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十期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10期(总第10期) 2023年1月10日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专辑
目 录
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1
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3
3.政府工作报告…………………………………………………5
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50
5.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
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李峰53
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80
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的决议………………………………………83
8.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刘俊84
9.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财政
经济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110
10.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115
1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李为国116
1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135
1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耀全137
1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166
15.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宋骥167
1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
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88
1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
…………………………………………………………189
18.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2
19.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的议案………………………………………………………194
20.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5
2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阿坝
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197
22.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
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8
2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200
24.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
25.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的规定……………………………………203
2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205
2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206
2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名单……………………………………207
28.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209
29.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210
30.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212
3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213
3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220
3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雷辞职的备案报告………………………………221
3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终止的备案报告……………222
35.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出席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的备案报告…………223
3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224
3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233
38.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238
39.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243
40.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244
4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245
4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246
43.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47
44.阿坝州人大民宗外侨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251
45.阿坝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255
46.阿坝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建议…………………………………………………………259
47.阿坝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64
48.阿坝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268
49.阿坝州人大城环资委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72
50.阿坝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76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第二次会议
12月27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马尔康举行,会期3天。会议选举靳磊、张伟等29名同志当选为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袁震当选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程待令补选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申红霞、杨健、罗让、伍晓东、刘木滚、王永寿、周启军、一西、陈洪涛、李谋增选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阿坝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阿坝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新当选的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袁震,州人大常委会委员程待令、申红霞、杨健、罗让、伍晓东、刘木滚、王永寿、周启军、一西、陈洪涛、李谋向宪法宣誓。
州政府秘书长,州委、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州委、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群团组织负责人,省、州双重领导单位负责人,部分州内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政协阿坝州十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列席人员以观看直播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程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州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
八、审议通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
九、审议通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
十、审议通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
十一、审议通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
十二、选举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十三、选举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四、选举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委员;
十五、其他事项。
政府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7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民政府州长 罗振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州发展历程中极具考验、极其艰难、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袭扰冲击、“一难两难多难”问题严峻挑战、“抢回来、拼上去”艰巨任务,我们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支持下,聚焦“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牢记嘱托、保持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较好完成了年度任务,许多工作取得了标志性成果。
一年来,我们怀“赤诚之心”迎盛会,深刻感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伟力,感恩奋进新征程。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决以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笃行不怠的奋进姿态,从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中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历史主动。坚决将“中国式现代化”中心任务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为解决长期性、深层次、具体化困难问题,增添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奋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政府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不断彰显。
一年来,我们举“全州之力”抗大灾,众志成城夺取救灾重建双胜利,淬炼激扬新精神。面对突如其来的“6·10”马尔康6.0级震群型地震,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州县合力、上下一心,打赢了抢险救援、抢通保畅、排危除险、安置攻坚等一场场硬仗,紧急避险转移8.5万人,无一人失踪失联、重伤遇难;过渡安置5568人,确保了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科学编制“1+N”重建规划,最快速度启动恢复重建,完成住房维修加固7139户,基础设施、地灾治理、产业培育等项目进展顺利,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超过震前水平指日可待。在抗震救灾中,各级领导星夜赴险、坚守一线、指挥若定,干部职工闻令而动、冲锋在前、超常奋战,灾区群众团结一心、不屈不挠、自救互救,深刻践行了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展现出阿坝各族儿女坚韧不拔、一往无前、浴火重生的勇气力量。
一年来,我们立“必胜之志”战疫情,科学精准打赢多轮防控歼灭战,创造积累新经验。面对周边疫情持续高发、局部暴发、抵近压境,本土疫情多点散发、多轮交织的复杂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全面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和“省六条”优化措施,尽锐出战、重兵合围,以快制快、精准制胜,打赢了“8·18” “11·18”等多轮疫情攻坚硬仗,形成了“五防”“五准”等阿坝经验。全域统筹、梯次推进防控能力建设,建成集中隔离房间近万间、医疗救治床位2795张,探索了县域帮建、分区联建等阿坝模式。在疫情防控中,广大医务工作者、基层干部、公安干警和志愿者齐心协力、不舍昼夜、连续奋战,兄弟市州心怀大爱、紧急驰援、鼎力支持,干部群众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生动诠释了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守住了四川“西北大门”。
一年来,我们担“上游之责”筑屏障,凝心聚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蓄势实现新突破。总投资52.6亿元的四川最大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若尔盖山水工程”落地阿坝,并作为“中国山水工程”的重要组成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首批24个子项目全面完工,“一核两源六区”保护格局加快构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州级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取得新进展,南北并行、一体推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成势见效。创新开展黄河上游干支流综合治理,建成生态防护带56.9公里,高质量完成若尔盖段岸线应急处置工程,“323”工作法全省推广。环境空气质量全省第一,出境断面水质首次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林草综合覆盖度85.5%,野生动植物保护率95%。雪山冰川纯净如初、森林草原绿荫如盖、飞鸟游鱼欢快怡然,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徐徐铺展。
一年来,我们以“赶考之势”破困局,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奋力探寻新路径。面对疫情、震情、汛情等叠加冲击,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沉着应对,及时出台稳增长25条、促消费18条、金融16条等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频次之密、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项目建设攻坚年”成效显著,县县通高速项目布局初步构建,西成铁路破土动工,新能源光伏、1000千伏特高压等一大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关键项目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明显,一季度蓄势抢跑、二季度乘势快上、三季度应势止滑、四季度逆势企稳,呈现稳中有守、持续向好、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马尔康、汶川荣获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预计,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万元,位居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前列。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全州上下团结一心、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向难求成,以自身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以超常规的努力取得超预期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矢志不移优生态、美环境,绿色家底更殷实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共识、集众智、举全力,大踏步推进“美丽阿坝”建设,“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发展新格局加速成型。
全域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坚定不移贯彻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黄河流域“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方针,“七大保护”行动全域开展,站好生态岗、植绿左右岸、守护江河源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三区三线”全面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建立。林(草)长制创新试点稳步推进,田长制责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完成营造林41.5万亩、禁牧2000万亩、草畜平衡3765万亩。理县、茂县、黑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汶川获批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示范创建总量居全省“第一方阵”。
系统治理强度稳步提升。坚定不移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七大治理”工程见行见效,治理水土流失60平方公里、地质灾害107处、中小河流21条、草原“两化三害”313.5万亩,牧区五县平均超载率下降至5.8%。标本兼治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一轮反馈问题全部清零,第二轮反馈问题整改加力推进。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固废歼灭战,有效应对次生环境事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成绩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价值转换速度明显加快。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双碳”战略,创新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和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森林碳汇测算、“两高”企业碳足迹认证等工作处于国内先行水平。重点领域生态补偿落地落实,到位补偿资金5.4亿元。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设施智能化等新兴生态环保产业应运而生,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成效显著。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左右,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全省最低。
二、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发展步伐更坚实
深入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坚定落实“两稳一保”要求,尊重规律、因时因势、以变应变,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项目投资高位运行。始终把投资作为重要引擎,创新构建“六项机制”,统筹推进项目前瞻性谋划、全过程攻坚和实物量转化。签约落实政策性开发性基金9.7亿元,川汶高速、第三机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九寨沟、若尔盖、汶川通用机场完成选址,尘埃落定红色文化旅游城、安多文旅就业创业园等产业支撑项目梯次开工,成兰铁路、九绵高速、都四轨道、夹金山隧道等重点项目高效推进,州避难广场等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有序,茂绵路、久马高速(阿坝县段)等建成投用。5G网络实现县城、乡镇全覆盖。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交通项目投资突破210亿元,创历史新高。
生态工业逆势上行。始终把工业作为重要支撑,有效应对疫情反复、原料短缺、高温限电等不利影响,统筹州内与州外两个重点、园区与企业两个关键。大力推行“白名单”制度和“防疫泡泡”模式,力促企业稳产达产增产。阿坝查理、金川嘎斯都等光伏项目即将落地,规模化、基地化光伏开发全面提速。金川电站、双江口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加快推进,俄日、红卫桥等水电项目建成投产,新增清洁能源装机18万千瓦。中小微企业园区入驻企业158户,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36.4%,兆迪水泥、希望水电入选全省“绿色工厂”。德阿园区工业产值再翻一番,“飞地”园区拉动规上工业增长20个百分点、贡献税收8.7亿元。预计,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左右,增速居全省前列。
文旅产业抗压前行。始终把文旅作为重要抓手,在“停”中提质、“变”中寻机、“稳”中求进,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集中攻坚成效明显,新增4A景区2个、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3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个。成功举办州文旅发展大会、雅克音乐季等重大活动,打造“童话公路”文旅IP,获颁“全国自驾旅游第一州”称号。全域旅游智慧信息综合平台建成投用,联合营销中心运行有序,“文旅局长说文旅”“天府名导讲阿坝”等活动亮点纷呈。出台川渝客源门票半价等系列优惠政策,在全省率先推行“游客有投诉、政府先赔付”诚信市场建设,旅游市场复苏态势明显,四姑娘山景区接待游客人次创历史新高。预计,全州接待游客超36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4亿元。
社会消费克难而行。始终把消费作为重要动力,“州外”不足“州内”补、“城镇”不足“农村”补,多措并举推动消费回暖。积极参加进博会、农博会、川货全国行等展销展会,精心举办“净土阿坝”农产品温州产销对接、农商对接等商贸活动。广泛开展家电、餐饮等重点领域促销,发放消费券1500万元,带动消费6000余万元。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电商综合示范“二次覆盖”,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扭负转正,增长0.8%左右。
财政金融稳健并行。始终把财政金融作为重要保障,想方设法挖存量、拓增量、提质量。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79.8亿元,增长12.7%。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亿元,增长7.7%左右,其中:税收收入22.9亿元,增长3.8%左右,财政收入结构更趋合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亿元,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金融服务更加精准,贷款投放突破200亿元,创历史新高。金川列入全省首批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合理,金融风险防控成效显著,非法集资存案全部“清零”,高风险机构成功退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千方百计保主体、添活力,发展动能更强劲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创新之举解制度之锁、纾企业之困、稳增长之势,发展韧性明显增强,社会活力竞相迸发。
助企纾困务实高效。聚焦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强化政策驱动、部门联动、服务推动,为经济发展积蓄市场力量。细化出台餐饮、零售、工业等重点行业助企纾困政策,退税减税降费8.6亿元,发放奖励补助资金8.3亿元,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2亿元,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7.68亿元,惠及市场主体3.3万余户。扎实推进“升规上限”专项攻坚,完成“个转企”84户,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1户、规上服务业企业8户、限上商贸企业25户,市场主体达7.2万户,实现了规模质量“双提升”。
改革创新破题见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掣肘和薄弱环节,蹄疾步稳推改革,立足源头抓创新,充分激发内动力。金融财税、科技创新、代理购电等专项改革进展有序,生态综合补偿、水电消纳示范、老年医疗护理等改革试点成果丰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信访制度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红原机场整合全面完成,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市场化外聘董事等制度落地见效。“一中心一实验室”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3家,新增专利304项、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高新技术企业7户,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43亿元,创历史新高。
开放合作扩面增效。聚焦前期商洽、中期落地、后期服务,不断完善机制、拓宽领域、提升质效。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与成都、攀枝花、甘孜、凉山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与宜宾、浙能集团、中国美院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厅地、校地、企地等专项合作持续深化,浙阿、成阿、德阿、绵阿等区域合作更加紧密。扎实推进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精心举办“浙商阿坝行”等招商引资活动,新签项目26个,到位资金150.6亿元。
四、接续奋斗抓衔接、促振兴,农业农村更兴旺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三家园”工程为引领、“十百千”行动为突破,持续用力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净土阿坝”满目新。
“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速。紧盯“生态宜居”目标,美化村容村貌,改善乡村环境,提升人居品质。完成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152个。整合投入衔接资金19.3亿元,分类分片实施项目1050个。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1430处,新改建农村公路653公里,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3个,壤塘入列全国“四好农村路”“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名单。农村“三大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深入实施,建成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31个、省级百强中心镇3个,创建省级重点帮扶优秀县2个、先进乡镇1个、优秀村(示范村)15个,打造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五美”乡村样板。
“活力乡村”建设全面升级。紧盯“产业兴旺”目标,培优生产基地,育强经营主体,擦亮特色品牌。建成高标准农田14.58万亩,超额完成粮食、生猪生产任务。“6+N”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新建标准化养殖场(户)120个,发展优质特色果蔬60.5万亩。申报省级现代产业园区5个,命名州级园区7个,红原牦牛现代农业园获评省“五星级”园区,“净土阿坝”产品走出大山、销往全国。“农业+”战略深入实施,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州特色文化旅游名镇名村20个,藏寨羌村活力满满、后劲十足。
“幸福乡村”建设全面发力。紧盯“共同富裕”目标,高效承接支援,精准后续帮扶,巩固脱贫成效。“万企兴万村”活动广泛开展,浙阿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组团式”帮扶成果丰硕,“两癌”筛查、“明眸皓齿”等惠民工程务实推进,一大批基础类、产业类、民生类项目建成投用。创新“123”易地搬迁后扶机制,构建“1112”精准帮扶机制,产业富民、稳岗就业、消费帮扶“三大行动”发力见效,8.1万脱贫人口通过产业带动持续增收,4.1万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4.4%,稳定消除1096户4883人返贫风险,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实现“三连好”。
五、倾情竭力办实事、惠民生,群众生活更优质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高质量完成33件民生实事,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稳岗就业成果丰硕。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在扩规模、提质量、促增收上下功夫,牢牢守住千家万户的幸福底线。在全省率先出台稳就业18条、就业帮扶12条系列政策,推动“降、缓、返、补”措施协同发力,城镇新增就业7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创新开展“直播带岗”招聘活动,大力推广“总部车间+分车间”灵活就业模式,建成来料加工车间45个,“羌绣”“唐卡”特色劳务品牌享誉全川。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0.5亿元。预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7%左右,实现了大灾大疫之年稳增收。
社会保障成效凸显。坚持把社保作为保民生、救急难、兜底线的关键措施,在扩范围、提标准、增效益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在全省率先建立常态化社保数据交换机制,社保基金管理“联、破、防、保”经验全省推广。完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建成省内首家跨统筹区医保异地服务站,实现川渝地区、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连续8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惠民政策,发放困难群众救助金2.8亿元、价格联动补贴256.9万元,惠及9万人。加快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建成村级工作点1090个、“儿童之家”380个,社保网络越织越密、越织越牢。
社会事业成绩斐然。坚持把社会事业作为最普惠的民生工程,在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十五年义务教育,试点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2.0”计划,汶川入选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全面开展教育“组团式”帮扶,首次完成省定职普分流目标任务。创建“四川省绿色学校”118所,威师校被评为全省“三名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成势见效,人均住院费用保持全省最低。新建省级中藏医重点专科5个,创建全国中藏医传承工作室5个,实现省级爱国卫生县城全覆盖。红原、松潘草原入选全国首批“红色草原”,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阿坝段)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国首部体育题材纪录电影《珠峰队长》上线公映,音乐作品《博巴森根》入围全国“群星奖”并在浙江等地成功巡演。新增省级非遗项目28项,山歌邀请赛、环四姑娘山超级越野跑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围棋、中国式摔跤等在全国、全省大赛中实现金牌“零”的突破。
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统计、慈善、残疾人、红十字、青少年、地方志、藏文编译等事业取得新进步,供销、气象、邮政、佛协、职工维权、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慎终如始防风险、保安全,社会大局更稳定
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忧患意识、极限思维和斗争本领,坚决打好防范抵御、化危为机主动仗,全州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基层治理持续加强。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纵深推进“三反两防”专项斗争,打赢了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保维稳等系列硬仗。健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机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破坏生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治安环境持续向好。黑水成功创建全省首个“无电信网络诈骗县”。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治重化积”专项任务全面完成,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信访“三率”大幅提升。
团结稳定持续巩固。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申创省级示范单位25个、教育基地2个,实现省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地质灾害、房屋建筑等隐患547处。“五项管理”常态推进,“一寺一策”依法规范管理扎实有效,重点寺庙依法连片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
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坚决贯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圆满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自建房、水电站、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卓有成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54.9%。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实施,“智慧厨房”监管系统试点投用,“餐桌污染”系统治理扎实有力,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成功应对自然灾害58起,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巩固,连续35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作扎实推进,人民防空应战应急能力有效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建设技术导则,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双拥工作持续深化,军地共建常态推进,军政军民团结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
七、锲而不舍转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更严实
深入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提升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府形象深入人心。
行政效能大幅提升。自觉将效能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在落实中创新、在创新中落实,目标考核科学合理,重点督查跟进有力。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成效显著,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扩面增效,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全面推广,“一网通办”能力整体提升,按时办结率100%。
法治建设形成合力。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加规范,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增强,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八五”普法稳步推进,法律援助提档升级,实现县县有律所、乡乡有站点、村村有顾问。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4件,办理建议提案249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廉政建设成效明显。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点领域监管有力,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审计“经济体检”作用充分发挥。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基层减负终端见效,文件会议持续减少,“三公”经费缩减10%。党史学习教育常态推进,“两联一进”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深化,“机关作风深化年”活动成效明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巩固。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冲击、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笃行不怠勇担使命、直面挑战破冰前行、砥砺攻坚骏业日新,成绩来之不易,历程令人难忘。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阿坝工作、推动阿坝发展,最根本的保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最重要的遵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最突出的主线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到阿坝大地。我们也深刻体会到,这些成绩的取得,饱含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彰显着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科学部署,凝结着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的依法监督和鼎力支持,汇聚着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浙江对口支援地区、省内帮扶地区的倾情付出和无私奉献,浸透着全州上下各族干部群众的心血汗水和智慧创造。成功源于奋斗,荣誉归功人民!在此,我谨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向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向所有关心支持阿坝改革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驻州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政法干警、消防救援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表示崇高敬意!向援助我州的国家部委和省市,向广大帮扶干部,表示诚挚谢意!
思危方能居安,知忧才能克难!当前,我州既与全国全省一样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压力,又存在诸多历史性、结构性、周期性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生态保护战线长,系统治理难度大,“四灾”体系不健全,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转型速度慢,尤其是投资消费需求不振,第三产业复苏缓慢,个别预期性指标尚未实现,与“经济赶超跨越的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乡村振兴任务繁重,民生领域短板不少,与“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此外,少数干部仍然存在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个别领域腐败问题禁而未绝。我们一定正视问题、务实举措、有效解决,决不辜负全州人民的期待!
2023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必须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建设放在“两个大局”重大判断中来审视,放在党的二十大系列部署中来把握,放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殷殷嘱托中来落实,放在省委对阿坝发展战略定位中来实践,放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谋划部署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具体安排中来推动。综合分析,当前我州既具备“三个没有改变”的良好基础,也面临“四个持续加大”的风险考验,更拥有“五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彩虹和风雨共生,机遇与挑战并存。只要我们把准发展大势、坚定信心决心、发扬斗争精神,使出拼抢机遇的劲头、拿出劈波斩浪的勇气、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就一定能在发展大潮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发挥优势,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更大胜利!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各族群众庆祝建州70周年的喜庆之年,做好政府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以建州70周年为契机,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大力推进“五个现代化”,高质量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聚力打造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和谐幸福、富裕小康家园,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的绚丽篇章。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按增长7%以上安排。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这些目标的确定,一是基于落实决策部署、实现战略目标的考量。既与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系列部署紧密衔接,又与“十四五”规划、“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一脉相承,符合我州中长期经济潜在增长规律。二是基于顺应发展趋势、符合阶段特征的考量。既与全国、全省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又充分考虑“五期叠加”实际和供给侧、需求侧因素,进行了要素性、支撑性分析,符合我州明年经济增长预期。三是基于回补缺口损失、加快赶超跨越的考量。既立足今年疫情延宕反复、宏观经济下行等带来的非常态、低基数影响,又充分考虑进位争先、赶超跨越的现实需要,符合我州“五个现代化”建设要求。
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必须坚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开拓精神,保持闯关夺隘、攻城拔寨的斗志锐气,秉持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务实担当,全力实施“九大行动”、奋力实现“九个突破”。
一、实施生态“增绿添彩”行动,在建设美丽阿坝上实现新突破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一屏四带、全域生态”战略,以保护治理“增绿”、用绿色转型“添彩”,努力走好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高质量抓好一体保护。突出系统性、平衡性、和谐性,深入实施“七大保护”行动。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对标“三个典范”目标,全速推进“若尔盖山水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区湿地保护率超过54%、水土保持率超过80%、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超过85%。突出“两园一廊”引领作用,加快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强化大熊猫国家公园重要栖息地和关键走廊带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全面完成小水电清退任务,不断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天然林管护、封山育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保持在95%以上。
高要求抓牢系统治理。突出针对性、协同性、有效性,持续深化“七大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长江黄河上游干支流生态保护治理,建成生态防护带615公里、堤防护岸66.7公里,治理水土流失40平方公里、草原“两化三害”265万亩、地质灾害122处,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制度,牲畜超载率下降到5%以内,实现人草畜动态平衡。常态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砂石料场、固废危废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动态整改、见底清零,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深化“治伤”“治乱”和农村面源污染整治,确保空气常新、绿水长流、青山常在。
高起点抓实绿色转型。突出节约化、集约化、高效化,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双碳”战略,加快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协同推动降碳、治污、增绿、增水、减沙。全面落实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产业负面清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强化能耗“双控”,督促“三高”企业腾退落后产能,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探索生态产品供需对接机制,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产品公用品牌。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核算,积极承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二、实施产业“培强育新”行动,在推动“五化”同步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五化”为引领,以非常之力推动优势产业顺势壮大,下恒久之功推动新兴产业蓄势勃发,让发展驶上“快车道”、跑出“加速度”。
以特色导向引领农业现代化。紧扣构建“6+N”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品牌和经营“三大体系”现代化,挑稳挑牢农业“金扁担”。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扎实推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业基地提升、企业扶优、市场净化等工作,主要经济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坚持“果畜并重”,推动特色果蔬、高原牦牛、藏系绵羊等产业高效延展,生产优质果蔬103万吨以上,出栏牲畜145万头(只)以上。加快特色品牌体系建设,擦亮“净土阿坝”金字招牌,新增“净土阿坝”品牌产品20个、“三品一标”6个以上。注重“梯次跟进、资源集中、做大做强”,深入推进新功能、新业态向园区聚集,有序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
以生态导向引领新型工业化。紧扣构建“5+N”生态工业产业新体系,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倍增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培育计划,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绿色动能提质增效。坚持优势产业高端化,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全面发挥能投平台作用,大力引进产业链末端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龙头企业”,支持汶川、茂县等县(市)做好承接;加大锂矿资源绿色开发力度,加快双江口、金川水电站和黑水毛尔盖电站水光互补、金川嘎斯都“光伏+N”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大渡河水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确保剑科、木尼电站建成投产,为建设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打牢基础。坚持传统产业新型化,推动“亩产论英雄”改革,加快工业硅、人工晶体等重点用能企业技改升级,培育能效标杆企业2户。整体提升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承载和吸附功能,入驻企业突破170户。坚持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德阿园区锂电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成阿园区建设省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区,实现绵阿园区产业项目“零”突破,“飞地”园区工业总产值超过600亿元。
以品牌导向引领旅游全域化。紧扣构建“1+6”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加快文旅产业全面复苏、全域振兴,带动服务业回归历史本位,挑起发展大梁。坚持品牌全域创建,扎实推进四姑娘山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加快建设九寨沟黄龙若尔盖红原松潘区域世界生态旅游目的地,力争四姑娘山成功创建5A景区、鲁能胜地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理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A级景区顺利“破百”。坚持产业全域发展,深化浙阿文旅资源共融共享,大力发展避暑游、冰雪游、观星游等业态产品,精心打造“春夏秋冬”四季音乐季。推动“交通+旅游”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大九寨等旅游风景廊道体系。坚持产品全域营销,发挥旅投平台功能,优化景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九大”品牌营销力度,集中推出一批门票减免、一元购票、住宿折扣等优惠政策,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
以融合导向引领城镇化。紧扣构建“一核三带多点”城镇空间格局,做优县城、培育小镇、振兴乡村,整体提升要素聚集力、产业支撑力、民生保障力和环境承载力。纵深推进马尔康城市更新试点,确保州避难广场、体育场提升改造、尘埃落定红色文化旅游城等重点项目如期完工,打造城市“新地标”。发挥城投平台功能,实施县域补短板强弱项工程,统筹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市政管网、环保设施迭代升级,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44个,新增地下管网99公里,整体提升城镇功能和品质。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加快商业圈、生活圈、步行街、文旅和夜间消费聚集区建设,大力培育中心镇、重点镇,申创特色小镇2个,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加快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城镇化整体布局。
以数字导向引领信息化。紧扣构建“创新突破、共享普惠、安全可控”的信息化体系,大力建设网络强州、数字阿坝、智慧社会。加快“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新建5G基站600个、传输光缆2200皮长公里,实现光纤网络城乡全覆盖,推动基础设施信息化扩面升级。全面拓展信息化场景应用,大力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农业等发展,加快企业行业信息化改造、经济社会信息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依托州内电价洼地优势,谋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推动数字产业集中、集约、集效发展。
三、实施基础“补短强链”行动,在破除瓶颈制约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把基础设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联点、延线、密网,着力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努力打破现代化发展的瓶颈制约。
加速完善路网。把交通作为战略性、先导性、引领性工程,坚持“铁公机”齐头并进,加快建设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持续深化“交通大会战”,加快“县县通高速”进程,开工建设川汶高速、郎川高速、汶彭高速等项目,加快推进西成铁路、夹金山隧道、白马路、松黑路等项目建设,确保久马高速、九绵高速、都四轨道交通分段投运,成兰铁路(阿坝段)、理小路等建成通车。探索推进铁路沿线仓储建设,为物流经济打好“提前量”。加快推进阿坝第三机场前期工作,积极拓展九黄、红原机场航线,提升通航服务能力。
加速完善电网。把电网作为系统性、支撑性工程,坚持适度超前、内外兼顾、共享发展,健全供电网络,攻破外送瓶颈。扎实抓好成西铁路220千伏牵引站电网配套项目前期,开工建设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加快金川220千伏、太平和龙塘220千伏牵引站电网配套等项目建设,确保四姑娘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城镇35千伏及以下电网优化升级,增强电力供应稳定性和可靠性。
加速完善水网。把水利作为基础性、保障性工程,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国泰民安、岁稔年丰提供坚实保障。大力推进阿木卡大型水库、中阿坝中型水库、白水江水利、威绵水利等项目前期,加快金川沙耳堤防、白河唐克镇段防洪治理等工程建设,确保米桃水利、赶羊沟水库等主体完工。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狠抓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网更新改造,维修养护供水工程900处,不断增强农业灌溉和饮水安全保障能力。
四、实施动能“接续转换”行动,在增强经济活力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谋长远之势、抓当前之时,多元融合、多方赋能、多点发力,为科技创新“加油”、开放合作“松绑”、市场主体“助力”,让现代化建设的动能越来越强劲。
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坚持创新驱动,稳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强化平台建设、企业培育和人才支撑。积极申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天府实验室,加快建设藏羌医药资源开发与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道地中药材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计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户以上。精准对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大科技专项申报力度,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500万元以上。大力推广应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转化科技成果10项以上。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人才、“阿坝工匠”。深入推进“专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用好用活“科技特派团”和“三区”科技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增强开放合作推动力。坚持开放带动,畅通人流、物流、信息流通道,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主动服务和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积极承接绿色载能、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转移,打造有机“菜篮子”、特色“果盘子”、城市“后花园”。健全完善浙阿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交通运输部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深化基础设施补短、产业帮扶合作、人才组团帮扶等工作,推动帮扶从“单向”向“双向”转变。用好“飞地”园区、商会协会等平台,围绕锂矿、光伏、文旅等优势资源开发,加大主题招商、精准招商、联合招商力度,引进落地一批含绿量、含新量、含金量高的项目,确保到位资金85亿元以上。大力推进九黄机场口岸开放,加快开辟东南亚等国际(地区)航线,拓展对外开放纵深。实施外贸企业专项扶持、定向培育计划,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3.3亿元以上。
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坚持政企联动,完善助企纾困政策,强化要素服务保障,提升规模质量效益。持续推动国务院33条、四川省30条、阿坝州25条等政策直达市场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措施,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覆盖率,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自由度和便利度。全面实施“专精特新”计划、“育苗壮干”工程和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有序推进“个转企”“小升规”,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户、规上服务业企业5户、限上商贸企业13户,形成梯次培育、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实施内需“挖潜扩容”行动,在锤炼发展韧性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提振和扩大内需,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消费的基础作用、财政金融的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发展韧性、扩大回旋余地。
做大有效投资。打好抓项目、促投资的主动仗,加大“储”的力度、加快“转”的速度、加紧“建”的进度。结合“十四五”中期项目调整,科学谋划、精心储备百亿级项目8个以上,争取更多项目挤入国省“盘子”。围绕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筛选具有示范性、引领性、标志性的重点项目开展前期攻坚,力争年内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申报中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组建项目攻坚专班,全面推行“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重点项目投资达到270亿元以上。
做活社会消费。打好抓消费、拓市场的翻身仗,深挖内部潜力,广拓外部空间,加速消费回补。延长“促消费”若干政策实施期限,推动接触性、聚集性消费尽快复苏。持续加大家电、餐饮等重点领域促销力度,精心组织参加熊猫消费节、川货电商节、川货全国行等展示展销活动,积极拓展成阿、浙阿、渝阿等农商对接广度,全面推动“净土阿坝”产品进商圈、进展会、进网络、进市场、进餐企。实施“云上民族村寨”工程,加快供销社“两端”“两网”建设,深化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力争电商网络交易额增长7%以上。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建设更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做强财税金融。打好抓财税、兴金融的阵地仗,千方百计扩总量、提质量、防风险。积极培植财源、挖掘税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存量资产,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地方国企利润等征缴力度,确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速。大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支持产业发展更加注重效率,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注重均衡,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公平。发展多种金融业态,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保障、创新环节金融支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坚守金融风险底线。
六、实施乡村“固本振兴”行动,在推进共同富裕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战略导向,以“三家园”建设为主线,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统筹抓好“五大振兴”,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
推进农牧民加快发展。围绕生活品质提升,在增收渠道上激活致富之“源”。高效运行“三位一体”防返贫长效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健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体系,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有效防范因疫、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致贫返贫的底线。继续落实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农民等补贴政策,保障农牧民政策性收入“只增不减”。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深化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大力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纵深开展“孝善和俭”道德传扬活动,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争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让新风文明在广大乡村蔚然成风。
推进农牧业加快升级。围绕产业振兴发展,在特色优质上探索发展之“路”。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强化撂荒地综合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86.9万亩、粮食产量16万吨的底线。高质量推进14个乡(镇)、132个村“三家园”建设,纵深开展“十百千”示范行动,大力推广“企业+园区+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州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培养乡村带头人260名。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观光采摘等业态,大力推进农牧业从“一元”向“多元”转变,培育特色文化旅游名镇名村20个,争创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1个。
推进农牧区加快进步。围绕生态宜居宜业,在基础环境上涵养村庄之“美”。加紧编制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尽快完善乡村建设信息化平台,积极构建乡村共建共治新体系。大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和“千村示范工程”,新建农村卫生厕所4687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0%,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面落实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方案,启动第三批47个重点帮扶村巩固提升任务,推进政策、资金、资源向重点区域倾斜集中,加快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县3个。
七、实施民生“兜底提质”行动,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把扩大就业作为民生之首。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完善“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创新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力度,强化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帮扶,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5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以上。健全欠薪预警处理和信用惩戒机制,坚决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千方百计让群众的“钱袋子”鼓起来。
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依。全面落实社保惠民政策,不断健全统筹城乡、覆盖全民、公平统一的多层次社保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2%以上。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实践,推动异地就医联网医院扩面提速,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救助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救助政策向低收入人口延伸、单项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型。加强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权益保障和优抚工作,全面开展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深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持续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保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把社会事业作为民生之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成国家级普及普惠县2个、省级示范幼儿园3所。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完成汶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级认定。推进高中教育“组团式”帮扶,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支持阿坝职业学院发展提质,高质量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全面落实健康阿坝战略,推广汶川、九寨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经验,加快区域医疗中心、次中心建设。建成州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构建民族地区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加强“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推动中医民族医传承创新发展。加强重大疫情、地方病等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精准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创新推进“城市阿来书屋”建设,广泛开展“辉煌70年”诵读等活动,“送文化下乡”600场次以上。搭建非遗数字系统,实施非遗图库项目,强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加快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阿坝段)。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城市全域覆盖。实施乡镇全民健身设施补短项目,组建涉藏市州首支青少年游泳队,办好州运动会、州残运会和首届州冬运会等赛事。
八、实施治理“强基增效”行动,在促进良法善治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把法治建设作为改革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行固本之举、施长治之策、成久安之势,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全局思维强化基层治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三反两防”专项斗争,持续完善“三控三稳”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决守住“四个不发生”底线,推动社会治理由“硬控制”向“善治理”转变。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阿坝。
以系统思维促进团结和谐。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方位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夯实“五个认同”思想根基。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快完善“五项管理”制度体系,纵深推进“一寺一策”依法规范管理,创新实践“积分制”考核办法,不断提升“治寺管僧”水平,积极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以底线思维保障人民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化自建房、危化品、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确保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加快“四灾”体系建设,强化巨灾保险应用,健全风险查治、监测预警、综合救援等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扎实抓好“三防一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坚决防止因灾造成人员伤亡。树牢全民、全年、全域防火意识,持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筑牢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安全防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筑牢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九、实施政府“高标进位”行动,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坚定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深化政府自身建设,提升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全面深化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确保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推广依法行政法治账图模式,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应诉队伍能力建设。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巡查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面深化廉政建设。始终以严的主基调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筑牢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国资国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制度防线。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实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三保一效益”要求,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支出,把钱花在促进发展的关键处、为民办事的急需处、增进福祉的紧要处,用政府的“清廉指数”提升群众的“满意指数”。
各位代表!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我们将自加压力、深挖潜力、集中财力、倾尽全力,办好事关全局、影响全州、惠及全民的“三件”要事。
一是全力以赴抓好“两区一基地”创建工作。聚焦省委“两区一基地”发展定位和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有序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确保新增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县(市)覆盖率超过60%,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目标倒逼行动、以责任倒逼落实,持续用力攻坚,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通过“两区”创建,努力为建设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打牢基础、提供支撑、添瓦助力,不断提升我州绿水青山“颜值”、金山银山“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提质、增效。
二是全力以赴抓好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紧扣“三个典范”要求,坚持科学重建、高效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强化政策运用、要素保障和进度管理,加快168个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确保汛前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国庆前完成1333户住房恢复重建,年底前完成13所学校、18个医院(卫生院)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为“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超过震前。
三是全力以赴抓好“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坚持“隆重热烈、务实节俭、特色鲜明、安全祥和”的原则,全力以赴办好70周年成就展、庆祝大会、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在党的领导下建州70年来特别是新时代十年阿坝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坚定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进一步凝聚起全州上下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各位代表!阿坝儿女多雄志,敢乘长风逐浪高。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俯首甘为儒子牛的初心、风雨无阻向前进的恒心、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凝神聚力、守正笃行,敢于斗争、敢于胜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一州两区三家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美丽、和谐幸福、富裕小康家园。
2.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3.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五防:防输入、防外溢、防扩散、防爆点、防拖尾。
5.五准:政策把准、防控精准、隐患找准、实施标准、责任靠准。
6.一核两源六区:若尔盖草原湿地核心区;黄河源、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源;黑河、白河、贾曲河、大渡河、岷江和白龙江六个流域。
7.“323”工作法:专班统筹、专题汇报、专家指导;方案提前、服务靠前;责任同担、工作同步、督办同行。
8.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屏障;西北草原特色产业示范带、西南清洁能源产业示范带、东北精品文化旅游示范带、东南绿色经济先行示范带。
9.七大保护行动:草原森林、湿地海子、雪山冰川、野生动物、珍稀植物、蓝天净土、绿水青山保护行动。
10.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11.“两山”理论: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安吉县余村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过多年的丰富完善,成为了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
12.七大治理工程:草原“两化三害”治理、长江黄河上游干支流流域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污染治理、增草增林增绿治理、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全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3.两化三害:退化、沙化;鼠害、虫害、毒草害。
14.“双碳”战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15.两稳一保: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16.“六项”机制:副州长轮调、周会商、旬调度、月汇报、季小节、年决算机制。
17.“防疫泡泡”模式:企业闭环生产模式,以企业为最小防疫单元,企业做好原材料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为企业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
18.一中心一实验室:高山峡谷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发应用中心;四川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天府实验室。
19.三农:农业、农村、农民。
20.“十百千”行动:到2025年,建成1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培养1000名乡村带头人。
21.“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22.农村“三大革命”: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
23.“五美”乡村: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乡村。
24.“6+N”高原特色农牧业:牛羊(禽蜂)、生(藏)猪、特色水果、高原菜蔬、优质粮油、道地药材6大主导产业;食药菌类、高原花卉等N个新兴产业。
25.一村一品:一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26.“123”易地搬迁后扶机制:构建“一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机制,坚持“产业、就业”两业并举,改善“基础设施、社区治理、公共服务”三个环境。
27.“1112”精准帮扶机制:1个县级防贫基金,每户监测对象1个精准帮扶计划,12项精准帮扶措施。
28.“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
29.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0.三名:名校、名校长、名老师。
31.三反两防:反分裂、反渗透、反自焚;防举旗举像、防群体性事件。
32.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
33.三查三化三优:紧盯日常排查、紧盯专项排查、紧盯重点排查;提前介入化解、联合攻坚化解、依理合法化解;优化调解组织、优化调解队伍、优化制度机制。
34.治重化积: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35.信访“三率”:信访案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息诉罢访率。
36.寺庙“五项管理”:寺庙人员、场所、活动、财物、教务管理。
37.政务服务“三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38.“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39.两联一进:联户联情、联寺联僧,法律政策七进。
40.“四灾”体系: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体系。
41.两个大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42.三个没有改变:经济稳定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发展基础没有改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没有改变。
43.四个持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持续加大,产业低碳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的压力持续加大,区域协同发展的压力持续加大,缩小与发达地区、兄弟市州差距的压力持续加大。
44.五个前所未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我州面临的历史机遇前所未有;若尔盖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五大公园”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州面临的战略机遇前所未有;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功能重要承载地”“巩固实现稳藏安康的战略要地”“支持阿坝、甘孜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三州一市’共建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我州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国家和省将加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建设投入,我州面临的政策机遇前所未有;浙阿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工作的持续深化,我州面临的开放机遇前所未有。
45.四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46.五区: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
47.五个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经济赶超跨越的现代化、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基层治理科学高效的现代化、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现代化。
48.五期:战略位势提升期、生态屏障巩固期、新旧动能转换期、乡村振兴接续期、后发崛起赶超期叠加。
49.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50.三个典范:黄河上游地区生态保护治理典范、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典范、民族地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典范。
51.“碳达峰”十大行动:有序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化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善市场化机制和金融财税政策、扎实做好“双碳”基础工作、大力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52.两高一低: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
53.“三高”企业: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企业。
54.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55.“5+N”生态工业:清洁能源、特色农牧深加工、民族文化工艺、中藏羌医药、优质矿产资源5个产业;以“飞地”园区、县域中小微企业产业园为载体发展的数字经济、绿色载能、材料加工等N个特色产业。
56.“1+6”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1个核心产业,金融服务、商业贸易、现代物流、科技信息、休闲康养、特色餐饮6大重点产业。
57.“春夏秋冬”四季音乐季:春季金川古树梨花节,夏季红原雅克音乐季,秋季汶川熊猫O2生态音乐季,冬季九寨沟国际冰瀑旅游节。
58.“九大”品牌:大九寨、大熊猫、大草原、大雪山、大冰川、大彩林、大长征、大地震遗址、大禹故里品牌。
59.“一核三带多点”城镇发展格局:以马尔康市为城镇发展极核,沿汶马高速、川汶高速和国道317线为城镇发展带,多个重点城镇为支撑的城镇发展格局。
60.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
61.“两端”“两网”:农业生产端和城乡消费端,线下流通网和线上数字供销网。
62.五大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63.“三位一体”防返贫长效机制:全面排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监测帮扶体系。
64.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自治组织建设、文明创建深化、思想道德星光、村规民约培育、家规家训弘扬、村史村志编撰、志愿服务普及、城乡结对共建、环境卫生洁美、文明新风传播行动。
65.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强国有我成长、家庭监护提能、清网整治护航、爱心圆梦温暖、法治护苗关爱、护苗力量提升”行动。
66.三控三稳:控事稳局、控寺稳局、控势稳局。
67.四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政治案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
68.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69.三防一安全:防汛、防地质灾害、防泥石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0.三避让: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
71.三个紧急撤离:在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撤离。
72.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73.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74.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76.三保一效益:保工资、保运转、保应急,资金使用效益。
77.两区一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罗振华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对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与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州发展历程中极具考验、极其艰难、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袭扰冲击、“一难两难多难”问题严峻挑战、“抢回来、拼上去”艰巨任务,州人民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在州委坚强领导下,聚焦“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牢记嘱托、保持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较好完成了年度任务,许多工作取得了标志性成果。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州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建设放在“两个大局”重大判断中来审视,放在党的二十大系列部署中来把握,放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殷殷嘱托中来落实,放在省委对阿坝发展战略定位中来实践,放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谋划部署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具体安排中来推动。必须使出拼抢机遇的劲头、拿出劈波斩浪的勇气、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更大胜利!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建州70周年的喜庆之年。州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大力推进“五个现代化”建设,全力实施“九大行动”、奋力实现“九个突破”,高质量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聚力打造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和谐幸福、富裕小康家园,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的绚丽篇章。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俯首甘为儒子牛的初心、风雨无阻向前进的恒心、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凝神聚力、守正笃行,敢于斗争、敢于胜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而努力奋斗!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2月27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峰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以来,面对大事要事难事叠加的复杂局面、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震情汛情疫情交织的严峻考验,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强生态、破瓶颈、增投资、扩旅游、稳农牧、兴能源”的工作思路,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双碳”目标的关系,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认真执行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基本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目标。
一、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及说明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5%左右,低于目标4.5个百分点;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完成预期目标;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含“飞地”园区)增长18%左右,高于目标10个百分点;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8%,低于目标11.2个百分点;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7%左右,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7%,均低于目标2.5个百分点;
7.城镇登记失业率3.56%,控制在4.0%的预期目标内。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不及预期,主要原因是:疫情频发,严重冲击州内经济秩序。总体来看:农业的供需两端都极大依赖于流通渠道的通畅,工业、建筑业和投资受疫情封控影响较大,旅游业在疫情期间全面停摆,三次产业遭受了巨大冲击。加之震情、汛情、旱情等“超预期”影响,产业链条短、层次低、效益差等“老大难”问题,年度主要指标完成左支右绌、问题重重。具体来看:一方面,疫情导致“多点停摆”。8月下旬以来,全州疫情多点爆发,各县(市)相继实施静态管理,项目停工、企业停产、景区闭园,近1个半月的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黄金期”受到影响,占比较大的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全面下滑。11月以来,一半以上县(市)先后临时管控,四季度攻坚进度受挫。另一方面,重点行业“支撑不力”,文旅产业“断崖式”下滑,8月中旬以来,景区旅游接待不足去年的两成,旅游消费锐减。服务业“连带式”下行,占GDP比重近60%的服务业失速,规上服务业企业亏损面达60%以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和公路旅客周转量持续下降,拉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以上。社会消费“波浪式”触底,9月、10月单月分别下降8.9%、15.8%,累计增速跌至负2.5%。州内工业“整体式”回落,18个行业大类有14个负增长,上网电量、工业用电量纷纷下降,电力生产产值下降2.1%,有色金属冶炼产值下降25.3%,拉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以上。
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政策红利不断释放,高质量发展保障持续筑牢
宏观政策牢牢稳住经济大盘。聚力狠抓稳增长政策落地实施,印发《阿坝州稳住经济增长配套措施》,提出加大财金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加速市场回暖、扩大有效投资、保障改善民生等6方面、25条具体措施。出台金融助企纾困16条、稳定和扩大就业18条、脱贫人口就业帮扶12条、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5条、A级景区门票优惠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针对性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援企政策不断畅通堵点难点。向市场主体发放“政策明白卡”7.34万份。新增减免税费8.6亿元。全面推广“防疫泡泡”模式稳定生产,认定“白名单”企业省级6户,州级20户。通过“留存+小水电+市场交易”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2亿元。金融服务更加精准,全州各项贷款余额475.8亿元,增长13.2%,增量创历史新高,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2%,位列全省低位。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与3415余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融资对接,累计发放交通物流再贷款支持领域贷款4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支持领域贷款1.53亿元。专利质押融资380万元,实现“零”的突破。
社会政策持续兜牢民生底线。为重点人群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73.9万元。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三项保险费2031万元。为7.6万名低收入人口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3亿元。兑付社会保险、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4718.5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599.4万元,惠及职工3.1万人。为10户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公积金缓缴228.7万元,惠及职工394人。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向9.1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56.9万元。
转企升规有效增强发展后劲。印发“转企升规”专项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加强“准规模企业”孵化培育,为全州经济增长不断输送“规上”动能,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5户、“个转企”84户。市场主体达7.2万户,实现了规模质量“双提升”。筹集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3300万元,已落实2797万元。兑现服务业市场主体扶持奖励资金205.6万元。
(二)生态建设加速迈进,高质量发展底色愈发鲜明
生态保护有力有序。若尔盖、红原、汶川三县编制完成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争取生态保护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个,总投资2.3亿元。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4个黄河专项项目全部开工。筑牢生态屏障,林草综合覆盖度85.5%,森林覆盖率26.5%,湿地恢复2.3万亩,黄河干流生态防护带建设56.9公里。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成灾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0.51‰内。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936.36万亩,占全州幅员面积的47.67%。整州纳入省林长制创新试点。
生态治理成效显著。全力攻坚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省第1名,国省水质考核断面首次实现全域Ⅱ类标准以上,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持续推动国土绿化工作,完成营造林41.5万亩、干旱河谷治理5268亩。整合黄河高质量发展生态奖补资金1.64亿元,实施白河、贾曲河等支流治理项目5个,综合治理河长33.73公里,黄河干流若尔盖段应急工程全面完工。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完成1800项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94.3%。深入实施“若尔盖山水工程”,24个首批子项目全面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1.9亿元。
生态文明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示范创建总量居全省“第一方阵”,汶川县命名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茂县、理县、黑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若尔盖国家公园州级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取得新进展。印发《关于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编制“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初见成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能耗“双控”管理,全州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全省最低,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10.2%。
(三)绿色产业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构建
农业产业程度不断提升。农业发展能力稳步提高,完成粮食播面75.29万亩、高标准农田14.58万亩,主要经济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新建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场120个,各类牲畜出栏增长8.8%,生猪出栏37万头。培优现代农业园区,命名州级园区7个、申报省级园区5个,入驻企业增加24户。全面推广“净土阿坝+”子母品牌联动模式,授权区域品牌产品50个,农产品线上销售额增长8.5%。
工业支撑力度不断增强。全面推动让电于民、错峰生产、闭环生产等举措,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飞地工业快速增长,拉动工业增速20个百分点左右。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入驻企业158户,规上企业占比提高至39%,年产值69.8亿元。22户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4%。红卫桥、俄日电站投产,拉动工业增长1.2个百分点。茂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开工建设,阿坝查理、金川嘎斯都和黑水毛尔盖光伏项目竞争优选工作完成。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5G网络实现县城、所有乡镇全覆盖。
文旅产业加速提质增效。推出川渝暑期市场景区门票5折、“百万门票免费送”等优惠政策。开展“文旅局长说文旅”“天府旅游名导讲阿坝”等专题活动,探索实行“游客有投诉、政府先赔付”模式,荣获“全国自驾旅游第一州”称号。全面实施旅游资源品牌创建计划,成功创建4A级景区2个、3A级旅游景区26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个,若尔盖、红原、黑水成功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力打造阿坝音乐IP,首次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举办第五届红原雅克音乐季,旅游收入增长116%。
服务业融合化不断加深。全面落实各级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工作专班对52户拟“升规上限”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积极推动电商发展,加快推进电商进农村二次覆盖建设,完成草地4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州级复核,电商网络交易额增长2.4%。金融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增长4%、4%、0.4%,营利性服务业增速回升5.9个百分点。
(四)有效需求不断扩大,高质量发展动能逐步增强
有效投资逐步扩大。争取中省预算项目121个、到位资金20.3亿元,发行专项债12.1亿元,辖区内九黄机场四期改扩建、成西铁路(阿坝州段)签约落实政策性开发性基金9.7亿元,州级财政为4类36个项目安排前期工作经费1500余万元。久马高速阿坝县城至川青界段50公里、绵茂路等项目建成投用,成兰铁路、都四轨道、松黑路等项目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重点项目高效推进。打好“按月进度通报、适时问题转办、专题协调解决、按季考核评价、定期约谈问责”组合拳,发出专项通报9期,转交办问题诉求75条,落实责任主体21个。九大重点攻坚项目前期实现突破,川汶高速工可已报交通部审查、通用机场选址已报省审查,1000千伏特高压项目加快选址选线。60个省州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2%。
要素保障支撑有力。全面落实要素保障政策,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2169亩,争取省统筹单独选址项目规划指标4455亩,成西铁路控制性工程(四川段)取得批复用时20天,创先行用地获批时间最短纪录。推行项目并联审批、靠前服务与容缺受理,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累计审批项目1859个、备案项目150个。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完成规划环评2个、项目环评90个,解决重大项目环境诉求。
消费市场加快回补。统筹省州财政资金1500万元,开展促进家电消费、餐饮消费、促销活动以及消费券发放等活动,带动交易金额6000余万元。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营销,网络交易额增长2%左右。下达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300万元,促进乡镇消费增长。强化价格监测,加密粮油肉蛋菜及疫情防护疫用品价格监测频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左右,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外贸保持增长势头。开展“外贸进口年”活动,神州锆业、川鑫通新材料、四川风土之珍3户企业实现进口。落实中央及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0余万元,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壮大外贸队伍,为5户企业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组织3户企业参加广交会、消博会。全州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3.3亿元,同比增长18%左右。
(五)民生保障持续加强,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加惠民
城市品质得到新提升。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建设,更新项目储备库暨城市(县城)大型老旧街区改造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10.4亿元。马尔康市成功申报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马尔康南木达街市政改造、金川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等42个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亿元,城市空间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功能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1个百分点。
乡村振兴呈现新局面。紧盯“四类群体”,创新“四三”工作法,构建“1112”精准帮扶机制,强化动态监测,稳定消除风险1096户4883人,持续精准帮扶637户2352人。有效防范化解潜在返贫致贫风险,发放“三免两补”资金2.1亿元,8.1万脱贫群众通过产业带动实现增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3224元、增长14.4%。整合资金19.3亿元,完成建设项目1050个,稳步推进85个村“三家园”和21个抓点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9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2.1%。完成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43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109个。
就业形势更加稳定。在全省率先出台就业18条、就业帮扶12条等系列政策。全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就地就近就业,重点项目创造岗位8000个,促进大中专毕业生稳定就业4858名,开发公益性岗位3593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547人,拨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289万元。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0.5亿元。新增城镇就业7700人、脱贫人口就业4.1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社会事业达到新高度。实施教育民生工程,落实教育领域专项资金5.3亿元。试点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2.0”计划,全面开展教育“组团式”帮扶,汶川县被列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创建“四川省绿色学校”118所,威师校被评为全省“三名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深入推进“健康阿坝”18个专项行动,持续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脱贫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5%以内。建成省内首家跨统筹区医保异地服务站,实现川渝地区、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全国首部体育题材励志纪录电影《珠峰队长》上线公映,音乐作品《博巴森根》入围全国“群星奖”,围棋、中国式摔跤等项目在全国、全省大赛中实现金牌“零”的突破。红原草原、松潘草原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红色草原”。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五项保险”参保人数达67.7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家庭医生签约规范管理率均达100%。
(六)改革开放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活力持续涌现
重点改革蹄疾步稳。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建立“州级统筹+县市试点”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模式,材料减免率59.24%,167个事项实现“一证一照办”。持续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信访制度、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印发第二批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涉及8个领域、126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持续抓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出州级100项政策清单。
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组建黄河天府实验室,加快推进藏羌医药资源开发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增专利304项、科技型中小企业60户、高新技术企业7户,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43亿元,创历史新高。持续推进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建设,新增入孵企业15户、毕业5户,入孵企业从业人员达530人。遴选资助创新人才孵化基地10个。积极实施“硕博进阿坝”行动,引进各类人才166名,出台人才工作二十条措施、现代产业人才支撑九条措施、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完成19个一级、177个二级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营商环境总体水平有所提升。实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全面解锁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延长许可期限等审批方法,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等优质服务,将“一网通办”延伸至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全过程,办结提速达68%以上。
开放合作更趋多元。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实施188个对口支援项目,到位帮扶资金6.5亿元;与浙能集团、浙旅集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成都、攀枝花、甘孜、凉山签订协同推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与宜宾签订区域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新签约制造业项目4个,协议总投资170.53亿元。招商引资续约项目138个,到位资金150.6亿元。
(七)有效应对突发情况,高质量发展信心更加坚定
同心协力应对马尔康6.0级震群地震。第一时间启动二级救助应急响应,紧急避险转移8.5万人,实现“零死亡”。聚焦受灾群众“五有三防”目标,过渡安置5568人,组织调运急需救灾物资7.5万件、救灾成品粮油24.3吨,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资金325万元、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1278.8万元。编制印发《“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实施项目99个、估算投资21.5亿元,已完成投资0.9亿元,完工项目9个。
高效科学处置多轮突发疫情。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面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和“省六条”优化措施,做到“三个要求、一条底线”,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10万余剂次,基础免疫全程接种覆盖率94.8%。启动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86亿元,建成核酸实验室34个、集中隔离房间9444间,方舱医院建成投用,全州核酸检测能力达11.13万管/日,总收治床位达到2795张。探索“县域帮建”“分区联建”模式,应急处置、流调溯源、闭环转运、隔离管控、物资保障等防控举措持续优化完善。
(八)依法治理持续精进,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持稳定
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增强。稳步推进信访件督办和“治重化积”专项行动,涉法涉诉“治重化积”率居全省第一。开展“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4887次,调解成功率98%。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开展宣讲3650余场,受教育61.2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6件,为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各类法律援助1563件次。扎实开展15座藏传佛教寺庙“一寺一策”省级评估验收。
粮食能源安全稳固。充分发挥政府粮食储备吞吐调解作用,及时下达州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完善州级储备粮补贴机制,补贴标准提升至每年每市斤0.30元,粮油市场平稳运行。加快推进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978万元。编制完成阿坝州建设国家级“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实施方案。科学制定错峰用电方案,积极做好应对极端灾害天气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全州在运209座小水电累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424项,整改率75%。
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紧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2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14049次,排查一般隐患13735项,整改率98.2%。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2728 处,整改率达 99.3%。稳步推进“两点一哨”建设,改造升级林牧区卡防点170个、前置驻防点57个、火情瞭望哨45个,连续3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坚决守住森林草原防灭火“两个确保”底线。
三、2022年落实州人大决议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主动接受州人大法律监督、州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压实责任,优化议案建议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49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我们紧紧围绕建议、提案核心问题,配套制定金融助企纾困16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方案、若尔盖国家公园四川片区设立方案等具体举措,确保建议、提案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保持定力、鼓足干劲,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面对交织叠加的困难考验,我们万众一心、迎难而上,高效处置应对突发情况;面对不失时机的发展机遇,我们全力以赴、乘风而上,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向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目标加速迈进。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州人大依法监督、指导帮助,离不开州政协参政议政、关心支持,更离不开全州上下各族群众的勠力同心、艰苦奋斗。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受疫情和灾情叠加影响,以人员流动、要素汇聚为主的行业遭受持续性“寒潮”,主要经济指标进度不及预期,具体存在项目投资推进缓慢、州内工业低位运行、消费市场持续疲软、服务业严重下滑、稳增长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健全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部署,紧扣省委建设“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质量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加快构建“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发展新格局,“三地共建、五业同优”产业新体系,“四向通道、全域拓展”开放新态势,确保经济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全省、质量好于全国全省,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综合研判当前经济形势,统筹考虑全州发展潜力和现实需要,与“十四五”规划目标相衔接,按照实事求是、适当加压原则,提出2023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按增长7%以上安排。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一)聚焦黄河生态保护和治理,坚定不移实施全域生态战略
高标准推进“七大保护行动”。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有效管护天然林5580万亩,巩固76.68万亩退耕还林成果。严格落实草原奖补政策,实施草原禁牧2000万亩/年,草畜平衡3765万亩/年,加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用途监管,积极推进退牧还湿、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完成黄河干流98公里生态防护带建设。加强59处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大力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抓好森林草原病虫害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维护生物多样性。
严要求推进“七大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州”工作。全面推进黄河岸线侵蚀治理、超载过牧治理、两化三害治理等项目建设。纵深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人工种草23.3万亩、草原改良88.6万亩、鼠害虫害防治174万亩。印发“一县一策”空气环境质量提升方案、“一河一口一策”方案,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开展重点企业与园区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扎实推进“砂石料场”“固废危废”“重点项目”“矿山矿企”“工业企业”“污水废水”6项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力争在全省率先创建美丽四川建设示范州,县(市)生态示范创建覆盖率达60%,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
高效率推进国家公园和山水项目。加快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扩面提质,奋力打造世界最美高原湿地国家名片。编制《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片区规划》,开展重要栖息地和关键走廊带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阿坝段)建设保护方案。加快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阿坝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阿坝段)。对标“三个典范”目标,强化要素保障、项目推进和后期管护,高质量推进“若尔盖山水工程”,确保项目区湿地保护率超过54%、水土保持率超过80%、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超过85%,着力建好全州生态保护修复“一号工程”。
高起点推进绿色产业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完成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加强企业环保节能和安全生产督导,强化能耗“双控”,督促“三高”企业腾退落后及过剩产能。积极承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价值评估实现机制,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核算,推进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聚焦特色产业不断提质增效,坚定不移实施绿色发展战略
推动农牧业提质扩面。坚持提质扩效、挖潜增量,统筹抓好农业生产、田间管理、农资保供稳价、产销对接,助力“6+N”高原特色农牧业高效发展。加快结构优化调整,生产优质果蔬103万吨以上、出栏各类牲畜145万头(只)以上。开展耕地撂荒情况摸底排查,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稳产16万吨以上。推进农业园区培育培优,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州级园区3个。加快培育和壮大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牧)家乐、观光采摘等业态融合发展,深化拓展农商对接活动和线上线下同步营销,实现休闲农业综合经营性收入超16.5亿元。
推动工业提效增能。坚持内外发力、扩能增效,统筹抓好稳产增产、清洁能源、飞地园区、增量培育,助力“5+N”生态工业加快发展。力争剑科和木尼电站等项目建成投产,阿坝查理光伏、金川嘎斯都光伏、黑水毛尔盖水光互补项目开工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督促指导飞地园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发挥成阿、德阿园区对州内规上工业“助推器”作用,加快绵阿园区产业项目“零”突破进程。大力推进县域中小微企业园区建设,逐步引导“三高”工业企业技改转型,重点指导马尔康金鑫矿业、岷江电解锰厂、西南阳光硅业等8户企业及时升规,做大州内工业基数。积极争取留存电量、水电消纳、保障性小水电政策的延续,保障州内电价“洼地”优势。
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坚持示范创建、扶持引导,统筹抓好文旅融合、助企纾困、转企升规,助力“1+6”现代服务业快速回升。大力实施“旅游+”“+旅游”战略,在疫情防控政策更加精准有序基础上,配套门票优惠减免、消费券发放等有效措施,促进文旅产业加快复苏,旅游消费快速增长,带动相关行业营业收入、工资总额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基础指标恢复提升,发挥旅游业的平台枢纽作用。全面落实服务业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方案,培育净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户以上。强化金融纾困政策落地,一企一策助力重点企业营业收入保持较高增长。
推动旅游业加快复苏。坚持全域全时、融合发展,统筹抓好景区创建、节庆活动、精准营销,助力文旅主导产业强势复苏。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核心,争取A级景区数超100个,四姑娘山成功创建5A级景区,力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县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天府旅游名县1个、州级特色文化旅游名镇(名村)20个。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平台,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加强智慧旅游服务,促进文旅产业集约高效发展。开展“戴着口罩游阿坝”活动,有序举办自驾游发展大会、第十六届运动会和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等文旅营销活动,高质量筹备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全力打造金川古树梨花、红原雅克、汶川熊猫O2生态、九寨沟国际冰瀑“春夏秋冬”四季音乐季,促进旅游业井喷式复苏。深化浙阿文旅资源共融共享,集中推出一批门票减免、住宿折扣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航空补贴和机票优惠政策,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
(三)聚焦筑牢经济发展支撑引擎,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促进消费市场恢复振兴。用好用活纾困解难政策,延长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期限,重点帮扶休闲、旅游、娱乐等线下接触性聚集性服务消费业,个体商户等限额以下零售业,助推消费能力进一步复苏。制定实施促进消费政策措施,打造特色化、品质化、差异化的新型消费商圈,有序举办节庆展会活动,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参加熊猫消费节、成渝双城消费季、川货电商节、阿坝产品温州展销会等系列促进消费活动,实现消费振兴。全面推动“净土阿坝”品牌产品进商圈、进市场、进餐企、进展会、进网络。实施“云上民族村寨”工程,加快供销社“两端”“两网”建设,深化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支持发展壮大商贸队伍,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单位)13户。
促进有效投资扩容增量。深入实施“项目建设提升年”行动,狠抓项目建设。力争建成理小路等项目,确保九绵高速、久马高速分段投运。加快推进成兰铁路收尾工程,成西铁路、都四轨道、久马高速、中省预算项目等在建项目。力争开工建设川汶高速、1000千伏特高压、光伏发电、松潘尕里台至草原公路等项目。有序推进通用机场、郎川高速、汶彭高速、黑水至红原刷经寺高原高速等项目前期。完善项目申报争取、联系督导、要素保障、调度入统等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立项文件政策刚性,严防因随意换地点、变内容、调方案导致项目延迟开工。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持续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项目,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出台《阿坝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大力度扶持州内建筑业企业,确保建筑业实现较快增长。
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支持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扩大公司进出口量。充分挖掘潜力,为企业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培育壮大外贸主体队伍。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亚欧博览会等外向型展会,力争实现新的增长点。做好中央、省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争取,确保进出口额达3.3亿元以上。
提升财税金融工作实效。全面实施“财政金融提质年”行动,积极培植财源、挖掘税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存量资产,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实施直达资金效益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持续推进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及时兑现各类政策资金,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保障、薄弱环节金融支持。更好助力稳增长、稳市场、稳就业。
(四)聚焦在发展中保障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实施共同富裕战略
协同促进片区联动发展。大力推进片区差异化发展,健全分类评价考核体系,全面支持县域经济先进县(市)。加快推进汶理茂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增长极,加大力度推动草地四县追赶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全面夯实四大片区基础设施,加快“县县通高速”进程,着力建设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有序完善交通网;全面推进大中型水库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灌溉和饮水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完善水网;深入实施骨干电网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善电网;新建5G基站600个、传输光缆2200皮长公里,实现光纤网络城乡全覆盖,加速完善信息网。大力促进县域乡村产业发展,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强化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依托县域中小微产业园区,培育区域特色支柱产业,强化规模聚集效应,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实施硬化、亮化、净化、绿化、美化“五化”工程,提升城镇交通、供排水、供气、供暖、电力、通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0%、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保持95%以上。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确保马尔康州避难广场、体育场提升改造、尘埃落定红色文化旅游城等重点项目如期完工;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保障,打造包括物流配送、银行网点、便民超市、零售药店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做好“产镇融合”,推进“百强中心镇”建设,申创特色小镇2个,形成以镇聚产、以产兴镇、产镇融合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常态化开展防返贫致贫风险排查监测,全面做实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和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全面推动《“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乡村振兴实施规划》落实落地。全面落实“田长制”,守住86.95万亩耕地、58.1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大力推动重点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社会协作“三大帮扶”,抓好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方案落实,全面完成218个重点帮扶村规划编制,持续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乡村人才培养、基层社会治理、乡村移风易俗,争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因地制宜推进“183”行动落实,高效推进14个乡(镇)、132个村“三家园”建设。加快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快释放稳岗扩就业政策红利,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充分吸纳本地就业。着力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联动,持续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无业青年、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持续推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成国家级普及普惠县(市)2个。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完成汶川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级认定。推进高中教育“组团式”帮扶,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支持阿坝职业学院扩容提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奋力推进健康阿坝行动,启动建设医疗服务大平台,建成州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促进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沉。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开展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做实做优人才公共服务。
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推动异地就医联网医院扩面提速,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推动救助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救助政策向低收入人口延伸、单项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型,形成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合力。抓好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和优抚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保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五)聚焦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坚定不移实施改革开放战略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多措并举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经济循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拓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摸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加快“三权分置、盘活增效”探索推广。充分运用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川碳快贴”等货币政策工具,不断提升绿色金融试点质效。紧扣“四大任务”,坚持“六个导向”,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围绕“一中心一实验室”建设目标,有序推动四川黄河天府实验室申报组建。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倍增计划。围绕生态农业、战略新兴产品、中藏医药等专项,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年实施省州科技成果转化10项以上,力争8项科技成果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360万元以上。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加快推进3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继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能力,基本建成全州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共享服务体系;加强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对市场监管领域失信行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打造严明规范的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假冒伪劣、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打造惠企利企的政策环境,加强各类惠企利企政策的集成运用和创新,充分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对减税降费、稳岗补贴、社保补贴、用电优惠等政策,让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红利。
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主动融入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化“飞地”经济、总部经济、共建园区、产业联盟等合作模式。纵深开展“国企市州行”活动,积极搭建合资合作共谋发展新平台。科学谋划包装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加大小分队招商力度,在成渝两地、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重点区域开展系列主题招商活动,积极参加西博会等重大投促活动,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5亿元以上。持续深化对口支援合作机制,深化浙江东西协作和成都、绵阳、德阳等省内对口帮扶,确保用好用足项目资金。积极参与沿黄河九省(区)合作,加强川甘交界地若尔盖国家公园共建力度。
(六)聚焦发展安全两不误两手抓,坚定不移实施依法治理战略
全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快建设“一整二通”平台,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确保粮油储备安全。坚持价格日监测报告等制度,准确掌握粮油“购销调存”和市场价格动态,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断供、价格平稳不异常波动。加快推进双江口、金川、巴拉等水电站建设,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奋力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切实加强煤炭、电力、油气等能源设施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虚拟货币挖矿清理退出。稳妥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清理退出工作,加快研究奖补政策。
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持续推进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灾害预警体系,提高灾害综合监测、早期识别、预报预警能力。有序推进物资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视频监控等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防汛抗旱、防震抗震、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防御等重点工程,加强重点山洪沟治理,对住房、学校、医院、隧桥、电站等设施进行抗震加固。健全完善应急运力储备,加强道路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创新开展“五社联动”工作,继续加强基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社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持续开展“宪法藏区行”“法律进寺庙”“法律进牧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政治改造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协作和安防联动。常态化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地,全面开展“法律政策七进”提质行动。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州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州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决落实大会的审查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开拓创新、勇毅前行,压茬推进“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阿坝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交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州人民政府围绕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国家、省、州一揽子稳增长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发展大盘。预计,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5%左右,低于年度目标4.5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完成年度预期目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含“飞地”园区)增长18%左右,高于年度目标10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8%,低于年度目标11.2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7%左右,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7%,均低于年度目标2.5个百分点。从计划执行情况来看,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及年度预期,消费市场疲软的特征还较为明显,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够牢固。
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安排和主要目标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总体可行,提出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按增长7%以上来安排,统筹考虑了经济发展潜力和现实需要,是“缩小差距、自我加压”的目标。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批准2023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执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议
(一)坚持结果导向,推动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增强系统观念,理性审视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振发展信心,压紧压实稳增长政策措施,稳住经济发展大盘。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把准中央、省、州稳增长政策实施的重要内容和时间节点,从改善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制定我州稳增长政策配套措施,完善稳增长激励机制,兑现奖补激励政策,坚定“稳”的信心,落实“进”的要求。精准实施减税降费、金融信贷、稳岗就业、保供稳价等措施,全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二)坚持固本强基,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科技、人才、资金向实体经济倾斜。把园区作为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的主战场,统筹好州内、州外两大园区,坚持因园施策、因企施策,在优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上下功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用好用活助企纾困政策,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好减税降费、贷款贴息等政策,兑现工业奖补政策,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开发进程,推进锂产业、电子磁材等新兴产业向产业链下游、价值链高端延伸。
(三)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把促消费稳增长放在优先位置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生态、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谋划包装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实施,提速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汶彭高速等项目前期,协调解决项目开工前的审批、环评、征地拆迁等问题。加大若尔盖国家公园推进力度,加快双江口电站、西成铁路、久马高速等项目建设进度。通过政府引导、金融助力、商家让利等方式,以旅游消费为主导,增加旅游度假酒店、精品民俗套餐活动,激活本地游、促进周边游、吸引长途游,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继续实施“阿坝人免费游阿坝”活动,适当扩大免费范围,延长免费时间。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的决议
(2022年12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交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2月27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财政局 刘俊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阿坝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社会经济发展复杂局面,震情、疫情的严峻考验,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州各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认真执行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较好地服务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56.5亿元,增长9.8%。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1.1亿元,上划省级收入1.1亿元。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较上年增长7.7%。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3.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7%;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较上年增长16.4%。
2022年,全州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52亿元、接受援助收入7.8亿元、债券转贷收入8.6亿元、上年结转资金9.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调入资金8.3亿元后,预计收入总量为322.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预计支出295亿元、上解支出6.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4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2.7亿元,达到结转规模不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的要求。2022年全州实现收支平衡。
2022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6.1%。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较上年增长2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4.5%;非税收入预计完成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较上年下降40.6%。
2022年,州本级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5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5亿元、接受援助收入0.6亿元、债券转贷收入8.6亿元、上年结转资金6.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亿元、调入资金7.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93.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预计支出59.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20亿元、上解支出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8亿元后,因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2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1亿元,加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1亿元、上年结余资金3.1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后,收入总量预计为22.7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1.3亿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对应安排的项目及债务付息支出等。预计收入总量减去预计当年支出2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3亿元后,结余资金1.1亿元。
2022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亿元,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1亿元、上年结余资金2.6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7.4亿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4亿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对应安排的项目及债务付息支出等。预计收入总量减去预计当年支出9.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8亿元后,预计无结余资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较上年增长5.6%,其中:保险费收入15.9亿元,利息收入0.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6亿元,以及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0.2亿元。加上年结余资金46.9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预计为69.5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较上年增长13.1%,主要用于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5.3亿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0.7亿元,以及稳定岗位补贴、转移支出、补助下级及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0.9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预计滚存结余52.6亿元,其中:当年收支预计结余5.7亿元。
2022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较上年增长6.6%,其中:保险费收入15.2亿元,利息收入0.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2亿元,以及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0.1亿元。加上年结余资金39.9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预计为60.2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较上年增长13.5%,主要用于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3.8亿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0.8亿元,以及稳定岗位补贴、补助下级及上解上级支出、转移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其他支出等0.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44.8亿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4.9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亿元,完成预算的363.1%,较上年增长219.5%,加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预计收入总量为1.7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4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4亿元),完成预算的277.2%,较上年增长157.1%,预计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2022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3亿元,完成预算的587.9%,较上年增长193%,加上年结转收入0.1亿元,收入总量预计为0.4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0.1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93万元),完成预算的66.6%,较上年下降52%,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以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均为2022年预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及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会有变化,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1.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州地方政府债券20.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亿元,再融资债券7.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2.1亿元。州本级使用政府债券7.8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2.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亿元。转贷县(市)使用12.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亿元,再融资债券4.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1亿元。
2.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22年,全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亿元、专项债券12亿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新增一般债券:安排马尔康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亿元;全州地质灾害防护治理0.4亿元。
新增专项债券:一是交通基础设施领域3.2亿元,其中: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3亿元、小金县中心停车场建设项目0.2亿元。二是社会事业领域7.7亿元,其中:尘埃落定红色文化旅游城基础建设项目2亿元、马尔康市全域乡村振兴生态农旅融合产业区建设项目2亿元、雪马山4A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亿元、松岗柯盘天街4A景区提升改造项目0.7亿元、小金县四姑娘山景区及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5亿元、小金县沃日镇乡村振兴农文旅融合一体化建设项目0.3亿元、汶川县阿尔沟旅游扶贫综合开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3亿元、米亚罗-孟屯河谷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1亿元。三是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0.4亿元,其中:汶川县七盘沟中小微绿色科技园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2亿元、马尔康市赶羊沟水厂输水管网建设项目0.2亿元。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0.6亿元,用于2022年黑水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是生态环保领域0.1亿元,用于茂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2022年,全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7.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涵盖公路、城市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化项目,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和脱贫攻坚项目,其中:州本级使用再融资债券2.8亿元(一般债券2.8亿元),转贷县(市)使用4.5亿元(一般债券4.5亿元)。
3.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我州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共计12.3亿元,其中:归还本金7.7亿元、支付利息4.6亿元。
4.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偿债计划
2023年全州应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10.5亿元,各级财政已将一般债券项目2023年还本付息资金统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专项债券项目2023年还本付息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5.2022年债务风险情况
根据财政部通报数据,我州法定债务率风险等级均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2年落实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等情况
2022年,全州财政部门深入落实州委“三保一效益”重要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州人大预算决议,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2022年落实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拼经济促发展。在巩固大规模减税降费成效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8.6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1.5亿元。下达资金14.1亿元,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支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地落实,持续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推进“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下达资金7.7亿元,支持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深化“交通大会战”,加快“县县通高速”进程,全力助推西成铁路、久马高速建设。下达资金6025万元,支持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基本建成中小微园区13个,总产值达72.6亿元。统筹资金3300万元,落实助企纾困6个方面30条措施,兑现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1408万元。减免房租2730万元,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安排资金1862万元,从消费券发放、促进家电消费和促进餐饮消费等方面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带动交易金额4522万元。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累计返还资金1872万元,惠及企业职工3.5万人次。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发放“政采贷”41笔,累计金额6459万元,助力解决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统筹资金3.6亿元,积极支持马民中田径场提升改造、避灾广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体和尘埃落定红色文化旅游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确保州庆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第一时间开启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调度抢险救灾资金3000万元,确保抢险救灾和避险安置工作顺利开展,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积极对上衔接,全力做好灾后重建资金争取,取得地震受灾一次性财力补助5000万元,累计到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2亿元,支持灾区房屋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顺利进行,102处震后地灾点治理加快推进,7139户住房维修加固全面完工,210户受灾群众避险搬迁全部完成选址。
三是加强资金投入保障,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和政策保障。统筹资金4亿元,支持方舱医院、方舱隔离点、亚定点医院等疫情防控“1+4”能力提升项目,有效改变医疗救治能力短板和医疗资源匮乏现状,提升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安排6179万元用于核酸免费检测、患者免费医疗救治、抗疫一线人员临时工作补助、防疫设备物资购置等,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护墙”。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增强保障支撑能力。争取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79.8亿元,同比增长12.7%,支持全州13个县(市)缓解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保障基层稳定运转。争取新增债券13.4亿元,确保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茂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汶川阿尔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做好全州“三公”经费压减工作,严格一般性支出,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压减超10%。严格落实“三项清理”制度,全州盘活闲置资金5.5亿元,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
五是持续强化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等专项核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支持、红利落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州、县、乡镇三级数据集中贯通。实施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纳入统筹管理,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资产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推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全面上线。创新评审方式,确保评审工作优质高效,全年评审项目159项,审减2.4亿元,审减率9.8%,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电子票据应用推广,深化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
六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的必备条件。发挥绩效目标前置引领作用,实行项目预算绩效“二上二下”评估模式,重点对教育、道路交通等领域62个专项预算项目开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审减率达10.6%。实现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将全州1251个部门预算项目纳入绩效跟踪管理范围,收回低效无效资金1.1亿元。聚焦重点项目事后评价,选取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等领域917类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8.6亿元。不断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二)2022年重点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以“七大保护”行动为统领,稳步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全力支持卧龙特区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入围2022年度中央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0亿元。下达资金17.4亿元,实施长江黄河上游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支持有效管护天然林5580万亩、天然草原6783万亩,自然生态的系统性、平衡性、和谐性得到有效维护。落实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下达黄河流域、岷江流域、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亿元,协调和平衡生态保护地区和生态受益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深入实施“七大治理”工程,下达资金8.1亿元,支持实施黄河上游干支流流域治理和污染治理,支持完成人工种草、草原改良、鼠虫害防治305万亩,建成黄河干支流域生态防护带56.9公里,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下达资金3000万元,强化监测预警,持续提高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筑牢地灾防治安全屏障,下达资金1.5亿元,支持完成地灾治理107处、避险搬迁90户、专业监测527处,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二是着力“家园”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投入力度,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助力农牧民共同富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整合财政资金5.4亿元,确保“三家园”建设基础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188个项目顺利推进。下达资金11.1亿元,全面落实金融、产业、就业扶持政策,持续培育壮大脱贫产业,高山蔬菜、道地中药材、牦牛养殖、特色水果等产业带农联农效益持续增强,8.1万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带动实现稳定增收。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做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等工作。下达资金4.6亿元,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支持解决农业发展瓶颈,促进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下达资金2.9亿元,促进高原特色农业保险蓬勃发展,建立以牦牛、森林为主的高原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投入连续3年处于全省首位,最大限度降低农牧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
三是推进文旅融合,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下达资金1.1亿元,大力支持全州20个旅游名镇名村建设,进一步拓展我州旅游市场、塑好阿坝全域旅游品牌。累计投入3.8亿元,支持四姑娘山景区创“5A”、达古冰川景区申报国家地质公园,支持成功创建4A级景区2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州。下达资金1780万元,确保第十四届省运会、第十六届民运会和第二十二届“雪山杯”足球赛等体育赛事顺利举行。下达资金2774万元,支持228个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延时(错时)及低收费开放,实施省定贫困县县级广播电视台达标工程,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四是坚持教育优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机制,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支出达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支持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脱贫家庭适龄儿童保持“零辍学”。下达州级教育专项资金2000万元,积极支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校园改造建设。持续推进十五年免费教育,全面落实学前“一免一补”、义教“三免两补”、普通高中“两免一助”等惠民政策,兑现各类学生资助资金5.3亿元,受益学生14万人次。下达资金4100万元,支持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经费补助水平。下达中职免学费及助学金1342万元,大力支持职业教育攻坚,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异地办学。累计投入2.6亿元,支持阿坝职业学院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评估验收。
五是健全社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扎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逐年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发放基本养老金17.1亿元,按时足额兑现5.3万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下达资金5亿元,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补贴等保障水平。统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9万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下达资金7342万元,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
六是支持医疗卫生,促进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下达资金2.8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政策。下达资金961万元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下达资金2742万元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和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政策。下达资金4.8亿元,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67.8万参保城乡居民生病就医后顾之忧,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还需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按照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州委“三保一效益”的重要要求,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强化预算绩效结果运用,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023年,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将落实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加强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推行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能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坚决守住“三保”支出底线,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预期目标安排为36.9亿元,同比增长7.5%,加上预通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17.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调入资金1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2亿元,收入总量为173.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上解支出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全州可安排支出规模为168.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为168.8亿元。
2023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4.5亿元,同比增长8.9%;加上预通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17.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调入资金1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4亿元,收入总量为15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补助下级支出99.8亿元、上解支出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3亿元后,州本级可安排支出规模为49.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为49.4亿元。
2023年,州本级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28.1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6亿元,占总支出的56.8%。一是人员性支出24.6亿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3个月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目标绩效奖及由此产生的养老保险、住房公务金等个人费用、林业企业离退人员统筹外费用、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以及抚恤、遗属生活补助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二是基本运转支出3.5亿元。2022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21.3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亿元,占总支出的43.2%。其中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
2023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其中:安排工会经费4980万元,政务云和政务大数据平台服务费1100万元,阿坝州纪委监委留置中心建设项目三期800万元,四川藏语佛学院阿坝分院后勤运转经费620万元,全州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60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费301万元,2023年统计抽样调查274万元,地理标志、名牌奖励资金200万元,阿坝州社会信用信息平台195万元,阿坝州集约化平台与政府网站一体化运维服务188万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161万元,质量与安全抽检业务12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5亿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其中:安排阿坝公安交管大数据指挥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2000万元,道路交通综合智能监控系统租赁费900万元,民警加班工资53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业务经费400万元,特警生活补助350万元,特警业务费300万元,机动车违法停车汇聚平台260万元,反诈预警劝阻专线及AI人工智能预警系统150万元,公安局及特警房屋维修费100万元。
3.教育支出3.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支出。其中:安排四川省阿坝州民族高级中学(阿坝州田径场)提升改造工程23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经费2000万元,州级教育资金2000万元,十年行动计划配套资金500万元,州本级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500万元,旅游专业实用技能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20万元,营养改善计划省试点州级资金300万元,阿坝州教育局办公楼维修加固20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转化,支持科学技术创新。其中:安排阿坝州科技计划项目资金550万元,州级科技创新资金300万元,阿坝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经费90万元,科技计划、创新和成果转化专项管理经费60万元,阿坝州青少年科技馆运行经费6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事业发展支出。其中:安排阿坝州特色文化旅游名镇名村奖补资金8000万元,阿坝州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相关资金4000万元,全域旅游整合营销资金1700万元,黄龙智慧景区一期项目建设1552万元,体育竞赛经费600万元,“青稞文学奖”等系列文学活动经费100万元,“学习强国”阿坝学习平台运维项目10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亿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及社会救济支出。其中: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5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级配套资金600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479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40万元,烈士陵园修缮300万元,人事考试考务工作300万元,阿坝州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经费28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5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550万元,卫生改革支出5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00万元,医疗废弃物处理200万元,艾滋病防治200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其中:安排阿坝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经费150万元,2023年阿坝州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4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1亿元,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业支出。其中:安排马尔康城市环境质量提升(房屋建筑)工程(州级)项目资金9917万元,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经费20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4亿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支出。其中:安排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0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专项资金5900万元,州属林业企业人员统筹外费用3000万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3000万元,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400万元,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2000万元,州级草原保护专项资金1336万元,州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补偿专项资金570万元,阿坝州防洪规划408万元,州级湿地保护专项资金400万元,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专项资金300万元,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经费16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4.7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等支出。其中:安排机场航线补贴30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237万元,国省干线小修保养2148万元,隧道管理经费1600万元,机场经营亏损补贴1000万元,国省干线桥梁及隧道维修维护800万元,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补助资金400万元,全州国省干线智慧公路经费140万元,公路水毁应急抢险恢复100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等支出。其中: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工业园区工作经费500万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500万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亿元,其中:安排阿坝州规划展览馆陈列展览项目3000万元,山水林田湖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技术支撑服务经费308万元,阿坝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68万元,山水林田湖修复工程,乡村国土规划及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工作经70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2.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安排政府住房基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4000万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技术集成服务150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亿元,其中:安排应急体系建设资金3000万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5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灾害普查经费300万元,防汛、抗洪、水毁、抗旱减灾等经费300万元。
16.其他支出1.1亿元,其中:安排村级基层组织活动和运行维护经费2824万元,重点支撑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1.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0.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0.4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1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调出资金7.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为4.2亿元。
2023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调出资金5.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为1.3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22.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5.6亿元,利息收入0.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7亿元,以及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0.2亿元。安排支出17.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9亿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0.6亿元,以及稳定岗位补贴支出、转移支出、劳动能力鉴定、补助下级及上解上级支出、技能提升补助、丧抚支出、其他支出等0.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8亿元,加上年结余48.4亿元,当年滚存结余53.2亿元。
2023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19.9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8亿元,利息收入0.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2亿元。安排支出1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4亿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0.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9亿元,加上年结余40.6亿元,当年滚存结余44.5亿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预计在2023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两项基金将纳入省级统筹,故在2023年预算草案中未包含该两项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0.3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预算收入共计安排0.6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为0.6亿元。
2023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0.05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0.27亿元,预算收入共计安排0.32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为0.32亿元。
以上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汇编数,待各县(市)预算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代会批准后,再汇总报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州本级财政预算草案、附表及州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已全部提交大会,请予审查。
四、2023年财政发展与管理工作
2023年,面对充满挑战的新的历史机遇,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勇于创新突破、持续攻坚克难,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财辅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财政系统落地生根,确保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有力落地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巩固深化基层减负成效。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财政统筹,支持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科学实施财政运行调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夯实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财政基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政府预算收支完整性,加强部门和单位各项收支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盘活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机制。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安排的首要任务,继续强化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和压减“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探索将会议类、活动类经费纳入预算评审范围,合理控制项目成本。严格落实“三项清理”制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三)聚力精准施策,助推经济企稳回升向好
坚决把稳住经济大盘、纾困解难作为工作重点,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加速市场回暖、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推动经济加快复苏,及时兑现落实落细中央、省、州出台的一揽子支持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的支撑作用。助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州总部经济发展,加大“飞地”园区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努力支持“飞地”园区形成长期稳定税源。加强对上沟通汇报,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全力推动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围绕“九大”文旅品牌开展全域、全网、全员宣传营销,力争2023年全州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
(四)兜牢保障底线,促进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继续办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以十五年免费教育为抓手,巩固现有基本均衡发展,稳步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完成“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任务。把“稳就业”摆在首要位置,充分释放就业政策红利,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联动,持续推动全州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提高基本养老金、低保、居民医保等社会保障水平。全力推动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城乡居民、职工医保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重点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继续支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帮助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解决新居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难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五)强化管理质效,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精准聚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环节,推动预算资金从重安排向重管理、重项目向重绩效转变。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强化评审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加强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和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促进加快预算执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结合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
(六)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
进一步深化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落实预算联网监督要求,积极主动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继续向州人大报告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落实人大监督管理意见。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勇毅笃行,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加快“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交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较上年增长7.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接受援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后,预计收入总量为322.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预计支出295亿元、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后,因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2.7亿元,符合结转规模不超过公共财政支出9﹪的要求。2022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4亿元,较上年增长6.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接受援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调入资金收入后,收入总量为293.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预计支出59.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后,因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2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22.7亿元,支出预计完成21.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债务还本后,结余1.1亿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17.4亿元,支出预计完成9.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后,预计无结余资金。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69.5亿元,支出预计完成16.9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滚存结余52.6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60.2亿元,支出预计完成15.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滚存结余44.8亿元。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1.7亿元,支出预计完成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预计为0.4亿元,支出预计完成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州地方政府债券20.7亿元(其中,转贷县(市)使用12.9亿元,州本级使用7.8亿元),全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3.4亿元,再融资债券7.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共计12.3亿元(其中归还本金7.7亿元,支付利息4.6亿元),我州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全州应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10.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州人民政府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三保一优一防”要求,千方百计挖存量、拓增量、提质量,优先安排重点支出,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较好地服务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36.9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总量为173.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后,可安排支出为168.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对应安排支出为168.8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14.5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下级上解收入,收入总量为15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后,州本级可安排支出为49.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对应安排支出为49.4亿元。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1.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调出资金,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对应安排支出预算为4.2亿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调出资金,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对应安排支出预算为1.3亿元。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22.4亿元,支出预算为17.6亿元,结余4.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当年滚存结余53.2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9.9亿元,支出预算为16亿元,结余3.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当年滚存结余44.5亿元。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0.6亿元,支出预算为0.6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0.32亿元,支出预算为0.3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与全州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批准2023年州级预算草案。
三、202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服务业和城镇化建设,巩固基础财源、壮大主体财源、培植特色财源和新兴财源。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企业对财政的贡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管,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提升财政的保障能力。
(二)加强预算管理,增强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适当压减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透明度,深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预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
(三)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预算、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融入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各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做好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等绩效管理,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执行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切实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2年12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交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阿坝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8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各位代表:
我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州之大事,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州各族人民,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顺利完成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准人大工作方向
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州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紧密结合,围绕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工作,强化理论指导、聚焦工作重点、坚定努力方向。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程,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常委会各项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年举行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会3次,全州人大系统集中学习培训6次。
(二)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年初州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主要负责人读书班上,州委专题组织学习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就如何积极探索实践进行安排。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坚持基层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州人大常委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列席常委会基层代表座谈会。立法工作坚持到基层一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向社会公开立法计划、法规草案,做到“开门立法”。完善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广基层代表“问政会”、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代表履职报告等有效做法,推进“群众身边的民主”渠道多样化、参与便利化。
(三)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州委连续两年召开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就如何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人大工作部署进行安排。州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和州委对我州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指导全州人大系统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狠抓落实。围绕州委重大决策,主动参与全州重点工作,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调研、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和执法检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州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州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会议等57件。切实按照省委和州委人事安排,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
二、立法引领强治理,突出人大法治保障
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今年制定、修改、废止法规8件,为历年之最。
(一)强化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尊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求,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推动宪法全面实施。认真组织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修改完善《阿坝州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全年组织59名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39名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对涉及生态环保、计划生育、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效维护法治统一。
(二)着眼质量提升,完善立法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及时把州委对立法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法规草案起草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前介入、积极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有关法规草案按时提请审议。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准确把握群众诉求。加强和改进法规草案审议工作,主动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州级部门、起草工作小组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有关法规草案,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认真研究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今年开展立法专项调研23次,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6次,公开征求意见21次。
(三)紧扣阿坝之需,立出管用之法。围绕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州目标任务,对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编制《阿坝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14件法规的制定、修改纳入立法规划。今年,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进行了三次审议,开展了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和一审、二审工作,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和公布实施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
三、围绕中心提质效,履实人大监督职责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聚焦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依法开展。全年共审议72项议题,做出相关决议决定6项,发出审议意见书21份。
(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推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的要求,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对州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全州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及时发布《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助力新一轮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法治阿坝建设进程。针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件次,向47人次群众提供法律和相关政策咨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围绕“抓发展”要求,突出对重点经济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报告。专题调研助企纾困政策落实、营商环境整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集中民智提建议、紧盯问题促整改,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报告,把政府债务资金的借、用、管、还全过程纳入监督。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帮助盘点行政事业性、企业、金融和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摸清“家底”、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试点工作,查出两家试点单位8个方面15个问题。通过现场“查”、专项“听”、会议“评”等方式,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发挥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坚持“线上”监测与“线下”督促整改相结合,提升审查监督质效。全年对22个州级预算单位发出整改函67份。
(三)依法守护生态环境。紧扣“七大保护”行动、“七大治理”工程的实施,开展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等专题调研,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审议。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黄河流域阿坝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集中视察,专题审议沿黄区域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建设,开展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4部法律执行情况检查,在国家、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四川省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保护法律中提出“阿坝建议”,用法治力量推动绿水青山绵延后世、惠泽人民。持续提升环保世纪行活动影响力,举办“2022年环保世纪行洁美阿坝—校园篇”主题文艺汇演,组织“共建生态美丽阿坝”媒体宣传活动。
(四)助力增进民生福祉。围绕“惠民生”,组织5个州级监督工作组对“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提高养老金待遇等5件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帮助政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指导全州县乡两级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形成民生实事项目科学决策、高效实施的合力。州县乡三级人大全年共监督民生实事项目431项。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州监委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群众关切问题的及时解决。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双拥、优抚、褒扬纪念、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工作开展。围绕我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系列专题调研,形成关于阿坝州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三家园”示范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等调研报告,帮助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增添举措、合力攻坚。
(五)全面深化履职评议。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修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评议对象、完善评议内容、优化评议程序,完善了以“四报告两评议两测评”为主要载体的任后履职监督方式。及时下发履职评议工作方案,举办履职评议专题培训,常态化推进日常监督、评议调查,拟于明年初进行履职会议评议、整改落实等工作。
四、以民为本夯基础,激发人大工作活力
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独特优势和人大履职的主体作用。
(一)密切与代表和群众联系。严格执行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基层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群众的“双联系”制度,进一步明确联系对象,细化联系内容、要求,定期通报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州五级人大代表全部“进家入站”。向代表和群众定期通报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形成的决议、决定,常态化开展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工作,听取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的意见、建议,及时审核交付办理或工作参考。全年共有96名基层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形成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正式建议2件、工作参考42条。
(二)丰富代表依法履职内容。换届后及时组建13个代表小组和10个代表专业小组,有计划开展各类活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等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马尔康“6·10”震群抗震救灾、乡村振兴等急难险重任务,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和水平。今年参加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类活动的代表近500人次。
(三)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紧盯“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四个环节,通过“五强化”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重过程,又重结果,努力做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开展代表建议工作专题调研,形成《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和《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年办理92件代表建议,所涉问题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41件,占44.6%;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46件,占50%;因政策或目前条件限制未能解决并已向代表解释沟通的5件,占5.4%;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100%。
(四)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把政治建设摆在代表工作首位,着力提高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职能力。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手册》等学习资料1000余份;举办两期州人大代表培训班、两期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及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参训人员近600人次。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县(市)督导,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推动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履职经费落实,切实增强代表行权动力、能力和效力。推进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评估制度和计分规则,指导各县(市)、乡(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公示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工作,不断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五、固本培元强素质,深化人大自身建设
州人大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建设,按照州委“创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政治坚定、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为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完善组织运行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和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系列制度,及时开展制度修订工作,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全面修订完善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健全人大监督评价、督促整改等工作机制,完善代表活动、履职保障、意见建议办理和接受群众监督等工作办法。今年修订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代表工作制度和机关规章制度70余项,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程序规范、严谨高效。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推动老干部发挥余热。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及实施细则,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和保障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管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基层开展“两联一进”和走访调研工作。安排人员参与驻村帮扶、乡村振兴督导、维护稳定和“政治三力”督查等专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锻炼干部、提升能力,树牢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
(四)提升整体工作质效。推进全州人大工作上下联动,与县(市)人大常委会一体开展立法、监督和代表活动等工作,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州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加强与县(市)人大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工作交流,指导各县(市)人大规范专委会建设,推动乡镇人大建设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联络信息化、履职常态化。配合省人大来州调研8次,接待省内外人大系统来州调研考察28批次,加深了对外联系与交流。深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推进人大宣传工作,建成“一馆两家一中心”,利用“一网一微一刊两平台”,实现“刊网微端”融合发展。全年发布各类信息简报101期、470余篇,其中12篇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级刊物媒体采用。进一步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拓展提升代表服务等平台功能,形成的工作经验被全省人大系统推广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勠力同心、主动作为的结果,是州政府、州政协、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克难奋进的结果,是全州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对照省委、州委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机制还需持续完善,立法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还需更加精准,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方法机制还需不断创新,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自身建设还需接续用力,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州人大常委会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州建州七十周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州委各项部署,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四个机关”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阿坝人大工作注入新活力,为高质量推进“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强化政治引领上着力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坚持在州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全面落实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组织推荐人选的任免工作,按时、优质完成州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常委会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落地落实。
二、协同推进依法治州,在深化法治保障上着力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从阿坝实际出发,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高质量立法。开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继续审议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制定工作,围绕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化法规预审、统一审议、听证论证等制度建设,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完善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立法协商。加强对已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等工作的监督力度,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集中力量服务大局,在实化人大监督上着力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及查出问题整改,以及全州“三家园”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经济运行、对外贸易发展、科技创新工作等专题调研,持续深化“穿透式”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阿坝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专项报告,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等宣传工作。围绕民生改善,对全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情况开展监督,组织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开展乡村振兴与“三家园”建设专题集中视察。适时听取州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监督,指导县乡两级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阿坝州教育条例》《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执行情况检查。修订完善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按照履职评议办法和实施细则,抓实对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加强任后监督。
四、全面践行忠诚为民,在优化代表履职上着力
全面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机制,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完善网上履职平台,组织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开展履职活动,更好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代表小组、代表专业小组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精心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提高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修订完善代表建议工作办法,围绕“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四个环节,扎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持续抓好代表履职保障与监督工作,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五、有效对标“四个机关”,在细化提能举措上着力
认真落实州委“五个忠诚于”要求,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组织、制度、能力、作风、纪律等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宪法法律的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立场坚定、崇扬民主法治、为民履职担当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与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联动,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全州人大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提高人大宣传工作的广泛性、针对性、时代性,完善“智慧人大”信息化平台,丰富宣传载体和途径,集中展现建州七十年来人大工作发展成就,全面讲好“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征程漫漫,唯有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阿坝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引行动,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回应民生关切,依法履职、为民服务,为推进新时代阿坝人大工作、为高质量推进“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 “四个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 “四报告、两评议、两测评”:四报告即报告履职计划、报告履职情况、报告整改方案、报告整改情况;两评议即履职会议评议、整改会议评议;两测评即履职满意度测评、整改满意度测评。
3. “进家入站”:进“人大代表之家”、入“人大代表联络站”。
4. “五强化”:强化调研、专项培训等服务,严格审核,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强化建议代表与承办部门事前沟通,精准交办,进一步健全建议交办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办理,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满意度;强化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全覆盖督办、与“一府一委两院”牵头部门统筹督办,扎实推动,进一步增强建议督办实效;强化评估,工作问效,进一步优化建议工作措施。
5. “一馆两家一中心”:阿坝州人大历史展陈馆,州人大代表之家、州人大机关职工之家,党员活动中心。
6. “一网一微一刊两平台”:阿坝州人大官网,阿坝州人大微信公众号,阿坝州人大杂志,“智慧人大”工作平台、“美丽阿坝APP”人大平台。
7. “五个忠诚于”:忠诚于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忠诚于人民,着力保障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忠诚于宪法,积极推进法制建设、构建法治良序;忠诚于事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忠诚于职责,切实加强人大代表、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是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大职能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尊崇和厉行法治,着眼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强化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着力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在落实中创新,在创新中落实,圆满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进新时代阿坝人大工作、高质量推进“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
会议要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高质量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围绕“一屏四带、全域生态”“三地共建、五业同优”“四向通道、全域拓展”战略新部署,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赶超跨越、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基层治理科学高效、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现代化新阿坝建设,大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四个机关”建设,开创新时代全州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征程中谱写崭新篇章。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22年12月28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文耀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以及省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全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州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紧扣州委高质量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 ”战略部署,强基固本、勇争一流,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13277件,审执结12872件,同比分别上升5.48%、3.99%,其中,中院受理案件969件,审执结915件,同比分别上升8.75%、9.17%。
一、忠诚履职尽责,在稳州兴州事业发展中显担当
全面维护社会安定。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结刑事案件656件880人。深入开展“三反两防”专项斗争和“三断”专项行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7件7人,坚决斩断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链条,坚决扫除“骑墙派”“两面人”,全力维护我州政治安全,在全省涉藏刑事审判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守护平安阿坝。从严惩处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2件64人,依法对“不怕阎王的人”罪犯罗某、“拉姆案”罪犯唐某处以极刑。严厉打击毒品犯罪7件23人,收缴毒品38.2公斤,铲除社会“毒瘤”。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44件46人,其中靳某、余某某等县处级以上干部8人。审结红原县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原总经理朱某贪贿案,严惩粮仓“硕鼠”,守住粮食安全。兼顾国法天理人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以上。依法封存4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促使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全面护航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270件,标的25.21亿元。服务“交通强州”战略,依法审结久马高速、成兰铁路等重点工程案件95件,标的2.3亿元,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化解各类金融纠纷1255件,标的17.4亿元。开展农村信用联社金融风险化解专项审判执行攻坚行动,审结涉金融案件349件,执行到位标的4亿元,助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0件,以司法之力守护商业智慧结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全州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实施意见,为企业纾困解难。汶川县法院仅用27天妥善审结破产重整后的金鑫矿业公司2.3亿元买卖合同纠纷案,避免“重整”成功民营企业再现破产危机,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马尔康“6.10”地震发生后,及时出台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制定9条司法举措。今年11月,九寨沟县法院与甘孜州泸定县法院共建全省首个灾后重建“纽扣法庭”,携手化解涉灾等矛盾纠纷,全力服务灾后重建工作。
全面推进法治阿坝建设。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一体推进法治阿坝、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28件。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金川县法院依法判决某乡人民政府限期作出补偿决定,主动履行征用补偿义务,该案判决书入选全省法院第四届“十佳裁判文书”。认真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持续优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向行政机关移送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线索12条。围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针对城市道路、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件,均得到有效回应,堵塞监管漏洞。理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二、聚焦民生所需,在为民利民司法服务中强举措
抓实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审结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涉民生案件2215件。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妥善审结家事案件995件,为23个单亲母亲家庭追索抚养费91万余元。阿坝县、壤塘县等法院推出《宗巴雅母》双语普法微动漫4部,唤醒单亲母亲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第六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优秀“三微”作品。签发家庭教育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敦促家长“依法带娃”,鼓励向家暴勇敢说“不”,用“双令”温情守护“一小一妇”身心健康。用最严厉的法治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审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8件46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其中,涉“地沟油”案件13件31人,宣告11名“黑心商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红原县法院对销售“假牛肉”8.82吨的泽某某等15人依法从严判处,努力让群众吃得放心。守护“钱袋”安全,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犯罪,审结案件20件67人,对48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科以刑罚,努力让群众过得安心。持续加强司法救助,为183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4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9万元,努力让群众感到温心。
做优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高效便民”理念,标准化改造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事务实现一站式集约化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022件。茂县法院打造全国首个羌寨文化主题诉讼服务大厅,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全州法院投入415万元新建科技法庭4个,全面打造“移动微法院”等“非接触式”诉讼模式,提供开庭服务1753件次,确保疫情静默、管控期间诉讼“不打烊”、服务“不停摆”。全面启动全州法院集约化电子送达,超过75%的案件实现“一键直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速增效。
擦亮“四圈四同”底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生态安全司法防线。构建“三合一”审判新格局,审结各类环资案件203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58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公开审理全州首例“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蕙兰”案,加强旗舰物种保护。依法严惩全省首例若尔盖国家公园非法盗挖泥炭案,对扎某等六人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以首案效应凝聚守护净土阿坝最强合力,为全省湿地生态泥炭司法保护“开先河”。严守土地保护红线,严惩破坏耕地、林地犯罪案件3件3人,修复耕地、林地84.8亩。红原县法院审结的“泽某甲失火”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服务全州文旅融合发展,松潘县法院依法对冒充藏医行骗游客的杨某等六人予以严惩,有效净化文旅市场,该案被省高院环资审判专刊收录。强化跨区域协作,与甘肃省甘南州中院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议,共护黄河上游生态湿地。推出“‘青’历大美阿坝,我是‘四圈四同’人”生态司法文化品牌,传播生态保护法治最强音。中院环资庭两次荣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三、坚持改革赋能,在识变应变机遇挑战中开新局
强化执行管理创新,解决执行难题更加坚定有力。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211件,执结5035件,同比上升11.95%、10.03%,执行到位13.31亿元,同比上升179.1%。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三统三分”工作创新机制,实质化运行执行指挥中心。深化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期756人次,同比上升36.75%,限制高消费1729人次。立足牧区实际,探索活物执行、牧场使用权“以租代偿”等执行新路径,红原县法院现场强制执行分割牦牛300头,让“两难”案件收获“双赢”效果。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智能化解决“查人、找物、变现”难题,通过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成交81笔2.09亿元,溢价率22.34%,同比上升20.24%,为当事人节约佣金916.17万元,财产变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司法拘留37人、罚款15.7万元。今年以来,“3+1”核心指标全部高位运行,全州法院执行工作实现跨越发展,整体质效跻身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强化治理方式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更加多元高效。持续深化“两联一进”,推动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选派36名干警担任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深入联系群众2997户,寺庙22座僧人334名。通过“接地气”的方式开展普法宣讲375场次,努力实现与群众常来常往、常联常亲。妥善审结谢某某与阿坝县卓格寺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判决以寺庙为主体承担民事责任,推动寺庙法人化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州妇联等5个单位建立“诉非衔接”机制,与57个调解组织、97名调解员深入协作,调解案件2647件,确认调解协议2335件。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茂县法院、小金县法院、汶川县法院为“法治小院”“法治诊所”“无忧法治苑”垒固法治基石,成功诉前化解纠纷1728件,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可解万般结”。阿坝中院获评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审判机制创新,推进司法改革更加务实主动。作为全省“案件审理期间”和“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第一批试点法院,大胆探索创新,形成首创经验。强化流程节点管理,制定《全州法院案件流程节点时限的规定》及相应惩处办法,建立“双向评价”周通报、月考评、季问效制度,对违反案件流程时间节点的干警扣发相应绩效奖,对“3类一级指标”排名靠后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以双轨问责倒逼制度落实。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审判委员会作用,召开会议418次,研究重大疑难案件721件,一审判决改发率同比下降3.03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83%,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优化诉讼环节管理,针对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等问题,出台严厉管控措施,较改革前缩短50天,让解纷增质提速。规范案件审限管理,建立院长审批制,杜绝随意变更审限等现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至31天,相关做法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为全州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厚植政治底色,在带好用好法院队伍中树形象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人民法院政治属性,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向州委、州政法委和省法院党组请示报告“拉姆”案等重大敏感案事件15件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出台网络意识形态管控措施8条。坚定理想信念,“三级书记”讲党课65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统筹推进“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忠诚铸魂、铁纪担当”及“政治建设年”活动,完成政治督察反馈的22项问题整改,开展政治轮训,全面提升“政治三力”,教育引导全州法院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淬火砺兵提素能。大力实施“雏鹰工程”,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43名干警分批到先进地区法院跟班学习,让青年干警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不断加强人才储备。晋职晋级108人,遴选法官5人,健全法官交流、退出机制,为审判工作蓄势聚力。全州法院均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举办读书沙龙、天平讲堂等活动72期,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激情。全面推行信息、调研、宣传“三个一”工程,与阿坝师院等3所高校签订共建协议,组织各类培训30期418人次,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7篇工作经验被省高院采用,117篇宣传稿件被新华社、四川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转载,16篇学术论文及调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若尔盖县法院《高原上的每一次“怦然心动”》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
从严治警强作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开展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三非”工作机制周填报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填报,填报过问案件情况732人次,实现逢问必填、过问就报、公正办案。强化司法作风整治,对网络巡查发现的11类突出问题全部整改,执纪问责数十人并扣发相应绩效奖。开展案件评查842件,严肃审判责任追究,向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移送案件1件1人,退额14人,落实入额必办案、办案必有责,建立完善审判、执行权责清单。坚持刀刃向内,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开展警示教育81次,深刻剖析红原胡涛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廉洁防线。
全州法院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认真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监督办案等227人次,50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已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举措。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回应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6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妥善处置“拉姆案罪犯母亲首发声”等网络舆情18起,充分听取社情民意,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49件,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州法院25个集体、4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多项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涌现出阿坝中院环资庭、黑水县法院等一批全国、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这些荣誉和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州委坚强领导和省高院正确指导,离不开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州政府大力支持,离不开州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殷切关怀。在此,我谨代表全州法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干警政治站位不高,还需提高“政治三力”;二是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足,还需增强执法素能;三是个别基层法院司法举措不多,还需厚植为民情怀。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州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高质量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把审判执行作为第一要务,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使命,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工程,踔厉奋发、勇毅笃行,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阿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站稳站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坚决同美西方错误思潮作斗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
二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惩煽动分裂国家、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惩治力度,严惩危害食品、药品等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分子,维护我州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严惩贪贿犯罪分子,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阿坝,为建州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是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州域经济发展大局,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民营经济稳步发展。深耕“四圈四同”环资审判,助力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为构建“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发展新格局提供司法保障。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规范文旅市场公平有序竞争,为我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四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下功夫。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革故鼎新,切实缩短案件审理期间和纠纷在院时间,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明是非、树规则、护美德。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优化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在锤炼过硬法院队伍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院管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促“零违纪”,以“钢班子”带“铁队伍”。高标准推进“雏鹰工程”,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强化忠诚铸魂,培养一批“三高六质”法官,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原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全州法院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永不懈怠,奋勇争先,为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 三反两防:反分裂、反渗透、反自焚、防举旗举像、防群体性事件。
2. 三断:“断血”、“断线”、“断勾连”。
3. 两面人、骑墙派:立场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人。
4. 国法、天理、人情:国法是司法裁判的底线,天理是司法裁判的精神,人情是司法裁判的温度。人情并非个人好恶、私人之情,而是人之常情、大众之情,是公众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是老百姓的朴素情感和认知。
5. 纽扣法庭:在环境司法协作机制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的优势,探索出由跨区域人民法庭结对组合,资源共享、工作协同、常态化开展涉灾司法协作的新模式。
6. 宗巴雅母:藏语“宗巴雅母”意为美好的团聚,阿坝两级法院开展单亲母亲权益保障专项活动所推出的双语普法微动漫的统称,志在改变草地牧区婚姻家庭中的陈规陋习,移风易俗,整体推进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在草地牧区的建立。
7. 平安中国“三微”比赛:由中央政法委举办,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征集评选政法题材优秀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与MV三大类作品。
8. 一站式诉讼服务:人民法院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贯通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网络、移动终端,通办除开庭之外的审判辅助性事务(包括立案、交退费、查询咨询、联系法官、财产保全、多元调解、送达、鉴定评估、阅卷、材料提交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9. 移动微法院:一款可以让公众“打开微信打官司”的小程序。原被告均不用到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远程申请立案、参与庭审等诉讼活动。包含“我要立案”“我的案件”“多元调解”等11个功能。
10. 四圈四同:为保障州委“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战略目标,全州法院提升环资审判工作水平,打造了的环资审判品牌。“四圈”:提高认识的共识圈、创新措施的保障圈、半小时纠纷解决圈、部门联动的共建圈。“四同”:绿色法治服务同时间、同地点、同形式、同内容。
11. “三合一”审判:指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以起到优化整合各类审判资源,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
12. 旗舰物种:指某个物种对社会生态保护力量具有特殊号召力和吸引力,可促进社会对物种保护的关注,是地区生态维护的代表物种。
13. “三统三分”工作机制: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工作模式和员额法官主导下的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
14. “3+1”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 90%,执行信访办结率达90%,执行案件执结率达80%。
15.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16. 诉非衔接:“诉”是指通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组织通过审理作出判决和调解的解决纠纷方式;“非”是指当事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直接申请或虽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在立案登记阶段,由人民法院委托专职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组织、行业组织、行政机关进行诉前调解的解决纠纷方式;“诉非衔接”是指上述两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的组织或人员在解决纠纷时与人民法院相互协调、相互沟通、相互支持,从而使纠纷得到有效解决的过程。
17. 双向考评机制:“案件审理期间”和“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案件审理期间”指承办人办理案件的实际时长。“纠纷在院时间”指从依法具有(公)诉权的诉讼主体首次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或者制作口头起诉笔录之日起,至通过司法程序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终结诉讼(终止审理)、终结执行之日的总时长。
18. 3类一级指标:“纠纷在院时间”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类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89项三级指标。3类一级指标指立案环节、审判环节、执行环节指标。
19. 三级书记: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
20. 雏鹰工程:全州法院人才培养工程,意为虽身处较为恶劣的高寒地区,但干警犹如雄鹰,通过锤炼破壳而出的勇气并为之付出努力,终成为翱翔于雪域高原的雄鹰。
21. “三个一”工程:干警素能提升工程,要求45岁以下中层干部及40岁以下普通干警每年度完成一篇信息、一篇调研文章、一篇宣传稿件。
22. “三非”工作机制:《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的规定(试行)》。
23.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4.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5.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是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规章文件,划定了政法干警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
26. 三高六质:“三高”指高尚的道德情操、高贵的精神气质和高雅的审美情趣;“六质”则是崇法的精神、智慧的头脑、中立的立场、清廉的操守、矜持的情怀和为民的宗旨。
附件2
典型案例
1. 罗某故意杀人案:罗某与被害人特某在阿坝县一餐厅内发生纠纷,罗某持刀将特某杀伤后逃离现场,特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七罪,数罪并罚,判处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网红“拉姆”被杀案:被告人唐某携带汽油桶与正在直播的阿某初发生纠纷后向阿某初身上泼汽油引燃,后逃离现场。阿某初因严重烧伤致继发严重感染、全身多器官功能障碍经抢救无效死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红原国有粮油购销公司原总经理朱某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被告人朱某利用担任红原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职务之便,先后收受4人贿赂共计24万元,侵吞扶贫粮食资金14.38万元,违反储备粮管理规定超越职权擅自将青稞轮换资金用于公司员工发放工资及公司日常运作,致使国家粮仓短仓300.26吨青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4. “非法盗挖野生蕙兰”案:被告人马某等5人为牟取利益,在九寨沟县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蕙兰7丛,后拆分成21小丛,通过抖音直播出售18单20小丛,获利2310元。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5. 全省首例“非法盗挖泥炭”案:2021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杨某平、扎某等6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若尔盖县、红原县沼泽湿地范围内分三次擅自采挖高原沼泽湿地泥炭共计1614.65立方米。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六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6. “泽某甲失火”案:被告人泽某甲吸烟后对烟头处理不当,导致红原县瓦切镇发生草原大火,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对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法院以失火罪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该案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危害草原防火安全的犯罪行为,为守护“中华水塔”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7. 杨某军等六人冒充藏医诈骗案:被告人杨某军、林某桃等6人为了增加经营收入,利用游客对藏药的神秘感,冒充藏医给游客看病,以开处方卖药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共计82858元。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决六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8. 何某夫妇与州人民医院人事争议两案:州人民医院原职工何某夫妇在考取研究生情况下与州人民医院签订《研究生学历教育学习合同书》,并享受州人民医院依约提供的优渥待遇,但何某夫妇完成学历教育后未依约返回州人民医院继续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何某夫妇因违反合同约定按3倍标准退、赔州人民医院170万余元。
9. 金鑫矿业公司锂矿石买卖合同纠纷案:四川国理公司因2022年初锂精矿价格暴涨,金鑫矿业(已经过破产重整)拒不履行价值2.3亿的锂矿石交付义务,致使其停工停产,诉至汶川法院并申请查封金鑫矿业生产的矿石。稳经济就是保民生,纾企困就是促发展,法院高度重视、认真研判、耐心调解,仅用27天化解了此次纠纷。
10. 阿坝县卓格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谢某与朴某(卓格寺僧人)签订装修合同并加盖卓格寺印章,谢某因未收到进度款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寺庙作为经堂所有权人,对谢某在其辖区范围实施经堂装修等施工行为并未提出反对,并在谢某停工时进行协调,谢某有理由相信案涉合同相对方为卓格寺。依法判决卓格寺支付谢某工程款。
11. 肖某某与金川县咯尔乡人民政府动产征收、征用行政补偿纠纷案:肖某某因金川县咯尔乡人民政府征用其挖掘机救灾抢险发生毁损,向咯尔乡人民政府书面申请行政补偿,咯尔乡人民政府以其挖掘机毁损与抢险无关为由拒绝补偿。审理认为,咯尔乡人民政府为社会公共利益紧急征用肖某某挖掘机抢险救灾,挖掘机毁损与参与抢险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判决金川县咯尔乡人民政府限期对肖某某作出行政补偿决定。
附件3
出台的重要制度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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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管控措施(试行) |
《措施》提出了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锻造过硬网宣铁军、拓宽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等八个方面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州两级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法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提供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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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案件流程节点时限的规定(试行) |
《规定》围绕当事人关注的立案、分案、排期、合议、裁判、执行、送达、归档等流程节点,明确规定办理流程、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实现对办案关键节点精准管理和有效监督,有力提升全州法院审判效率。 |
3 |
关于违反案件流程节点时限的规定的惩处办法(试行) |
《办法》明确违反案件流程节点时限规定的惩处办法,对全州法院贯彻执行《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流程节点时限的规定(试行)》提供有力保障,倒逼全州法院树立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 |
4 |
关于调整审判团队、分案规则及办案任务的方案(试行) |
《方案》规定中院机关各业务部门受理专属案件范围、分案规则以及院庭长、副庭长、员额法官办案任务。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案件公正高效办理,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制度支撑。 |
5 |
“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细则》明确“四类案件”范围,监督管理层级和方式,促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审判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 |
6 |
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
《规则》明确审判委员会的组织构成、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细化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议事提交程序、审议步骤,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推动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
7 |
上诉案件立案移送工作细则 |
结合“案件审理期间”和“纠纷在院时间”的双向考评机制试点工作要求,指定该细则。共34条,包含总则、上诉案件的送达及移送规则、上诉时间节点、撤诉、送达、公告、二审审查、二审立案、保全等内容 |
8 |
关于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实施意见(暂行) |
《实施意见》共18条,从预重整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临时管理人的产生方式,预重整期间的保全与执行,债务人义务、预重整期间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有效降低破产重整时间和经济成本,推进和规范预重整案件的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
9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 |
《意见》从基本原则、受案范围、健全机制、司法延伸四个大的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在全州范围内实现未成年审判三审合一,推动全州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
10 |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阿坝州林长制办公室推行“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四点,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是加强民事司法保护协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在全州范围内建立州、县(市)两级联席会议、司法协作、信息通报、联合督办、交流培训、生态利民六项机制,构建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共建共治工作格局,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川西北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阿坝州“一州两区三家园”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
11 |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与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联席会议,结合阿坝州实际,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解冻、续冻、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以及办理程序进行了完善和细化,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在涉及公积金执行案件中的工作程序。 |
12 |
关于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指定管辖的实施方案(试行) |
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诚信社会建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推动全州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方案》,全州各基层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统一报中级法院立案并指定由异地法院执行。 |
13 |
对外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为公正、高效司法和法院队伍廉洁自律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本院对外委托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以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
14 |
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马尔康6.0级震群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
《意见》围绕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对“马尔康6.0级震群地震”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灾区群众合法权益,恢复灾区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入点,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举措、工作要求四个方面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用法治力量助推“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 |
附件4
重点媒体关注情况
序号 |
法院工作 |
媒体关注情况 |
1 |
“拉姆”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
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新华网、凤凰网、环球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长安网、新京报、北京日报、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等 |
2 |
“不怕阎王的人”罗登被执行死刑 |
腾讯网、新浪网、哔哩哔哩、封面新闻、新浪财经、中华网、环球人物网、映像网、川观、北晚在线、正观新闻、潇湘晨报、网易新闻等 |
3 |
红原县法院为牧场离婚夫妻现场分割近300头牦牛 |
央视新闻、人民法院报、中国长安网、哔哩哔哩视频、优酷视频、搜狐视频、新浪视频、封面新闻、四川政法声音、四川高院、手机凤凰网、半岛新闻、知乎、新浪财经等 |
4 |
四川首例非法盗挖泥炭案宣判 |
中国长安网、光明网、封面新闻、潇湘晨报、四川观察 |
5 |
四川阿坝州建立“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
6 |
星河滚烫,感受高原法院人的四时流光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四川政法声音、四川高院、四川法治报 |
7 |
助力治理水土流失182平方公里,阿坝法院人这样筑牢黄河生态屏障 |
中国长安网、四川法治报、四川高院 |
附件5
2022年全州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图示分析
1.全州两级法院各类案件受理、审执结情况示意图
2022年全州受理各类案件13277件,同比上升5.48%。2022年全州审执结各类案件12872件,同比上升3.99%。
2.全州两级法院审执结案件结构示意图
2022年全州审执结民事案件6720件,刑事案件656件,行政案件128件,执行案件5035件,其他案件333件。
3.全州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
2022年全州院庭长办理案件数10790件,占受理总数的81.27%。
4.全州两级法院刑事案件结构示意图
2022年全州审结刑事案件656件,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力罪59件,
侵犯财产罪152件,破坏环境资源罪51件,贪污贿赂犯罪43件,其他351件。
5.全州两级法院民事案件结构示意图
2022年全州审结民事案件6720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878件侵权责任纠纷318件,劳动争议、人身争议335件,合同纠纷4528件,其他661件。
6.全州两级法院行政案件结构示意图
2022年全州审结行政案件128件,其中公安行政管理17件,资源行政管理17件,城乡建设行政管理24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21件,其他行政管理49件。
7. 全州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结构示意图
2022年全州执结执行案件5035件,其中终结本次执行856件,执行完毕1849件,终结执行1522件,其他808件。
8. 全州两级法院司法公开情况示意图
2022年全州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案件6901件,公开率99.6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所作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2年12月28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 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重大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融合抓实“质量建设年”“政治建设年”“效能提升年”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阿坝落地生根,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613件,同比上升27%,“四大检察”核心指标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年无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和捕后不诉案件。抗诉意见、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
民事检察提速增量。办理民事监督案件同比上升98%。其中,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是2021年的2倍。
行政检察提档进位。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意见采纳率实现三个百分之百。核心指标跃升至全省第5位。
公益诉讼增色添彩。拥有13个子品牌的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不啻微芒、造炬成阳,被新华社、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0次,2件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一、以“赤诚忠心”能动履职,讲政治顾大局彰显新担当
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在稳藏安康、惩恶安民中能动履职、铿锵前行,亮出硬核安全感、扛起社会责任感、激发检察使命感,以无畏担当诠释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重拳亮剑保平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三反两防”斗争和“断血”、断勾连、“断线”专项行动,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人,起诉2人,其中“202”专案,严惩了机关内“两面派”“两面人”,清除了害群之马,净化了政治生态。《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危安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受到省委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23人,盗窃、诈骗、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332人,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成色更足。积极参与党的二十大等安保维稳工作,下沉一线、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展现检察担当。
抓源治本防风险。以办好案件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刚性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118人、不诉163人,诉前羁押率从去年的39%下降至26%,一审服判率98%,更多的嫌疑人认罪伏法,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有效消弭对抗。首次探索运用电子手环、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监管,实现了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以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聚焦社会治理弱项发出检察建议96份,引导更多力量向社会治理前端用力,把司法办案转化成治理效能,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润物无声推动矛盾隐患化解,把“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作为最低要求,妥善办理信访45件,促成息诉和解112件,坚决不让群众诉求“石沉大海”。州检察院通过检察长主持听证杨某某刑事申诉案,邀请多方参与听证,还原案件事实,启动国家赔偿,协同力量登门答复,妥善化解了一起长达21年的信访积案。
攻坚克难促发展。全力投入抗震救灾攻坚战,成立志愿服务队、党员先锋队、应急处突队,深入震中、灾区开展志愿服务50余次。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298名检察干警逆行出征,紧跟党的脚步同群众休戚与共,值守干警高强度完成办案任务,确保办案不断档、服务不打折。全力护航经济冲刺战,持续贯彻落实《阿坝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意见》,审慎办理涉企案件20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7件,使“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法治信心。
二、以“为民初心”勇担使命,保民生谋福祉体现新作为
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群众需求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肯定作为“第一追求”,保民生、护民利、暖民心,以如磐初心擦亮最为鲜明的政治底色。
倾心回应民生关切。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犯罪89人,红原县检察院起诉售卖病死牛肉案5件15人,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建立全州听证员库,建成听证室7个,举行公开听证120件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创新推出“法治小院”“党员夜校”“法治诊所”,着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与纪委监委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51人、行贿犯罪15人,以反腐新成效取信于民。
暖心办好为民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成温暖的司法实践。守好老百姓“血汗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67件,讨薪220万余元。守住老年人“钱袋子”,开展打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断卡”等专项行动,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守牢未成年人“成长金”,起诉追索抚养费案9件58万余元。用好兜底保障“暖心钱”,积极构建多元化、综合性的司法救助格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救助61人,发放救助金61万元,防止因案返贫致贫。重点突出特殊群体综合救助,茂县检察院积极协调五部门对高位截瘫的单亲母亲杨某某开展联合救助,让司法救助“独角戏”变成多方“大合唱”。
用心呵护祖国未来。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6件16人,起诉10件11人。核查全州616所中小学2万余名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记录信息,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向州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坚决将“大灰狼”挡在校门外。深度拓展“格桑梅朵”未检品牌,建成法治教育基地11处,参与受教81批次8136人。全州135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155次,受益师生达1.8万余人。打好“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组合拳,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5处,开展指导24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让“问题家长”依法带娃。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批捕1人,起诉8人,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差异化训诫和帮教60次,用检察温情教育、感化、挽救,助涉罪未成年人以最佳状态尽早回归社会。
三、以“极致匠心”深耕主业,护公平守正义取得新突破
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鼓足敢于监督的底气,提高善于监督的能力,以“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实践提升监督亮色。
强化侦查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作用,从源头把牢案件质量关,积极构建指控证明犯罪“大控方”体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2件、撤案19件,同比上升147%和111%;纠正漏捕漏诉75人,同比上升134%;介入侦查机关引导取证11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7件。推进刑事“挂案”专项监督,清理刑事“挂案”56件,处置率达100%,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强化审判监督。召开法检联席会,对6项掣肘法律监督问题达成共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5件,发出纠正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6件,采纳率100%。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针对生效裁判和审判程序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九寨沟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因征地拆迁“民告官”申请监督案,以“穿透式”监督,及时纠正审判程序和行政行为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强化执行监督。用好“派驻+巡回”监督手段,实现对辖区内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全覆盖,提出纠正意见75件,回复整改率100%。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人次,提出监督意见3件。对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7件,纠正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2人,有力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加大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数同比上升6%。理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有效保护了国家耕地、基本农田,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全覆盖创建“鹤翔兰萨”办案团队和特色子品牌,释放检察监督集聚效应,打造公益保护法治样本。全方位加大办案力度,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2件,整改率100%;依法提起诉讼64件,全部获裁判支持。其中国财国土领域案件同比上升114%,追回国有财产损失887万元。全过程凝聚保护合力,构建“行政+司法+社会”多元共治格局,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96名,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21个,“借智借力”形成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监督协作、协同治理的保护体系,促进公益诉讼“民心工程”共建共治共享。
四、以“成事恒心”踔厉奋发,固根本强素质展现新形象
始终坚持自我革命精神,忠诚铸魂、严管厚爱、聚势创优,把潜力转为实力、用赋能激活动能、让优势化为胜势,以奉献高原、追求卓越的精神淬炼队伍发展成色。
政治建检筑忠诚。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州检察院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13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8场,进一步巩固“两项教育”成果。坚持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把“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于“三会三课”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11场,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坚持强化党建与队建深度融合,设立党员示范岗、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党员先锋“传帮带”,有力推动“党建+业务”相融互促,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人才兴检强队伍。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培优队伍,实施年轻干部培育工程,州检察院提拔、重用青年干警17人,为“80”“90”后干警提供干事创业舞台,激活队伍发展内在潜力。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培养尖兵,实施“单兵素能精进”计划,举办读书分享会、公诉人业务竞赛、跨市州同堂培训、检青班等丰富岗位练兵平台,增强队伍发展内核动力。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培塑先进,完善表彰奖励和选树培优机制,举办“聆听战疫故事 致敬逆行先锋”主题报告会,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队伍发展前进引力。
从严治检沐清风。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落实“严管厚爱”理念,创新开设“预防三课”,把廉政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得到省检察院领导肯定。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217件,并开展专项核查,强化办案廉政风险源头防控。严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处理检察人员6人。积极探索系统内政治督察试点,首次完成对基层院政治督察,整治各类问题18个,以点带面推动在全州基层院“一体整改”。
固基强检塑典型。坚持系统思维和强基导向,落实州院主抓、基层主责、条线主联的“互学互联互助”机制,马尔康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建立“脱薄”工作对点对线帮扶指导机制,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力保“脱薄”。构建以业务交流、队伍交谊、文化交融为援助链的受援机制,开展援助受援活动42次。检察新媒体平台影响力持续提升,发布信息被国家、省级媒体转发109期,同比上升132%,阿坝检察好声音“越唱越亮”。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会议决议,主动接受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43次,向同级政协通报工作29次;不断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监督活动184人次;办理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89条,并融入工作常抓不懈。
各位代表,今年全州检察工作既有跋涉的艰辛,也有可喜的成绩。全州检察机关有6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汶川县检察院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九寨沟县检察院控申接访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涌现出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等优秀干警;在省级以上会议发言3次,“脱薄”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制约,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浙江省及省内9市检察机关的鼎力帮扶。我谨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对标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立足州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动性和针对性还不强;二是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的转变和培树还不够;三是以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高质量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重点安排
党的二十大发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动员令,奋斗号角高亢嘹亮,宏伟蓝图催人奋进。2023年全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重要任务,以“法律监督质效年”为重要抓手,以建设高素质队伍为重要保障,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努力推动整体工作提档进位,重点工作争创一流,为推进平安阿坝、法治阿坝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坚持政治铸魂,以更加有力的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仗、主动仗。坚定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责任,积极助力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接续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加深厚的为民情怀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抓好群众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包裹中”的安全,坚决扛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任,把检察工作真正做到民生紧要处、法治需求里、群众心坎上,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多检察守护。
三、坚持宪法定位,以更加主动的担当作为强化法律监督
做优以落实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为核心的刑事检察,以“如我在诉”的思维办好每个案件。做强以精准监督为导向的民事检察,办理具有社会影响和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做实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的行政检察,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一手托两家”的监督作用。做好以公益保护为使命的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推进“鹤翔兰萨”公益诉讼品牌体系建设,以品牌效应驱动绿色发展,以实际成效诠释品牌内涵。以“法律监督质效年”为抓手,全面落实州委政法委“法治素养促进年”要求,把专业做足、做精、做到极致,让监督提能、提效、提高认同。
四、坚持从严治检,以更加坚决的务实举措夯实发展根基
全面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厚实队伍发展后备力量。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进一步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提升队伍能力,强化理论武装、重视素能提升、突出文化浸润,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原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扬帆竞发擂征鼓,破坚登峰启新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大会决议,能动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一州两区三家园”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质量建设年:最高检于2022年在全国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融政治、业务、队伍建设为一体,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工作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
政治建设年:州委政法委于2022年在全州政法系统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聚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效能提升年:州检察院在2022年开展的专项活动。是2021年“标准建设年”活动的接续提升,旨在强化全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效能、法律监督效能、机关管理效能、队伍素质效能,持续推进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队伍素质建设。
鹤翔兰萨:意为“黑颈鹤飞翔的湿地”,寄托了检察机关对湿地生态保护的美好愿景,系2021年州检察院针对我州湿地保护而创建的全国首个高原湿地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品牌。
三反两防:反分裂、反渗透、反自焚,防举旗举像、防群体性事件。
少捕慎诉慎押: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起诉、羁押。同时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罪行虽然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则应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表明“少捕慎诉慎押”从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针对涉嫌犯罪且罪行轻微的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为涉案企业提供纠错机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检察机关精准督促、帮助企业深入分析生产经营漏洞,找准合规风险点,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通过司法手段让“带病”企业实现制度健全、肌体康复。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指出要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明确该办公室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机制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统一认识、消除分歧,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
两项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第一议题: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首要学习内容,列为“第一议题”。
三会三课:党组会、干警会、全州两级院会,政策课、业务课、实践课。
预防三课:州检察院创新常态化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方式,开设党规党纪课、检规检纪课、禁令规范课,旨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法律监督质效年:州检察院即将在2023年开展的专项活动,旨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阿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个效果”相统一: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典型案例
(一)督促保护湿地泥炭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该案入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20年9月1日,阿坝县检察院在调查走访中发现,阿坝县贾洛镇巴洛村一处湿地的泥炭被盗挖,随即进行勘查,查明约200吨泥炭被盗挖,4.9亩植被面积被破坏。
【履职过程】阿坝县检察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调查发现,县林草局对盗挖湿地泥炭的泽某、洛某、仁某已作出行政处罚,要求泽某等三人缴纳罚款并对泥炭盗挖现场以恢复原貌、播撒草种的方式进行修复。但是县林草局未对该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跟进调查,导致泽某等三人迟迟未按行政处罚要求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盗挖泥炭形成的深坑回填率不足20%。2020年9月21日,阿坝县检察院向县林草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同时为避免盗挖滥采,与县林草局联合制定《保护泥炭地·呵护大草原》倡议书,开展巡回宣传活动,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屏障。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聚焦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中泥炭盗挖的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行政处罚中生态修复责任的落实,让受损的湿地泥炭资源和生态环境得以及时修复。办案同时,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开展巡回法治宣传,增强了农牧民群众对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地保护的法治意识。
(二)行政非诉执行案
——该案入选全省“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基本案情】理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获悉理县自然资源局与理县侠客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行政裁定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理县侠客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长期未履行行政裁定确定的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的义务,理县法院亦未执行到位。
【履职过程】理县检察院获悉本案线索后,当日到涉案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于2021年9月15日到理县法院调查了解,10月10日、10月18日再次到涉案现场调查并与被执行人商谈,劝其自行履行相关义务,促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承诺自行履行。同时向理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监督人民法院合法执行,督促被申请执行人如期履行。人民法院同意并采纳检察建议,现该案已执行到位。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强化对涉土地类行政处罚决定的非诉执行监督办案,能有效破解土地类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推动提升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执行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切实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三)刑事申诉案
【基本案情】1999年8月13日,杨某某与岳父发生家庭纠纷,调解中与公安民警发生冲突,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拘留、逮捕。经复查,该案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犯罪事实,原不起诉决定适用法律错误。杨某某提出申诉,茂县检察院作出维持决定。此后21年,杨某某以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间断多头申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茂县县委政法委将线索移交茂县检察院对原案进行评查,经茂县检察院评查认为:原案在证据把握、事实认定、处理上存在问题,建议其依法向州检察院申诉。
【履职过程】州检察院受理后,因该案时间久、积怨深,化解难度大,为从根本上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州检察院检察长亲自主持公开听证。经复查,该案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犯罪事实,原不起诉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州检察院立即召开检委会研究后纠正错误,邀请乡党委政府、村两委,党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到杨某某居住村进行公开答复,恢复杨某某名誉,同时跟进启动国家赔偿100363.9元,妥善化解申诉人心中20多年未解心结。
【典型意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治重化积”专项整治活动,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宗旨贯穿办案始终。两级检察长积极作为、携手共治,灵活运用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让申诉人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杨某某与冯某某婚后育有一女,2018年杨某某因病下肢高位截瘫。冯某某为偿还杨某某就医欠下的10多万债务远赴新疆打工。期间,冯某某乘坐处于醉酒状态的雷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车祸,造成雷某、冯某某当场死亡。
【救助过程】为救助因案致困的杨某某家庭,州县两级院积极开展联合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持续做实救助,茂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协调五部门落实多元化救助。县残联解决对口支援虚拟岗位、残疾人脱养费共4200元;县民政局将杨某某纳入农村特困户,每月解决特困补贴、护理补贴共754元,将其女儿纳入事实孤儿,每月发放补贴1200元直至18周岁;县教育局将其女儿列入帮扶对象,及时开展救助;县凤仪小学经多方争取,为其女儿争取保险公司救助资金2000元、民间支助2000元、东西部协助困难补助500元;县关工委将该户家庭纳入“暖冬行动”项目,不定期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健康帮扶,促使其健康成长。
【典型意义】州县两级院积极作为,深化“检察+妇联”协作联动机制,协力把最高检、全国妇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内外衔接,注重救助效果,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健全完善一次救助、共同帮扶的“1+N”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机制体系,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群众事无小事的为民情怀,用心架起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暖心桥”。
(五)行政监督案
【基本案情】2018年4月,邓某某的建筑房屋和其搭建房屋因政府改造项目被拆除。2020年7月13日,邓某某以其他行政行为纠纷向九寨沟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九寨沟县住建局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支付行政赔偿金按房地产市场价或等面积置换。2020年11月18日,九寨沟县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邓某某上诉、申请再审均被法院驳回。2022年6月16日,邓某某向州检察院申请监督。
【履职情况】邓某某因自建房等面积置换要求未得到满足,一直未签字确认拆除补偿款53981元,该款作为存量资金被九寨沟县财政于2021年底收回。州县两级院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查明原审裁判适用法律并无不当。办案中积极释法说理,化解申诉人缠访闹访,并多次向党委政府汇报案情争取支持,协调县财政局、县住建局于2022年8月29日落实53981元补偿款,促成和解。同时向九寨沟县法院、九寨沟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规范相关程序行为。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通过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督促其正确行使职权。认真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3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骥所作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已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现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1日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认为,《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州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在审议中,13个代表团均无修改意见。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坚持法制统一,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符合州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实际和立法技术要求。
二、各代表团对《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未提出重大法律性和原则性修改意见,因此,建议将《议事规则(草案)》提交本次代表大会表决。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
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已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现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1日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
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认为,《条例(草案)》认真贯彻中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州实际,各项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巩固和拓展我州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我州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在审议中,金川和壤塘代表团代表共提出修改建议2条,其余代表团无修改意见。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条例(草案)》遵循法制统一原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条例(草案)》体例结构合理、逻辑严谨、表述准确,符合立法技术要求。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我州“三农”工作实际,突出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
三、金川代表团代表建议将《条例(草案)》中的“农民”修改为“农牧民”。壤塘代表团代表建议将《条例(草案)》第三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的“应当”修改为“要”。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农民”的表述是一个规范性的统称,其中已包括了“牧民”;“应当”是立法的规范表述用语,包涵了“必须”的意思。两个代表团代表提出的修改建议,不符合立法技术要求,建议不予采纳。
四、各代表团对《条例(草案)》未提出重大法律性和原则性修改意见,因此,建议将《条例(草案)》提交本次代表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后,由代表大会委托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条例(草案)》的议案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已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现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1日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认为,《条例(草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法制保障。在审议中,壤塘代表团代表提出修改建议1条,其余代表团无修改意见。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条例(草案)》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法制统一原则。
二、《条例(草案)》的体例结构、逻辑关系和文字表述符合立法技术要求。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我州实际,符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壤塘代表团代表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应当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选举权、表决权、收益权等权利已在《条例(草案)》各章节中分别作出了规定,因此,对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不予采纳。
四、各代表团对《条例(草案)》未提出重大法律性和原则性修改意见,因此,建议将《条例(草案)》提交本次代表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后,由代表大会委托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已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现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1日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
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认为,为适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情况,及时修改我州《变通规定》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依法加强我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生育权利。在审议中,13个代表团均无修改意见。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修改决定(草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保持一致,表述严谨,用语准确,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二、各代表团对《修改决定(草案)》未提出重大法律性和原则性修改意见,因此,建议将《修改决定(草案)》提交本次代表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后,由代表大会委托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
决定(草案)》的议案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已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现提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1日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
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
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废止决定(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认为,在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多次修改和有关政策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废止《变通规定》十分必要且不会对我州土地管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在审议中,13个代表团均无修改意见。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废止决定(草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二、各代表团对《废止决定(草案)》未提出重大法律性和原则性修改意见,因此,建议将《废止决定(草案)》提交本次代表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后,由代表大会委托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的规定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对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议案的规定
(一)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州人民政府可以向本次会议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提出的议案,交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由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二)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的州人大代表联名,可以向本次会议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交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向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确定为议案和是否列入本次会议议程。主席团作为议案的,进入议案审议程序;不作为议案的,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并将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代表。
(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议案提出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二、关于质询案的规定
(一)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的州人大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州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二)质询案应当一事一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内容和问题。
(三)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可以将质询案和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四)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五)在受质询机关答复前,质询案提出人要求撤回的,该质询案即行终止。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一、表决议案的范围:需要提请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作出相应决议或决定的议案。
二、表决议案的方式:举手表决。
三、表决议案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在表决议案中,必要时主持人应就有关议案作说明,并继续征求到会代表意见后,方可开始表决。
五、代表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者弃权。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7:30时。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名单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46名,以姓名笔划为序)
于 福 王 全 王世伟
白晓燕(藏族) 冯 宇(羌族) 冯峥勇(藏族)
尼玛木(藏族) 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藏族)
朱 锐 刘 飞(藏族) 刘 坪
刘陈军(女,羌族)米建康(回族) 米晓兰(女,回族)
李为国(羌族) 李玉军 李建军
李昱隆 李清勇 杨 星(女,藏族)
杨 莉(女,藏族)杨小青(藏族) 杨文松(藏族)
吴立岩 吴锦波(侗族) 张 蓉(女,藏族)
张建荣(羌族) 张通荣(藏族) 张培云(藏族)
张德发 张耀龙 陈伍志
陈福生(羌族) 金天强(藏族) 泽 久(藏族)
泽尔登(藏族) 姚奇杰 贺 松
秦志刚(藏族) 颁玛德吉(女,藏族) 唐远益
陶全娃 康卓玛(女,藏族) 蔡清礼(羌族)
廖 敏 廖 辉
秘书长:颁玛德吉(兼)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
刘 坪 李为国(羌族) 吴立岩
蔡清礼(羌族) 李昱隆 王 全
颁玛德吉(女,藏族) 陈福生(羌族)
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藏族) 米建康(回族)
张培云(藏族) 张耀龙 泽 久(藏族)
廖 敏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12月27日上午9:00)
刘 坪 |
李为国(羌族) |
吴立岩 |
蔡清礼(羌族) |
李昱隆 |
王 全 |
颁玛德吉(女,藏族) |
陈福生(羌族) |
|
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藏族) |
米建康(回族) |
|
张培云(藏族) |
张耀龙 |
泽 久(藏族) |
廖 敏 |
|
|
主持人:李为国
第二次全体会议(12月28日上午9:00)
颁玛德吉(女,藏族) |
于 福 |
白晓燕(藏族) |
刘陈军(女,羌族) |
米晓兰(女,回族) |
李玉军 |
杨小青(藏族) |
吴锦波(侗族) |
张 蓉(女,藏族) |
张建荣(羌族) |
陈伍志 |
秦志刚(藏族) |
陶全娃 |
康卓玛(女,藏族) |
|
主持人:颁玛德吉
第三次全体会议(12月30日上午9:00)
刘 坪 |
李为国(羌族) |
吴立岩 |
蔡清礼(羌族) |
李昱隆 |
王 全 |
颁玛德吉(女,藏族) |
陈福生(羌族) |
|
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藏族) |
米建康(回族) |
|
张培云(藏族) |
张耀龙 |
泽 久(藏族) |
廖 敏 |
|
|
主持人:李为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廖 敏 余光亚 孔 勇(藏族) 肖 飞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1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会议通过)
一、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政协领导(23人)
张志军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金吉昌 一级巡视员
王德海 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李洪勇 一级巡视员
严 华 一级巡视员
李 鹏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
王树明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依当措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关 冀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陶 钢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旺 娜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葛 宁 一级巡视员
高加军 州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宋 宁 州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洪秀英 州政协副主席
郎 卡 州政协副主席
何晓兵 州政协副主席
祁 玲 州政协副主席
苏世升 州政协副主席
王明辉 一级巡视员
章小平 一级巡视员
秦开金 州政协原副主席
王 生 州政协原副主席
二、军分区领导(1人)
徐 阳 阿坝军分区司令员
三、有关单位州级领导(1人)
向 武 阿坝师范学院院长
四、州政府、州政协秘书长、州委、州政府副秘书长(15人)
余光亚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卞思发 州政协秘书长
马绍强 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
杨贵荣 州委副秘书长、州公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坤军 州委副秘书长、涉藏办主任、州涉藏事务研究中心主任
张 薇 州委副秘书长、州委保密机要局局长
李 春 州委副秘书长
杜 林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元平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金融工作局局长
罗尔伍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段建波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钟方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玉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白玛措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厚丞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五、州监察委、州法院、州检察院负责人(3人)
许继梅 州监察委副主任
周全寿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宏强 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六、州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8人)
李 峰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郭 雄 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蔡鹏飞 州教育局局长
彭 龙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尕玛格拉 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陈连义 州民政局局长
白玛罗尔伍 州司法局局长
刘 俊 州财政局局长
董永富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怀东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益 英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险峰 州水务局局长
李世林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尔伍 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巴 黎 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张佩如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严 冬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兰 翔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潘建虹 州审计局局长
木扎塔 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蒋 刚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东 周 州统计局局长
赵正伟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彭开剑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阿 郎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雍 军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惠勇 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余松荣 州行政审批局局长
七、州委、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34人)
何元辉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老干部局局长
周文琴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网信办主任
罗让扎西 州委外事办公室主任
史志刚 州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安 勇 州委巡察办主任
杜 强 州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刘树刚 州新闻传媒中心主任
王 勇 州档案馆馆长
鸿 科 州藏文编译局局长
张 琼 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唐志强 州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刘 侠 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朱湘平 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李宏靖 阿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胡培柱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候治强 州防震减灾局局长
吴定全 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袁翠军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许弟友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巧玉 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管理分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孙 武 德阿产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杨荣茂 阿坝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成阿工业园区常务副主任
联木参 州纳摩格尔底寺(郎木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红梅 汶川特别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徐烁林 阿坝开放大学校长
王树全 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顺定强 威州民族师范学校校长、州新闻传媒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
张 勇 马尔康中学校长
李晋奇 州人民医院院长
余和林 州藏医院党委书记
杨贵生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文革 州委编办副主任
王 泽 州民族高级中学校长
邓祖烦 州生态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八、群团组织负责人(4人)
冯佩林 州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巴 桑 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陈宝珍 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更 培 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九、省、州双重领导单位负责人(10人)
杨培辉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继雄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哈尔甲 阿坝国家安全局局长
席建生 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行长
陈林强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主任
黄 强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阿坝监管分局局长
何国川 国家税务总局阿坝州税务局局长
杜春毅 州气象局局长
任凤萍 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邝贵清 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队长
十、部分州内企业负责人(11人)
陈 磊 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恒希 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李 毅 阿坝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隽逸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
蒋 平 国网四川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黄 河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总经理
孙 平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阿坝州分公司总经理
泽郎登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州分公司总经理
姜 波 人保财险阿坝州分公司党委副书记
李万华 马尔康国有林保护局局长
杨文彬 红原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十一、出席政协阿坝州十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列席人员(名单略)
备注:邀请州政协副主席、秘书长、一级巡视员,阿坝军分区司令员,阿坝师范学院院长列席本次会议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出席政协阿坝州十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名 称 团 长 副团长
马尔康市代表团 李清勇 龚芹芹 嘉央罗萨
金 川 县代表团 朱 锐 申红霞 郭素梅
小 金 县代表团 姚奇杰 杨 健 刘明刚
阿 坝 县代表团 冯峥勇 罗 让 龙真泽郎
若尔盖县代表团 刘 飞 伍晓东 韩德龙
红 原 县代表团 杨文松 拉旺健 阿 江
壤 塘 县代表团 张德发 刘木滚 王 甲
汶 川 县代表团 李建军 王永寿 赫洛杰
理 县代表团 金天强 蒋明平 杜文钲
茂 县代表团 唐远益 周启军 杨 健
松 潘 县代表团 王世伟 一 西 何建华
九寨沟县代表团 贺 松 陈洪涛 李为仁
黑 水 县代表团 杨 莉 陈永清 欧 涛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雷辞职的
备案报告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根据郑雷提出辞去阿坝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2022年8月25日经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郑雷辞去阿坝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现报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5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
职务终止的备案报告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州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阿坝军分区选出的王盛代表已调离阿坝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相关规定,其州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已经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实有组成人员40人,现报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5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出席州十三届人大二次
会议代表的备案报告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5名,实选284名,未选足1名。
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金川县选举的高立新代表、红原县选举的郑雷代表、阿坝军分区选举的王盛代表调离阿坝州。小金县人大常委会接受赵云辞去州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阿坝县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宝华辞去州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现已由原选举单位依法补选(以姓名笔划为序)冯峥勇、李昱隆、杨莉、杨云峰、袁震、程待令6名代表,已经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总数为284名,现报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5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日程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2月26日 (星期一)
上午10:30 代表团召集人、工作人员负责人会议
筹备组通报会议准备情况,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下午14:30 各代表团会议
1.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
2.推选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3.讨论会议议程(草案)
4.讨论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代表团会议后,各代表团召开党员代表会议
1.建立临时党支部,推选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学习会议相关要求
下午16:00 预备会议
1.选举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2.表决会议议程(草案)
预备会后: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
2.决定会议日程
3.决定主席团会议日程
4.决定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5.决定会议副秘书长
6.决定关于议案、质询案的规定
7.决定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建议时间为:12月28日下午17:30前)
8.决定表决议案办法
9.通过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2月27日 (星期二)
上午9: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开幕
1.阿坝州人民政府州长罗振华作政府工作报告
2.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龙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3.审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4.审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下午14:30 各代表团会议
1.审查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
2.审议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下午17:00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将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12月28日 (星期三)
上午9:0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作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作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骥作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表决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上午11:30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通过主席团提名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交各代表团酝酿
2.通过关于代表联合提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时间:12月29日中午12:00前)
下午14:30 各代表团会议
1.继续审查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
2.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
3.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及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
12月29日 (星期四)
上午9:00 各代表团会议
1.审查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继续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及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
3.推选监票人
下午14:30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1.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情况汇报
2.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推选监票人的情况汇报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交代表团会议审议
4.通过主席团、代表联合提出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是否预选,交各代表团酝酿
5.听取秘书处秘书组关于代表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的综合意见汇报
6.听取秘书处计划预算组关于代表审查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综合意见汇报
7.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审查报告,决定印发代表
8.听取秘书处法案组关于代表审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的综合意见汇报
9.听取和审议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印发代表
10.决定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11.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2.听取和审议秘书处议案组关于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印发代表
下午16:00 各代表团会议
1.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2.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
3.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晚上19:30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1.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情况汇报,决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2.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推选监票人的情况汇报,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3.听取秘书处秘书组关于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4.听取秘书处计划预算组关于代表审议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5.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12月30日 (星期五)
上午9:00 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
3.向宪法宣誓
4.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表决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
11.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
12.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
13.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
14.表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
15.州委书记讲话
会议闭幕
注:1.日程如需变动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2.会议及讨论地点:
预备会议及全体会议地点:晶金隆会议中心
主席团会议,代表团召集人、工作人员负责人会议地点:州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厅
代表团会议地点:指定地点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
(2022年12月26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2月26日 (星期一)
预备会后: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
2.决定会议日程
3.决定主席团会议日程
4.决定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5.决定会议副秘书长
6.决定关于议案、质询案的规定
7.决定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建议时间为:12月28日下午17:30前)
8.决定表决议案办法
9.通过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决定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2月27日 (星期二)
下午17:00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将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12月28日 (星期三)
上午11:30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通过主席团提名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名单,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交各代表团酝酿
2.通过关于代表联合提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时间:12月29日中午12:00前)
12月29日 (星期四)
下午14:30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1.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情况汇报
2.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推选监票人的情况汇报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交代表团会议审议
4.通过主席团、代表联合提出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是否预选,交各代表团酝酿
5.听取秘书处秘书组关于代表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的综合意见汇报
6.听取秘书处计划预算组关于代表审查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综合意见汇报
7.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审查报告,决定印发代表
8.听取秘书处法案组关于代表审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的综合意见汇报
9.听取和审议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印发代表
10.决定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草案)》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11.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2.听取和审议秘书处议案组关于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印发代表
晚上19:30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1.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情况汇报,决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2.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推选监票人的情况汇报,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3.听取秘书处秘书组关于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4.听取秘书处计划预算组关于代表审议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5.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注:1.日程如需变动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2.会议及讨论地点:州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厅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2022年12月28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工作由会议主席团主持。
三、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选举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州内22名和省派选代表7名;选举州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补选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名;增选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0名。
四、选举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
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候选人由会议主席团提名推荐,或10人以上代表书面联合提名推荐。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位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选举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会议主席团提名推荐,或20人以上代表书面联合提名推荐,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实行等额选举。
补选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会议主席团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实行等额选举。
增选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十分之一。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推荐,或20人以上代表书面联合提名推荐。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位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由领衔提名者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参与提名的代表须在《提名候选人登记表》上签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会议主席团决定。《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会议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提名者在会议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报告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应予同意。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不愿意被提名时,应当尊重本人意愿,会议主席团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告知联名代表。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
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五、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会议选举。预选办法由本次会议主席团根据选举办法制定。
六、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州十三届人大代表。
七、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框内划“○”;表示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框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框内划“△”;另选他人的,应先在表示不赞成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框内划“×”,然后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上方的方框内划“○”,未划“○”的视为无效;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上所赞成的人数(含另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且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不赞成票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或另选人数多于不赞成票数的为无效票。
代表如果自己不会填写选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代填,代填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并负责保密。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选票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代表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对候选人的投票视为弃权票,另选人姓名模糊不清的,不计入另选人票。
八、本次会议正式选票分为“选举阿坝州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增选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四种。选票由会议秘书处统一印制,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选票上省派选的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以省通知名单顺序排列,其余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九、会议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进行选举。
十、选举阿坝州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增选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采取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十一、会议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由会议主席团决定,重新投票选举。
十二、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是否另行选举,由会议主席团决定。
十三、会议设监票人1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在会议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经会议主席团研究确定后提请大会通过。会议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若干名,总计票人、计票人及选举工作人员由会议秘书处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十四、会议选举时会场设三个票箱。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照投票线路依次投票。
十五、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到指定地点清点选票;由总监票人将投票情况报告会议执行主席,由会议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分别计票,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会议执行主席报告计票结果,最后由会议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六、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会议主席团依法决定。
十七、本办法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
截止时间的决定
(2022年12月28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次会议日程安排,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联合提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中午12时。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022年12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
余 涛(羌族) 马尔康市代表团
监票人:
马定发(回族) 金川县代表团
金 鑫(女,藏族) 小金县代表团
杨开林 阿坝县代表团
索郎周(藏族) 若尔盖县代表团
扎 科(藏族) 红原县代表团
仁真陈勒(藏族) 壤塘县代表团
王 君(女,藏族) 汶川县代表团
邓 鹏(藏族) 理县代表团
徐 娅(女,羌族) 茂县代表团
王立强(羌族) 松潘县代表团
郭 莉(女) 九寨沟县代表团
李华容(女) 黑水县代表团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选举袁震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2月30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选举(按姓名笔画排序)、一西(藏族)、王永寿(羌族)、申红霞(女,回族)、伍晓东(藏族)、刘木滚(藏族)、李谋、杨健(藏族)、陈洪涛(藏族)、罗让(藏族)、周启军(回族)、程待令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2月30日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在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升立法质效
一年来,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编制,7件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议服务工作,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和实施法规2件。年内,共组织开展6件法规草案起草立法调研10余次,组织召开法规草案修改专题座谈会15场,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5场,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5件,报省人大征求法规草案修改意见7件,完成了4件法规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准备工作。
(一)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经过论证筛选、认真审议,并充分征求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以及立法专家意见,科学编制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将《阿坝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14件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纳入规划。立法规划经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州委批准后实施。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制定了2022年立法计划。
(二)生态和经济立法取得新成效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和经济立法工作,完成了4件生态法规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州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二是切实维护法制统一,《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废止案)》已通过常委会审议。
三是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依法推进乡村振兴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年内,《阿坝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已通过常委会三审,《阿坝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已通过常委会二审和三审。
(三)社会立法取得新进展
结合我州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社会立法工作,依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法规2件,审议法规草案2件。
一是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州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22年4月11日起施行。
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阿坝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常委会三次审议表决通过后,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三是深入贯彻中央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重要精神,《阿坝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已通过常委会三审表决通过,将于明年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是在国家实施三孩政策后,对照上位法修改情况,对《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及时进行修改,《修改决定(草案)》已通过常委会三次审议。
(四)积极做好其他相关立法工作
一是完成了上级人大关于《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等6件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完成了涉及计划生育、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切实抓好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加强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开展履职评议相关工作,通过审核州行政审批局、州信访局局长年度履职计划报告和加强日常工作监督,督促其按计划认真履职。
三、扎实抓好其他工作
主动参与和配合常委会机关“一馆两家一中心”建议,全面完成了常委会机关依法治州、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平安阿坝暨州域社会治理、普法等有关工作,深入开展“两联一进”工作等 。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州人大法制委将在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有关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工作。完成《阿坝州人大关于修改〈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阿坝州人大关于废止〈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阿坝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阿坝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阿坝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5件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及颁布实施相关工作。
二是做好有关法规制定、修改及其统一审议工作。继续修改完善《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抓好《阿坝州气象条例》制定和《阿坝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相关工作。
三是做好对口联系单位日常监督、“两联一进”、自身建设等工作。
四是做好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坝州人大民宗外侨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阿坝州人大民宗外侨委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外事台侨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常委会工作部署,依法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的有效监督,为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确定调研议题,定期向常委会联系领导报告工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圆满完成立法工作任务。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我委协助法制委完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修改报批工作,已于2022年4月11日公布施行。对四川省人大《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草案)》组织研讨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三是围绕中心开展监督工作。按照《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对全州沿黄区域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建设情况展开了专题调研;按照省人大民宗委工作要求,我委对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组织了问卷调查工作;陪同常委会联系领导在小金、壤塘、九寨沟等县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及县(市)佛协工作情况调研;与相关委室一起对联系领导督办的建议开展督办工作,相关建议办理情况高效有序。
四是专项工作组工作高效有序。根据《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实2022年度机关工作组人员的通知》,我委干部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工作、目标管理和保密、民族团结进步5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任务,同时承担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委干部多年来一直承担人代会会务组工作任务,第十三届州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召开,正在有序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五是“两联一进”、代表工作扎实有力。按照《阿坝州深入基层“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办法》,认真开展“两联一进”工作。按照《州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法》按期高质量完成了联系基层人大、进代表联络站、联系代表和群众工作。
六是圆满完成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陪同联系领导开展重点时段蹲点督导维稳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并及时报送履责登记表。分别向全国政协、财政部、交通部形成《关于提高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证书办理效率的相关建议》《关于“大力培育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建议感谢函的致谢信》《关于“G0611甘肃省合作市至四川省汶川县高速公路建设的提案”答复的致谢信》《宗教界人士二十大感言》。协同完成州级领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阿坝实践》调研。完成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是自身建设得到提高。按照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党组、常委会机关学习计划,本委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系统学习领悟十九大及二十大、省委、州委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党在新时期涉及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本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本委工作重点,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值守工作,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生泄密、被盗等安全问题。积极投入“四个机关”建设,为“121”和人大信息化工程以及平台化建设出力献策,为机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委将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主线,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我州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再立新功。
一是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年初完成2022年度履职评议、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是年中开展全州对外贸易发展情况调研、《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开展全州外事侨务工作情况调研。
三是全年做好“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扎实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与宣讲工作。
四是全年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履职评议、代表联系群众等工作。
五是全年按照机关工作组任务安排,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等专项工作。
六是随时完成省人大及州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是年终完成两会服务及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任务。
阿坝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监察司法职能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22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扎实抓好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抓实专业知识学习和能力素质提升,切实提高监察司法工作水平。一是抓好政治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自觉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实专项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四川重要讲话和对阿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按照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将本职工作融入中心大局工作。三是提升业务能力。注重监察司法新知识学习,通过参加专门业务培训、“人大讲坛”以及相关法律讲座等专题学习,进行监察司法重点问题日常研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发挥委员代表作用。注重加强与委员代表的日常联系,主要工作议题请委员代表参加,重点监督工作及时向委员代表报告,在司法监督工作中根据工作内容邀请不同领域的委员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
二、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司法监督
密切与监察司法部门工作联系,选准选好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工作,明确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实效,努力做到高要求、高质量提请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监司委及时确定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重点、确定调研程序,牵头组成调研组,深入相关县(市)、部门、乡镇、村(社区),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际踏查等方式,完成了对州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制定情况、州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州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情况、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初审意见,为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为常委会高质量开展审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及时拟定工作决议。结合我州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完成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起草、送审、发布等工作,对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及州委的要求,推动新一轮法治宣传教育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法治阿坝建设进程,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密切协作配合,提高工作在质效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工作部署,将监司委日常工作融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工作之中,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主动参与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制定、立法议案审查的有关工作。二是协助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来州调研相关工作,落实上报我州2022年专项工作议题情况。三是完成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开展代表建议意见督办、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等工作,参与完成道路交通法执法检查工作。四是加强监察司法工作联系。主动与监察司法部门日常工作联系,及时进行年度专题工作联系调研,促进日常工作监督,增进相互协作支持。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监察司法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依法履职尽责,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努力服务我州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州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相关工作;
二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工作情况、“熊猫家园·生态警务”品牌创建工作情况报告相关工作;
三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系统审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相关工作;
四是做好州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
五是做好履职评议、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等工作;
六是完成上级人大、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阿坝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建议
2022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发展大局议大事,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强化经济运行情况监督。4月中旬,开展了阿坝州一季度经济情况分析,针对疫情对旅游市场的冲击以及对消费品市场的影响,结合投资保持高速增长动力不足等现状,从落实稳增长政策、强化项目支撑、稳定市场主体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8月上旬,对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预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从稳增长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在破解经济发展难题中积极作为。
(三)开展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为深入了解疫情影响下,中央和省级层面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的落实落地情况。5月下旬,深入我州部分县(市)、乡(镇)、服务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专题调研,围绕疫情对市场主体的主要影响,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市场主体的主要诉求以及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等进行调研,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
(四)开展促消费稳增长专题调研。11月下旬,开展了促消费稳增长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由于新冠疫情散发多发,我州消费环境受到诸多制约,消费主体和企业抗风险能力大幅削弱,尽管州委、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但实施效果均不及预期,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从加强政策激励、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以及拓展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五)加大重点项目监督力度。4月下旬,深入到巴拉电站,开展重大水电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了巴拉电站的建设、移民安置及补偿情况等,及时化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了较好的环境条件。9月,完成阿坝州关于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报告,根据我州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及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有效落实。
二、围绕群众关心督要事,推动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一)开展民生项目跟踪督办。制定并下发了《2022年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方案》,明确监督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多次深入小金、汶川、松潘等县,了解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推进情况,充分听取州、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粮食安全监督工作。结合全州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2月下旬,专题听取了州发改委关于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情况报告,深入了解我州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和质量监管、应急保障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开展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加强财经类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6件建议进行督办,重点督办电网建设、高速路网建设、重大项目资金支持等建议,跟踪建议的办理进度,确保建议办理取得积极成效。
三、围绕监督实效重提升,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把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放在重要位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对照法律条款列出问题清单,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强化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加强对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跟踪监督,根据整改责任、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开展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督促形成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提升监督工作成效。
2023年工作建议
一、立法工作方面
1.完成上级人大立法意见征求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我州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2.做好本级人大立法意见反馈工作。协助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州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开展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二、财经监督方面
1.听取和初审州人民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结果报告。
2.听取和初审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根据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预审意见,初审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开展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
5.开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调研。
三、工作监督方面
1.开展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
2.开展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
3.开展财经对口联系单位主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跟踪督办。
四、民生项目监督方面
根据常委会安排,确定2023年财经类民生项目1件进行跟踪监督。
阿坝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深化“四个机关”建设,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践行民主主导立法工作
(一)修正《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成立立法调研组,先后前往阿坝、红原等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修正《变通规定》的建议意见,修订文本突出权益保护和生育扶持,已通过常委会三次审议,将提交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二)推进《阿坝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在立法过程中把“践行过程民主,坚持开门立法”作为提升立法质量的有效手段,做到了“深入基层调研” “查看点位类别” “征求意见对象”三个全覆盖。把立法重心放在对上位法的细化、完善补充和延伸上,力求反映特殊性,具有针对性,突出操作性,彰显地方特色。《条例》将在年内完成三次审议并报批。
(三)配合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州贯彻实施省条例的情况开展了全覆盖执法检查,从 “出台认定标准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专项机构建设、牵头开展资源合作”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二、突出实效开展监督工作
(一)开展汶川中学教育教学管理专题调研。对汶川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根据现行政策就该校管理体制、激励机制以及全州教师激励机制完善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专题报告。
(二)有序推进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督促联系的5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定年度履职计划报告,利用专题调研等时机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动态了解。在开展评议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形成评议调查报告和评议意见,为常委会会议评议做好准备。
(三)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制定下发《2022年度“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依据、对象、重点、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为分级动态全过程监督打牢基础。组织州监督组先后到马尔康、金川等县开展日常监督,收集汇总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形成有价值的监督报告。通过三级人大、五级代表共同发力,助推民生项目得到有效实施。
(四)开展“三察三治”工作。组织卫健委、疾控等部门就各县落实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激发活力组织代表工作
一是及时提出十三届人大教科委委员名单,组建教育、卫生、文旅三个代表专业小组,常态化组织驻地教科委委员和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参与我委在本辖区开展的立法、监督活动。二是全面完成20件(其中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建议4件)代表建议督办,代表均表示满意。三是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及时将代表的建议转相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
四、力求精细做好其他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人大会期间新闻采访、文体活动和疫情防控,圆满完成宣传组和疫情防控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文件、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共同协作推进工作。三是及时报送委员会分管领导“两联一进”“联系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联系重点项目”“联系州人大代表和群众”等材料,积极上报撰写工作信息,完成党建、思想政治建设、工会、妇女委员会等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任务。
五、严格标准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深化认识提升素养锻造党性,在实践中践行初心使命。扎实推进“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定期听取州人大代表、群众的工作建议,开展“政治三力”分析评估,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重大事项报告、离州请假报备制度,积极响应红十字会号召捐款,报名参加核酸采集后备志愿服务队,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开展全州科技创新工作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做好准备。二是按照常委会安排组织州监督组成员到县对民生实事项目和各县(市)、乡镇的监督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和检查指导。三是继续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和意见收集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全州人大教科文卫系统业务培训。五是开展《阿坝州教育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六是加强与联系部门的日常沟通,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并完成年度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工作。七是继续做好“两联一进”、联系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八是完成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机关的各项工作。
阿坝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紧紧围绕全州“三农”中心工作,高质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职责,谋新篇开新局取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州委、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州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协助制定审议州本级地方性法规2件;参与代表视察1次;听取审议专项报告3项;专题调研6项;民生实事监督1项;舆论宣传5篇,联系交流3次;办理实事2件;监督议题的事前征集意见活动1次;代表建议意见10件全部办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提升政治三力”,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上,提升政治判断力。在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上,提升政治领悟力。在参加州委防汛减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维稳蹲点督导等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和州人大党组的工作安排,提升政治执行力。
二、紧扣乡村振兴发展需要,以 “推行法治建设”,着眼特色质量,为“三农”提供法治保障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协助配合完成《阿坝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阿坝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三审工作,为破解制度难题,形成有阿坝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在良法善治之法上取得新成果,为当前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提供“三农”法治保障。
三、围绕工作落实的增效点持续跟踪推进,坚持“依法监督”,推动涉农政策落地见效
全年围绕工作落实的增效点,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代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3项工作报告。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民生实事监督1项,突出重点领域、中心工作监督,进一步推动涉农政策落地见效。
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以“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代表作用更加充分
深化“两联一进”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争取资金30万元,办成实事2件。开展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意见3件、专委会和专业代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10件。组织农业专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7次,参与园区建设、民生实事监督、重点与立法等工作。开展监督议题的事前征集意见活动1次。体现代表参与,群众参加,注重实效,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性、民意性、监督性,发挥代表作用更加充分。
五、以“围绕中心议大事”,在重点工作内容上取实效
开展“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和“耕地撂荒现象及天府粮仓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6项,为有序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和确保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贡献力量。农委带队对茂县进行州县联动、县(市)交叉实地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有效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重点工作内容上取实效。
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以“四个机关建设”,促进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能力建设,配齐十三届州人大农委班子、选定农委委员会委员5人和专委会专业代表11人,优化配齐农委和专委会专业代表人员配置。突出制度建设,健全议事规则1项和工作规则1项,建立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突出舆论宣传,在省人大新闻门户网站完成《阿坝州人大农委“三个坚持”助力“三农”工作开新局谋新篇取实效》等文章4篇。在民主法治建设刊物发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三农”工作》1篇。
2023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阿坝“三农”新发展格局,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阿坝“三农”发展路径。
一、以良法促振兴,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1.协助常委会制定《阿坝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协助常委会制定《阿坝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3.启动《阿坝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
4.配合省人大农委开展《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改及《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
二、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5.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州三家园建设”情况的报告;
6.聚焦重点民生,开展“全州三家园建设”代表视察。
三、认真办理意见建议等工作
7.办理州十三次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建议意见;
8.协助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
9.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的贯彻跟踪监督工作;
10.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阿坝州人大城环资委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州人大城环资委紧紧围绕州委和州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一)做好《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工作。深入壤塘、阿坝等5县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向省人大相关委员会专题汇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条文反复斟酌逐条修改,完成条例修改一审准备工作,并配合法工委做好二审工作。
(二)做好废止《阿坝州施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准备工作。对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废止变通规定的议案进行初审,形成州人大“废止决定(草案)”及说明,已通过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提请州十三届人代会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三)启动若尔盖国家公园立法调研。组织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深入若尔盖国家公园拟建区域,与县乡村干部、原住民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州林草局和州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办的情况汇报,梳理立法重点,为若尔盖国家公园立法工作打基础。
(四)认真办理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相关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四川省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5件法律法规在我州的立法调研和法规征求意见工作,撰写了《关于开展黄河流域(阿坝州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情况报告》,积极反映我州立法诉求、提出阿坝建议,提供了阿坝经验。
(五)认真完成法规清理工作。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对我州制定的城环资领域法规进行了清理上报。
(六)协助常委会法工委开展法规项目论证工作。对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中涉及城环资领域的法规项目进行论证,并协助法工委完善相关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内容。
二、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一)认真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相关工作。深入若尔盖、九寨沟等7县和德阿产业园区,调研掌握我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对州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提出“狠抓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等五点建议意见,经常委会审议后修改完善,及时转州人民政府办理并加强跟踪监督。
(二)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深入金川、阿坝等5县(市)开展《阿坝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列出问题清单经常委会审议后转州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二是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3件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三)认真开展履职评议相关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草局工作情况汇报,结合代表建议督办、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了解评议对象履职情况。
三、环保世纪行活动丰富多彩
充实调整州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成员单位和人员,组织开展了2022年环保世纪行“洁美阿坝——校园篇”系列活动和“共建生态美丽阿坝”媒体宣传活动,在“美丽阿坝”APP开设环保世纪行专栏,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跟踪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加强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20件代表建议均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办理工作,代表满意率100%。
(二)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制定专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邀请专业代表就近参加工作调研,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三)做好其他代表相关工作。分别赴黑水、壤塘开展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和代表进联络站等工作,了解联系代表履职情况和联系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困难等。
五、圆满完成其他工作
完成《阿坝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规划(2021-2030年)(草案)》和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分局相关管理制度征求意见工作。做好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来州开展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协调服务工作。扎实开展“两联一进”工作,完成常委会机关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党支部、机关工会等专项工作。
2023年工作安排
一、立法工作。配合相关委室做好修改《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的相关工作,启动修改《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调研工作。
二、监督工作。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审议《阿坝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认真开展履职评议,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
三、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为阿坝州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四、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提高办理质量。组织专业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充分发挥专业代表作用。
五、对口联系工作。加强与省人大城环资委、兄弟市(州)人大及相关委员会、州级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工作质效。
六、自身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
阿坝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履行法定职责。一年来,协助常委会完成1个条例的立法调研和一审工作,1件专项工作调研和审议,开展1件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完成3件法规案征求意见工作,重点督办3件代表建议,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人大社会委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立法工作
(一)开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及一审立法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召开立法联系会,赴9个县19个乡(镇)村(社区)及机关开展立法调研,收集立法建议意见。督促条例起草,组织多次讨论修改。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法引领等四点审议意见,较好地提升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一审质量,并配合完成后续审议报批工作。
(二)开展法规征求意见和清理工作。认真办理上级人大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等3件法规征求意见工作,收集、提出修改意见及时报送。配合其他委员会法案征求意见和涉及社会建设领域的法规清理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深入九寨沟、阿坝等10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乡镇服务中心(站)、烈士陵园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等28个点位,调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常委会审议。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二)扎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开展“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成立跟踪监督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加强日常跟踪监督。到汶川等10个县,开展了实地跟踪监督。每月收集汇总各县(市)监督情况,形成跟踪监督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审议,有力推进了养老金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
(三)开展对口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审核履职计划,加强联系沟通,了解工作情况,做好履职评议相关工作。
三、代表工作
到壤塘等3县开展建议督办。办理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议。成立专业代表小组,开展小组活动,组织专业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参予调研、监督工作。本委代表进联络站,开展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四、其他工作及自身建设
(一)开展联系指导壤塘县人大工作,实地察看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等,提出建议意见。
(二)做好“两联一进”工作,入户走访联系群众和僧人,交心谈心、宣讲精神、宣传政策法规等。
(三)积极参与“四个机关”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及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2023年工作安排
一、立法工作。配合立法调研、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法规清理工作。
二、监督工作。一是做好有关社会委议案的审议、督办。二是对全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情况开展监督。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五是对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履职评议。六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委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等活动。
三、代表工作。一是邀请驻县的社建委委员和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参与调研座谈。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服好务。
四、联系工作。与上级人大有关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加强联系,听取建议意见,共同协作推进工作。
五、其他工作。做好文秘、会务、事务等日常工作,服务“三会”,认真完成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注重理论学习,坚持问题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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