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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公报

十一届会议公报第三十三期

来源: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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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6-2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期(总204期)                     2012612


阿坝州第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专辑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次会议……………………………………………………(1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

  第二次会议议程………………………………………………………(2

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

情况报告(书面)……………………………………………周耀武(3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情况的报告(书面)…………………………………………………(6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李为国(7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

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何文涛(18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决议………………………………(27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城乡社会救助

工作情况的报告……………………………………………张耀龙(30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38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的情况报告……………………………………………………龙刚(40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51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建设

管理情况的报告……………………………………………崔乾志(54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

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62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特色魅力乡镇

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赵平(65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

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72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州人大代表的代表

资格审查的报告………………………………………………包正杰(74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7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次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76

在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王福耀(77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情况…………………………(83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418日至19日在马尔康举行,会议议程共十一项。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情况报告(书面)、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决议(草案)、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耀,副主任周耀伍、温玉祥、高晓蓉、郝士昌、王顺清、何文涛、李洪勇,秘书长康庆伟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常委会主任王福耀主持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赵平、李为国、杨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疆立,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全寿;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州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州政协副主席昌荣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议程

 

2012418日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汇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情况(书面)

    二、听取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研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九、审议通过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决议(草寨)

    十、审议通过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十一、人事任免

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的情况报告(书面)

 

2012418日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耀伍

   

2012327日至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书面传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省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所作的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2011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和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修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和《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了任免案。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李崇禧就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做好今年人大各项工作作了讲话。李崇禧要求,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项事业取得新实效,呈现出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好,群众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党群干群关系越来越好,政治生态越来越好,干部群众精神状态越来越好的良好局面。要牢牢把握当前形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我省近几年的发展局面保持好;要深刻领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要准确把握省委工作重点,狠抓投资项目和资金筹措、天府新区和其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和开放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统筹城乡和新农村建设以及民生项目和投入的落实见效;要高度重视和扎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从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转变作风,努力为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李崇禧指出,人大工作必须与省委保持高度一致,继续按照“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工作方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要围绕民生热点、加快发展、生态建设、文化强省等开展地方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认真研究、合理吸纳群众意见,提高立法质量;要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继续把食品安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常委会重点督办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机制,落实代表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规则,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要加强调研,联合部门厅局、市州人大常委会,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专题调研,为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要坚持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体现人大工作特点、充满活力的工作机制,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全省人大工作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雄、郭永祥、张东升、王宇坤、彭渝,秘书长曾省权和委员共74人出席会议。副省长刘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成福、刘达贵,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1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杰应邀参加会议。7名公民旁听会议。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于2011621日至2012331日止接到州人民政府送来的备案审查报告共计2件,其中农业方面有1件: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阿府备案[2011]1号);城镇管理方面1件: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镇管理办法》(阿府备案[2011]2号)。研究室认真初审后及时转送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结论,认为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依据充分,与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不抵触,符合法定程序。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研究窒

                                    2012331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全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418日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州地处长江、黄河源头地区,是大熊猫、金丝猴等孓(jué)遗物种的重要分布区和主要栖息地区,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生物多样性和世界高山带物种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我州坚持“生态立州”理念不动摇,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实施办法”)为主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管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改善生存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保护网络日益健全

    目前,全州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5处,总面积223.7万公顷,占全州幅员面积的26.6%。其中:以保护大熊猫为主的自然保护区12个,总面积96.8万公顷;以保护高原湿地为主的自然保护区5个,总面积77.7万公顷。建立森林公园4个、国家地质公园3处,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保护网络体系。

    (二)种群数量不断扩大

    目前,全州有川陵哲罗鲑等长江上游特种鱼类15种,有大熊猫、金丝猴、藏羚羊、梅花鹿、白唇鹿、黑颈鹤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6种、二级保护动物66种。有大熊猫374只(含卧龙),占全国的23.4%、全省的31%;若尔盖铁布梅花鹿在临近乡村随处可见;九寨沟白河自然保护区的金丝猴达1500多只。同时,多年未见、几近灭绝的麝类又重新出现,珍稀鱼类种群数量有所提升。

    (三)栖息环境明显改善

    截至2011年底,全州累计恢复生态植被10.55万公顷,完成营造林81.4万公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4.62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配套封山育林4.28万公顷,完成防沙治沙1.16万公顷。大熊猫栖息地面积达42.8万公顷,占全国的18.6%、占全省的24%;黑水三打古自然保护区成为了金丝猴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乐园”;藏羚羊、梅花鹿、白唇鹿、黑颈鹤等珍稀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正在不断扩大。

    二、主要作法

    (一)以宣传教育为基础,增强保护意识

    一是抓住当地群众这个重点,拓展宣传深度。针对我州地处边远、地域辽阔、居住分散的实际,将“一法一实施办法”作为“五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抓住“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和州县“两会”等契机,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载体,通过现场咨询、以案说法、专题讲座、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了城镇和农村、农区和牧区“全覆盖”。

    二是抓住外来人员这个重点,扩大宣传广度。针对近年来,我州工程项目多、涉及范围广、建设地区分散,外来人员特别是工程建设人员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结合项目检查、治安管理、安全巡查等,深入宣传“一法一实施办法”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强了外来人员的法制意识、保护意识,提高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000年以来,全州共出动宣传车2220台次,书写或张贴宣传标语6.17万幅,发放宣传资料23.12万份,有线电视宣传2500台次,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420余期,受教育群众达22万余人。通过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救护伤病野生动物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二)以整合力量为先导,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在州林业局单独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科,在州水务局明确具体科室负责鱼类保护工作,在各县林业、水务部门设立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州、县林业(水务)局局长为辖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大熊猫保护实行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林业、水务部门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管护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二是整合资源,建好队伍。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管理局(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在辖区县林业局,进一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理顺林业公安管理体制,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专、法律知识高的专业执法队伍,成为了我州野生动物保护的“主力军”。目前,我州共设立各类机构51个,其中:州、县森林公安局14个,林区派出所37个;林业公安在职民警209人,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1205人。

    三是发动群众,凝心聚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民间组织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发展民间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鼓励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目前,全州共有野生动物保护协会8个(其中:州级1个、县级7个);州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共发展团体会员11个、个体会员717人。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还吸收了不少有较高威望的宗教人士参加,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以监测预防为手段,提升保护能力

    一是狠抓野生动物疫病预防。针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常年严密监控迁徙候鸟及野生动物疫病疫情动态。对疫源、疫病监测对象的活动情况做好记录,切实做到巡护到位、监测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重大野生动物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防疫管理措施。严格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增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们重点加强了地震重灾区和全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控,做到了领导负责、专人监控、专人收集、每日上报,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

    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监测救护。2007年,我州建立了4个覆盖重点地区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即:若尔盖国家级监测站,若尔盖喀哈尔乔、红原日干乔、壤塘南莫且省级监测站)。同时,各县利用基层林业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森林管护站(点),加大了监测、救护工作力度,严密监控野生动物栖息地、重要密集活动区和饮水源等区域。深入开展大熊猫巡护监测工作,做好大熊猫可食竹开花情况调查,积极开展野生动物野外救护及生存能力培训,发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快速、及时救护。

    三是大力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大力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补充生物群体、稳定物种数量、保持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扎实做好放流苗种招标采购,严格质量监督和种质鉴定,保护放流苗种和水域生态安全。精心安排,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增殖放流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制定评价技术规范,开展跟踪调查监测,为增殖放流提供科学依据。2011年,分别在杂谷脑河、白水江、黑河放流适宜高原生长的高原冷水鱼、花斑裸鲤、黄河裸裂尻(kāo)鱼等鱼苗20余万尾。

    四是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与全球环境基金组织(GEF)、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世界组织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进行广泛合作,积极开展科学考察、野生动物监测、社区保护、人员培训等活动,与国家林业局鸟类环志中心、国际鹤类基金、中科院合作开展鸟类习性监测研究,有效提高了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推动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长足发展。

    (四)以生态管护为突破,改善栖息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2001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阿坝州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通告》,提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具体规定和办法,作出了全面禁猎禁捕野生动物的决定。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告》的相关规定,制作了5000余份藏汉双语《通告》和1万多份宣传图片,及时发送到了各县、乡镇、村组,并在《阿坝日报》用藏汉双语进行了全文刊载。同时,部分乡镇、村社还把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纳入了村规民约,为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加快灾区生态修复。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州自然保护区及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系统遭到极大破坏。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我们将大熊猫栖息地恢复与灾后植被恢复相结合,并将其作为生态修复的重点,采取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的方式,加快生态修复进程。截至2010年底,全州共恢复建设大熊猫栖息地12.58万亩。20115月,顺利通过省级保护区灾后重建和生态修复检查验收。目前,受灾大熊猫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竣工。

    三是大力实施综合治理。按照“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原则,科学编制野生动物保护区建设规划,加快自然保护区及配套设施建设。2011年,州政府立足实际,划定了脚木足河上游川陕哲罗鲑保护区,并向社会发布了公告,有力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沙化治理、湿地保护、干旱河谷治理等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工作,有效恢复和改善了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扩大了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维护了区域生态平衡。

    (五)以合理利用为抓手,提高综合效益

    一是科学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野生动物开发利用规划。同时,将野生动物开发利用项目列入了《阿坝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青藏高原东南缘—川西北地区总规划》等重点规划。

    二是规范野生动物行政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6 +*-府政务中心集中受理,使野生动植物凭证猎捕、养殖、经营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步入了规范化轨道。目前,已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32份、狩猎证40份、野生动物运输证明13份。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大力推行麝香、熊胆成分产品专用标识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内旅游设施、水电站等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违法建筑,加快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三是积极开展驯养繁殖工作。加强科研单位、养殖场管理,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坚持“规范管理、积极扶持、促进发展”原则,坚持产业化发展取向,工企业和农户养殖“两条腿”走路,通过建立统一标记、推广标准养殖等措施,重点发展特色鲜明、技术成熟的驯养繁殖物种,加强野生动物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逐步满足药用、观赏、食用、毛皮用等多方面需求。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台帐,实行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目前,全州己发展规模养殖企业40家,养殖麝、梅花鹿、七彩山鸡、野猪等野生动物近万只(头)。

    (六)以执法监督为重点,确保资源安全

    一是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坚持巡山护林检查和重点地区、关口守护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组织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开展林业执法专项检查和反盗猎专项治理行动,清除保护区内的猎套、陷阱,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猎鹰行动”、“绿盾行动”、“利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野保执法活动。成功侦破了九寨沟县“8·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松潘县“11·9”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一系列重案要案,并对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和宣传,乱捕滥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08年至2011年,全州各类专项行动共出动警车8523台次,警力1.71万人次,共受理案件52起,查处49起,收缴财物71.35万元,缴获野生动物504头(只)、猎具354件、野生动物制品(皮)45张;打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涉案人员44人,宣判35人;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违法人员44人,罚款4.96万。

    二是强化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多次对全州范围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经营利用单位、交易市场进行清理登记。严格审查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相关手续,认真核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调运证等有关证件,坚决取缔和查处无证养殖、非法经营个体。对餐馆、饭店、宾馆、市场开展大规模执法检查,对非法经营销售、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查处。2011年,全州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检查经营户276户次,集贸市场76个次,登记注册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户3户,未发现野生动物及制品在市场上销售。开展宣传29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销售、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州野生动物养殖和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工作开展尚不平衡。我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涉及的区域广、战线长,工作难度大。个别地区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是机构薄弱,人员配备尚不充足。目前,我州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薄弱、人员较少,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还不健全。现有专兼职人员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整体素质不高。同时,森林公安警力尚未配齐,民警老龄化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设施落后,经费投入有待提高。目前,我州野生动物管护设施、装备及手段仍然相对落后,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等工作经费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保护工作需要。特别是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的设备不足,影响了野保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驯养繁殖规模较小。目前,我州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规模小,没有形成产业效应,产品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不突出。

五是乱捕滥猎时有发生。近年来,虽然我州强化了监督管理,加大了执法力度,但受利益驱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六是补偿机制尚未建立。针对救护野生动物人员的奖励、野生动物对人畜及农作物的损害补偿等方面的激励、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抢抓生态保护战略机遇,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努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夯实保护工作基础。把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发展。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机构,配备一定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全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提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深入宣传,全民参与,切实提高保护意识。把“一法一实施办法”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作为“六五”普法和全民法制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生动活泼、形象具体、声像结合、通俗易懂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学校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分时段滚动宣传,在交通要道、旅游沿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地设立藏汉双语、图文并茂的宣传标示牌,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生态建设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当中,形成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风尚。

    三是积极应对,主动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一法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大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投入力度。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工作,规范经营行为,使野生动物的保护利用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同时,开展野生动物普查,建立资源档案,完善资源调查制度,逐步形成野生动物管理长效机制。把野生动物践踏农作物、伤害人及家禽家畜的补偿经费问题纳入重点研究课题,积极探索激励、补偿机制,通过申请护青保秋猎捕计划、控制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专项保护基金倾斜等多渠道,逐步解决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和救护问题。

    四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健全持续发展。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案件,坚决遏制和防止非法捕杀、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从快、从严、从重打击处理。不定期对饭店、宾馆、市场、旅游品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规范野生动物旅游品经营。建立重案、要案公开审理、宣判制度和查处结果公示、公告制度,增强警示教育的作用。今年5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一次多部门协作配合的保护野生动物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是科学规划,加快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养殖企业、养殖场与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连动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麝、梅花鹿、野猪、雉(zhì)类等前景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规范产品流通秩序,开展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5年,全州养殖企业达到50家,规模骨干养殖企业5家以上,以科普宣传、观赏利用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2处,以科研、扩大种群数量和人工饲养繁殖研究实践为主的饲养研究基地和自然放养基地2个,封山养麝l50公顷,发展林麝、梅花鹿等名贵药用动物养殖2000只,野生动物人工驯养总量达到1.5万只。

    六是严格标准,多管齐下,优化生态环境。把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三大保护”(即:林地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守住“三条防线”(即: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和乱砍滥伐、滥捕乱猎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快生态建设和绿化步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格控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及生产行为;加强有害生物防控,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蔓延,确保全州森林资源安全,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保护好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推动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贯彻执行“一法一实施办法”,切实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持续发展。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2012418日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文涛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执法检查。为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并在阿坝日报、阿坝电视台、阿坝人大网、阿坝政府网公布了开展执法检查的公告。320日至31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主任王福耀、副主任田晓丹、温玉祥、郝士昌、何文涛的带领下,分赴全州13县和卧龙管理局,分别深入到九寨沟管理局、黄龙管理局、四姑娘山管理局、达古冰川管理局、若尔盖湿地管理局以及10个州属林业企业局,深入到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相关乡(镇)、村(组)、林业工作站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集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馆、旅游购物点开展实地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一法一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4 9日,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一法一办法”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州、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一法一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职责,强化法制宣传,创新管理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我州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明显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大幅增加,公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驯养繁殖利用不断发展。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开发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保护责任,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乡(镇)、村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保护机制,把保护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如各县与有关单位、村委会、景区签定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责任书》;金川县、茂县与各类宾馆、饭店、餐馆、中药材经营等单位签定了《禁止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产品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完善乡(村)规民约。绝大多数乡(镇)、村把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到乡(村)规民约中,其中若尔盖县的冻列乡然多村、黑水县卡龙镇达安村规定了处罚标准。三是强化管理,严格奖惩。各县制定了禁猎期、禁渔期等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如九寨沟县制定了《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制度》;金川县、理县制定了《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方案》;九寨沟、黄龙等管理局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国内外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合作交流;小金、松潘等县制定了举报奖励等制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保护意识。

    各县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水日”等为契机,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展板、标语等形式,深入村(组)、社区、学校、企业、林区等重点领域,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播放警示教育片、举行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的基本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干部群众禁食、禁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挥宗教界人士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全体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如松潘县在中小学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专题讲座;草地四县制作藏汉双语图册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汶川县在博物馆举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主动对病饿、受伤的野生动物实施救护和报告,主动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依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各县结合“春雷”、“猎鹰”、“绿盾”、“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依法打击乱捕滥猎、非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达到了教育和震慑效果,为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环境。如马尔康县每年开展23次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九寨沟县坚持每年开展2次大规模的“反偷猎”专项执法检查。2007年至2011年,全州共受理破坏野生动物案件52起,查处49起。其中审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1535人。

    (四)加强监测巡查,优化生存环境。

    近年来,各县建立完善基层林业工作站、野生动植物监测站(疫情监测点)、野生动物救助站,加强野生动物的巡护、救助、监测等工作,严密监测野生动物种群、鸟类迁徙动态及野生动物疫病动态,对野生动物分布区、繁殖地、越冬地、迁飞通道、洄游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做好记录,做到了巡护到位、监测到岗、责任到人。各县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江河、湿地等资源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工作,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空间明显拓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长。

    (五)依法驯养繁殖,合理利用资源。

    各县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因地制宜,依法驯养繁殖、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积极发展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为农牧民增收致富开辟新渠道。目前,全州已发展规模养殖企业40家,养殖麝、梅花鹿、七彩山鸡、野猪、野兔等野生动物近万只。马尔康养麝场现存栏麝800余头,是全世界最大的林麝人工养殖场。

    二、存在问题

    虽然州、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各地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存在差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还应加强。

    (一)关于“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的规定仍需加大落实力度。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群众的保护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动员和奖励群众主动举报案件的机制不够健全,群众主动举报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二)关于“每五年至少组织一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的规定仍需加大执行力度。由于资金、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工作开展不够,导致家底不清,种群数量变化情况不明。

    (三)关于“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的规定落实较差。因为法律法规规定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目前,该补偿办法仍未出台。部分县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没有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办法,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随着野猪、狼、熊、猴、梅花鹿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大幅增加,栖息地范围扩大后,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危害人畜安全的现象十分频繁,群众损失长期得不到补偿和解决。据金川县林业局统计,2009年至20107月,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面积达7763亩,牲畜损失4467头,造成经济损失696万元。据铁布梅花鹿自然保护区不完全统计,梅花鹿每年造成若尔盖县冻列乡、崇尔乡、热尔乡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元。

    (四)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存环境”的规定仍需加大执行力度。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地方因水电建设、矿产开发、道路建设、乱砍滥伐、河道非法采沙取土等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关于“对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野生动物,在相关部门下达猎捕计划指标后,可以进行捕杀”的规定仍需加大执行力度。由于近年来开展收枪治爆等行动,民间已基本不存有枪支,同时,各县没有专(兼)职猎捕队伍,有指标群众也难以猎捕,达不到护粮护牧的目的。在申请猎捕指标方面工作滞后,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猎捕计划指标缓慢,导致各县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六)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仍需加大执行力度。一是源头查处的力度不够。乱捕滥猎、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二是流通领域查处力度不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少数宾馆、饭店、餐馆在没有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在商店店名、招牌、菜谱上出现保护类野生动物的菜名,吸引和招揽顾客;三是打击力度不够。由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隐蔽性强,群众举报积极性不高,调查取证难,侦破难度大;甚至存在个别案件虽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却未依法移交检法部门,出现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的情况。

    三、对策建议

    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建立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把我州建成野生动物的乐园要求,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建议如下:

    (一)继续强化宣传,努力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同野生动物保护建设成果结合起来,把生态保护与宣传正面典型结合起来,把执法行动与查处典型案件结合起来,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和“世界水日”等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要重点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和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的宣传教育,做到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农(牧)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进景区、进企业,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二)继续强化管理,建立完善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

    州、县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强化经费保障、资源普查、驯养繁殖许可、经营许可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要通过签订责任书,制定乡(村)规民约或保护公约等形式,发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把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公民,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野生动物保护的格局。林业、水务等部门要采取强力措施,把管理保护工作做细、做实;尽快依法组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调查,分别建立陆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档案;要在野生动物栖息地、越冬地、繁殖地、迁飞通道、洄游通道等关键区域设立明显的标识标牌;加大监测力度,对野生动物资源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几年的努力,在我州建立起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继续强化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州、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线索举报奖励等制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对猎捕许可审批、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疫源疫病等重要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林业、水务等部门要在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乱捕滥猎高发区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区,增设保护站点,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要在禁猎期、禁渔期等乱捕滥猎易发季节,组织封山堵卡和清山清场,收缴或清除枪支弹具、铁夹、猎套、鸟网、渔具等捕捉工具。工商、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运输线路、集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馆、旅游购物点等的监管,集中对店名、招牌、菜谱等进行清理。要始终对乱捕滥猎,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为保护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强化保护,不断改善和优化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划,处理好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的关系;要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和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要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地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自然保护区和生境走廊带,特别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采取生物和工程技术等强有力的措施,有效改善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和管理评估。同时,围绕建立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目标,认真实施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江河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优化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五)继续强化支持,切实解决保护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按照“一法一办法”的规定,将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保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正常运行。二是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投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监测和巡护等设施设备。三是针对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及其他损害的情况,林业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猎捕计划指标,及时组织猎捕,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四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队伍和体系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充实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公安队伍,加强专业培训,提高野生动物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其他建议。

一是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和州人民政府积极向上申请,要求省人民政府按照“一法一办法”规定尽快出台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它损失的具体补偿办法。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和伤害人畜,给群众造成损失的情况,州、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研究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逐步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各类补偿机制,进一步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机制的深入实施。二是积极争取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项目,实施好防沙治沙、湿地保护、江河治理、灾后生态恢复、水土保持、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等生态建设工程,争取国家对草原、森林、湿地、水资源的补偿政策,扎实推进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三是积极争取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基金。依法征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切实解决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和救护资金短缺问题。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决议

 

2012418日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和州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阿坝州强化法制宣传,创新管理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体公民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显著改善。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建立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把我州建成野生动物的乐园要求,推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特作如下决议:

    一、继续强化宣传,努力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州、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执法监管,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上新台阶。政府部门和宣传媒体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丰富宣传载体,改进宣传手段,强化宣传引导,在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同野生动物保护建设成果结合起来,把生态保护与宣传正面典型结合起来,把执法行动与查处典型案件结合起来,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和“世界水日”等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要重点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和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的宣传教育,做到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农(牧)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进景区、进企业,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二、继续强化管理,建立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

    州、县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强化经费保障、资源普查、驯养繁殖许可、经营许可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要积极研究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逐步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各类补偿机制,进一步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机制的深入实施。要通过签订责任书,制定乡(村)规民约或保护公约等形式,发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把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公民,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野生动物保护的格局。林业、水务等有关部门要采取强力措施,把管理保护工作做细、做实;尽快依法组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调查,分别建立陆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档案;加大监测力度,对野生动物资源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几年的努力,在我州建立起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继续强化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州、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协同配合,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线索举报奖励等制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对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疫源疫病等重要环节加大执法力度。林业、水务等部门要在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乱捕滥猎高发区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区,增设保护站点,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要在禁猎期、禁渔期等乱捕滥猎易发季节,组织封山堵卡和清山清场,收缴或清除枪支弹具、铁夹、猎套、鸟网、渔具等捕捉工具。工商、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运输线路、集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馆、旅游购物点等的监管,集中对店名、招牌、菜谱等进行清理。要始终对乱捕滥猎,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为保护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强化保护,不断改善优化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划,处理好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的关系;要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和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要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地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自然保护区和生境走廊带,特别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采取生物和工程技术等强有力的措施,有效改善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和管理评估。同时,围绕建立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目标,认真实施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江河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优化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全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418日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民政局局长  张耀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城乡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孤、寡、病、残、突发灾害、生活贫困)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城乡居民提供满足其最低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工作。

    近年来,我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等制度逐步健全,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解民困、保民生”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目前,全州已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万人,其中:农村低保16.75万人,城市低保5.29万人,同时,还有五保供养对象10411人,年均发放城乡低保、五保救助资金3.1亿元,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难题,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一)城市低保对象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1998年,我州在马尔康县启动了城市低保试点工作,纳入保障的仅为11名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80元。随着试点后城市低保工作的全面展开,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一是保障对象持续增加。在保障范围上,低保对象已由“三无”人员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城市居民,覆盖下岗、失业、失地农民等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2011年末,全州城市低保保障对象达5.29万人,占全州非农业人口总数的26%,较2006年增加了23225人,增幅达180%

    二是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结合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等因素,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的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全州城市低保标准已由2006年的175元提高到2011年末的337元,增加了162元,增幅达92%;城市低保累计人均补差已由2006年的80元增加到2011年的178元,增加98元,增幅达220%

    (二)完成了农村特困救助向农村低保的过渡

    2006年,我州全面启动了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小范围、低标准起步”原则,将农村特困户中因病、因残、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群众1267852280人纳入了农村低保,每人每月补助1520元。近年来,全州农村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对象不断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2007年开始将全州III度大骨节病患者全部纳入农村低保。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将10.7万名因地震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2011年底,全州纳入农村低保保障的农村困难群众达16.7万人,基本覆盖全州所有农牧民特困群众,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是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农村低保逐步规范,低保标准由2006年的693元提高到2011年的144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006年的15元增加到2011年末的80元,保障资金支出由2006年的993万元增加到2011年末的1.6亿元。

    (三)农村五保实现了自愿前提下的集中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国家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州认真贯彻、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做到了五保供养“应保尽保”,集中供养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五保供养扩面提标。目前,全州纳入五保供养10411人(其中分散供养6660人,集中供养3751人),较2006年增加3982人,分散供养年人均供养标准由2006年的1200元增加到18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由2006年的1570元增加到3600元。

    二是集中供养能力增强。近年来,我州着力加强五保供养机构建设,提升五保供养能力,紧抓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项目的开展及灾害重建机遇,新建了一批规模较大、标准较高、设施设备完善的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及农村敬老院。全州现有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35所,其中50张床位以上敬老院28所,敬老院床位总数达4326张。集中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能力明显增强。

    (四)城乡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2006年以来,我州医疗救助工作逐步由试点启动到全面推进。五年来,城乡医疗救助由单纯的大病救助拓展到大病与常见病、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相结合;救助对象由五保对象、低保户拓展到因病造成家庭困难的所有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救助措施不断完善,救助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围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救助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创新。目前,我州已建立了城乡统筹,救助标准统一、救助类别统筹,集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并针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实施分级分类的重点救助,在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工作开展取得新成效。

    二是医疗救助成效明显。2011年,全州累计实施医疗救助25万余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642.4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救助报销比例达到55%,重特大疾病救助1809人,救助金额超过1万元的有739人次,最高救助达到5.03万元。较2007年相比,医疗救助住院最高救助标准由2000元增加到50000元,增加了25倍;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总量由1141万元增加到5642.4万元,增加了5倍,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五)临时生活救助扎实开展

    2011年,州政府印发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部分县相应出台了本县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相关实施办法意见,全州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有了制度上的保障,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生活陷入暂时贫困的困难家庭均能得到政府的有效帮扶。临时生活救助基金基本建立,上级累计下拨我州临时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26万元,对推进全州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给予了资金上的支持。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序推进

    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着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采取定点救助、流动救助等方式,开展食宿、医疗、通讯等方面的救助服务。制作了27块藏汉两文救助管理站引导牌,州本级财政投入70余万元修建阿坝州救助管理站,切实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2006年至2011年,全州共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2726人次,实际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2688人次,救助率达98.6%

    二、城乡社会救助取得的成效

    2006年以来,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临时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持续增长,救助能力整体提高,救助工作在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一)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2005年,州委、州政府印发了《阿坝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办法》。2006年,州政府出台了“阿坝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200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阿坝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2011年,《阿坝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阿坝州敬老院管理实施办法》、《阿坝州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三个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法制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救助能力持续增长

    社会救助资金上级投入持续增长,为保障我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减轻医疗负担提供了资金保障。城市低保上级补助由2007年的2728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10112万元;农村低保上级补助由2007年的2136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55万元;城市医疗救助上级补助由2007年的74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1101万元,增长了近14倍;农村医疗救助上级补助由2007年的931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3821万元。在有力的资金保障下,我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及医疗救助教助水平不断提高,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全州24万余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问题得到了有力有效保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救助经费困难和投入不足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难度大,五保供养标准从2007年以来一直没有提高,标准偏低。敬老院普遍缺少必要的以院养院途径,多数敬老院仅依靠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用维持,难以保障敬老院日常运转。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已建立,但相应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

    (二)低保规范管理难度大

    救助工作存在工作开展随意性较大,规范性较差的情况,尤其在推动城市化建设工作中,部分县把城市低保作为化解矛盾的手段,有违规将部分失地农民纳入低保的现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的手段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救助能力较差

    目前,救助工作量大,而人员较少。据2011年统计,州、县两级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专职人员仅为24人,难以满足救助工作发展的需要。救助工作经费缺乏,民政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作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所需费用均由政府投入,实际救助对象的认定,资金的管理发放,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各类表、册、证的印制、日常工作的开展都需要适当的工作经费作保障,目前各县均无专项经费保障救助工作正常运转。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投入

    对于中央和省上有资助拨款的项目,主动向省民政厅等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根据各项救助政策的要求和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尤其是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大州、县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五保供养标准与物价上涨的动态调整机制,增加对敬老院的投入,敬老院管理维护运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切实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落实财政配套,建立临时救助基金,推进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实现规范管理。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利用好社会捐助管理的职能优势,通过福利彩票、社会捐赠、慈善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广辟资金渠道,多方募集救助资金。

    (二)建立健全机制

    针对社会救助工作快速发展、工作对象面广、工作量急剧增加的形势,加快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紧建立健全各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充实救助工作队伍力量,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特别是针对大量社会救助工作在基层的实际,建立以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为重点的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反应敏捷、工作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

    (三)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健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管理监督手段和制约措施,从严查处挤占挪用、虚列虚支社会救助资金的行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平均主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现象。对城乡低保,严格调查,多方核实,摸准底数,把好“入口关”,建立动态管理和自然退出机制,形成规范化运作模式,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困难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提升人员素质

    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强化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让每一名从事救助工作的人员都对群众满怀真情、对工作充满热情、对自己不徇私情,依法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救助政策。同时,针对新形势下救助工作新的要求,注重通过各种综合性和专业性培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城乡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减压阀”,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将结合实际,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救助体制和机制为动力,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手段,注重加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把我州民生基础保障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会后,我们将认真办理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作用,更好、更多地惠及困难群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城乡社会救助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418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应到组成人员35人,实到26人,表决结果为:满意24票,基本满意2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极强,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是确保政策真正落实的基础。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加大机关单位、社区、村组等重点领域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确保不留死角和盲点,提高人民群众对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主管、协作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基层管理服务网络,构筑救助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强化管理手段,严格操作程序,把好入口关,准确核定社会救助对象,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健全自然退出机制,畅通出口,鼓励被救助对象在条件具备时主动申请退保,实现“应退尽退”的良性循环,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公示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和监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氛围。要重视资金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重发放、轻监管的问题,杜绝城乡低保中可能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并解决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平均主义、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州人民政府应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五保供养工作,加大州县财政投入,建立五保供养标准与物价上涨的动态互动机制,增加对五保集中供养的投入,将五保集中供养管理维护运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切实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落实财政配套,建立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基金,推进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结合实际,增加社会救助工作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正常运转,逐步推进社会救助主体多元化、救助工作制度化、救助行为规范化。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着力搭建农村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配齐配强乡镇民政员,提升、改善其工作条件。要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注重综合性和专业性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技能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社会救助队伍。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

情 况 报 告

 

2012418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民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相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州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特点

多年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等重大机遇,实施了灾后重建、“三大民生”等富民惠民工程,城市民族工作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2011年底,全州总人口907021人,其中:藏族516067,占总人口的56.9%;羌族168014人,占总人口的18.52%;回族29753人,占总人口的3.28%;其他少数民族1829人,占总人口的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州各民族与内地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融正成为一种新型的民族关系。特别是我州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日益增多,劳务经济正成为我州农牧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统计,2011年全州劳务转移输出达9.49万人,其中:省内就业7.67万人,省外就业1.8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8亿元。从输出情况看,我州少数民族外出务工经商省内主要集中在成都及其周边城市,省外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和广东、福建及周边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重庆、西藏、青海、甘肃等省市也有一定数量的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正是这种各民族之间的不断输出和输入,推动了内地城市民族工作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我州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民族地区应有的贡献。

    二、学习宣传贯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建立工作机制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03年至今,先后出台了“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州民族工作及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意见》(阿委发[2003]30号)、《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05]22号)和《中共阿坝州委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07]12号),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州城市民族工作发展现状,州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民族工作经费,用于全州的城市民族工作。

州、县党委政府将学习宣传《条例》和《实施办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五五”、“六五”普法、民族团结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面达90%以上。

    (二)加强对我州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2004年以来,按照“教育、疏导、规范、打击”八字工作思路,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我州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教育管理工作逐渐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州委、州政府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大中城市设立了办事机构;黑水县针对黑水籍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越来越多的现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设立了工作站;州民委根据《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阿坝州少数民族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和违法违规的处理意见》,并抄送全国地市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我州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管理,也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州、县政府和工商联等部门大力支持组建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民间管理组织,积极引导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加强自身管理。20011月,理县专门成立了理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成都分会,会员约2000多人,并成立了分会党支部。20113月,金川县专门成立了金川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成都分会,会员约2500多人。

    (三)加强与流入地的沟通协调、交流合作,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我州与成都、甘孜、凉山建立了“三州一市会议联系制度”,积极协调、沟通和处理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利益不受侵害。州委、州政府和各县县委、县政府多次派出工作组到北京、上海、江苏、成都等省市召开“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教育管理座谈会”,与当地党委、政府就如何加强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促进双方沟通,增进双方友谊,为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正常务工和经商拓宽渠道,赢得对方的关心和支持。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地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到马尔康、黑水、九寨沟、汶川、茂县、阿坝等县,对我州州情、老百姓的生存条件和环境、经济发展状况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实地考察,并伸出援助之手,向有关部门捐款捐物,支持我州经济建设。

    (四)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管理与服务

    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牧民定居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全州外来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做好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机制,加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公安、计生等部门及时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商、地税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帮助外来经商人员合法经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工资。金川等县公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各项目中标单位与工程施工建设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签订《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责任书》,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贯彻执行《条例》取得的实效

    (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坚持“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州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课堂、进学校、进社区活动。2009年以来,共有69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68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家、省、州的表彰。2011年,全州5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社区受到州政府的表彰。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民族政策知识竞赛、组织广场文艺演出、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下乡、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等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通过不懈努力,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遵守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州上下形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关注民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更加稳固,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

    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民族政策。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三支队伍建设,对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提供管理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始终着眼于全局,紧紧围绕建设“一强一地两区”的奋斗目标,把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民族干部队伍作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稳定的大事来抓,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州少数民族干部共25673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11855人,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主力军和骨干力量。

    (三)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2011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8亿元,较2006年增长50.3%。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84亿元。农牧产业长足发展,粮食年产量保持在17万吨以上,肉、奶产量分别达10.5万吨和11.2万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7亿元,年均增长51.7%,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全州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6亿元,较2006年增长1.9倍;国税收入11.7亿元,增长76.2%;地税收入15亿元,增长45.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7亿元,较2006年增长48.6%。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37亿元,较2006年增长3.7倍;各项贷款余额150亿元,较2006年增长1.1倍。

    (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近万名“9+3”学生在内地接受免费职业教育,1286名牧区孩子到汶川、茂县接受双语初中教育,开创了城市民族工作教育新局面。全面启动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服务体系得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城市民族文化事业不断繁荣发展。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85%96%。体育设施极大改善,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了州运会和首届残运会。

    四、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对《条例》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认识不够,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条例》和《实施办法》不熟悉,对城市民族工作理解片面,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难度增大

    一是对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度大。由于我州幅员面积大,藏、羌、回、汉民族风俗习惯等各不相同,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决定其到内地外出务工经商的情况不尽相同,加大了管理和服务难度。虽然我州在北京、成都、上海等城市设有办事机构,但外出少数民族人员由于不清楚办事处具体地点及主要职责,或是嫌麻烦等原因,一般情况有什么事情不找办事机构,而是找同乡,私下解决。再加上对某些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了解,往往形成不应有的矛盾和纠纷,既影响了当地的正常社会秩序,又给我州造成了较坏的负面影响。州、县相关部门虽然也在内地部分城市设立了办事机构,但是由于人员、经费等条件限制,再加上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基本上属于无序流动,一般不和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管理、服务难度。

    二是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综合素质较低,自我保护能力差。近年来,我州外出少数民族呈不断上升趋势,但由于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等问题,加之受交通、信息等因素制约,观念陈旧,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缺乏过硬的技能,与城市劳动力相比明显处于劣势。新生代外出少数民族在就业认知、就业能力、就业选择、社会认同等方面均与上一代外出少数民族有显著不同。与上一代外出少数民族比较,新生代外出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高、生活享受需求高、自我认知程度高、渴望社会承认度高,但是社会适应能力低,理想与现实存在差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我州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在内地大中城市仍然属于弱势群体。

    三是对州内、县内流动少数民族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由于对城市民族工作认识不足,再加上我州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相对州内少数民族的内部交流较少,对州内自身城市民族工作的认识和管理较弱,在某些工作上存在不到位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灾后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等工程的实施,各县之间、县境内少数民族的流动日益增大,州内各少数民族流动性大。在汶川、茂县、九寨沟、阿坝、松潘等县,州外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来打工、经商的人数逐渐增多。随着州内各民族的交流、交往增多,因语言、风俗习惯得不到当地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之间的就业压力、利益冲突也日益增多。一些外来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民族、公安、工商、计生、就业、医保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的难度增大。

    (三)对城市民族工作缺乏统一协调监管

    近几年,州内少数民族到内地务工经商的越来越多,州内少数民族与内地大中城市各民族的交往越来越多,外出务工经商正成为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因此,各县、州级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工作力度,由于相对完整、统一的监管和协调机制,对外出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存在信息不能共享、行动不能统一等现象,影响了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少数民族外出务工经商条件限制增多

    虽然国家加大了城市民族工作力度,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保护少数民族到内地务工经商,但现行《条例》和《实施办法》存在局限性,再加上内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等因素,造成我州少数民族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条件限制增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做好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城市民族工作在我国民族工作大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任务更加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民族工作更加重要、更加迫切。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民族工作高度重视,并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提高做好我州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城市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城市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在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下认真谋划城市民族工作,在城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上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城市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二)认清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要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和实际,切实把民族政策体现和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要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更新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把不断加强社区民族工作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把民族工作有效融入社区建设,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四要把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排查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理有关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

    五要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途径,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寺庙、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输出地城市民族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民族地区应有的作用

    一要切实把城市民族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当前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究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从健全民族工作机构入手,强化职能,增添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的主动性,深入研究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城市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努力把城市民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要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服务和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和青少年,特别是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自觉把维护民族团结融入自己的思想行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保护合法、防范违规、打击犯罪的同时,讲感情、讲政策、讲方法,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原则,严格区分民事、刑事、治安等问题与民族问题,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加大对政府公文、商家广告牌匾的管理,规范藏、汉文字使用,严查更改民族成份行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梳理存在的问题,分类制定防范、处理和解决的措施,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由相关部门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法,建立健全解决民族问题突发事件的协调机制。加强民族、公安、安全、城管、工商、税务、卫生、民政、计生、劳动、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及时掌握范围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有效防范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加快建设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信息库,以信息库建设为平台,与输出地的乡(镇)、村一道建立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联系卡,动态管理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把城市民族工作的落脚点放在社区,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到社区服务之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会,为各民族友好交流架起桥梁。建立城市少数民族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让其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把对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以及经商务工技能、技术培训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司法、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要加强与内地城市的沟通联系。主动加强与输入地相关部门(特别是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联系,建立少数民族输出地与输入地交往联络沟通的纽带、桥梁,主动服务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切实保障外出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将以此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提出的意见,以贯彻实施《条例》和《实施办法》为主线,更新理念、增添措施,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

民族工作条例>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418日,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5人,实到26人,表决结果为:满意21票,基本满意5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学习宣传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组织《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将学习宣传《条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六五”普法内容。一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提高《条例》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的知晓度。二要将《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并进行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三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采取举办座谈会、专题讲座、送法进校、进社区、进工厂、进村寨等形式,组织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学习相关民族政策。

    二、依法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

    强化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手段。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并强化落实,要加强与非少数民族地区城市的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出租车拒载、购车拒售、医院拒医、旅馆拒住等问题。对流入我州的少数民族,要在户籍管理、劳动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州、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到本地社会服务之中,与本地居民同等看待,并在工作生活上给予适当的关照。

    三、加大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当前,我州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劳动技能缺乏是影响劳动力转移数量和层次的一个重要因素。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是实现我州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重要基础。州人民政府要在已经开展的品牌培训、劳务扶贫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州实际,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机制,完善培训措施,增加培训经费,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广大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满足他们不断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更加关心重视城市少数民族弱势群体

    近年来,随着各地企业改制、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的不断推进,一部分城镇少数民族人口因失去生产资料、经营场地、生活来源而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并成为城市人群中的弱势群体。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给予极大的关心和必要的扶持,继续落实好下岗就业的相关政策,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提供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就业。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下岗失业少数民族人员全部纳入社保。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失业少数民族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增强其谋生的手段和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业务精干、纪律严明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是城市民族工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严格管理和关心关爱并重的原则,用制度管理人,用机制造就人,用事业鼓舞人,努力建设一支“干实事、干正事、干成事”的城市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要把关心关爱城市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拓宽政策运用空间,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要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要采取果断组织措施,确保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2419日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旅游局局长  崔乾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

    实施精品旅游村寨建设,是州委、州政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安排,各县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城乡面貌、增加群众收入、促进旅游转型升级的目标来谋划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整体推进,抓重点、攻难点、增亮点,村寨风貌焕然一新,群

众生产生活发生可喜变化,精品旅游村寨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目前,全州有精品旅游村寨102个,农家乐1083个(其中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127个),乡村旅游从业人员15586人。去年,全州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7.65亿元。精品旅游村寨中的水磨镇老人村,映秀镇中滩堡村、渔子溪村、枫香树村,绵魇镇三官庙村,三江乡草坪村、河坝村、照壁村,南新镇牟托村,凤仪镇坪头村,观音桥镇观音村通过打捆等形式积极创建,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成为4A级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汶川县荣获“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称号,理县桃坪羌寨被评为“中国景观村落”和“四川十大最美村落”、甘堡藏寨被评为“四川十大最具旅游价值村落”和“四川乡村旅游示范村”。

    (一)以科学规划为前提,推进建设出成果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机制。州、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精品旅游村寨建设工作领导,各县在“三百”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还成立了精品旅游村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村分别成立了精品旅游村寨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与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牵头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专人驻村现场负责督促检查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形成了有分管领导负责、有责任单位牵头、有联系单位协助、有专门人员指导、有村民积极行动的“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明确思路,科学规划。各县针对实际,立足资源、区位优势,注重发展潜力、空间,以特色文化、特色产业为依托,以“产业调整结构,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理念,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格按照精品旅游村寨建设规划要求,以“因山就势、依山傍水、自然布局、错落有致、彰显特色”为指导思想,在总体布局、彰显特色、

功能设施上科学合理调配,最大限度实现了实用与游览、古朴特色风貌与现代化内部设施相互映衬。在规划中,坚持编制初步方案、专业队伍提升、专家细化补充“三步走”,认真编制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与相关部门、乡镇党政领导、村干部、三老干部、村民代表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规划设计科学合理,体现了群众意愿。各县均编制了符合精品旅游村寨建设要求的建设详规,项目定位准确,体现了前瞻性、实用性、科学性。如,汶川县三江乡河坝村,村寨布局依山傍水,错落有致,水乡、藏寨浑然一体,给人恬静与悠闲的感觉;理县甘堡藏寨依山就势,民居与公共服务设施大气,旅游配套设施布局合理,田园风光、民俗风情、藏族民居融为一体,形成了独具特色、风情浓郁的村寨;茂县水西村在建设之初就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方案,村落布局合理;松潘县上磨村在规划中,统筹考虑道路、广场、厕所、游客接待中心、观景长廊等,注重功能分区;漳扎镇中查村按照“中查沟国际会议中心”的发展定位,在村寨规划、风貌塑造、基础建设中,注重保护原始藏寨,建设高品味、高档次国际精品民俗休闲度假村,倾力打造九寨沟“后花园”。

    三是有机整合,落实资金。各县将旅游精品村寨建设与旅游灾后恢复重建、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农村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等有机结合,将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狠抓落实,有效发挥资源整合效益,在项目、资金、人员、环境优化和部门协调等方面全力给予重点保障。州、县领导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查、现场办公,及时了解、掌握精品旅游村寨建设进程,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深入乡镇、村蹲点督促指导工程建设,为精品旅游村寨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据统计,全州共整合各类资金10亿元,用于精品旅游村寨建设。

    (二)以多种经营为途径,创新管理促增收

    一是因地制宜强增收。群众既是精品旅游村寨建设主体,也是精品旅游村寨管理实施主体。各县注重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保护民族村寨的特色风貌,把文化、民俗、旅游、农业有机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经营管理,不断促农增收。经过一年多实践,精品旅游村寨已由初期的规划建设步入了实质性产业发展之路。由于区位条件不同、市场发展水平不同、群众观念不同等,全甘堡藏寨依山就势,民居与公共服务设施大气,旅游配套设施布局合理,田园风光、民俗风情、藏族民居融为一体,形成了独具特色、风情浓郁的村寨;茂县水西村在建设之初就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方案,村落布局合理;松潘县上磨村在规划中,统筹考虑道路、广场、厕所、游客接待中心、观景长廊等,注重功能分区;漳扎镇中查村按照“中查沟国际会议中心”的发展定位,在村寨规划、风貌塑造、基础建设中,注重保护原始藏寨,建设高品味、高档次国际精品民俗休闲度假村,倾力打造九寨沟“后花园”。

    三是有机整合,落实资金。各县将旅游精品村寨建设与旅游灾后恢复重建、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农村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等有机结合,将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狠抓落实,有效发挥资源整合效益,在项目、资金、人员、环境优化和部门协调等方面全力给予重点保障。州、县领导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查、现场办公,及时了解、掌握精品旅游村寨建设进程,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深入乡镇、村蹲点督促指导工程建设,为精品旅游村寨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据统计,全州共整合各类资金10亿元,用于精品旅游村寨建设。

    (二)以多种经营为途径,创新管理促增收

    一是因地制宜强增收。群众既是精品旅游村寨建设主体,也是精品旅游村寨管理实施主体。各县注重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保护民族村寨的特色风貌,把文化、民俗、旅游、农业有机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经营管理,不断促农增收。经过一年多实践,精品旅游村寨已由初期的规划建设步入了实质性产业发展之路。由于区位条件不同、市场发展水平不同、群众观念不同等,全村寨管理委员会或运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经营管理,农户以藏家乐的形式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多种经营管理模式切合当前发展实际,为乡村旅游发展、群众增收致富带来了福祉,据统计,2011年全州精品旅游村寨运营为农牧民群众人均增收723元。

    二是加强培训提质量。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是建设精品旅游村寨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以州为指导,以县为主体,充分依托旅游职业培训学校、涉旅管理部门的作用,扎实开展精品旅游村寨从业人员培训。州、县旅游部门采取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开设《礼仪礼貌》、《景区管理》、《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课程,让参训人员熟悉掌握旅游服务技能技巧,增强旅游服务意识,全州从业人员培训面达100%。汶川县聘请省旅游局、省旅游学校专家分别在草坡、三江、水磨、漩口对5 000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小金县编印了《乡村旅游服务知识手册》和《旅游解说词》,每户发放1册;马尔康县以发放乡村旅游讲解员证、服务员证的方式,促进精品旅游村寨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意识的提高。

    三是健全制度促规范。精品旅游村寨风格各异,为使村寨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县在管理制度中创新出招,让群众在旅游服务中增加收入,让精品旅游村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亮点。多数县都制定了《乡村旅游管理办法》,如:马尔康县制定了《乡村旅游接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乡村旅游接待服务质量要求》,理县制定了《乡村旅游农家乐(乡村酒店)质量管理办法》,黑水、小金县制定了《精品旅游村寨管理办法》,阿坝县制定了“精品旅游村寨企业化运作方案))。管理办法、方案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群众(公司业主)的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村寨旅游环境氛围营造等,为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保障了群众(公司业主)的合法利益。

    (三)以宣传促销为载体,打造亮点树形象

    一是主动走出去。为抓好精品旅游村寨的营销,为村寨旅游发展创造优良的市场环境,州、县旅游主管部门多点结合,全方位组织、参与各类宣传营销活动,主动与旅行商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推介精品旅游村寨产品,打造和树立起叫得响的精品乡村旅游品牌形象。举办了旅游文化节庆活动,编制精品旅游村寨产品宣传手册和旅游专题片,有力宣传推介了精品旅游村寨产品,在客源市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是积极引进来。州、县旅游部门在调查了解、准确掌握客源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主动与媒体、旅游商、旅游协会联系,采取请进成渝主要媒体、旅行商深入村寨体验,邀请中央电视台、四川卫视等媒体做专题报道,邀请旅行商专题考察精品旅游村寨线路等方式,吸引游客、聚集人气,向市场推介全新的乡村旅游产品。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精品旅游村寨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各县精品旅游村寨建设存在资金缺口,村寨公共设施管理维护资金缺乏。二是在软实力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旅游市场不够规范,管理水平还不够高,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与游客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受区域旅游发展、交通条件制约,九环沿线以外的几县精品旅游村寨游客少、效益低,群众积极性不高,发展不均衡。四是特色旅游项目开发不够,产品竞争力不强,游客可参与体验消费的项目较少,开发经营管理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打造品牌,树立产品形象。建立和完善精品旅游村寨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提升旅游村寨建设,有效开发精品旅游村寨产品体系,推出文化丰富、内容编排合理、地方特色浓郁的游览点、旅游线路、旅游产品。加强经营管理,按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来打造、管理精品旅游村寨,实现旅游管理标准化、旅游服务规划化、旅游接待程序化。

    二是提升业态,加快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精品旅游村寨建筑风貌特色,完善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切实改善旅游环境。完善和增加讲解、播放录像、歌舞、棋牌、体育、民俗体验、购物、游乐等旅游业态,提升精品旅游村寨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鼓励农户自营、招商联营、农户联营、公司参与、协会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走规范化、市场化、规模化的乡村旅游发展之路,促进精品旅游村寨建设成果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强化管理,提升人员素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农(牧)户为重点,着力培育一批旅游接待示范户。加强服务技能培训,发展本村(寨)导游讲解员,规范从业人员礼仪,不断提高旅游接待质量。建立饮食、住宿、购物、娱乐等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旅游安全。建立以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部门组成的旅游监督机构,确保精品村寨旅游业长远发展。继续探索多种经营管理模式,加强和促进精品旅游村寨创新管理,不断增加群众收入。

四是强力营销,扩大村寨名气。邀请新闻媒体及旅行商到我州做深入的精品旅游村寨考察报道。强化市场运作,联合旅行社、媒体进行市场促销,推介精品旅游村寨的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制作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宣传资料,形成系统的精品旅游村寨宣传品。深入客源地,组织开展精品旅游村寨主题营销活动,及时发布精品旅游村寨信息。加强精品旅游村寨的网络营销,实现精品旅游村寨营销手段信息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打造精品旅游村寨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生态旅游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城乡协调发展以及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推动全州旅游业从单一的景区门票经济向富民惠民经济转变,意义深远。我们将把发展好、管理好、运营好精品旅游村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强化宣传营销,树立更多的乡村旅游标杆,奋力实现全州旅游发展新跨越。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会后,我们将认真办理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抓好工作落实,使我州的精品旅游村寨管理、营运工作取得更好成绩,更好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

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419日,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5人,实到28人,表决结果为满意26票,基本满意2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定信心,调动农牧民发展旅游的积极性

    发展乡村旅游,充分发挥自然生态、民俗人文资源优势,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展农村产业空间,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农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转变经营方式,增加农牧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诸多好处。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主动性,发挥其主人翁意识和主体作用,坚定发展乡村旅游的信心和决心。

    二、强化保障,促进乡村旅游良性发展

    (一)强化要素保障。一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和完善水、电、路、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二要进一步提升游客的参与水平。加大对民风民俗和乡村文化内涵的挖掘,注重参与性项目的特色和差异,开展藏羌风情浓厚、游客参与性强的锅庄晚会等娱乐性项目。三要进一步加大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打造一大批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四要进一步加大现有景区的扩容和新景区的开发力度。做好与“十二五”规划的对接,努力提升一批现有景区,加快打造一批新的景区。五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在重要的交通节点要有规范的精品旅游村寨标识标牌,村寨内的标识标牌要醒目、规范和齐全。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做到“建设与管理并举,经营与维护并重”,在打造提升精品旅游村寨的同时要从制度保障入手,建立健全精品旅游村寨管理维护制度、管理使用规定和经营服务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强化制度管理,特别要加大现有4A级景区的管理力度,用健全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把景区巩固好、提升好、管理好。

    (三)强化人员保障。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软实力。在培训方式上,应更加注重多样化,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培训机制,将农牧民技能培训与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相结合。在培训对象上,应更加注重层次化,实行点面结合,全员培训与分层培训相结合,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分别培训,加大对“示范户”的培训力度,做到抓重点、带一般,抓个别、促全面,以点带线、连线促面。在培训内容上,应增强针对性,将旅游知识与当地民俗风情和乡土文化有机结合,既加强对本土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的培训,又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旅游知识、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服务技能、诚信经营教育、旅游服务规范、礼仪礼貌等培训,促进乡村旅游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四)强化宣传保障。广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和宣传载体的拓展延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抓住民俗节庆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户外广告、制作宣传手册、光碟等方式,深入主要客源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开展精品旅游村寨主题营销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旅行社的工作对接,邀请新闻媒体及旅行社进行实地参观考察,推介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同时,要注重区域内的协同联动、优劣互补、淡旺调节,实现精品旅游村寨收入最大化。

    (五)强化安全保障。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旅游安全形势的分析,督促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特别是督促各景区管理部门、酒店、旅游社等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游客的旅行安全。

    三、创新经营,积极探索最佳经营模式

要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等多种产业经营模式,鼓励农户自营、招商联营、农户联营、公司参与、协会管理等,摸索出适宜自身发展的最佳经营模式,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走市场化、规范化、规模化的乡村旅游发展之路。

    四、突出主业,实现三次产业良性互动

有计划的组织以文化元素为主题的节庆活动,将民族文化融入到旅游市场当中,带动旅游业的发展;通过观自然风光、体验民俗风情,参与农产品加工、生产流程等形式,实现初级农副产品和农畜加工产品的就近销售,实现一、二、三次产业的良性互动。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全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2419日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全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

    建设特色魅力乡镇是州委、州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州上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成效明显。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纳入规划范围的100个乡镇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检查、考核和验收,成功打造了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产城共融的新型城镇,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一)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州、县均成立了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目标,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环环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格局。二是将特色魅力乡镇作为民生建设的重点内容、跟踪督办的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推进迟缓的县采取驻点督导的方式,确保整体全面推进。三是按照总体方案,分两批进行了考核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做到了“建设一个、成功一个,辐射一片、带动一片”。

    (二)科学编制规划

    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编制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领作用。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四注重、四提升”的总体要求,遵循“因山就势、依山傍水、自然布局、锚落有致、彰显特色”的规划理念,因地制宜、科学编制了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在规划中,充分挖掘当地文化元素、民居建筑式样,体现当地民族特色。由州城乡建设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县特色魅力乡镇建筑风貌塑造、建设规划等进行指导和修订。

    (三)夯实建设基础

    一是在总结灾后重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阿坝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特色魅力乡镇建设标准(试行)》,为科学、规范、有序推进特色魅力乡镇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采取上级拨、群众筹、财政补等方式,积极整合项目、资金、人力、技术等资源,加速生产要素向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点聚集,形成了支持、参与、推动建设的强大合力。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完善了定期报告、对口帮扶、信息报送、倒排工期、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四)统筹推进建设

坚持“六个注重”,统筹城镇功能布局,提升整体建设水平。一是注重提升基础设施。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整合项目资金,重点加强特色魅力乡镇道路、给排水管网、供电、通讯、照明、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二是注重完善公共设施。科学规划和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增强服务功能。三是注重建设绿色城镇。结合现代城市发展理念,将城市绿化提到前所有未的高度,全州城镇建成区绿化率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四是注重城镇风貌塑造。结合我州藏羌民族文化特色,将风貌塑造纳入城乡规划,制定风貌塑造专项规划,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城镇风貌景观。五是注重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立足资源优势,建成了一批旅游服务型、工业主导型、商贸流通型等功能性集镇,城镇综合承载功能和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提高,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六是注重提升环境质量。坚持特色魅力乡镇建设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根据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增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其他环卫设施,加强环卫工人队伍建设,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五)狠抓质量管理和专题培训

一是加强专题培训。分批次邀请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在金川、茂县等县,对全州各县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城乡建设住房局主要负责人、有特色魅力乡镇建设任务的乡镇长,进行了特色魅力乡镇建设专题培训,并对村镇建筑工匠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全州共培训3200余人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从规划编制、风貌塑造、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指导,落实片区技术负责人,为特色魅力乡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狠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的首要任务,落实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确保建设“放心工程”。

    (六)加强后期管理

    坚持正面引导,提高了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部分县结合灾后重建成果、牧民定居点、易地搬迁点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分级明确了管理责任,制订了管理办法和规定,落实了具体的管理人员。同时,将特色魅力乡镇设施的使用、管理与保护纳入乡(村)规民约,建立了运行状况检查、新闻舆论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经济责任赔偿等制度,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七)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用集中宣讲、悬挂横幅、设立专栏、专题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标准、政策措施等,及时报道各县加快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促进,齐心协力、整体推进”的浓厚氛围。

    二、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城镇体系日益健全。通过特色魅力乡镇建设及辐射带动,全州城乡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城镇承载能力明显加强,初步构建了以31个建制镇、192个乡集镇为纽带的州域城镇体系框架。二是规划水平大幅提高。在特色魅力乡镇建设过程中,全州共编制各类规划820个,各级干部的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城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奠定了基础。三是统筹城乡成效初显。通过特色魅力乡镇建设,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化互动,旅游服务设施不断提升和完善,为实现“两化”互动、“三化”联动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城镇建设成果丰硕。截至2011年底,全州城镇化率达31.65%,较2010年提高了1.35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59.14平方公里;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0.85平方米,增加了1.01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8.54%,提高了3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11.03%,提高了2.0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81平方米,提高了2个百分点;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4.7平方米,增加了0.72平方米。五是城镇品味得到提升。随着特色魅力乡镇的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广泛开展,全州基本形成了“城乡容貌改观、城镇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民族特色突显”的良好局面。

    (二)几点经验

    一是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是前提。只有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当地自然资源、地理环境、优势产业、风俗习惯等,科学规划,超前谋划,才能使规划从群众的需求出发,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二是整合资源,集中建设是关键。只有坚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以建设点为平台,有效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才能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难题,最大程度发挥政府投入的综合效益。三是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是保障。只有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动员、引导作用,才能确保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只有坚持群众主体,充分调动其自觉、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其意愿和首创精神,才能确保特色魅力乡镇建设取得实效、让群众满意。四是培育产业,增加收入是根本。只有把拓展增收渠道、增强群众致富能力作为落脚点,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首要任务,根据产业区域规划布局,坚持最佳适宜和效益优先原则,科学选择、大力发展有特色、有市场、有潜力的产业项目,才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快速增收。五是量力而行,统筹推进是基础。只有坚持以民生优先、群众受益为宗旨,本着既解放思想、敢想敢干,又切合实际、量力而行的原则,紧密结合灾后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等民生项目,坚持标准,统筹推进,才能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六是示范先导,辐射带动是目标。只有坚持示范先行、逐步推开原则,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建设方式、运作机制、带动模式,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才能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功能,真正实现“推进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州在特色魅力乡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城镇化水平低,发展不平衡。2011年,我州城镇化率为31.65%,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7.35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水平低10.18个百分点。同时,区域间发展也不平衡,最高的九寨沟县达45.96%,而最低的壤塘、阿坝县不足20%。二是受土地、气候等因素制约,我州城市空间拓展和新区建设缓慢,旧城区改造压力大。三是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不够完善,城镇经营与融资模式单一,建设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四是城镇停车场、公厕、市场等公共设施配套不到位;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辐射半径较大,县城和中心城镇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五是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遏制。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围绕“建设提升新高度、增收拓展新空间、面貌发生新变化、发展加快新步伐”的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建设成果。创新宣传思路,丰富宣传载体,改进宣传手段,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特色魅力乡镇持久、稳定发挥综合效益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建设、管理双管齐下,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结合乡镇实际,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乡镇管理政府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实现乡镇建设管理与推动区域发展的有机结合。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努力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同管理的新格局,实现管理规范化,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在现有特色魅力乡镇基本实现功能配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依托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发挥魅力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带动全州城镇化建设整体上档升级。

    四是积极推进“两化”互动和“三化”联动。统筹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各县及重点城镇产业发展重点和产业定位分工,做到优势互补、各有侧重、特色鲜明;抓住我州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以旅游产业为依托,增强城镇发展动力;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城镇化为依托,抓好产业整合,引导产业升级,带动群众持续增收、发展致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特色魅力乡镇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我们将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增添措施,加大力度,推进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特色魅力乡镇

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419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5人,实到28人,表决结果为:满意26票,基本满意2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提高素质

    州、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运用多种宣传措施,丰富宣传手段,加大对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要加强政策宣传,紧紧围绕“建设提升新高度、增收拓展新空间、面貌发生新变化、发展加快新步伐”的目标,以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素质为基础,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他们建设管理好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热情,以确保特色魅力乡镇建设成果共享。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州、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体制,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我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工作的经验,不断完善建筑物风貌改造、基础设施管理、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等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阿坝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办法,将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促进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投入,整合资金

    州、县人民政府要将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资金纳入州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加大特色魅力乡镇管理经费投入力度。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研究争取国家支持的新举措,力争中央、省提高对民族地区乡镇建设支持力度。要多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项目整合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以保障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工作“有钱办事”。

    四、培育产业,辐射带动

    州、县人民政府要从积极引导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入手,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培育和提升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把打造特色魅力乡镇建设同地区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乡镇经济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特色魅力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强化培训,提升水平

    州、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其业务要求,从提高乡镇干部管理能力和水平入手,加大对乡镇干部的培训力度,以提高乡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州、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其业务要求,从提高乡镇干部管理能力和水平入手,加大对乡镇干部的培训力度,以提高乡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州人大代表的

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2012419日在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包正杰

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作关于补选州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85名,实选代表281名。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汶川县选举的侍俊已调离阿坝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2012329日汶川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补选刘作明为阿坝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2410日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补选的州人大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补选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281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号)

 

    汶川县选举的州十一届人大代表侍俊已调离阿坝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2012329日汶川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补选刘作明为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的州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补选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281名。

特此公告。

 

 

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419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419日阿坝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白玛罗尔伍为阿坝州宗教事务局局长;

    梁贤龙为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基吉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庄春燕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单琦娟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丽的阿坝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在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福耀

2012419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精品旅游村寨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决议、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会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建议,请相关委室认真汇总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审议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及时转送州人民政府办理。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再强调两点:

    一是巩固和运用好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成果,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州委高度重视这次野生动物执法检查,作明书记对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亲自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精心组织、抓紧实施,全程报道、务求实效,强化审议、作出决议。根据作明书记的批示和要求,州人大常委会于320日至31日,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执法检查,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本次会议上,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关于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决议。审议中,各位组成人员对州、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州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要充实到审议意见和决议中,确保贯彻落实。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巩固和运用好这次执法检查所取得的成果,在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依法监管和监测巡查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在建立健全补偿机制上积极探索,推动全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效。适当的时候,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将听取州人民政府办理审议意见、落实决议的情况报告。

    二是在推动全州旅游转型升级和旅游二次创业上主动作为。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精品旅游村寨和特色魅力乡镇建设管理情况两个专题报告,相关委室要根据各位组成人员的审议进一步补充完善审议意见,及时转送州人民政府办理。在今后工作中,州、县人大常委会和州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根据全州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作明书记关于推进旅游二次创业的五点要求,立足促进我州旅游转型升级、打造全域旅游、加快旅游二次创业进程,进一步加强调研,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旅游发展中的问题及时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促进问题整改解决,促动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党委决策部署精选议题,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各位组成人员,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州加快建设四川经济西进的桥头堡,实现“一强一地两区”奋斗目标,奋力推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时期。历届州委都非常重视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全州上下形成了尊重人大地位、关心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年212日,州委作明书记到阿坝州工作的第二天,就在运龙副书记和振华秘书长陪同下,到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视察人大工作,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对近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州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是州委对人大工作寄予的厚望和鞭策。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服务全州工作大局,切实把人大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一是人大工作要在促进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发展不足仍然是我州当前最大的矛盾,我们当前面临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发展去破解和化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从自身定位和特点出发,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和确保全州重点工作落实。要积极主动投身于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全面掌握全州重点工作进展动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突出重点实施监督,使人大整体工作更加贴近州委中心工作。特别是对于“十二五”规划既定目标,要积极寻求对策、大力予以支持。充分发挥人大优势,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更好地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州委安排,在坐各位常委会领导,包括我自己,都对口负责联系“十二五”重大支撑项目和“一场两园十大工程”中的具体工作,我们都是州级联系领导,大家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服从州委安排,认真负责,主动作为,努力推动对口联系工作快速突破。

    二是人大工作要在加强团结、维护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服务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以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工作测评等手段,督促“一府两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谐阿坝建设。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强团结、维护稳定中的作用,筑牢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阶层,更贴近群众,更接近基层,最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疾苦,最能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密切党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位置更靠前更重要,作用更直接更明显。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履职的各项制度,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方式方法,大力引导和支持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寻访“热点”、“难点”,及时督促化解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要继续探索代表闭会期间联系实际、有效开展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引导代表通过自身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周围群众共同促进本地区、本单位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督办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保护公民权益、扩大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制约公共权力、化解社会纠纷等方面的制度规程,扩大民主、畅通渠道、集中民智、增进共识,着力营造促进全社会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人大工作要在服务民生上发挥更大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几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关注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们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仍然任重而道远,各类社会矛盾在一定范围内还大量存在。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加快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既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各级人大应尽的“份内之事”。要充分发挥人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和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带着真情实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视察、检查等形式,以及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途径,更好地推动改善民生工作取得新成效。尤其要从关键环节入手,在重点领域发力,着力推动“藏区三大民生工程”、扶贫开发和大骨节病综合防治等重大民生工程顺利高效实施,进一步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四是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近年来,州、县人大常委会为适应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需要,狠抓自身建设,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有力保障和促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创新工作。今后,还要根据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上下更大的功夫,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提升工作水平,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州、县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以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抓好人大机关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执行力。要以创建学习型、团结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同志们,今年,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还很繁重,任务也比较艰巨,我们要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出席第二次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有:

王福耀  周耀伍  温玉祥  高晓蓉  郝士昌  王顺清

何文涛  李洪勇  康庆伟  李林麒  李元平  李晓东

刘世文              伍连才  何世明

包正杰  谷运麒  龙升蓉      陈万喜  陈顺清

秦怀平  陈钢旗  贾书智  张得海      张明德

张力峰

因事因病请假的有:

田晓丹  夏春喜  朱湘平  张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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