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阿坝州人大民宗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1610”系统部署,助力阿坝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于7月13日至18日组织48名全国、省、州、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先后赴马尔康市、红原县、松潘县、茂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代表集中视察。
一、创建工作基本情况
阿坝州作为43个民族聚居的全国唯一的藏族羌族自治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于2010年在茂县和若尔盖县先行试点,2011年在全州正式启动,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地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7年,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2018年,州委把“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核心主干,掀起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高潮,于2019年12月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2024年4月,阿坝州出台《阿坝州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方案》《阿坝州创建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工作方案》,以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为总目标,以“三个意义”牵引全州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创新推广“1+5+N”工作模式,大力实施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深入推进“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十大行动,深化“联心同行”工作,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实践,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的阿坝经验。
目前,全州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7次,建成民族团结广场、商城、主题街道、主题公园、主题驿站等226个,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个、省级121个、州级2337个,实现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覆盖,国家、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命名数量均居全省21个市(州)首位。
二、创建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5年5月,州人民政府召开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提出以“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十大行动为抓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培育工程,明确“有形之魂、有感之举、有效之方”的创建路径。
(一)以“有形之魂”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州、县(市)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构建起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创”工作机制,形成衔接紧密、覆盖全面的工作体系。二是强化法制保障。现行有效32件法规涵盖全州各项事业。2019年7月《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法制支撑。三是构建工作格局。出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优秀)评选认定办法》《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升级版建设规划》《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起纪委监委等为监督主体的“三级督察”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政治巡察、政绩考核和各级绩效考核内容;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一年一表扬、五年一表彰”的形式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与四省六州(市)签订《川滇藏青交界地藏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联动创建协议》,搭建跨区域协作工作联动平台。
(二)以“有感之举”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凝心聚魂
一是以阵地教育树人。州、县(市)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远景规划,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培养“四个特别”干部队伍;各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课程中民族团结教育的思政要素,构建民族团结教育特色课程体系,培育时代接班人。二是以宣传创新凝心。组建藏汉“双语”宣讲团、马背宣讲队、高僧大德宣讲团、农牧民(干部)夜校、流动宣讲小分队,拓展了宣传教育覆盖面;推动“道中华”“美丽阿坝”“指尖微创建”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全平台总阅读量破亿,搭建了“线上+线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矩阵;州融媒体中心综合建成“3报、3频、3微、1网、1端”,总用户超200万,推出全国民族地区首创的《藏文语音手机报》,覆盖有效用户15万,构建了全国最全的市州级藏文全媒体矩阵。三是以文化认同聚魂。以文化为载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出《牦牛革命》《一捧糌粑》等文化精品,打造雅克音乐季、锅庄文化旅游节、古城花灯节等民俗节庆品牌;充分挖掘和有效运用阿坝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编纂出版《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地情丛书,《明清及民国时期中央政府与四川民族地区文书史料汇编》作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四川卷》第一辑出版;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三)以“有效之方”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强基提质
一是“石榴籽工程”惠及民生。实施帮困助弱行动,计划3年投入超15亿元提升补助标准,设立“爱润阿坝·帮困助弱”基金,有序推进1123户特困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联心同行行动,在全州174个乡镇全覆盖成立乡(镇)“石榴籽工作中心”或“石榴籽调解室”,1154个村(社区)建立“石榴籽工作室”、组建“石榴籽工作队”、培育“石榴网格员”,9474名干部全覆盖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结对,常态化开展走访、法治宣讲和民生服务。实施“爱心爸妈”行动,通过9013名“爱心爸妈”牵起7362名儿童少年的手,设立“爱润阿坝·净土春晖”专项资金150万元,捐赠爱心物资620万元。实施就业创业行动,出台农牧民子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十条措施”和“1+7”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建立1000万元的农牧民家庭和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创业帮扶基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3793万元。实施健康保障行动,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精准实施重点人群“三张处方”,降低重点疾病困难患者医疗自付比例,年均减轻农牧民群众医疗负担4600万元。实施宣传教育行动,发动“雪山草地”宣讲团、“石榴籽”宣讲队等,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二是“十大行动”彰显特色。探索形成符合涉藏地区实际的创建模式,其经验被国家民委肯定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建立思想引领体系,各县(市)每年建立2个以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培育2个以上教育基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宣传教育各环节,如基层社区的特色服务、宗教场所的爱国教育、机关单位的主题党日等,形成全域覆盖的思想引导体系。创新特色创建路径,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覆盖面拓展工程,在“七进”基础上逐步形成“十进”,分类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机关“石榴花开·培根铸魂”、进医院“石榴花开·健康阿坝”、进宗教活动场所“石榴花开·爱国爱教”等十大行动,推动创建工作向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等基层拓展;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二三四”工作矩阵,形成“一核四翼全覆盖”联动工作格局;精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全面开展“石榴花开·N”品牌培育工程,形成具有阿坝辨识度的“石榴花开”品牌集群效应。夯实物质民生基础,“十大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结合,推动脱贫攻坚、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以多元化载体和精准化举措,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基层治理、宗教管理、经济发展等工作的有机融合。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70.11亿元,同比增长5.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2408元、19366元,分别增长5%、6.8%。三是“三项计划”促进交融。以“三项计划”搭建共同体桥梁,让各民族在双向奔赴中凝聚团结伟力。下足“润”的功夫,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与浙江、成都等地137所学校建立“百校结对”机制,组织各族青少年5万余人次开展“阿坝石榴籽·同心共+N”“书信传情”“云端课堂”等常态化跨区域、多样化的润心交流活动;创新实施“石榴籽研学营”,组织各族学生赴沿海城市开展科技体验、历史文化研学,同步邀请内地青少年走进九寨沟、四姑娘山等地参与非遗传承实践,形成“双向奔赴””的成长路径;举办“小小石榴籽‧共筑中国梦”夏冬令营400余场次,承接各类青少年研学团队108支,覆盖1.5万余人次,不断增进各民族学生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做细“融”的文章,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坚持把推动东西部地双向创业就业作为促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关键举措,依托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机制,共建浙阿、成阿等产业园区27个,2024年,举办“浙商阿坝行”等招商推介50余次,共建24个产业园区,新增引导50家企业投资兴业,到位资金24.21亿元;与浙江等8个省市签订《跨区域联运协作协议》,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4.21万人,外来和返乡创业11万人;在北京、浙江等地建立4个驻外农民工党群服务中心,设立16个驻外农民工党组织,各县市均成立流动人员服务中心,确保各族群众“融得进、留得住、过得好”。落实“强”的举措,推进“旅游促进三交计划”,深化区域合作,先后与重庆、浙江等地签订文化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文旅跨区域协同发展;制定《阿坝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五个之州”建设;与川陕甘毗邻地区共建“大九寨”旅游圈,打造13条旅游促“三交”精品旅游线路;全面开展“天下九寨沟·大美阿坝州”品牌建设,推出熊猫大道、黄河天路风景廊道、川青铁路风景道等风景大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理县桃坪村入选“世界最佳旅游乡村”。2024年,全州接待游客609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43.12亿元,分别增长15%、2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深化
在创建工作中,部分县(市)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的认识温差,创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的现象依然存在。视察显示,一些基层干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理解存在偏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简单等同于“民族文化展示”,在工作中过度强调“差异性”而忽视“共同性”;个别地区获示范命名后出现人员保障不足,巩固提升懈怠等问题;创建活动覆盖面和宣传力度不够,存在点面失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高等问题。
(二)工作推进存在短板
有的县(市)和部门就“创建”而“创建”,目标任务分解“上下一般粗”,实施方案照搬上级文件,配套措施缺乏针对性,履行职能与创建工作融合度不够,工作推进参差不齐;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测评指标重合度较高,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具体路径还不充分,各自特色体现不明显;“十大行动”效果不均衡,各县(市)基地建设力度差距较大、进机关重视程度不一、进宗教活动场所和新兴领域(如互联网行业、新兴社会组织等)覆盖面不充分、进家庭典型报道不足、进景区宣传范围不浓;“三项计划”组织交流活动多集中在干部和青少年群体,农牧民群众参与比例较低,各民族间在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实质性合作项目较少,覆盖面和持续性有待提升;创建载体同质化严重,不少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产业与群众收入来源单一,农文旅融合发展程度较为滞后,示范点位体现发展融合程度不够,示范带动效应没有彰显,对阿坝州历史上的交往交流交融故事和地情素材挖掘整理不够,对外交流展示能力还需提升。
(三)工作机制尚需完善
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系统运用和对示范单位的后续跟踪评估不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协调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还不够完善,未全面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工作停留在县(市)及其相关部门,村(社区)和基层群众参与积极性尚未调动起来,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工作机构全州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保障机制上共用共享,通过检查来看,虽然将民族团结工作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但与实际工作开展需求还有差距,人财物、政策等方面还需加大支持力度,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创建共识
一是加强学习力度。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认真学习省、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营造凝心聚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长效化;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对我州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的深刻认识,提高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创新培训载体、拓宽培训渠道,将民族团结进步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测评体系,融入到各类专题学习和培训中,把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性提升到促进我州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上来,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感。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着力构建“数字赋能+文化浸润”的民族团结进步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发动、整体推动的中华民族文化宣传工作新局面;组建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团,打通宣讲“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的浓厚氛围;建立“民族工作大讲堂”制度,邀请民族理论专家、基层工作者开展巡回宣讲,实现全州乡镇(街道)宣讲全覆盖。
(二)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创建保障
一是健全评价体系。州、县(市)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保障、经费安排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提升创建实效性。二是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管理网络建设,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党的建设、政治考察和巡查、绩效考核等权重。三是健全联动机制。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起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落实机制,责任部门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实施机制。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借鉴恩施州探索出的“三级财政共担”机制,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的匹配力度,形成协同配合、良性互动的资金整合机制,确保工作有机构协调、有人员管理、有经费支持、有抓手推动。五是建立共同推进机制。要制定持之以恒的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项创建共同推进机制,确保两项创建工作稳立在全国第一队列。严格对照全国最新测评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评与短板梳理工作;持续投入资源,滚动实施软硬件提升,确保基础工作年年有进步、事事达标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最新政策导向及评审动态,及时调整优化创建策略,确保创建工作始终与上级要求同频共振。
(三)提升创建成效,打造阿坝样板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总目标和州委“1610”系统部署,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坚持把发展地方民族经济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主要领导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背书、主体责任清单、责任约谈、联合督查督办、人员培训等制度,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不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履行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的“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职责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工作责任制,纳入群众工作范围和社会治理体系,纳入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严格规范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协调、民族宗教类网站审批、信访工作综合协调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三是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全面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整合基层资源力量方面下功夫,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层基础;持续扩大创建覆盖面,把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文旅发展等深度融合,推动机关单位、乡镇村社、学校企业、新经济组织等全域参与,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格局。四是强化考核督导。进一步加大表扬表彰力度,对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表彰表扬力度,对不按规定开展创建工作和工作有重大失误被撤销已获荣誉的严格问责。五是打造创建样板。实施“示范创建提质工程”,利用大数据管理手段,使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迈进。打造基层治理创建样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行“党建+网格+民族团结”服务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持续健全完善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研判处置机制;以“石榴花开·美丽阿坝”十大行动实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以“石榴籽工程”六大行动夯实群众工作基础;以强化“三项计划”推动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打造文化融合创建样板,开发“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短视频创作扶持计划,每年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给予创作补贴;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做实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农牧产业融合文章;深入挖掘阿坝州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讲好典型故事,着力强化文化传承培育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造现代化建设创建样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打通“两山”转化路径;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从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居住、就业、教育等方面入手,实现普惠化服务全域化、社会化、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优特色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民族医药等特色产业,构建有阿坝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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