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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经验交流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 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来源:红原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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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7-10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红原县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畅通红原、幸福红原、魅力红原、现代红原、和谐红原”建设再立新功。

    一、紧贴核心,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方向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一是在部署人大工作上争取县委支持。要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安排部署人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凡是县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议案,都及时请示县委,听取县委意见,服从县委决定,贯彻县委主张,实现县委意图,切实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工作上同力,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在决定重大事项上维护县委权威。要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部署,正确处理县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途径,适时将县委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从而激发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万众一心、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三是在依法进行人事任免上贯彻县委意图。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坚持把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贯穿于人事任免工作的始终,严格执行《红原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和方法,进一步增强人事任免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切实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与贯彻县委意图的有机结合,在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服从县委安排。县委阶段性中心工作是某一时期全县工作的重点,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开展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保障和促进县委决策落实上,始终坚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以实际行动维护、保证、实现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二、服务中心,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因此,县人大常委会要紧紧抓住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工作中心,聚焦发展热点,突出工作重点,破解监督难点,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着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一是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找准自身优势与服务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支持政府推行工作,着力把农村公路建设、红原县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合作、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防沙治沙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2011-2020)行动计划、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食品药品监督等方面作为今年工作监督的重点,通过组织视察、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持续跟踪督办等有效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强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二是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严格依法办事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基本要求和显著特点,要切实做到用法之前先学法,讨论问题不离法,作出决议符合法,工作指导依据法律,真正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多渠道、多形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六五”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顺利贯彻实施;认真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适时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红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重视民生、关注民生、维护民生贯穿于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推动我县民生的持续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坚决保障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坚持跟踪问效,一抓到底,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的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把握重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必将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一是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采取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发放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代表们学习掌握开展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执行职务、做好工作的信心,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好力、服好务。二是健全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人民权力报、人大工作信息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学习资料;坚持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了解常委会阶段性工作重点;坚持将常委会重要活动及时公布于众,让代表随时了解人大信息,充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权利。三是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内容丰富的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激励代表在贴近民生、服务民生中发挥作用。四是完善建议督办机制。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要采取现场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以“人民满意、代表满意”为标准,着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五是积极开展代表活动。要健全代表活动小组,不断创新集中调研、专项视察等活动方式,继续开展“三个一”(每年至少为困难群众办一件实事、参加一次调研活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活动,深入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百、千、万”活动,组织代表为实现红原县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言献策。

四、坚定信心,努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都很强,只有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才能推动人大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这对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抓好思想建设这个根本。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同时,要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力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好制度建设这个保障。要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和工作特点的研究,在贯彻法律原则、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会议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促进人大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抓好组织建设这个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机构设置,有效发挥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增强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人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增强人大机关活力。四是抓好作风建设这个关键。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始终保持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难题,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人大常委会奋发有为、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红原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奋力开创红原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梦的红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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