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组
关于“全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阿坝州人大社会委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办法(试行)》规定,按照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对“为全州2万余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以下简称发放高龄津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监督。
一、民生实事项目情况
(一)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安排。按照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80元/人/月,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150元/人/月,100周岁及100周岁以上老年人400元/人/月的标准,为20384名阿坝州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计划安排资金2119.59万元,其中州级安排708.52万元、县(市)安排1411.07万元。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高龄津贴,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100%。
(二)推进民生实事举措。一是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高龄津贴发放政策、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发放形式以及申领程序等,扩大了政策覆盖面。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定期对发放名单进行全面复查,动态掌握高龄老人最新数据,建立信息台账。三是加强监督审查。建立完善审核监督体系,加大对发放对象的审批和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公布申报和发放程序,采取电话、入户等方式抽查高龄津贴资金落实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保障高龄津贴资金,州财政局编制年初预算并按照测算数据下达给各县(市),按照属地管理予以兜底实施,按月将资金发放至保障对象一卡通。部分县(市)在此基础上有所调整,调整部分均自行保障。
(三)目前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截止目前为全州22514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201.03万元,完成比例为110%,已完成资金安排2119.59万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二、跟踪监督情况
(一)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落实。为有效开展2024年度发放高龄津贴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社会建设委员会召集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联系各县(市)人大,及时研究制定印发跟踪监督方案,从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机构、监督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分解、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日常跟踪,形成监督合力。为切实做好发放高龄津贴民生实事项目,及时成立以泽久副主任为组长、周礼鸿主任委员为副组长、社会委委员和社会委专业代表为成员的项目跟踪监督组。加大跟踪监督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加强与州民政局、州财政局日常的联系沟通,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加强与各县(市)人大的联系,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组,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从上至下,上下联动,形成了监督合力。每月及时汇总分析跟踪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按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三)深入实地调研,督查项目实施。跟踪监督组深入到各县(市),走访乡镇、(村)社区,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基层干部、与领取津贴老人及家属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进度、高龄津贴政策的宣传、发放到位情况等。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监督和助推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高龄津贴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及时、精准发放落实到户到人,切实保障了高龄老人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高龄津贴政策是按户籍所在地申领,在动态识别高龄老人数据过程中民政部门力量较为单一,需要充分联动公安、老干局、人社等部门更能精准识别高龄人口数据,特别是对退休干部的筛查更为突出。
(二)高龄老人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地区存在老人信息不完善、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像老人的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后,未能及时反馈和记录,导致后续服务与管理精准度不足。一些边远村(社区)对老人的死亡等情况掌握不及时。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优化工作流程。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进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都能及时了解并享受高龄津贴。探索优化工作路径,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提高服务水平,简化申领手续,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努力实现高龄津贴“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二)加强信息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网格化管理等手段,建立和完善高龄津贴发放的信息管理系统,对高龄老人信息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定期更新核实,通过部门联动协作,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更新,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审核、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确保资金到位,强化核查监督。要将高龄津贴发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高龄津贴的正常发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进行抽查督查核查,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虚报冒领、错发、漏发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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