价旅游合同这一特殊情形采用书面形式,对行程安排、服务项目、违约责任等重点事项明确约定,从源头遏制“低价团陷阱”“强制消费”等乱象,保障旅游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强化合同刚性约束。

5.关于多元服务保障。涵盖餐饮、住宿、客运、景区游览、宗教活动场所等多领域服务规范。12条鼓励支持发展特色餐饮,禁止阴阳合同,确保公平交易。第13条明确住宿场所应当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合理定价明确告知旅游者,鼓励提供个性化服务。14条设定旅游交通运输营运企业的资质门槛,规范车辆保险、包车合同等内容,规避运输环节安全隐患。15条细化景区游览服务保障要求,规定景区要合理规划游览线路、完善游览交通工具,科学设定并及时公布游客最大承载量等。第16条针对我州开放性宗教活动场所较多的特点,规范其旅游服务行为,防范强迫布施捐献等侵权问题。

6.关于游览体验保障。17条保障核心景区游览时长,确保其充分体验景区景观与历史内涵,防止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以赶行程、增加购物点、安排自费项目等名义压缩游览时间,或通过诱导、胁迫等方式变相剥夺旅游者自主游览权利。第18条鼓励加大文化创作力度,拓展高清沉浸式互动体验空间,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提升游览独特性与吸引力,彰显地方特色魅力,提升游览质量。

7.关于旅游购物。19条要求旅游购物场所应当证照齐全、配备全景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强化消费环境管控,营造安心、放心的购物氛围。第20条针对随意摆设摊点、骚扰销售、不诚信经营等情形进行规制。

8.关于旅游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构建了覆盖多元场景的安全保障体系。第21条明确景区配备必要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医疗保障等设施设备的义务,降低意外风险,确保及时救援;以及就未开放区域、禁止进入区域等地设立警示标志和安装防护设施的义务,避免游客误入危险区域,保障游览过程安全无忧。第22条规定自驾游活动须签订协议并制定应急预案,并赋予活动组织者相应的安全提示与保障责任。第23条明确骑马服务的安全保障标准。第24条规范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第25条强化研学旅行活动的安全防控。第26条细化户外活动安全管理。通过压实经营者、组织者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事前预防与应急准备,为旅游者构建了全链条、多层次的旅游安全防控体系。

9.关于市场监管与诚信建设。27条规定了政府及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协同执法机制,依法查处侵权行为,强化监管责任。第28条推进旅游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的旅游经营主体实施黑名单管理与联合惩戒,倒逼诚信经营,强化行业约束,维护旅游市场诚信秩序。

10.关于争议解决机制。29条明确旅游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第30条规定了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的处理程序及反馈要求,为旅游者维权提供便捷渠道,保障诉求有效解决。

11.鉴于以上行为规范均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故此本条例第31条只规定了兜底条款,第32条规定了施行时间。

二、下一步修改建议

一是深化立法调研,全面掌握我州旅游市场动态,准确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

二是继续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省级有关部门指导支持。

三是加强研究、论证,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内容,对文字表述再斟酌、再推敲、再精炼、再规范。

以上报告,请连同《条例(草案)》一并予以审议。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说明

2025827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农业农村局局长李世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请予审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州条例》1995实施以来,为我州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30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颁布实施,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调整《条例》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农村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诸多条款不一致,相冲突。同时,由于《州条例》直接影响我州一二级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重大工程建设、农牧民收入和生产,对行政机关管理和审批工作,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为适应新形势下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要求,结合实际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特报告对《州条例》进行废止

一、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主要理由

《州条例》与新制定、新修订上位法律法规条款不相一致,内容冲突的主要条款罗列如下:

(一)部分条款内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一是管理主体层级相冲突。《州条例》第四条:自治州和县人民政府的农牧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农牧部门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保护植物资源名录管理不一致《州条例》第五条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按照国家重点保护名录分级标准和管理规定执行。自治州需要重点保护的野生中药材物种名录、菌类植物资源名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三是办理采挖、采集许可证主管部门相冲突。《州条例》第六条:自治州境内的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实行计划采挖、采集,每年的采挖、采集计划由县农牧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采挖、采集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必须办理许可证。许可证由县农牧部门统一制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或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资源生长情况,确定其禁采区和禁采期;在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区域,实行封育保护。确定禁采区、禁采期和封育期,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并设置保护标志四是行政处罚主体和种类不同《州条例》第十二条:反本条例有关条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农牧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不办理许可证,强行采挖、采集的,没收其工具和非法所得;造成资源破坏的,视情节轻重,并处非法所得的13倍罚款;2.不在规定的时间及指定的区域内采挖、采集和进行灭绝性采挖、采集的,没收其工具和非法所得;造成资源破坏的,视情节轻重,并处非法所得的2—5倍罚款;3.拖欠资源补偿费的,按应交纳数额加收滞纳金。罚没处罚必须出具财务专用收据。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禁采区、禁采期和封育期内采集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相当于所采实物价值五倍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破坏行为、恢复原状,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移动或者破坏野生植物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依法赔偿损失,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制定所依照的上位法已进行了修改。19845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已于20012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19871030日国务院发布1987121日起施行《野生中药材保护管理条例》由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所替代(2017107日修正实施),关于野生物保护管理的条款都有重大修改,《州条例》存在与上位法条款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

二、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已较为完备

目前,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于2017107日修正;《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经20141126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411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20234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关于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条款中已全覆盖野生中药材、菌类保护相关规定,野生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规定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依法依规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具有法律和制度保障。

鉴于上述原因,《州条例》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没有修订的必要,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5827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国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阿坝州人民政府向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报告〉的议案》,州人大常委会根据州人民政府议案形成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废止决定(草案)》)。2025826日,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废止决定(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自施行以来,在我州野生中药材与菌类植物资源的保护、发展及合理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州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社会经济的推动发展亦起到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国家与四川省先后出台并实施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含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也多次调整。鉴于《条例》制定时间相对较早,其部分条款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上位法及相关政策要求不符,明显滞后于当前社会发展实际。此外,《条例》中个别限制性条款,还与我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牧民收入以及开展行政许可有关工作存在矛盾,极易导致工作陷入被动。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及省级现行法律法规与政策,已全面覆盖我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管理工作。即便废止《条例》,相关工作仍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与制度遵循,完全能够满足我州对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的实际需求。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

一是将《废止决定(草案)》及其说明提交本次会议表决是否提请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二是本次会议表决后由常委会授权法制委员会会同州人大农业农村委、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征求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相关工作。

以上报告,请连同《废止决定(草案)》一并予以审议。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827日在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陈敬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州委“1610”系统部署,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项目促投资、抓消费扩内需,上半年全州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一、202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州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与全国、全省趋势基本一致,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从计划执行情况来看: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6.19亿元、增长4.8%,增速较年度预期低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5%3.7%5.1%;州内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4.4%(含飞地增长5.8%);建筑业总产值增长27.7%,较年度预期高18.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8.4%,较年度预期高28.4个百分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59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较年度预期高0.3个百分点;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8亿元、增长24.01%,较年度预期高18.5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8%5.6%,分别较年度预期低0.71.4个百分点;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的预期目标以内。

上半年经济增速不及预期,主要受三个方面影响:一是锂产业、硅产业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直接造成州内部分重点制造业企业停产减产。二是电网调度和迎峰度夏等影响,主要水库电站发电量削减。三是随文旅市场和群众需求变化,部分服务业规上企业、限上商贸单位进行调整业务,以及大市场环境影响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增长不足,导致部分服务业行业指标增长不足。

二、2025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激励提振有效需求,投资消费带动势能彰显

项目资金争取成效明显。制定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和资金到位效果明显提升。1-6月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5个、同比增长200%,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38亿元、同比增长19.43%,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8个,发行资金12.97亿元、同比增长53.67%。扎实做好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1-6月转下达我州项目55个,到位中省预算内投资11.27亿元。谋划储备十五五项目2218个。

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出台阿坝州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建好三个项目清单,用好三个督办机制”“三个保障措施,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罗州湖水库、白水江水利工程、米桃水利工程全面完工,九绵高速预计9月全线建成通车,久马、川汶、郎川、川红高速和都四轨道、西成铁路等重点交通项目有序推进,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及500千伏电网项目加快推进。1-6月全州60个重点推进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8.73亿元、投资完成率达年度计划的53.9%,有效支撑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稳居全省第一,超第二名27.3个百分点。

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汽车、家电、智能穿戴等消费1.08亿元。发放消费券4期、1400万元,撬动零售、餐饮等消费1.15亿元。举行第十一届成都-阿坝农商互联联保联供对接活动,达成购销合作协议5个、协议金额1.1亿元。安排资金433万元,支持马尔康、金川等10个县(市),围绕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物流体系和农产品上行体系3大板块补齐县域商业短板。积极培育新增限上主体队伍14户,1-5月实现限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0.6%、居全省第4位。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脉动强劲

文旅产业提档升级。五个之州建设引领文旅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自驾之州,建立以童话公路为统领的12条特色旅游风景道,黄龙马蹄海、雪山梁、松潘岷江源3个高原旅游驿站纳入全省先行示范点加快建设,在九寨沟和松潘试点启动落地自驾、异地还车服务。加快建设研学之州,阿坝州研学旅游中心挂牌成立,达古冰川和桃坪羌寨成功入选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名单。加快建设民宿之州,评选40家首批金熊猫级标杆民宿,围绕国家甲、乙等级民宿申创培训民宿35家、350人次。加快建设网红之州,小金中国户外运动第一山和国际户外运动休闲目的地、莲宝叶则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首条低空观光航线在若尔盖县启动试飞,落地首个海外推广平台中国阿坝州文化旅游曼谷推广中心与辉同行阅山河”“文化原乡·福地壤塘”“从浙江出发·来阿坝养你等系列活动影响力持续提升。加快建设好客之州,上线智慧文旅平台一部手机游阿坝,智游阿坝全域旅游平台用户达1533家,游客使用量达326万人次。1-6月全州接待游客2850.6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59.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8%14.56%

绿色工业加速转型。分别新增光伏、水电装机105.5万千瓦、75.2万千瓦,建成投运理县狮子坪、九寨沟多诺水光互补、黑水扎窝二期、红原安曲一期、若尔盖唐克一期等光伏项目,巴拉水电站实现两台发电机组及生态流量机组并网发电,剑科水电站实现全容量投产发电。制定阿坝州人造晶体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1-5月人造晶体产业产值2.84亿元。加快培育生态水产业,完工并试生产九寨沟矿泉水产业项目,理县古尔沟神峰包装饮用水、奥太山泉水等4个水产业项目提速推进。加快实施智改数转,完成企业评估诊断93户。

现代服务业拓展新赛道。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出台支持算电融合产业发展15条政策,开工建设规划算力规模12000P的智算产业园暨低空经济智算中心项目。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川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拓展多式联运业务,新增1户规上服务业企业,1-6月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8%。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加强绿色金融创新,全州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7%13%

特色农牧业稳步发展。粮食生产有序推进,完成小春粮食播面3.49万亩、产量0.8万吨。深入推动特色果蔬产业和现代高原畜牧产业高质高效发展,生产蔬菜(含食用菌)3.68万吨、早春水果2.62万吨,分别出栏生猪16.85万头、牛15.17万头、羊9.28万只,总产肉奶6万吨。特色渔业发展强劲有力,上半年发展冷水鱼84吨、同比增长320%。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天府夏繁马尔康现代种业园基地,吸引24个科研单位和种业企业入驻,实现小麦、油菜、马铃薯等10余种作物种、学、研、推全面发展。

(三)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美丽阿坝建设加快推进

生态屏障持续筑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完成拟建四姑娘山世界地质公园实地评估。全面摸清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区饲草资源和牲畜本底并形成评估报告。若尔盖山水工程39个子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23.25万公顷。全面推行林长制,常年管护天然林5580万亩、天然草原4718万亩、湿883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95%。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考断面水质、双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全国全省标杆地位。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深入推进县城精修细补十大民生工程,新改建停车位1128个,新增充电桩75个,完成燃气管道更新35公里,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9个、城市危旧房改造337套,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开工159部、完工47部,松潘县城市集中供暖扩建增容、红原县高原供氧、若尔盖县城区高原供氧工程加快推进。制定支持茂县建设州域副中心意见,明确茂县新兴绿色产业发展中心、交通物流枢纽中心、宜居宜业康养中心、中国羌文化保护与传承中心定位,围绕四个中心分别配套若干支持措施,分类梳理储备支撑项目49个、总投资333.74亿元。

乡村活力有效提增。锚定百千万工程,紧紧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区建设,以马尔康农耕核心片区为重点,投资16亿元规划建设项目92个,打造14个样板村及52个补短板村。落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十条措施,马尔康、黑水、汶川3县(市)乡村建设案例在全省学习推广。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农村饮用水抽样462个,合格率91.56%

(四)持续增进民生保障,群众幸福生活更有质感

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一县一案制定《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校点布局调整方案(2024-2028年)》,完成16所学校(园)调整,教育资源布局持续优化。统筹2.6亿元资金,实施一村一幼、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寄宿制幼儿园等273个项目。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启动阿坝州智慧教育平台项目,成功引进8所成都市优质中小学(园)与州内学校(单位)结对帮扶,与10所温州市优质学校(单位)达成合作协议,130所中小学入驻成都市蓉易学平台,实现优质课堂和课程资源跨区域共享。建立2个省级卓越校园长工作室、27个州级名师工作室,带动1000余名青年教师成长。扎实做好学生资助,下达学生资助资金1.52亿元。

卫健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围绕建设川甘青结合部区域医疗高地,大力推进健康阿坝18项专项行动、医疗质量提升六大行动、卫生健康惠民十大举措,为全州21.5万人次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对七类重点人群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分别建成省、州、县三级临床重点专科13个、62个、91个,专科联盟121个。投入273.5万元进行“5G+医疗健康二期项目建设,发行专项债1.47亿元加快推进高原病防治基地(阿坝)建设,整合县级医院25家、乡镇卫生院174个,形成--三级联动医疗服务网络,基层诊疗能力持续提升。

社会保障扎实有力。十大民生实事为牵引,启动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就业创业行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812.2万元、创业补贴27万元,带动创业就业520人,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96个,吸纳2615名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安置公益性岗位1643人,实现易地搬迁人口务工就业3665人,动态清除134户无一人稳定就业家庭,全州稳定就业率达91.67%。参保扩面稳步推进,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9.4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0.86万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实现动态参保全覆盖。抓实一老一小服务,超前谋划储备养老服务项目39个、投资8.5亿元,儿童福利项目8个、投资3500万元。

托底帮扶有序推进。四张清单为支撑,做实欠发达县域主导产业,完成2025年欠发达县域产业园区建设申报,细化壤塘县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方案,形成金川雪梨、若尔盖藏绵羊、壤塘食用菌重点产业产品培育方案,及时组织调整完善《6个欠发达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清单(2023-2027)》,持续增强县域发展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6个欠发达县新签约项目13个,协议投资88亿元。

(五)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内生发展活力持续释放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等一揽子政策,通过资金激励、消费补贴、财政贴息等多维度发力激活市场主体发展动力。全面做好民营经济办事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112件,完成63000余户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成功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64户。大力实施个转企行动,完成个转企”60户。全州有民营经营主体77872户、同比增长7.12%

开放合作持续深化。承接浙江对口支援资金6.5亿元,启动实施2025年度帮扶项目141个。上半年全州到位国内州外资金82.36亿元,新引进投资项目30个,协议引资额164亿元。持续开展川行天下市场拓展活动,组织州内企业参加第137届广交会、四川外贸优品产销对接会和跨境电商资源对接会,累计达成意向性合作协议超700万元。组织泽禾农业、金山玫瑰赴新加坡、日本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助力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黑水丰淼商贸冷冻藏香猪实现出口额49.4万元,慈愿藏香申办进出口资质,上半年新增外贸实绩企业2家。

科技创新持续推进。成功召开夏繁高地(马尔康)建设暨首届中国阿坝·夏繁科学家大会。制发《阿坝州数智化建设行动方案》,启动智慧政务、智慧应急等七大领域数智应用场景建设,形成一体化保障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构建与倍增计划稳步推进,制定《阿坝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后补助申请指南》,构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高新技术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政策支持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研究谋划州本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及方向,征集科技成果转化需求25项。

(六)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和谐稳定根基更加坚实

民族团结持续巩固。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分类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组织开展青少年交流计划”14场次、覆盖200余人,开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70场次、覆盖15万人,开展互嵌式发展计划”60场次、覆盖7000余人,培育石榴花开·美丽阿坝·N”品牌14个,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阿坝州、金川县、壤塘县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示范区已通过省实地验收。

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深化依法治州三年攻坚,深入实施四大行动,用好微网实格体系,上半年受理矛盾纠纷案件2613件,成功调解2609件,排查数14826件,调解成功率达99.8%。坚持新媒体普法、法治文艺普法和民俗文化普法,累计宣讲教育群众20.6万人次。以微网实格+信访工作法,扎实推进群众最多访一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州信访总量799件,已按期办结770件、正在办理29件,信访率持续提升。

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持续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点位3842个,发现问题隐患6580项,已整改6206项。常态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开展可燃物计划烧(清)除2286.2(亩),排查输配电线路隐患2871处,整改2804处。全力做好防灾减灾,修订印发阿坝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有效应对松潘、金川、理县等山洪泥石流灾害,实现人员零伤亡。加快推进7月上旬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梳理重建项目123个、投资9.48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上半年,总的来看,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持续稳定向好,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州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产业抗风险能力还不够强,区域和城乡发展还不够平衡,基础设施还有短板弱项,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冲刺全年目标。

三、202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千方百计提振消费扩大投资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抢抓国家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更大力度支持两重”“两新窗口机遇,精准靶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谋划、申报、争取。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聚焦交通、能源、智算产业等关键领域重大项目,加快推进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及220千伏送出工程、阿坝智算产业园区等16个新开工项目建设,持续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重点领域进度滞后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支撑投资高位增长。

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持续深化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因地制宜举办冰雪经济、高铁经济、登山经济等消费+”活动,全力挖掘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消费潜力。积极培育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消费需求,开展世界的阿坝”“天下九寨沟·大美阿坝州全国行等活动。

超前谋划储备十五五项目。契合国省所需,围绕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绿色融合发展等领域,聚焦十五五规划和政策投向,包装更多项目,争取纳入国省盘子。分领域对储备的2218个项目进行梳理,提升储备项目的成熟度和通过率。聚焦2026年计划开工的项目,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资金争取,力争早批复、早开工,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有效投资贡献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力以赴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持续做大龙头景区牵引效应,推动莲宝叶则、达古冰川创5A,加快理小路国际风景旅游道、阿若红草原生态风光路等童话公路项目建设。强化自驾、研学、观光、户外、文创等9大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冰雪、户外、低空等文旅新增长极。推动九寨黄龙探秘”“古蜀文化寻踪”“川西高原探险等精品旅游线路跨区串联,打造重走长征路”“探寻国宝大熊猫等文旅融合精品线路。健全旅游行业红黑榜制度,塑造远者来近者悦的优质环境。

全面促进工业发展。着力建强清洁能源基地,召开阿坝州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推进大会,加快推进蒲西光伏+N”、大藏光伏、小金川流域一体化光伏、双江口、金川、绰斯甲水电站等项目尽快并网投产,实现清洁能源新增装机300万千瓦,加快推进嘎斯都光伏+N”(二期)建设。坚持培育和引进并重,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统筹推进工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推进松潘剑科电站、马尔康巴拉电站、红原安曲光伏、新璞新材料、红原菊乐、黑水沃伦特、九寨沟青稞啤酒等企业升规入库。出台阿坝州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8条措施。

发展壮大农牧产业。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全年粮食播面稳定在74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6.7万吨以上。聚力打造十大特色农牧产业基地,推动牦牛产业提质增效、色湾藏香猪出川供港强链延链、特色水果标准化示范、天府夏繁马尔康现代种业园提档升级,培育壮大红原牦牛”“色湾藏香猪”“南新李子苹果等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创建行动,全年申创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10个,净土阿坝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产品10个,实现品牌价值突破10亿元。

培育壮大服务业。聚焦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抓好升规上限主体队伍培育工作,建立临规库培育库,全年培育净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户。持续开展信筑商巢”“送码入户等信贷专项活动,强化民营小微支持,努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围绕打造阿坝州绿电+算力融合发展园区、四川省天府数据中心集群阿坝分中心、国家数据资源战略储备基地阿坝分基地三大功能定位,推动四川省低空经济智算中心项目年底投产,加快与上海弘琪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图灵数堃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达成实质推进。研究出台《阿坝州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速推动金川(小金)都江堰无人机载货运输航线正常运营常态化开展若尔盖低空文旅和应急救援项目。

(三)精准发力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聚焦精城优镇,加快推进智慧化城镇建设。推进县城精修细补十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8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推动加装住宅电梯130部以上。全力推进茂县州域副中心建设,加快印发支持茂县建设州域副中心的意见、若干措施和项目清单,强力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并持续向上沟通对接,争取各类项目、资金、要素保障支持。

持续激发乡村活力。聚焦强村带户,积极强化平安乡村建设,引导加快川善治平台推广宣传和应用。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推进水电路气讯、厕所新(改)建、垃圾和污水治理、面源污染防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片区引领、样板带动、因村补短行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全面开展抓点示范创先争优活动,力争全年建设完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片区1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村14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补短村52个。

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汶川县威绵、茂县赤沙较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加快中阿坝中型水利前期。全面开工新下达7个防洪治理工程,推进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持续开展5G移动网络信号测试优化工作,加快建设5G基站、IPv6等新型网络设施,推动城区及重点乡镇5G连续覆盖,交通枢纽、产业园区、景区等热点区域深度覆盖。

(四)多措并举促进民生可感可及

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十大民生实事为牵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校点布局调整,完成70所学校布局调整,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体系。持续推进269一村一幼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确保年底完工。深化十百千万培养工程,实施精英、骨干、青俊人才引育计划,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建强教师人才队伍。加快建设智慧教育,实现全州教育一张网。抓实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创建省级重点专科2个,州级重点专科5个,县级重点专科10个,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实现居民健康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落实困难群体医疗保障,稳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加强异地就医运行监测分析,加强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强化就业创业和民生保障。加大就业创业普惠政策宣传力度,围绕未稳定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无一人稳定就业农牧民家庭、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三类群体,深入实施稳岗就业、动态清零、创业帮扶、培训提能、服务保障五项计划,持续稳定群众就业。推动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完成13个国有劳务公司、105个劳务合作社、676名劳务经纪人的培育目标。抓实一老一小服务,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巩固全民参保,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全州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扎实做好托底帮扶。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加强指标常态化监测,确保若尔盖2025年阶段性达标工作顺利完成。做好6个欠发达县域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推进工作,用好月调度、季报告、困难问题协调解决等工作机制,有序推进6个欠发达县域特色产业稳步发展,确保各项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五)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开放合作

有序推进重点改革。持续推动农村体制改革,专项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国资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坚定不移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围绕经济发展、产业培育、民族团结、生态文明等领域,打造一批有特色、能推广的原创性微改革品牌。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召开阿坝州提升营商环境暨首届阿商大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广大民营企业。落实《四川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机制建设,及时响应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开放合作。持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深化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以及和成都、德阳、绵阳等地省内对口帮扶、战略合作,深化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引导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等川行天下市场拓展活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措施》。加强对盛瑞矿业、立敦电子、希望水电的指导服务,一企一策稳住外贸企业产能和订单。培育壮大外贸主体队伍,重点引导小金善作、黑水泽禾、马尔康慈愿藏香等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全年力争到位国内州外资金120亿元以上。

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数智化建设行动,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建设,构建完善的数智化发展体系。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倍增计划,保住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户。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将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州本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范畴,不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竞争力。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紧紧围绕种业振兴和科技示范推广帮扶运用行动,深入实施高原粮油创新、高原畜禽复壮、特色果蔬优选三大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六)一以贯之织密筑牢安全防线

推动生态文明提档升级。持续深化“1+6+N”的环境质量提升体系,开展“2+5”三化、两提升专项行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继续保持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考断面水质在全国全省的标杆地位,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9%,乡(镇)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超99%,县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超97%,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58%

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持续擦亮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品牌,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深入实施三项计划,组织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系列活动。对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行提升补短,深化大中小学(幼儿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育人模式改革。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培养乡村寺庙法律明白人

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性制定细化管控和整治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火源管控、隐患查治、法七条宣传教育。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不断健全喊醒”“叫应确认机制,强化实战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和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州委“1610”系统部署,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决议,铆足干劲、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勇拼搏,奋力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建设。

特此报告。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

阿坝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满意42票,基本满意2票。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转送你们,请研究办理,并于20262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州人大常委会。

一、锚定目标稳增长,巩固经济向好态势

坚持目标导向,注重目标引领,锚定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全力以赴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不断夯实稳的基础、保持进的态势。紧盯政策取向,顺应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抓住国家逆周期调节的政策机遇,注重稳增长政策措施接续发力,用好用活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向上对接汇报,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两新资金等使用进度,推动其发挥效益,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上加力提效,推动发展速度和效益同步提升。

二、夯实工业基本盘,筑牢发展硬支撑

深入落实我州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8条措施,把园区作为稳增长的主战场、主引擎。在稳存量育增量、巩固基础、提升质量、培育动能、优化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在支持企业降本增效、稳产提质、技术改造等方面靶向施策。围绕新能源、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大力开展产业招商,争取更多优质企业、高端项目落户园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重点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加快水电、光伏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锂矿扩能升级。以阿坝智算产业园区为依托,推动绿电+算力融合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三、多措并举扩内需,激活发展动力源

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总体思路,聚焦十五五时期发展方向,关注两重建设领域,加强项目储备,强化项目包装和论证工作,提高债券项目的成熟度,在扩投资增效益上取得突破。发挥重大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川汶、郎川、川红公路等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都四轨道、川青铁路(阿坝州段)、双江口水电站、阿坝至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努力形成更多实物量。深入落实州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力推动五个之州建设,提升天下九寨沟、大美阿坝州知名度,打造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新场景,创新旅游消费供给,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激活消费潜能,拓展旅游市场,助力消费扩面提质,提升文旅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827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奋力推动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全年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全州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剔除矿业权一次性收入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5.4%(同比下降3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4亿元,完成预算的90.1%,下降1.3%。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367.8亿元,收入总量为411.6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6%,增长6%。加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等12.7亿元,支出总量为381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0.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87.5%。加上级转移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6.7亿元,收入总量为28.1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亿元,完成预算的485.3%,增长27.2%。加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7.5亿元,支出总计23.6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年终结余4.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年,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2亿元,完成预算的91.2%,增长345%。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等388万元,收入总计1.86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下降87.2%。加上调出资金1.75亿元,支出总计1.78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年终结余76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4年,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亿元,完成预算的149.4%,增长44.4%。加上年结余8.9亿元,收入总计13.1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增长25.4%。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年终累计结余10.9亿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2亿元。

(二)州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下降40.9%(扣除一次性非税收入影响增长1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6亿元,完成预算的86.3%,下降14.8%。加上转移性收入、下级上解收入、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347.1亿元,收入总量为362.3亿元。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增长2.2%。加上上解支出、税收返还和转移性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等274.5亿元,支出总量为355.3亿元。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增长19.6%。加上级转移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13.8亿元,收入总量为22.9亿元。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4.7%,增长91.5%。加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转贷支出等18.4亿元,支出总计21.9亿元。州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年终结余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年,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44.7%,增长846.2%。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383万元,收入总计1.23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下降80.8%。加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等1.12亿元,支出总计1.15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年终结余75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市)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由上级统筹,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全州一致。

(三)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2023年末,全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0.2亿元。2024年发行新增债券20.5亿元、再融资债券5.3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6.1亿元后,债务余额为169.8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19.6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178.2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州一般债务限额99.9亿元,余额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8.3亿元,余额77.8亿元。分级次看: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73.7亿元,余额6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2.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7.3亿元;县(市)政府债务限额104.5亿元,余额10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9.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0.5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转贷情况。2024年,全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8亿元。州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0.3亿元、再融资债券1.3亿元。转贷各县(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6亿元、再融资债券4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全州法定债务本息11.3亿元,其中本金6.1亿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5.3亿元、年初预算财力安排偿还0.8亿元;利息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2.8亿元、专项债务利息2.4亿元,通过年初预算财力安排并已全部支付。

(四)其他事项情况

州级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州本级财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的规定设置预备费6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统筹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州级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24年,州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安排使用6.1亿元,当年未使用。年末,当年超收收入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州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3亿元。

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结转结余资金2.8亿元,其中州本级使用1.2亿元、州对县(市)转移支付使用1.6亿元。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2024年,州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1亿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068万元,同比减少15.3%。分项目看,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0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亿元,较年初预算节约10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669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16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745万元;公务接待费668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695万元。

州级决算草案在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进行州级审计,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坚决予以纠正。

二、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州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1-6月,全州累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同比增长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2亿元,同比增长16.2%,税收占比54.9%;非税收入完成11.7亿元,同比增长35%1-6月,全州累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较上年同期增加5.9亿元,增长3.6个百分点。

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1.6亿元;支出为4.1亿元,加上级新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0.6亿元、专项债券5.7亿元、上年结余3.2亿元,支出预算变动为13.6亿元。1-6月,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亿元,为预算的17.6%。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亿元,完成预算的54.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97亿元,上年结余0.07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204万元。1-6月,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7亿元,为预算的18.4%。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3.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3.5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2.2亿元。1-6月,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亿元,为预算的67%。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亿元,完成预算的55%

(二)州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16.8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5.5亿元,加上中央新增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等67.4亿元、上年结转7亿元,减去州新增下达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等48.8亿元,增减相抵后,州级支出预算增加18.6亿元,变动为81.1亿元。1-6月,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亿元,为预算的43.9%,同比下降2.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7亿元,同比增长3%;非税收入完成2.7亿元,同比下降10.8%。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4亿元,为预算的49.8%,同比下降3.5%

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9.5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3亿元, 加上级新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0.6亿元、专项债券5.7亿元、上年结余1.6亿元,减去补助下级3.2亿元,支出预算变动为6亿元。1-6月,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亿元,为预算的11.6%。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亿元,完成预算的29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33亿元,上年结余0.07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80万元。1-6月,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7亿元,为预算的28.8%。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的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市)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由上级统筹,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全州一致。

(三)2025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州人大决议情况

上半年,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要求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全力保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一是实施民生靶向保障,打造石榴籽工程示范品牌。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集中财力确保州委、州政府头号民生工程石榴籽工程落地见效。累计统筹帮扶资金11.3亿元,精准实施帮困助弱健康保障就业创业联心同行”“爱心爸妈宣传教育六大行动,惠及重点帮扶户27051.2万人,切实把资金花到了群众心坎上,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产业靶向赋能,构建多元资金协同支撑体系。围绕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出台《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兑现工业领域州级奖励资金870万元,惠及62户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商务领域,用好1978万元超长期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发放1400万元消费券带动消费1.2亿元,支持西博会、浙商进阿坝等展销活动458万元,发放消费贷款28.5亿元、创业担保贷款1205万元、支农支小再贷款10亿元,多措并举激发市场活力。债券管理取得突破,制定《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2025年申报并通过联审联评项目158个,获省下达提前新增债务限额12.78亿元,同比增长47%,创历史新高,为重大项目提供强力资金保障。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下达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4.3亿元支持54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13县(市)特色产业发展,安排507万元改造2092户农户厕所,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是推进公共服务提质,构建全周期民生保障网。坚持民生优先,州本级投入教育经费8.7亿元,设立农牧民家庭和困难职工优秀学生激励基金”1000万元,已发放389万元惠及1191名困难学生,安排500万元支持体育发展。支持健康阿坝建设,探索发行2亿元生态康养专项债支持基地路网,推动建立茂县医养康养示范基地和高原病防治研究基地,安排20万元启动长护险试点探索。强化就业社保托底,累计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5325万元,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优先,确保七有目标取得新进展。

四是深化财政绩效改革,构建全链条预算治理机制。深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双监控,开展开门编预算强化需求对接,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财会监督,以专项行动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地、严肃财经纪律,完成多项绩效评价及自评工作,按四制要求整改问题726条并开展重点抽查。财政评审增效明显,州本级审核项目66项,节约资金0.8亿元,审减率9.6%。创新跨部门信息系统联合审核机制,严控整合信息化项目,对183个信息化项目审减资金2.14亿,预算精准控至1亿元,从源头遏制重复建设。

五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创新绿色资金增效路径。投入16.1亿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将结余山水工程中央奖补资金1.2亿元用于道路沿线生态修复,清理收回国债结余资金3680万元用于全州避险搬迁项目,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总体来看,上半年全州财政运行呈现稳中向好态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符合预期,州人大相关决议得到有效落实。但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基础尚不牢固,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分领域风险防控压力加大,财政管理改革仍需深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思维、改革思维、底线思维,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一)强化财源培植与收支管理,筑牢财政运行安全线。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深挖潜力,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适度扩大有效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重点;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加快支出进度,盘活闲置沉淀、低效无效资金;重中之重是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确保零风险。

(二)聚焦大事要事精准发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主战场。持续深化石榴籽工程,做深做实六大行动,确保政策精准惠及群众;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支持;大力促进消费回暖,在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领域统筹专项资金,通过消费补贴、发放消费券、支持展销活动挖掘新增长点;高效用好债券资金,严格监管一般债、专项债全过程,督促县(市)加快支出确保绩效。

(三)深化改革强化统筹,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零基预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和评审机制;全面强化绩效管理,深化三全模式,强化结果应用提升效能;加强财会监督,聚焦重点强化协同,严肃财经纪律筑牢底线;加大各类财政资金、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变零钱整钱,增强重大战略保障能力;支持县(市)加强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做实专项债券申报基础。

(四)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坚持民生优先投入,继续支持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文化等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划转股权后续管理及收益收缴清算,落实社保政策稳步升待遇;强化就业优先,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健康阿坝建设,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区域医疗高地建设、特色专科发展和长护险探索;改善基层基础条件,全力支持乡镇机关办公居住条件改善工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州人大指导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贡献力量!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

2025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财政报告》),会议对《财政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满意42票,基本满意2票。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转送你们,请研究办理,并于20262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州人大常委会。    

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财源建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着力优化收入结构,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税源监控力度,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严格管理非税收入,确保应缴尽缴、及时入库,密切关注非税收入增长过快,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更多高质量项目在我州落地转化,形成拉动税收增长的新动力。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的盘活力度,严格落实“三项清理”制度,切实将预算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操作性。加强预算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对预算安排的项目及时下达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追加,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各类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加大债券项目的储备力度,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同时建立债券项目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债券资金闲置和低效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阿坝州2024年州级财政决算

的决议

202582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州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4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阿坝州2024年州级财政决算和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阿坝州2024年州级决算。


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

尊敬的为国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州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将攻克执行难作为深化群众工作、依法治州的具体行动,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以执行工作的服务指数提整市场的信心指数、企业的发展指数和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2022年以来,全州共执结案件13583件,执行到位39.48亿元,执行质效稳步提升,关键指标持续驱优,执行考核指标首次跻身全省法院第一方阵,5项专项工作受到省院领导肯定,5名执行干警被上级法院通报表扬。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一)矩阵联动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强化党委领导责任链。州政法委定期召开执行联席工作会议,直击查人、找物等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抓、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积极争取州政府支持,设立企业破产专项扶持基金50万元/每年,为僵尸企业破产出清提供资金保障,助力执转破无产可破案件顺利审结。推动将打击拒执罪、党政机关履行生效判决情况,纳入州委平安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考评刚性指标,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连续三年100%履行到位,相关工作经验获省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织密协同联动数据网。依托总对总查控系统,实现证券、存款、网络资金等1625项财产信息在线查封、冻结、扣划,发起查询20821次。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拍卖资产6981成交1202宗,成交金额8.64亿,溢价527%健全执行+N”工作机制,联合州公安局出台查扣被执行人车辆实施办法,实现公安治安卡点现场扣押车辆破冰。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州不动产中心建立查冻扣机制。与州律师协会建立涉执信访协作机制,助力化解长期信访案件。与州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动机制,连续3年工商登记信息反馈率超过92%激活基层治理微细胞。将执行工作主动融入微网实格,拓宽查人找物渠道,形成人在格中寻、案在格中执闭环执行联动机制,网格员协助查人找物成为常态,实现被动执行主动治理转变。

(二)锐意改革重塑执行权运行新模式。统筹推进执行机制改革。推动辖区执行事务一体协同,探索建立“1中心2基地13团队执行工作模式对执行简易案件、执行事务性工作集中办理,探索执行权和实施权分离,防止执行自由裁量权力扩张。基地集中执行力量下沉到基层办案一线,执结更多的案,兑现更多的真金白银,实现执行权的统管改革,既管住了,也管住了。去年5以来,基地共出清终本案件3106件,出清率72.3%,居全省第一建立全州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库,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控,压实指挥长主体责任,实行月查控、季查验、年销号,动态恢复执行案件480件,到位金额2300万元,终本率由2022年的24%降至今年7.99%,终本案件合格率100%强化阳光执行监督。强化重点环节内部监管严格落实院阅核制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点对点发出督办函和指挥长令,制定全州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时限规定和执行条线业务指导规程对财产查控、确定起拍价、网拍平台和拍辅机构、以物抵债、发放案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建立健全专人管”“交叉查”“回头看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构建执行法官、执行局长、案款专管员、行装处长四关审核流程,执行案款支付平均用时2.68天。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90场次,在监督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三)利剑攻坚激活质效提升新动能。开展专项执行攻坚。执结涉民生案件2443件,涉企案件980件,共执行到位23.68亿元。妥善化解金融风险,为全州农商银行追回金融债权21.95亿元,助力其顺利实现改制。执结涉职务犯罪80件,执行到位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共计2835.49万元。探索创新执行路径。以分割牦牛、以羊抵债、草场以租代偿等方式,成功执结离婚析产等案件60余件。明晰寺庙扎康、唐卡等财产处置范围,成功执结卓格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打破寺庙在涉藏州县信教群众心中不可执行的神话。坚持民事案件财产保全+执前督治理模式,畅通诉讼保全渠道,建立督促当事人执前自动履行机制,发出《诉讼保全提示书》2万余份。深化执破融合,制定《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规范立审执破环节流程,高效审结宝清果业破产清算案等执转破案件23件,推动4.07亿元不良资产销账亮剑强制执行威慑。用足执行强制措施,2022年以来,全州发出预拘留通知书510份,司法拘留389人,判决拒执罪1313人,打击拒执犯罪率居全省法院前列。精准发布失信人员名单14592人,限高”3395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深化善意文明执行。活封四姑娘山某民宿,增强被执行企业造血能力,推动467.79万元债务稳步化解。未采取司法强制交付手段,盘活茂县伊特兰蒂大酒店恢复经营,推动7418万元债务(含421名民工工资1192万元)妥善化解。促成汶川某公司与马尔康某矿业公司在执行保全期间达成和解,成功化解2.3亿元买卖合同纠纷。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通过设置失信惩戒宽限期、单次解禁、及时删除失信信息等方式,帮助努力偿债被执行人经济再生,修复失信人员信誉,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缓解社会矛盾。

二、存在的问题

对标2035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州法院执行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个别执行成员单位主动担当、系统配合综合治理执行难的认识不深,联动协同执行乏力。法拍房缴税难、过户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查人找物、异地拘留仍是第一难事。二是立审执衔接不畅。一案结多案生等问题仍未根治,判后督促履行、执前督促履行还需下深水,首次执行案件增幅较高,执行办案压力三是队伍素能差距较大。个别基层法院执行局长长期空缺,执行力量不足,业务能力水平低,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干警7人,仅占全州执行干警的7.29%

三、下一步打算

全州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市(州)级以下统管改革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严格公正、公开、规范执行,在破除制度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瓶颈方面拿出实招。

一是以政治统领为纲,整治执行顽瘴痼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使命担当,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构建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将主题教育贯穿干警成长全周期、全过程,通过案件评查、信访倒查和廉政筛查等联动机制,深入查摆有案不立、久执无果等顽瘴痼疾,形成用制度管住管住治好的良好局面,倒逼规范执行行为。

二是以机制创新为要,破解执行领域痛点堵点。大胆探索执行权改革新路子,借鉴全省法院先进执行工作经验,构建“1中心主统筹、2基地主管理、13团队主办案的执行新模式,实现执行裁判权和实施权的高效规范运行。

三是以队伍建设为本,锻造过硬高原执行铁军。持续优化执行人员素能结构,选优配强两级法院执行队伍。强化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学习教育和全州政法系统铸忠诚警魂 建高原铁军主题教育活动不放松,持续推动司法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不放松,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原执行铁军。

为国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办理审议意见,以更高站位、更优作风、更实举措,奋力推进全州执行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微网实格是一种基层治理方式,旨在通过划小治理单元、赋能做实基层末端治理单元,重塑基层组织动员体系,以多元力量集成提升基层效能。具体而言,微网实格治理是通过划分不同的网络层级,包括总网格、一般网格、微网格和专属网格,来实现对基层社会的精细化管理。

终本清仓人民法院针对历史积案进行深入梳理,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进行再次审查,从而找到突破口,实质性化解执行难题的专项活动。

阅核制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据审判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对合议庭、独任法官作出的裁判文书,从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审查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执破融合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深层次融合的工作机制,旨在通过打破程序壁垒,实现两种程序的优势交互叠加,更好实现市场主体的拯救和涉企案件的清理。核心在于“以破促执”和“以执助破”,加速僵尸企业出清,推动积案清理,激发生产要素的重组和市场主体活力。

一中心两基地十三团队2024年阿坝中院探索建立“1中心2基地13团队执行工作模式。“一中心”指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两基地”分别为茂县基地和马尔康基地,茂县基地负责若尔盖、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县、黑水县6个基层法院的案件统筹及外勤事务办理。马尔康基地负责阿坝、红原、壤塘、小金、金川、马尔康、理县7个基层法院的案件统筹及相关外勤事务办理。“十三团队”指十三个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本院执行案件办理及基地交办的事项。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阿坝州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中级人民法院

阿坝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827日至28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将审议意见转送你们,请研究办理。办理情况于2026210日前书面报送州人大常委会。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满意40票,基本满4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州法院执行相关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执行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高质量执行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要健全联动机制,打破协同壁垒。加强对各执行联动单位的监督指导,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方式,提高责任单位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压实参与责任。针对数据孤岛、部门壁垒等问题,推动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聚焦法拍房缴税难、过户难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协同制定长效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要强化数智赋能,推动升级改造。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升文书生成、节点提醒、类案推送等辅助功能的深度和实用性,满足执行工作智能化需求。加快配备移动办公办案设备,破解执行办案不智能、监督管理不精细等问题。推动法院与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打通数据流通渠道,着力缩小与信息化、现代化体系支撑的差距,明确系统升级换代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数智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执行工作。

四要深化立审执协同,完善联动体系。立案环节强化财产保全引导与执行不能风险提示,审判过程中考量执行可行性并释明履行后果;建立健全审判与执行沟通及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分段执行与专业化分工模式,完善相关执行路径;优化执行人员素能结构,严肃整治执行领域腐败问题,切实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提升立审执一体化效能。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

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

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827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世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扣全州重点,高位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是服务全州大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2月州委芝文书记专题部署推动,要求全州上下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全面塑造安全有保障、功能得完善、生态大提升、产业强支撑、生活更宜居”“远者来近者悦的城乡新环境。紧扣州委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这一中心任务,州委、州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全州六大提升行动之一统筹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县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部门,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按照《条例》,各级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协调行业部门落实任务,州、县、乡三级均设立专职机构,配备专人,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治理工作持续推进。三是确定工作思路。深化构建了“1+6+N”全域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即以塑造远者来近者悦的城乡新环境1个总目标,全面推进城镇、农村、路域、水域、景区景点、宗教场所等6大重点领域治理,以及涵盖公厕管理、工地管理、乱搭乱建整治、广告牌匾规范、标语标牌清理、线缆整治等N个专项整治行动,覆盖所有乡镇和村(社区),确保整治无死角、全覆盖。配套制定《阿坝州城乡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全州城乡环境质量提升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将治理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三)强化设施提能,夯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础支撑一是加强污水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4.29亿元,实施建制镇生活污水项目18个,新建茂县、马尔康等地污水处理设施,全州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7.75%,建制镇覆盖率达96%二是加强垃圾设施建设,投入5亿元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垃圾焚烧厂6座、餐厨垃圾处理厂6座,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96%。投入3793万元购置转运车201辆、收集容器7616个,建成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站7座,行政村覆盖率达99.3%,基本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7个县(市)已实施农村垃圾收费制度,推动市场化运作。三是加强公厕建设管理,建立监督员+管理员责任制,整治卫生问题985个,设置公厕信息牌1158处,启用厕所留言评价系统,全州48座国省干线公厕实现全年运行。四是加强市政设施建设,新改建停车位1128个,新增充电桩75个,建设口袋公园、绿化项目3.02万平方米,城市绿化面积达740.75亩,人居环境持续优化。

(三)强化重点整治,提升城乡环境整体面貌。一是全面弄干净开展城镇、农村、路域、水域、景区、宗教场所六大领域整治,清理厕屋便池5.8万座、水源水体1234处、畜禽粪污8179吨、农业生产废弃物1511吨,实施公路养护工程607公里,整治宗教场所290个。二是全面摆整齐聚焦重点问题,开展公共厕所、建筑工地、乱搭乱建、通信线缆、标语标牌、网围栏等乱象整治,整治工地乱象2742个、标语标牌问题4786个,更换网围栏268公里,整治乱停车7万余起、占道经营2.7万余起,清理广告牛皮癣”3.02万余处。开展全域无垃圾、城镇无污水行动,清理生活垃圾4.2万吨,城乡环境更加整洁宜居。三是全面治裸土聚焦国省干线、城镇重要场所,州域、县(市)域交界处等关键节点,实施见缝插绿、立体增绿,采取乔灌草花结合、乡土特色树种为主等方式绿化美化提升,新增及改造提升绿地面积1108.64亩、实施景区绿化387.05亩、完成交通干线景观廊道绿化里程967.73公里、铁路沿线植被修复面积1404亩,沿线环境美化效果凸显。四是全面搞规范、提品质出台《全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指导手册(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州店招店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全州公共厕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及标准(试行)》《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制度文件10余项,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区、经营区门前四包责任制,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城乡环境治理常态长效一是广泛宣传。持续开展《条例》及《补充规定》宣传,组织提升环境·共筑美好全民大扫除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将相关法规纳入政府常务会和执法培训内容,累计举办培训班80余期,培训人员1.2万人次。二是全面动员。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你拍我办·微网实格小程序,处置环境卫生问题5000余件,宣传先进典型500余期,曝光反面案例600余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三是规范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严厉打击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累计查处67起,罚款102.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市)、部门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群众参与意识不强。

二是基础设施建管存短板。垃圾收集设备分布不均、老化严重,养护资金不足;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不足,资源化利用率低,违规倾倒频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过高,受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限制,乡镇一级的设施设备建成后缺乏养护管理资金,存在建得越多、管理越难的情况。

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体制不顺,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能力不足,影响条例落实。

四是长效机制不完善。治理工作缺乏统筹规划,存在重整治、轻管理现象,工作连续性不足。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借助十五五规划契机,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建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强化设施运行管理,提升处理效能。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严格依法治理。理顺执法职责,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治理机制,加强统筹规划与考核评价,推动治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

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

实施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对标“1610”系统部署,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按照《阿坝州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州贯彻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阿坝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及《补充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总体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动《条例》及《补充规定》贯彻实施作为推进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执法检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4月初,州人大城环资委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要求,制定了周详的执法检查方案,成立由州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为组长,州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部分州人大城环资委委员、城环资专业代表为成员,州住建局相关人员参加的执法检查组,明确指导思想,细化检查时间、检查地点、重点内容、检查方式,并提请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通过。52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6月初至7月底,执法检查组赴马尔康、壤塘、汶川、九寨沟等9县(市)36个场点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与施工建设负责人、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沟通,深入了解《条例》及《补充规定》实施情况,并委托其余4县人大常委会就地检查。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条例》及《补充规定》执法监管法律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检查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力求突出实效,督促和推动各各部门认真落实法定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各级各部门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快城乡环境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检查中走访座谈干部群众300余人次,发放知识问卷2600余份。二是始终坚持依法原则,执法检查全过程、各方面都紧扣法律法规进行三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查找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同时,面对面反馈面上检查与随机暗访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依法助力城乡环境质量提升,为阿坝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贯彻实施《条例》及《补充规定》主要做法及成效

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聚焦州委关于开展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及《补充规定》,全面塑造“远者来近者悦”的城乡新环境,推动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两年大提升成效已经展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高位推进统筹协调强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工作。按照《条例》及《补充规定》和州委有关部署,州、县(市)坚持把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基本构成。二是全面谋划推进,细化分解任务。州人民政府对标《条例》第六条,于去年5月印发《阿坝州城乡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对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进行全面安排,明确目标、项目和计划图。今年初,按照两年大提升阶段目标,先后印发《关于开展“2+5”专项工作的通知》《2025年度阿坝州城乡环境提升行动重点任务》《阿坝州重点区域、重要沿线“三化、两提升”行动方案》。三是坚持制度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对标《条例》第五十六条,州提升办制定《全州城乡环境质量提升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周曝光、红黑榜、三色督办等机制,为全州治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县(市)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制度、银龄监督、小手拉大手、“门前四包”等行之有效的责任和监督机制,将责任细化到最小单元,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确保终端见效。壤塘县中大石沟村贯彻《条例》第十七条,将人居环境整治“三保”和道路管护内容、范围、要求、监督等责任制成铭牌挂在醒目位置。四是加强管治建设,完善标准体系。贯彻《条例》第五十六条,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建设与规范同步”原则,围绕农村住房建设、公厕管理、店招店牌设置、城乡环境维护等重点领域,制定《全州公共厕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及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州店招店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高海拔寒冷(严寒)地区公共厕所建设指南》等文件。各县(市)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标准。贯彻《条例》第七条、二十八条,壤塘县出台规范楼(屋)顶防雨防漏盖顶改造的通知,九寨沟县漳扎镇从严编制店招店牌设置规范,阿坝等县拓展工作内容,编制卫生责任工区划分图,规范“三化、两提升”标准。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面、标准明确、指导和操作性强的城乡环境管理政策标准体系。

(二)宣传引导凝心聚力促提升。将《条例》及《补充规定》贯彻实施与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等紧密融合。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将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和法规纳入各级各部门学习内容。充分运用宣传栏、标语和新兴媒体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积极意义、主要目标、路径措施,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壤塘县文化旅游局印制文明旅游倡议书精心放在酒店每一个房间,阿坝、若尔盖等县在旅游沿线制作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爱护环境卫生提示牌。二是公众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品质的提升,旅游等产业飞跃发展,可感可及的整治成效,群众参与积极性不断提升。每月全覆盖开展“提升环境·共筑美好”全民大扫除,“积分超市”等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实现政府与群众互动协作。九寨沟县南坪镇和平二村坚持党建引领,“两委”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响应,打通“断头路”、破除院墙、拓宽道路、规范治理雨棚,一跃从“脏乱差”蝶变成网红打卡地。三是强化舆论监督。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电话,州县(市)融媒体中心设立问题曝光专栏,推广“你拍我办·微网实格”随手拍小程序,设立奖励资金,鼓励公众监督城乡环境。截至目前,共处置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问题5000余件,宣传先进典型500余期,曝光反面典型600余期。

(三)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抓提升。贯彻《条例》的第三章、第四章,按照“一年出形象、两年大提升、三年大变化”要求,锚定目标、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点状突破,工作举措不断递进深化。一是专项整治出形象。“扫干净、摆整齐”入手,聚焦城镇、农村、路域、水域、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六大领域”和厕所、工地、乱搭乱建、通信线缆、店招店牌、网围栏等开展“N个专项”环境卫生整治。二是重点工作深推进。全力攻坚,聚焦“全域无垃圾、城镇无污水”和重点区域、重要沿线“净化、绿化、规范化”。若尔盖县求吉乡嘎哇村将环境卫生容貌纳入村规民约,融入基层治理“五治融合”,坚持垃圾不出户、不落地,定时收转运,村容干净整洁。对广告牌、店招店牌、标语标牌、通信线缆、网围栏、公厕等乱象开展靶向整治,城乡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宜居。三是基础设施强投入。贯彻《条例》的第五章,各级政府统筹协调,积极争取资金,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建制镇生活污水项目18个,建成投用县城污水处理设施15座,新建垃圾焚烧厂6座和餐厨垃圾处理厂6座,提升改造垃圾压缩中转站3处,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7座,购置垃圾转运车201辆、收集容器7616个、压缩车58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加快推动城镇、国省干线重点公厕提升改造。实施老旧小区基础配套功能的提升建设。全面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以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为目标,有序推进口袋公园建设、老旧绿地改造、道路绿化提升等项目。马尔康市新建大郎足沟口袋公园、俄尔雅片区环境提升工程、汶川县阳光家园一期临河公园、若尔盖民族团结广场等项目,城市绿量显著增加,城市公共空间不断优化。四是规范监管促执法。贯彻《条例》的第六章,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建设与规范同步原则,制定《全州公共厕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及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州店招店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面、标准明确、操作性强的城乡环境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监督管理,确保执法人员严格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近年来,全州累计查处城乡环境违法行为67起,罚款102.4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州上下深入宣传贯彻《条例》及《补充规定》,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提升相关工作,城乡环境秩序持续优化,容貌面貌不断改善,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逐步加大,治理措施日趋完善。不过,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法规宣传力度不足。一是重视程度有差距。部分县(市)和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将提升行动视作常规工作,未充分认识到其在改善民生、塑造城镇形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条例》及《补充规定》学习浮于表皮理解不深不透,未有效将提升行动开展、法规实施、职责履行有机融合。纵向上热中温下冷,横向协同联动不够。二是宣传引导跟进不到位。部分县(市)对《条例》及《补充规定》的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群众参与度不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及文明素质还需提高。在国省干道公路沿线随意抛撒垃圾问题时有发生,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还需加强。三是经验提炼推广不够。各县(市)在推进工作中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经验,但总结提炼和推广运用不足。

(二)法定职责未全面落实,机制建设仍有短板。落实《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七、十八条还不到位。一是责任划分明确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划分、责任书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机关单位周边、公路沿线及公共地段因责任不明,出现管理空白。二是治理标准不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前瞻性不够标准不够完善,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引领和带动,以标准体系引导、推进、检验工作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部门协作不健全。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等问题,影响了治理工作的协同推进。四是执法监管能力不高。基层执法权限和力量配置难以承担繁重任务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专业能力不足,执法装备不足执法队伍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对轻微违法行为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执法规范水平和部门协作效率亟待提高。

(三)治理成效不均衡,设施建设仍有弱项。贯彻执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七条不到位。容貌秩序参差不齐。部分县(市)旅游村(社)、公路沿线、老旧小区等线缆管理不规范,杆线、私拉乱接蜘蛛网现象突出,不仅影响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部分规划区及城乡结合部建筑物立面管控不到位,色调、风格与周围环境不相容;车辆(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及施工公告牌,存在安全隐患。贯彻执行《条例》第三十四条不到位。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足。各级政府普遍存在重城镇轻乡村、重主要街道轻背街小巷、重公路沿线轻边远村社、重集中整治轻常态管理、重短期突击轻长期管理、重外观建设轻内部整治六重六轻问题,导致部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户房前屋后仍有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垃圾乱扔、清运不及时,垃圾爆桶等现象。贯彻执行《条例》第五十条至五十三条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滞后,运行维护成本高,运维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部分县(市)乡(镇)村(社)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管网老化、雨污不分流、收集率不高;部分县(市)生活和餐厨垃圾分类设施不足、垃圾收集设备分布不均且老化破损;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匮乏、资源化利用低,违规倾倒屡禁不止;农村部分设施闲置,部分公路沿线厕所建设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目前仅茂县、九寨沟建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机构,其他县(市)医废处置战线长,存在次生医疗污染的风险。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及《补充规定》的建议

《条例》及《补充规定》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城乡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石榴籽工程六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城乡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深入落地,着力塑造远者来、近者悦的城乡新环境,为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阿坝典范筑牢保障根基。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州委提出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对标《条例》及《补充规定》,严格依法履职,压实各方责任,不断夯实城乡环境治理基础,推动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强有力措施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针对各县(市)开展精准督促(即“发点球”),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执行到位、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补齐设施短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聚焦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精心谋划项目,补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设施短板。一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打破区域壁垒,优化垃圾处理终端布局,提升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效能,完善收储运处理体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全流程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建筑垃圾填埋场,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二是统筹推进城乡污水治理。推动城镇及乡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与扩容扩建,加快老旧管网更新、破损管网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稳步提升污水处理处置能力。统筹保障经费,让农村闲置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三是加强重点区域厕所建设。加强集镇、旅游沿线等区域的厕所规划建设与运行维护,确保公厕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完好,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健全制度机制,推动长效治理。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队伍建设及激励机制等,推动治理工作精细化和常态长效化。一是完善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精城优镇·美村靓户计划落地落实。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提升办公室的力量和经费保障,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执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治理模式。推广壤塘县蒲西乡斯跃武村积分超市等治理模式,通过量化村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行动,构建完善激励回馈机制,推动环境治理实现从干部主导全民参与、从短期突击长效管理的转变。

(四)深化环境整治,巩固治理成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据《条例》及《补充规定》,认真梳理法定职责,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是严格执行责任区制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主体要严格遵守并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确保责任区内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达到相应标准。二是持续深入整治“五乱”问题。持续深入整治城乡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扔、工地乱象五乱问题,推动治理向基层、村庄及盲点死角延伸。同时,着力抓好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环境卫生薄弱环节的整治,促进治理工作均衡开展。三是强化全时全域精细管理。借鉴小金县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经验做法,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建立大院长机制,借助银龄老人、代表委员等力量加强全时段、全方位、精细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提升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能力,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识。持续推进《条例》及《补充规定》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微网实格网格长与网格员的法规宣传作用,重点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和学生参与,减少环境污染。二是坚持抓点示范。州委“精城优镇.美村靓户”、“石榴籽”工程、“微网实格”、和美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示范、文旅深度融合、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创建等,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城乡环境治理示范带动典型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等实操形式,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实现“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

(六)结合现实需要,开展法规修订。省《条例》于201110月颁布实施,2019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修正;州《补充规定》于20189月颁布实施。目前,《条例》与《补充规定》因制定时间较长,已出现不适应现实需求的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发生调整;二是法律责任章节中行政处罚金额普遍偏低,违法成本不高,难以形成有效法律震慑。为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对《条例》进行修改;待省《条例》修改完成后,再结合我州实际,对州《补充规定》作相应修改完善。

附件: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

附件

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

1.部分县(市)和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将提升行动视作常规工作,未充分认识到其在改善民生、塑造城镇形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

2.《条例》及《补充规定》学习浮于表皮理解不深不透,未有效将提升行动开展、法规实施、职责履行有机融合。纵向上热中温下冷,横向协同联动不够。

3.部分县(市)对《条例》及《补充规定》的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群众参与度不高,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及文明素质还需提高。

4.在国省干道公路沿线随意抛撒垃圾问题时有发生,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还需加强。

5.各县(市)在推进工作中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经验,但总结提炼和推广运用不足。

6.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划分、责任书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机关单位周边、公路沿线及公共地段因责任不明,出现管理空白。

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前瞻性不够标准不够完善,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引领和带动,以标准体系引导、推进、检验工作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8.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等问题,影响了治理工作的协同推进。

9.基层执法权限和力量配置难以承担繁重任务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专业能力不足,执法装备不足执法队伍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对轻微违法行为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执法规范水平和部门协作效率亟待提高。

10.部分县(市)旅游村(社)、公路沿线、老旧小区等线缆管理不规范,杆线、私拉乱接蜘蛛网现象突出,不仅影响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

11.部分规划区及城乡结合部建筑物立面管控不到位,色调、风格与周围环境不相容车辆(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及施工公告牌,存在安全隐患。

12.各级政府普遍存在重城镇轻乡村、重主要街道轻背街小巷、重公路沿线轻边远村社、重集中整治轻常态管理、重短期突击轻长期管理、重外观建设轻内部整治六重六轻问题,导致部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户房前屋后仍有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垃圾乱扔、清运不及时,垃圾爆桶等现象。

13.部分县(市)乡(镇)村(社)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管网老化、雨污不分流、收集率不高部分县(市)生活和餐厨垃圾分类设施不足、垃圾收集设备分布不均且老化破损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匮乏、资源化利用低,违规倾倒屡禁不止

14.部分公路沿线厕所建设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目前仅茂县、九寨沟建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机构,其他县(市)医废处置战线长,存在次生医疗污染的风险。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1610”系统部署,助力阿坝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于713日至18日组织48名全国、省、州、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先后赴马尔康市、红原县、松潘县、茂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代表集中视察。

一、创建工作基本情况

阿坝州作为43个民族聚居的全国唯一的藏族羌族自治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于2010年在茂县和若尔盖县先行试点, 2011年在全州正式启动,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地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7年,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2018年,州委把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核心主干,掀起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高潮,于201912月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20244月,阿坝州出台《阿坝州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方案》《阿坝州创建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工作方案》,以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为总目标,三个意义牵引全州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创新推广“1+5+N”工作模式,大力实施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深入推进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十大行动,深化联心同行工作,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实践,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的阿坝经验。

目前,全州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7次,建成民族团结广场、商城、主题街道、主题公园、主题驿站等226个,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个、省级121个、州级2337个,实现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覆盖,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命名数量均居全省21个市(州)首位。

二、创建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55月,州人民政府召开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提出以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十大行动为抓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培育工程,明确有形之魂、有感之举、有效之方的创建路径。

(一)以“有形之魂”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州、县(市)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构建起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创工作机制,形成衔接紧密、覆盖全面的工作体系二是强化法制保障。现行有效32件法规涵盖全州各项事业。20197《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法制支撑。三是构建工作格局。出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优秀)评选认定办法》《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升级版建设规划》《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起纪委监委等为监督主体的三级督察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政治巡察、政绩考核和各级绩效考核内容;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一年一表扬、五年一表彰的形式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与四省六州(市)签订《川滇藏青交界地藏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联动创建协议》,搭建跨区域协作工作联动平台。

(二)“有感之举”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凝心聚魂

一是以阵地教育树人。州、县(市)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远景规划,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培养四个特别干部队伍;各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课程中民族团结教育的思政要素,构建民族团结教育特色课程体系,培育时代接班人。二是以宣传创新凝心组建藏汉双语宣讲团、马背宣讲队、高僧大德宣讲团、农牧民(干部)夜校、流动宣讲小分队,拓展了宣传教育覆盖面;推动道中华”“美丽阿坝”“指尖微创建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全平台总阅读量破亿,搭建了线上+线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矩阵;州融媒体中心综合建成“3报、3频、3微、1网、1,总用户超200万,推出全国民族地区首创的《藏文语音手机报》,覆盖有效用户15万,构建了全国最全的市州级藏文全媒体矩阵。三是以文化认同聚魂。以文化为载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出《牦牛革命》《一捧糌粑》等文化精品,打造雅克音乐季、锅庄文化旅游节、古城花灯节等民俗节庆品牌;充分挖掘和有效运用阿坝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编纂出版《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地情丛书,《明清及民国时期中央政府与四川民族地区文书史料汇编》作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四川卷》第一辑出版;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三)“有效之方”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强基提质

一是石榴籽工程惠及民生。实施帮困助弱行动,计划3年投入超15亿元提升补助标准,设立爱润阿坝·帮困助弱基金,有序推进1123户特困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联心同行行动,在全州174个乡镇全覆盖成立乡(镇)石榴籽工作中心石榴籽调解室1154个村(社区)建立石榴籽工作室、组建石榴籽工作队、培育石榴网格员9474名干部全覆盖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结对,常态化开展走访、法治宣讲和民生服务。实施爱心爸妈行动,通过9013爱心爸妈牵起7362名儿童少年的手,设立爱润阿坝·净土春晖专项资金150万元,捐赠爱心物资620万元。实施就业创业行动,出台农牧民子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十条措施“1+7”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建立1000万元的农牧民家庭和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创业帮扶基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3793万元。实施健康保障行动,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精准实施重点人群三张处方,降低重点疾病困难患者医疗自付比例,年均减轻农牧民群众医疗负担4600万元。实施宣传教育行动,发动雪山草地宣讲团、石榴籽宣讲队等,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二是十大行动彰显特色。探索形成符合涉藏地区实际的创建模式,其经验被国家民委肯定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建立思想引领体系,各县(市)每年建立2个以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培育2个以上教育基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宣传教育各环节,如基层社区的特色服务、宗教场所的爱国教育、机关单位的主题党日等形成全域覆盖的思想引导体系。创新特色创建路径,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覆盖面拓展工程,在七进基础上逐步形成十进分类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机关石榴花开·培根铸魂、进医院石榴花开·健康阿坝、进宗教活动场所石榴花开·爱国爱教等十大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向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等基层拓展;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二三四工作矩阵,形成一核四翼全覆盖联动工作格局;精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全面开展石榴花开·N”品牌培育工程,形成具有阿坝辨识度的石榴花开品牌集群效应。夯实物质民生基础,十大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结合,推动脱贫攻坚、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以多元化载体和精准化举措,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基层治理、宗教管理、经济发展等工作的有机融合。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0.11亿元,同比增长5.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2408元、19366元,分别增长5%6.8%三是三项计划促进交融。三项计划搭建共同体桥梁,让各民族在双向奔赴中凝聚团结伟力。下足的功夫,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与浙江、成都等地137所学校建立百校结对机制,组织各族青少年5万余人次开展阿坝石榴籽·同心共+N”“书信传情”“云端课堂等常态化跨区域、多样化的润心交流活动;创新实施石榴籽研学营,组织各族学生赴沿海城市开展科技体验、历史文化研学,同步邀请内地青少年走进九寨沟、四姑娘山等地参与非遗传承实践,形成双向奔赴””的成长路径;举办小小石榴籽共筑中国梦夏冬令营400余场次,承接各类青少年研学团队108支,覆盖1.5万余人次,不断增进各民族学生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做细的文章,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坚持把推动东西部地双向创业就业作为促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关键举措,依托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机制,共建浙阿、成阿等产业园区27个,2024年,举办浙商阿坝行等招商推介50余次,共建24个产业园区,新增引导50家企业投资兴业,到位资金24.21亿元;与浙江等8个省市签订《跨区域联运协作协议》,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4.21万人,外来和返乡创业11万人;在北京、浙江等地建立4个驻外农民工党群服务中心,设立16个驻外农民工党组织,各县市均成立流动人员服务中心,确保各族群众融得进、留得住、过得好落实的举措,推进旅游促进三交计划深化区域合作,先后与重庆、浙江等地签订文化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文旅跨区域协同发展;制定《阿坝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五个之州建设;与川陕甘毗邻地区共建大九寨旅游圈,打造13条旅游促三交精品旅游线路;全面开展天下九寨沟·大美阿坝州品牌建设,推出熊猫大道、黄河天路风景廊道、川青铁路风景道等风景大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理县桃坪村入选世界最佳旅游乡村2024年,全州接待游客609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43.12亿元,分别增长15%2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深化

在创建工作中,部分县(市)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的认识温差,创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的现象依然存在。视察显示,一些基层干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理解存在偏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简单等同于民族文化展示,在工作中过度强调差异性而忽视共同性;个别地区获示范命名后出现人员保障不足,巩固提升懈怠等问题;创建活动覆盖面和宣传力度不够,存在点面失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高等问题。

(二)工作推进存在短板

有的县(市)和部门就创建创建,目标任务分解上下一般粗,实施方案照搬上级文件,配套措施缺乏针对性,履行职能与创建工作融合度不够,工作推进参差不齐;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测评指标重合度较高,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具体路径还不充分,各自特色体现不明显;十大行动效果不均衡,各县(市)基地建设力度差距较大、进机关重视程度不一、进宗教活动场所和新兴领域(如互联网行业、新兴社会组织等)覆盖面不充分、进家庭典型报道不足、进景区宣传范围不浓;三项计划组织交流活动多集中在干部和青少年群体,农牧民群众参与比例较低,各民族间在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实质性合作项目较少,覆盖面和持续性有待提升;创建载体同质化严重,不少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产业与群众收入来源单一,农文旅融合发展程度较为滞后,示范点位体现发展融合程度不够,示范带动效应没有彰显,对阿坝州历史上的交往交流交融故事和地情素材挖掘整理不够,对外交流展示能力还需提升。

(三)工作机制尚需完善

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系统运用和对示范单位的后续跟踪评估不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协调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还不够完善,未全面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工作停留在县(市)及其相关部门,村(社区)和基层群众参与积极性尚未调动起来,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工作机构全州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保障机制上共用共享,通过检查来看虽然将民族团结工作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但与实际工作开展需求还有差距,人财物、政策等方面还需加大支持力度,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创建共识

一是加强学习力度。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认真学习省、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营造凝心聚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长效化;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对我州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的深刻认识,提高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创新培训载体、拓宽培训渠道,将民族团结进步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测评体系,融入到各类专题学习和培训中,把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性提升到促进我州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上来,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感。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着力构建数字赋能+文化浸润的民族团结进步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发动、整体推动的中华民族文化宣传工作新局面;组建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团,打通宣讲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的浓厚氛围;建立民族工作大讲堂制度,邀请民族理论专家、基层工作者开展巡回宣讲,实现全州乡镇(街道)宣讲全覆盖。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创建保障

一是健全评价体系。州、县(市)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保障、经费安排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提升创建实效性。二是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管理网络建设,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党的建设、政治考察和巡查、绩效考核等权重。三是健全联动机制。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起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落实机制,责任部门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实施机制。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借鉴恩施州探索出的三级财政共担机制,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的匹配力度,形成协同配合、良性互动的资金整合机制,确保工作有机构协调、有人员管理、有经费支持、有抓手推动。五是建立共同推进机制。要制定持之以恒的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项创建共同推进机制,确保两项创建工作稳立在全国第一队列。严格对照全国最新测评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评与短板梳理工作;持续投入资源,滚动实施软硬件提升,确保基础工作年年有进步、事事达标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最新政策导向及评审动态,及时调整优化创建策略,确保创建工作始终与上级要求同频共振。

(三)提升创建成效,打造阿坝样板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总目标和州委1610系统部署,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坚持把发展地方民族经济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主要领导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背书、主体责任清单、责任约谈、联合督查督办、人员培训等制度,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不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履行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的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职责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工作责任制,纳入群众工作范围和社会治理体系,纳入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严格规范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协调、民族宗教类网站审批、信访工作综合协调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是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全面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整合基层资源力量方面下功夫,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层基础;持续扩大创建覆盖面,把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旅发展等深度融合,推动机关单位、乡镇村社、学校企业、新经济组织等全域参与,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格局。四是强化考核督导。进一步加大表扬表彰力度,对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表彰表扬力度,对不按规定开展创建工作和工作有重大失误被撤销已获荣誉的严格问责。五是打造创建样板。实施示范创建提质工程利用大数据管理手段,使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迈进。打造基层治理创建样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行党建+网格+民族团结服务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持续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研判处置机制;以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十大行动实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以石榴籽工程六大行动夯实群众工作基础;以强化三项计划推动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打造文化融合创建样板,开发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短视频创作扶持计划,每年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给予创作补贴;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做实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农牧产业融合文章;深入挖掘阿坝州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讲好典型故事,着力强化文化传承培育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造现代化建设创建样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打通两山转化路径;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从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居住、就业、教育等方面入手,实现普惠化服务全域化、社会化、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优特色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民族医药等特色产业,构建有阿坝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828日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旺娜的阿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关冀的阿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彭龙的阿坝州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连义为阿坝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杨玉峰为阿坝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高恺衡为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去:

杨嵋的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陈卉佳的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吴延丽的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苏娜的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命:

苏晓伟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庭长

吴延丽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陈卉佳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陈玉婷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去:

马英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命:

陈云鹏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次会议

结束时的讲话

2025828日)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为国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传达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进行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中药材、菌类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废止案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16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及我州补充规定贯彻落实和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州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各项议程顺利完成。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围绕州委部署履好职。党委的工作中心,就是人大的履职重心。月初,州委召开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了《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建成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决定》,进一步明晰了我州做大做强文旅产业的发展思路、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对人大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极端重要性,更加自觉地把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履职重点,在宣传动员、建言献策和监督落实上多下功夫,州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落到实处。要坚决贯彻落实州委部署,加快推进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围绕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监督,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在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进程中展现人大作为。

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履好职。抓得住重点,履职才能出成效。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年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重点任务次第展开、压茬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希望大家保持状态和激情,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盯住抓、抓重点,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升。要坚持以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三计划为遵循,对标推进、高效落实,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坚持三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发力,突出抓好年度5件民生实事全过程跟踪监督,做到不按时序推进不放过、不达质量标准不放过、不满足项目功能不放过,助力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要坚持早谋划、快行动,高效务实做好组成人员学习会、全州人大监督工作会等筹备工作,有声有色组织好人大与青春同行系列活动,推动人大工作顺应时代适应发展富有成效。

三要常抓纪律作风履好职。纪律作风建设没有旁观者,全体人大代表都是责任人按照有关安排,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已进入“成果显现期”。我们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慎终如始抓好学习教育后续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树立好、维护好州人大常委会的形象。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调查研究、联系群众、会风文风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把精力真正用在干实事、求实效上。增强法纪观念,始终把党纪国法作为行动准则贯穿到履职全过程,讲政治、严程序、守规矩受监督,做到依法履职、为民履职、高效履职。

现在,我宣布: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二十九次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有:

李为国

米建康

张耀龙

  

白玛罗尔伍

董永富

杨文松

西

马启寿

王永寿

王国强

邓海兰

艾晓兵

  

申红霞

伍晓东

刘木滚

  

李戎生

李祥英

吴锦波

何永花

  

  

陈正香

陈永清

陈洪涛

拉旺健

周礼鸿

周启军

泽郎达尔基

赵文辉

莫尚华

黄春梅

  

龚芹芹

盛碧慧

蒋明平

谢荣妹

廖贵英

因事因病请假的有:

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

唐远益

郑冬平

李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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