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人大制度 交流人大经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文明阿坝。地震之后,阿坝依然美丽!
信息搜索:

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基层人大

“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来源:州人大
访问量:
更新日期:2025-12-16

关于“一法两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

 小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源 


根据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以来,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本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州条例》)(以下并称为一法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现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从个层面开展工作:一是周密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主任杨健为组长,副主任王远富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并聚焦五个振兴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7检查重点,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和调查问卷是实地查看。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木坡乡大梁村、招牛村、登春村、达木村,八角镇巴木村、双柏村,沃日镇木栏村,结斯乡大坝村,宅垄镇马村、元营村,兴隆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实地察看共计邀请2名州人大代表、11名县人大代表、17名乡(镇)人大代表参加。是问卷调查。委托18个乡镇人大同步开展问卷调查,向人大代表、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涉农企业及集体经济负责人等共发放并回收问卷707份。是座谈交流。分别在县、乡、村召开座谈会共计3次,听取县科农畜水局等19个部门汇报20余名乡(镇)干部和30余名村“两委”干部建议意见做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二、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

乡村振兴一法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的规定,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五个振兴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全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84亿元,同比增长2.4%;第一产业增加值7.49亿元,增长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48元,同比增长6.9%;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6:1

(一)产业振兴基础进一步夯实。贯彻“一法两条例”关于产业发展和扶持措施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25年,安排衔接资金11292.61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编制《小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行动明确“5+N”特色农牧业产业新体系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州级现代农业园区3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10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4家,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8000万元积极培育净土阿坝·遇见小金喜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持续较快增长,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提档升级。

(二)乡村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贯彻“一法两条例”关于人才支撑和城乡融合的相关规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300人,农村实用人才4070人,农业科技示范户210户;制定《小金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统筹不少于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工作,创建州级人才孵化基地、夹金生态学习基地、研究生高原实践基地深化项目支撑+专家引领+技能培训合作模式;累计引进人才56人,柔性引进人才30余人,与3名高层次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共同助力乡村建设。

(三)乡风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贯彻“一法两条例”关于文化繁荣的相关规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新时代小金精神等活动,累计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18个、村文化室111个、农家书屋111个;持续加大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出台非遗保护管理办法,申报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47项,获评中国传统村落1个、四川传统村落11个、四川历史文化名村1个。

(四)乡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贯彻“一法两条例”关于城乡融合和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2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4.96%。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到20%。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3年实现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

(五)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贯彻“一法两条例”关于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举办各类培训班20余期,培训800余人次,储备后备力量387人。推广乡村治理新模式,完成全县111个村(社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同步成立111个红白理事会,扎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产业发展方面。一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弱。对照《促进法》第十二、十九条,《省条例》第十四、十七、十九条,《州条例》第十七条,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数仍加工、出售初级农产品为主,联农带农作用发挥还不明显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缺乏龙头企业带动是制约我县产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占比高达70.3%二是农业生产条件不优。对照《促进法》第十四《省条例》第十六条,《州条例》第十一、十三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规定,我县土地碎片化程度高,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难度大;农田水利设施点多面广,叠加地灾风险,长期运维资金保障困难。同时,基层代表和群众强烈反映,野猪、猴群快速繁殖增长,严重破坏农业生产。三是乡村特色产业效益不高。《促进法》第十二、十九条,《省条例》第十四、二十四条,《州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7.4%的参与者认为我县特色产业有但规模较小,认为有且发展较好的比例仅为24%。同时,参与者还认为发展资金不足、产销衔接不畅、技术水平落后、品牌建设滞后是影响乡村特色产业深度发展的瓶颈。

(二)在人才支撑方面。一是本土人才外流严重。对照《促进法》第二十八、三十条,《省条例》第二十四、二十六条,《州条例》第二十三、二十七条关于培养本土人才的规定,我县因农村地区就业机会少、发展空间有限、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突出。二是人才引进困难。对照《促进法》第二十八、三十一、三十二条,《省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八条,《州条例》第二十四条,受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因素制约,我县引进人才方面存在引入难”“留住难等问题,如:部分乡(镇)干部、医教人员在乡(服务期满后,生活条件差、薪资待遇低等原因很快离开三是人才结构性短缺。对照《促进法》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二条,《省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州条例》第二十七条,我县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偏少基层农业科技人员、教师、医生等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存在结构性短缺。有基层代表和群众反映,多数土专家”“会干不会说影响农业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发展以及新信息的接纳、吸收和应用

(三)在文化繁荣方面。一是文化传承面临断代风险。对照《促进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省条例》第三十二条,《州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规定,我县历史文化、民族文化面临断代和失传风险。如:宅垄镇马尔锅庄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员年龄均在40岁以上,年轻人缺乏参与积极性较弱。二是传统村落保护不到位。对照《促进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省条例》第三十二条,《州条例》第三十二条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等的规定,我县各传统村落存在新老建筑风格迥异、彩钢瓦棚破坏传统建筑风貌问题。三是公共文化服务队伍难以壮大。《促进法》第三十七条,《省条例》第三十一条,《州条例》第三十四条指出要加强乡村文化队伍建设,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59.1%的参与者认为开展文化活动是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的必要举措,但我县文化服务队伍面临年龄大、流动快,社会力量参与意愿越来越弱的问题

(四)在生态保护方面。一是生态修复任务繁重《促进法》第三十九、四十三条,《省条例》第三十四、三十六条,《州条例》第三十六、四十一条指出要重视生态保护和修复,小金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监管任务十分艰巨,治理投入与保护标准不匹配,技术力量与保护需求不协调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促进法》第四十一条,《省条例》第三十七条,《州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我县环保设施后续管护资金短缺、专技人员不足,部分环保设施闲置或损坏,难以持续发挥作用。调查结果也显示,79.2%62%的参与者认为需继续提升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

(五)在组织建设方面。一是乡村治理效能不高。对照《促进法》第四十五条,《省条例》第四十八条,《州条例》第四十四条,我县存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民主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村民参与度低是乡村治理最突出的问题,占比高达83.5%。同时,有不少基层代表和群众反映,大多数村监委会主任履职不到位。二是村规民约发挥作用不到位。《促进法》第四十五条,《省条例》第四十八条,《州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要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但据基层代表和群众反映,我县大多数村规民约存在内容缺乏针对性、执行监督机制薄弱、时代适应性差等问题。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作用不到位。对照《促进法》第二十、四十六条,《省条例》第四十五、五十二条,《州条例》第十六条,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作用有限。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者中非常清楚本村集体经济运营情况的仅占52.6%。同时,群众参与集体经济经营的方式也相对单一,绝大多数只靠流转土地参与固定分红,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牢固。根据相关部门反映,2024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占比36.69%,低于10万元的占比68.81%

(六)在城乡融合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仍有欠账。对照《促进法》第五十条,《省条例》第五十三条,《州条例》第五十一条,我县农村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叠加灾毁现象突出,难以稳定乡村功能品质调查结果显示,70.2%的参与者认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是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主要困难之一。二是公共服务发展仍有差距。对照《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省条例》第五十三条,《州条例》第四十七、四十八条,我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存在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如:据相关部门的反映,木坡中学对今年初升高预计升学率仅为6%,而小金中学却高达40.24%再如:基层代表和群众反映,群众无论大小病症,都更愿意前往县城医院就医,乡镇卫生院就诊率较低。调查结果也显示,66.6%的参与者认为在乡村建设中要进一步优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七)在扶持措施方面。一是用地保障困难。《促进法》第六十七条,《省条例》第六十三条,《州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要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但我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49.86%,叠加基本农田保护压力,用地保障非常困难。座谈会上,自然资源、林草、住建、环保等要素保障部门基层代表、群众均表示,我县乡村振兴建设与保护矛盾突出二是资金投入不足。对照《促进法》第五十八、六十四、六十五条,《省条例》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州条例》第五十七、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使用绩效需进一步增强同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碍于农村金融风险防控难度较大等原因,进入农业农村领域的意愿不强调查结果也显示,参与者认为影响我县乡村振兴的因素占比最高(75%)的就是资金投入不足

四、工作建议

(一)持续推动产业发展,筑牢乡村经济根基。围绕5N特色产业,依托产业园区,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在品牌打造、市场开拓、精深加工、联农带农等瓶颈制约方面下功夫、求实效。要增强农业农村抗风险能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密各类灾害监测点、观察点建设,加强防灾应急物资等配备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建强特色业发展全链条,培大育强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抓好农产品旅游产品开发和流通,推动农文旅融合。

(二)持续强化人才支撑,汇聚乡村发展智慧。大力开展实用型乡土人才培育,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带头人。要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大力推动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鼓励我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人才回归、技术回流、资本回乡。要大力对接落实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专项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领域政策,依托考核招聘、公开选聘等引才通道,鼓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入乡干事创业。

(三)持续推动文化繁荣,焕发乡村文明光彩。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俗文化,支持别斯满服饰、马尔锅庄等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场景活态展演,支持石匠、银匠等传统手艺人申报非遗传承人支持创办朝山会地域特色节庆节会活动。加强传统村落等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因地制宜制定保护与发展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措施,特别是要严格审批新建项目,防止建设性破坏。要持续壮大公共文化服务队伍,通过与高校、文艺团体合作,吸纳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等多种渠道招募文化志愿者,并建立志愿服务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下乡活动。

(四)持续做好生态保护,绘就乡村绿色画卷。深入研究中省生态环保领域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认真收集、梳理、形成环保项目,着力补齐生态保护短板。结合我县实际,谋划实施一批建设成本低、运维成本低、运行效率好的小型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要以“村庄清洁行动”为契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要继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利用。

(五)持续强化组织建设,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强化村级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通过明确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推动村监委主任充分履职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推广运用八角镇巴木村积分制自治模式与时俱进优化村规民约,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提升乡村治理成效。要保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属性,明确其资源整合、产业开发、利益分配的功能,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乡土文旅等产业。要明确农民在村集体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农民参与集体经济经营新方式,提高村民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

(六)持续推动城乡融合,促进城乡协同发展。要加大对农村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为重点区域,梯次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水平提升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期管护机制。要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建立城乡学校、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

(七)持续优化扶持措施,增强乡村发展动力。利用好有限土地资源,通过复合利用、分层确权、精细化供地、差别化供地、用地年限弹性化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源“存量激活、增量优化、效益倍增”。要加强国家省、州涉农补助项目的研究和对接,开展项目筛选和方案编制,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依法落实农业投入资金增长保障要求,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和使用绩效,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支农政策工具,加大涉农信贷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力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