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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调查研究

关于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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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16

关于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安排州人大监牵头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马尔、阿坝汶川、茂县、松潘五县(市)人民法院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汇报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了调研,并委托理县、红原、九寨沟等8县人大常委会自主开展调研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以来,全州共执结案件13583件,执行到位39.48亿元,执行质效稳固提升,关键指标持续驱优,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州法院执行考核指标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全州法院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

(一)综合治理格局“基本成”

一是领导格局持续完善。定期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直面查人、找物等长期以来制约执行工作开展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分析成因并研究解决对策,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法院主抓、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州政府积极响应,全力支持执行工作开展,专门设立破产专项基金50万元,为僵尸企业破产出清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效助力了无产可破案件的顺利审结。将打击拒执罪纳入平安建设重点考核指标,通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倒逼相关部门重视拒执罪打击工作,得益于这些举措,涉党政机关案件已连续三年100%履行到位,相关工作经验也获得了省法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执行联动持续加强。积极健全执行+N”工作机制,与多个部门形成了高效协同的执行合力。与州公安局协同出台查扣被执行人车辆实施办法,成功实现了公安治安卡点现场扣押车辆的破冰之举,让被执行人的车辆无处遁形;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州不动产中心紧密合作,实现了对公积金、不动产的查冻扣一体化操作,有效拓展了财产查控的范围;与州律师协会建立涉执信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助力化解了多起长期执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州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建立预查废机制,通过提前介入查询,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连续3年工商登记信息反馈率超过92%。此外,为打通查人找物的梗阻,全州法院实质化运行执行110”,全天候响应执行需求,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打击拒执犯罪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三是跨域调度持续提升。全州法院深化网格+执行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微网实格”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网格员协查被执行人成为常态推动实现了执行资源的社会化集约利用和执行工作向基层的延伸覆盖。同时,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强化对辖区执行事务的统一协调和调度,推动辖区执行事务一体协同。2022年以来,基层法院办理委托4330余次,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群众司法获得感“稳提升”

一是网络查控与财产处置便捷高效。依托总对总控系统,全州法院实现了对证券、存款、网络资金等各类财产的在线查询、冻结、划扣,极大地提高了财产查控的效率和精准度。截至目前,已发起查询20821件次,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在财产处置方面,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流程,通过公开、透明的网络平台进行资产拍卖,有效提升了资产处置的效率和价值。累计拍卖资产6981宗,成交1202宗,成交金额达8.64亿元,溢价率高达527%,不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专项行动推进实施常态化。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涉民生、涉企专项执行行动,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积极为农商银行追回金融债权21.95亿元助力其顺利完成改制,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开展涉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职务犯罪行为,执结涉职务犯罪60件,追缴违法所得、罚金2835.49

万元,有力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运用。在依法执行的同时,注重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活查”“活封等保全措施,刚柔并济助力企业自愈回血主动履行。通过精准采取这些柔性保全措施,在依法保障执行权威的同时,为企业留足了经营空间与发展余地。这种刚柔并济的方式,既能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助力企业摆脱短期困境、实现自愈回血,从而更主动地履行法律义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三)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常精进

一是强化立执衔接。全州法院高度重视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符合司法规律的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管理。畅通诉讼保全渠道,将执前督促履行机制深度嵌入执前和解流程,向当事人发出《诉讼保全提示书》22000份,通过及时提示和引导,使保全率提升至80%,有效避免了当事人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二是强化审执衔接。建立审执管相互衔接机制,将促成案件自动履行作为考核案件质效和法官绩效的重要因素,充分调动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的积极性。明确规定立案、财产保全、审理环节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的案件参照执行完毕案件合理折算办案工作量,进一步理顺了立审执各环节的关系,提高了司法效率。三是强化警执衔接。组建专门的执行110”警务团队,与办案团队同步开展工作,实现同时空作战。警务团队协助实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开展房屋腾退、财产扣押等辅助性事务,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四)执行体制机制常创新

一是稳步推进市州以下统管改革。全州法院积极构建1个中心负责全州案件统一指导、2个基地统筹13个团队案件办理的具体模式,将执行力量下沉到办案一线,让执行人员更贴近案件实际,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充分发挥统管改革在管住、管住、治好方面的关键作用,健全基地流程化办理机制,将外勤事务统一分派、各法院间相互协同,实现了简易案件、事务性工作的集中办理,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集约化水平。组建执行110”警务团队,协助实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开展腾退、财产扣押等具体事务。二是系统探索执行实施阿坝经验。针对涉寺庙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全州法院积极探索新路径,成功执结某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打破了寺庙在涉藏州县信教群众心中不可执行的神话,为同类案件的执行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活物执行方面,创新采用分割牦牛、以羊抵债、草场以租代偿等方式,成功执结离婚析产等案件60余件,有效解决了特殊财产执行难的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创新探索执破融合新路径。全州法院打破执破融合壁垒,制定发布《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立审执破流程,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其中,无产可破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至40余天,大幅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处理速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五)执行规范化管理“效能优”

一是健全完善执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研判机制,对于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集中研判,制定科学合理的执行方案。细化执行流程节点,以71个主要执行节点为横轴,以每一个节点应当完成的执行实施行为为纵轴,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执行流程管理体系。通过督促、提醒等方式,规范执行人员的行为,确保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是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构建执行法官、执行局长、执行案款管理员、财务部门四关审核流程,层层把关,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确保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安全。抓好执行案款支付线上线下双向审核,提高了执行案款支付的准确性和效率,执行案款支付平均用时仅2.68天,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得到了省法院的表扬。三是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管理。深入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落实指挥长主体责任制,加大对终本案件的清理力度,出清终本案件3106件,出清率达到72.3%,位居全省第一。规范终本案件归口管理机制,终本案件统一由中院审批,有效避免了终本案件管理的随意性,全州终本率由2022年的24%下降至7.99%。同时,加强对终本后案件的管理,对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进行跟踪查询,统一恢复审查标准,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源头治理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多元化解机制的协同联动效能不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与司法程序的衔接存在梗阻,各类调解资源未能凝聚合力,一些适宜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的纠纷被推向法院。基层治理单元的矛盾化解能力存在短板,对群众的法治宣传引导不够深入,导致群众遇纠纷时更倾向直接选择诉讼,加重了司法资源负担。此外,源头治理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未能充分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使得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二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跨部门联动存在壁垒,部分地区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与法院的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全面,在涉企纠纷、家事案件等领域的协同处置流程不畅,造成案件线索移交滞后,影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效率。社会力量参与度偏低,行业协会等在规范行业行为、化解内部纠纷方面主动性不足。同时,综合治理成效评估体系不完善,缺少对各参与主体协同效果的量化考核,难以精准识别机制运行薄弱环节并针对性改进,整体治理效能未完全释放。

    三是立审执协同成效有待进一步提立案环节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引导力度不足,部分案件未有效控制财产或控制量极少,对执行不能等风险的提示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当事人缺乏诉讼与执行风险认知。审判与执行环节的配合存在欠缺,部分法官在审理时未充分考量执行可行性,对履行义务的激励作用及不履行的责任释明不足,也未有效督促当事人履行,使得本可自动履行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阶段对审判环节信息的运用不够到位,部分案件因前期审理未固定关键履行信息,增加了执行调查难度,影响执行效率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执源治理效能通过建立常态化、网格化排查机制加强执行不能风险宣传以提升公众风险意识;加大基层调解组织投入与培训,加强法治宣传,完善自动履行告知督促机制;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加大对规避行为的惩戒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二是凝聚综合治理合力。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拓宽查人找物渠道;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扶持社会调解组织并建立调解员激励机制,完善司法救助与责任保险机制;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落实州级多领域信用惩戒措施,建立综合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并由人大监督整改。

三是深化立审执协同。立案时强化财产保全引导与执行不能风险提示,审判中考量执行可行性并释明履行后果;建立审判与执行沟通及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分段执行与专业化分工,健全相关执行路径;以政治统领整治执行顽瘴痼疾,优化执行人员素能结构,整治执行领域腐败,强化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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