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骥辞去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的决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宋骥辞去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职务的决定
2024年2月29日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宋骥辞去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宋骥辞去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宋骥辞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州人民检察院报省人民检察院,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由州人大常委会报下一次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