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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公报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十四期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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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9-01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报

14期(总第14期)             202391

  

1.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1

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4

3.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6

4.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7

5.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一审)的修订说明……………………………………………10

6.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22

7.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26

8.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的报告………………………………………………30

9.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7

10.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39

11.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56

12.阿坝州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9

13.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74

14.阿坝州人民政府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76

15.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91

16.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93

17.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102

18.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三家园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107

19.阿坝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116

20.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125

2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143

22.关于《阿坝藏族羌族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草案)》的说明(书面)………………………158

2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阿坝州2022年州级财政决算的决议……………………………163

2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64

25.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165

2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二次会议情况…………………………………………………168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829日至30日,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马尔康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颁玛德吉、陈福生、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米建康、张耀龙、泽久,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廖敏与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精神,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两个法规案,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听取和审议了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等7个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

李为国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树立党委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重心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法言法语体现党言党语,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安排,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人大工作放到州委中心工作和阿坝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要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进程中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关系保障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问题,找切入、谋思路,建诤言、献良策,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为州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聚焦“6+N”高原特色农牧业、“5+N”生态工业、“1+6”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大对计划规划、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为加快建设具有阿坝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提供保障。要聚焦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关注和反映群众工作的敏感点、现实矛盾的易发点,深入开展调研与联系群众工作,发挥好宣传引导、示范引领和监督助推作用,合力将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办成一场展示民族团结、繁荣兴旺的盛会。持续健全工作制度,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围绕立法、监督、任免、代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规范,推动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的衔接、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的配套,形成适合地方人大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和工作制度体系,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要扎实做好制度建设后半篇文章,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常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建设成果落地见效。

州政府副州长李鹏,州政协副主席高加军,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袁震,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骥,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基层州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议程

2023829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传达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二、传达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三、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四、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视察三家园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执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和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草案)》

十三、任免事项

十四、其他事项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7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8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为保障成都大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决定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强、祝春秀、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何延政、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省人大法制委、社会委和省政府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7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强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7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四川天府新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书面听取了《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和草案的说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自贡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达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法院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3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2023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2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及审查结果的报告以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的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春秀、彭琳、宋朝华、王菲、何延政、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省法院副院长秦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燕飞,省监委副主任熊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一审)的修订说明

202382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水务局局长  张险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07年,我州出台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分为总则、水资源规划和保护、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28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水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从中央到地方不断细化重点工作内容和专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2009年、2016年先后两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相继颁布实施,《条例》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水利工作的需要,亟待修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条例》颁布实施距今已有16年,期间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行业基本法均已多次修订或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等10余部新法律法规先后出台,《条例》的架构、表述与上位法存在一定差异。

二是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水资源工作不断规范:水资源调度、取水计量、用水定额等工作日趋精细化,水网规划、水权交易等新内容不断增加,《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专门法规出台后,对河道管理、砂石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四川省试点开展水资源税费改革。现行《条例》涵盖面宽,多而不精,没有专门体现水资源管理,已无法为我州当下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地方法规支撑。

三是对部分工作指导意义不强。经过调研,《条例》颁布以来,为我州水资源各项工作起到了较大指导意义,但对当下要求的集约节约用水、水资源配置、用途管制、农村安全饮水、生态下泄流量等表述不清,无法更好指导我州开展水资源相关工作。

二、修订的基本遵循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工作要求,强化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从整体架构、文本表述、工作重点等方面全面梳理现行条例。

一是体现节水优先《条例(修订草案)》中,重点围绕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资源,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在规划、部门职能、机制建立、表彰奖励、鼓励支持节水改造、建设节水载体等方面充分阐述了节水优先的重要性。

二是注重空间均衡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突出水资源管理在我州的高标准、严要求,修订草案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对水资源规划、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论证、水网规划、水资源调度、水源涵养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是突出系统治理《条例(修订草案)》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统筹水资源管理各要素,完善水资源取水许可、用途管制、有偿使用、优化水资源配置等各项制度,新增水权交易、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估、分类计量等内容,进一步强化用水安全管理,严控生态流量,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

四是强化两手发力进一步明确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落实水资源考核各项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市场参与治理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利用,有效促进政府和市场协同推进,确保四水四定落地落实。

三、具体修订内容

第一章:总则原条例第一章,共六条,分别从制订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权属、保障、部门职责、公民法人义务六个方面进行规定,但依据法律、权属表述不符合当下要求,适用范围的表述与当下不一致,调整部分条款内容。

(一)调整情况

一是将第一条中为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平衡,促进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经济的发展调整为为加强保护、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自治州高质量发展

二是将第二条中在自治州辖区内涵养保护、节约、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条例调整为在自治州辖区内从事水资源保护、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防治水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三是将第三条第一款中自治州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辖区内的水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原则,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节约水资源,其合法利益受法律保护。调整为水资源保护、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统筹配置、高效利用,协调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坚持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构筑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促进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

四是将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在保护、管理、节约、利用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州、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合并调整为依法实行水资源取水许可、用途管制、有偿使用和表彰制度。  

五是将第四条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节约、利用和开发工作,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确保出境水质达标。调整为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

六是将第五条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规划、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监督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调整为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保护、管理、利用、节约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资源保护、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相关工作,落实水资源监督检查。

(二)增减情况

新条例第一章,共九条,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三条,删除部分内容。

一是新增第六条。对照省对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的要求,新增州对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内容。

二是删除第三条中水资源属国家所有的表述,因上位法对其已有明确表述。

三是新增第七条。对照《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规定,新增协调机制要求及联合执法要求。

四是新增第八条。合并吸收原《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的规定和《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十二条有关纳入预算的规定。

五是新增第九条。在原《条例》第六条基础上重新概括主体,即将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并参照《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增加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权。

第二章水资源规划和保护原《条例》共二条,分别为规划、水源保护两项内容,与实际工作要求不一致,调整部分内容。

(一)调整情况

一是原《条例》第七条调整为修订草案第十条。按照《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结合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完善修订草案第十条第一款。

二是原《条例》第八条调整为修订草案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概括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开展水源涵养和保护修复职责;增加森林作为生态保护修复范围。

(二)增减情况

一是新增第十一条。合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和《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十七条,增加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定。

二是新增第十二条。原《条例》第十八条对水资源规划的相关规定,架构上应属于第二章,故此条从第三章水资源管理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调整到第二章水资源规划和保护

三是新增第十三条。突出推动水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四是删除原《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禁止向水源源头和水源保护区的河道、湖泊、塘堰、水库等水域排污,防止水体污染,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此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

五是新增第十五条。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应当增强长江黄河上游意识,担负上游责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增加此条款。

第三章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原《条例》共十条,从开发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取用水、取水审批流程、水能开发、水资源费、行洪、采砂、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覆盖面广,大而不精,进行调整。

(一)调整情况

一是将章节标题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调整为水资源管理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

二是原《条例》第十条调整为修订草案第十七条。原《条例》中第一款直接从自治州辖区内的江河、湖泊、地下调度和取用水资源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取得取水权,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凡实行计量取水的必须安装计量设施。调整为直接从自治州辖区内的江河、湖泊、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办理取水许可证;第二款下列五种情形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概括为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的除外

三是原《条例》第十一条调整为修订草案第十八条。对原《条例》第十一条中的表述进行调整,增加水源工程应当自规划阶段编制水资源论证专章相关规定。

四是原《条例》第十二条调整为修订草案第十九条。取水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当告知第三方,便于第三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增加告知第三方的表述。

五是原《条例》第十七条调整为修订草案第二十一条。按照《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市(州)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水资源公报,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水资源储备与涵养的要求、水资源调配的需求和可行性,实行差别化分区管控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完善。

六是原《条例》第九条依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调整,调整地表水、地下水管理的相关要求,修订为草案二十三、二十四条。

(二)增减情况

一是新增第十六条。对原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取水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用途管制制度进行补充,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五十条和《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后,新增此条款。

二是《条例(修订草案)》第十八条,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提前介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新增水源工程应当自规划阶段编制水资源论证专章

三是删除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目前已全面停止五万千瓦以下水电开发审批,五万千瓦以上水电开发已明确为国家审批,阿坝州已无水能资源开发权,故删除原《条例》关于水能开发的相关表述。

四是新增第二十条第二款。增加跨流域进行水资源使用权转让相关规定。

五是删除原《条例》第十四条。按照《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201767号),目前四川省属于水资源税费改革工作试点区,删除水资源费相关要求。

六是删除原《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已经对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防洪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故删除此条款。

七是删除原《条例》第十六条。《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已对河道采砂作出明确规定,故删除此条款。

八是删除原《条例》第十七条中关于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防治已有明确规定。

九是新增第二十二条。依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新增此条款,并将《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中重点取水户和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修改为取水量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单位

十是新增第二十五条。依据《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三条,结合我州实际,增加细化生态流量监管及上传系统的具体要求。

十一是新增第二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九条,新增部门联合调度工作要求。

十二是新增第二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四十六条,强调节水工作相关要求。

第四章监督检查原《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做调整,分别调整为《条例(修订草案)》的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原《条例》第二十条中删除制止权,调整为《条例(修订草案)》的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法律责任原《条例》共六条,分为水资源费、水资源开发、生态水、拖欠水资源费、当事人权利、参照执行要求等方面,逐项进行调整优化。

(一)调整情况

一是原《条例》第二十四条调整为《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一条。原《条例》中关于生态水的表述调整为生态流量,结合行政执法经验总结,限期责令改正不能有效制止违规企业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行为。故进一步优化处罚方式、增强处罚力度,调整为由自治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二是原《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二款调整为《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二条。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按征收标准的二至三倍征收水资源费属于法律责任部分内容,在第二章水资源规划和保护中不符合条例架构,故进行调整。

三是原《条例》二十七条调整为《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三条。原《条例》中描述不全,调整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增减情况

一是删除原《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五条。按照《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201767号),目前四川省属于水资源税费改革工作试点区,无收费事项,删除水资源费相关要求。

二是删除原《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中均无水功能区划相关规定,故删除此条款。

三是《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一条增加水电站未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的,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自治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可以自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仍不能改正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

四是删除原《条例》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对相对人的权利作了明确规定,故删除此条款。

第六章附则新的条例对有关制度进行了调整,建议给予学习过渡期,合理确定施行时间。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830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赞成44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初审认为,《条例》自20073月施行以来,为我州水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水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我州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治水兴水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大计来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对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因此,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切实解决新形势下《条列》实施中存在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法取用水监管、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等方面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构建具有阿坝州特色的水资源监管体系,对照习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促进阿坝州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时修订《条例》十分重要。

初审认为,《条例(修订草案)》(一审稿)指导思想明确,法律依据充分、拟定的制度措施,比较符合水资源保护与实际发展需求。《条例(草案)》对水资源管理的规划、保护、管理、利用、监督和法律责任的规定是科学合理的,突出了特色性、实用性、操作性,符合我州作为长江黄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地、生态屏障和水资源产出大州的州情实际。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建议提请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一、坚持立足州情,解决突出问题

要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等,既致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长江黄河流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又要切实维护好上游地区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针对调研中发现在社会依法取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公共资源维护的意识不强等方面问题比较明显,《条例(修订草案)》第九条中建议参照《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增加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权。对此条建议内容进一步斟酌和完善。

针对调研中发现在社会依法取用水管理、地下水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方面问题,《条例(修订草案)》第三章水资源管理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中建议增加:契合州情水情和水资源管理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管等制度;适应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监测站网建设、取用水监测、用水统计调查等制度措施。

二、坚持科学立法,规范修订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一审稿)在结构布局、重点把握、立法技术、文字表述等方面都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建议按照立法法和省、州立法条例及立法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部分条款、文字做进一步调整、规范,做到结构严谨、表述准确、用语规范。同时建议对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各部门具体职能职责等内容再细化、再完善,使修订后的《条例》契合阿坝州水资源管理需要,更具可操作性。《条例(修订草案)》中,建议对生态流量、饮用水水源、取水计量、用水安全、水权交易等新提法、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同时,对原表述中州、县明确为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征求意见

下一步工作中,要切实加强《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要再次征求省、州、县(市)相关部门、基层乡镇村、取用水企业的建议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在主流媒体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修订后的《条例》更能体现民意。

四、坚持依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

《条例》的修订既要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上位法法律法规的衔接,为《条例》的制定提供充分法律依据。又要注重借鉴《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等政策法规和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自治条例的衔接,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充分的政策支撑。

建议针对《条例(修订草案)》(一审稿)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涉及的各类处罚进行再次清理规范,使修改后的《条例》既不违背上位法基本原则,又不与地方相关法规相抵触。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3829日在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国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626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一审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审议。一审后,起草小组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和卧龙特别行政区意见。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龙带领下,《条例(草案)》调研组深入壤塘县、金川县进行立法调研,并赴甘孜州学习借鉴立法经验,结合调研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起草小组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二审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审审议意见采纳情况

一是对章节设置进一步优化,将《条例(草案)》一审稿第七章雷电防护和升放气球管理删除,将其内容修改后调整到第四章气象灾害防御中,使章节目录设置更加合理,标题与具体内容更加一致。二是对《条例(草案)》文本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气象事业发展主体等内容,并将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内容融入条款,体现了立法的规范性和前瞻性。三是进一步增加了《条例(草案)》的群众参与力度,《条例(草案)》二审稿根据一审审议意见,进一步扩大了立法调研面,加大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力度,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体现了立法的民生导向。

二、修改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条例(草案)(一审稿)》设九章三十九条,即总则、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制作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与利用、雷电防护和升放气球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草案)(二审稿)》设八章三十二条,删除一审稿第七章雷电防护和升放气球管理,并将雷电防护内容并入第四章,第二章标题修改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第三章标题修改为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1.删除条款

共删除6条及44款。

1)删除一审稿第十七条,该内容无充分上位法依据,且在第十九条中已含有相应传播内容,故删除此条。

2)删除一审稿第二十二条,该条属于突发事件气象服务,不属于气象灾害防御内容,同时上位法对该内容已有规定,故删除此条。

3)删除一审稿第七章雷电防护和升放气球管理中的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对该条内容已经有明确规定,故删除此条。

4)删除一审稿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故此删除。

5)删除一审稿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因有关内容不属于本条例规范内容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故删除。

6)删除一审稿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气象预报在条文中有明确区分和表述,故删除该款释义。

另外,删除了一审稿第二十五条中保障制度有关内容,因保障制度应由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故予删除。

2.合并和调整条款

二审稿共合并1条,单列1条,调整3条。

1)将一审稿第二十一条内容合并到第十九条第二款,该内容同属于预警传播,合并后表述更简洁。

2)雷电灾害属于气象灾害防御的内容之一,故将一审稿第七章雷电防护和升放气球管理中的雷电防护内容调整到第四章气象灾害防御,即将一审稿第二十八条调整至二审稿第二十条,将一审稿第三十条调整至二审稿第二十一条,将一审稿第三十一条调整至二审稿第二十二条。

3)将一审稿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单设为第二十七条,主要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进行规定。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合并后单设为第二十八条,主要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进行规定。

3.为规范表述,对《条例(草案)》中其他条款进行了部分文字的修改。

以上报告,请连同《条例(草案)》一并审议。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82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州政府,向会议报告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及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州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贯彻州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思路。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州公安机关将维护生态安全作为重要任务,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创新开展了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2023年初州人大常委会将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作为2023年工作要点及审议议题,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推动生态警务品牌建设工作。为国主任等领导亲力亲为,下沉一线深入基层派出所、联勤工作站、重点林区开展巡河湖、巡林等生态保护督导检查,并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宣讲生态保护知识,提升生态保护意识。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来州视察《湿地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时,对我州生态警务品牌建设工作予以高度肯定。7月,州人大常委会研究部署、精心组织,组成调研组深入马尔康、小金、汶川、理县、茂县、红原、若尔盖、九寨沟、松潘等9县(市)和州公安局卧龙分局开展生态警务实地调研,充分肯定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同时委托阿坝、金川、壤塘、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对当地生态警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2023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破获涉生态环境类案件57起,较同期下降5.4%,侵害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事件得到有力遏制,全州各族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自觉性明显增强,大美阿坝山更青、水更绿。

一、主要做法

全州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和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要求,把维护生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中心居中、大事大抓,以创新生态警务为品牌、推动深耕善治为手段、守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强化谋、建、聚、防、打、治、宣措施,积极探索实施熊猫家园·生态警务,有力护航我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一)新篇,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深化对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认识,提出思想认识、队伍建设、机制保障等公安生态保护八问,部署了生态警务寺庙警务、旅游警务、雪山警务、草地警务”“五大警务融合发展,探索打击、治理、服务、保护等十项涉及公安生态保护深耕善治的课题研究。明确2022年调研筹备、2023年创建品牌、2024年巩固拓展的三年规划。将品牌建设作为全州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组建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审议创建、谋划部署推动落实、领导包片督导、警种条线指导、专班挂图作战、红黑榜通报等,强力推进品牌建设。

(二)品牌,构筑生态保护体系。制发《阿坝州公安局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一准三特一高(定位准确,生态特色、区位特色、公安特色,科学高效)特点的“1235”(一个统领、两个重点、三类机制、五项保障)生态保护警务模式。健全三支专业队伍。构建州公安局总警长抓总、县市公安局支警长抓面、派出所分警长抓线、生态警员抓点的州、县(市)、派出所和警务室四级公安生态警长队;建强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执法队,全力支持推进赋权乡镇执法工作;建立1109名生态警长警员、24个生态警务示范派出所、43个生态警务联勤站,建实警民生态保护队,发挥派出所主防和主导作用,织密公安基层生态保护网络。打造“1+14+N”个警务品牌。以建设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为统领,在全州打造卧龙六变”“小金五治融合”“红原一链串七珠”“若尔盖三色若曲”“一湾生态警务站等各具特色亮点的14个生态保护子品牌,形成具有生态品牌标识、示范派出所标牌、联勤工作站点、巡逻宣传旗帜的“1+14+N”生态保护品牌体系。

(三)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统一领导、统筹工作、统合力量,一体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护工作。建立区域(边界)联勤机制。与阿坝州周边甘南、果洛、甘孜、雅安等地建立跨州市区域(边界)联勤机制;若尔盖、阿坝、红原、壤塘、松潘5县跨县签订《最美高原湿地·生态警务边界联防协作协议书》,镰刀坝警务协作将色地镰刀坝区域从三不管地区变成了三县齐管联防共治格局。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州公安局先后与7个州级部门共同制发行刑衔接、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等15个跨部门机制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

(四)风险,全警动员排查隐患。强化预警预防,依托全州1109名生态警长、包村生态警员,引导群众积极使用四川e,及时掌握线索信息。强化巡护巡防,2022年以来,开展巡逻3250次,化解风险隐患83起,救助野生动物213只(头)。强化圈层查防,依托环川、环州、环蓉26个圈层防控卡点,严查严管非法盗猎、非法采挖、非法运输、非法交易涉生态环境类案件。强化联勤联防,整合调动生态护林员、巡河员等力量,实施七大保护行动、七大治理工程,与林业管护单位组建无人机巡逻队,加强对易发盗挖泥炭、猎捕野生动物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巡查。

(五)开路,严查重处强化震慑。强力开展专项行动整治。2022年以来,共破获生态环境类犯罪案件2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2人。松潘、金川、理县、小金等地相继侦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重特大案件;若尔盖、松潘、汶川县办理非法采挖河砂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强力组织开展打击盗挖泥炭、保护生物多样性犯罪等专项行动,先后侦破了若尔盖、红原、松潘、小金、阿坝非法采矿(盗挖泥炭)案820人。若尔盖杨某平等6人非法开采湿地泥炭案入选最高法院十大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六)为要,深耕善治推进发展。利用阿坝公安夜校、公安大讲堂等形式载体,加强宣讲培训,树牢民警辅警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规范法治行为。公安机关主动作为,与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委托执法、赋权执法、联合执法三种模式,填补森警转隶后出现的执法真空。马尔康、茂县、九寨沟、壤塘等县(市)公安局积极探索森林草原防灭火、生态恢复、发展民生与生态保护等10余课题研究与实践。如小金、理县公安局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接,开展护粮行动落实生态补偿;汶川县公安局与林草部门协商完善商品林采伐制度,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经济林木采伐与保护难题。

(七)造势,营造绿色发展氛围。全州组建62支警民联动示范生态宣传队,建立3310个微信生态宣传群。小金、汶川等县建立生态义警,若尔盖县建立生态警务马背巡逻宣传队,红原县成立僧人生态保护宣讲团,整合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共护生态良好局面。今年522日,《现代世界警察》杂志大篇幅中英文报道了阿坝州公安机关生态警务守护绿色四川;6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栏目以《阿坝州公安聚焦熊猫家园 生态警务开展禁笋普法联合执法行动》为题,详细报道阿坝公安生态警务深耕善治品牌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生态警务品牌建设的过程中,对标上级要求,我们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一是推进不均,部分公安机关工作进展缓慢。二是提炼不精,生态警务品牌建设亮点还不突出,固化为长效机制还不到位。三是带动不够,生态警务与旅游警务、草地警务、雪山警务的结合还不够密切,带动联动还不够有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生态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的任务,全州公安机关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是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持续发力上想办法、出实招,求实效。二是加快品牌创建步伐。认真对照品牌建设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强化督导指导,实施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形成从州到县到点全覆盖的公安生态保护体系,构筑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矩阵,进一步擦亮叫响阿坝州公安生态警务品牌。三是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坚持重在保护理念,保持对捕、运、售、购、用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确保生态质量向好;坚持要在治理理念,紧紧围绕水资源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四大方面问题,全面推进一条龙式的防范治理工作,强化生态安全体系;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政治导向、实战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确保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取得实效。四是做好汇报和宣传。进一步总结完善品牌创建各项工作,做好全省公安机关生态警务现场会在我州召开相关工作;以品牌创建为抓手,聚焦重大、典型案件,及时总结经验和技战法,以案说法,加强宣传,扩大品牌的知名度,进一步深化生态警务,坚决维护生态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目前,全州已形成浓厚的生态警务建设氛围,老百姓从要我转变为我要保护生态的意识明显增强,生物物种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实现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环境类案件特别是盗挖泥炭、涉野生动植物类案件得到有效遏制,阿坝州公安生态警务品牌越来越亮。这既是全州上下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实干创业的结果,更离不开州人大常委会高度站位、关心支持和严格监督。下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推进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认真对照州人大常委会反馈的审议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采取切实有力举措落实整改,持续深化完善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切实护航我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以实际行动为建州70周年献礼。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对熊猫家园·生态警务

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829日至30日听取和审议了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满意42票、基本满意2票。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笃学践行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一干多枝五区协同战略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州委州政府一州两区三家园发展目标,确保品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二要深化品牌建设,打造特色亮点。牢牢把握品牌建设工作核心和深刻内涵,巩固现有建设成果,不断挖掘各地特色亮点,及时提炼总结,补齐短板弱项,以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全要素、全环节工作方式打源头、端窝点、追流向,着力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三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高效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不定期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共同研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部门间协作配合和案件双向查处能力,打好资源要素合成战,合力高效做好品牌创建各项决策部署。四要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模式,不断加强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触角延伸到全领域、各环节,切实让人民群众了解生态保护、主动参与生态保护,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829日在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州政府,向会议报告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以建州70周年为契机,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大力推进五个现代化,高质量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州经济运行趋势与全国、全省基本一致。从计划执行情况来看,地区生产总值213.18亿元、增长5.5%,增速与全国全省持平,较年度预期低1.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9%7.8%5.0%,分别居全省第20316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含飞地园区)增长15.1%,增幅持续扩大,州内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4%,实现扭负转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较年度预期高0.5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53亿元,同比增长11.5%,较年度预期高1.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亿元、增长6.9%,较年度预期低0.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万元、增长4.9%,较年度预期低2.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77万元、增长8.1%,较年度预期低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位。居民消费品价格同比增长0.7%

二、2023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坚持纾困难、抓改革,发展潜能加快释放。

政策利好有效发力。出台《阿坝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点对点实施租金减免、水电气费优惠、社保和公积金缓缴等扶持措施。设立阿坝州中小微企业贷款分险基金3000万元,全州贷款增量创历史新高,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居全省第二低位。到位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1.25亿元,发放贷款2.8亿元。出台《阿坝州高质量发展激励奖补办法》,统筹3650万元,奖补激励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统筹5.1亿元,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集中攻坚,助推全州旅游经济复苏。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围绕一中心一实验室组建目标,加快推进藏羌医药资源开发与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序推进阿坝州地道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壤塘分中心筹备。加大科技投入,完成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立项和资金下达工作,争取2023年第一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33项,落实项目资金793万元立项2023年州本级科技计划项目63个,投入资金1350万元。持续抓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完善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组织5户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复审。

升规入统稳步实施。严格按照“4332”升规目标,建立实施州级部门、县(市)政府领导联系培育企业制度,全面落实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方案,加快推进德鑫矿业、木尼电站等工业企业季度升规,汶川云里雾里樱花里民宿酒店、小金县智海批发部等13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入库,阿坝州西部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汶川汶翰物流有限公司等8家服务业企业升规入统,经济蓄水池持续激活。

重点领域改革纵深推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设立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审批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综合窗口,实行线上线下无差别同标准办理,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州县乡三级全覆盖。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围绕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26.45公顷、闲置土地1.7公顷。实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加快组建城投、能投,改革文旅投、农投、交投,产业领军企业加快培育。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创业准入制度成本,全州实有市场主体同比增长5.98%,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坚持强实体、促转型,产业发展质效双升。

服务业全面复苏。聚焦构建“1+6”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统筹抓好文旅融合、金融服务、商贸促进。成功创建4A景区2个,四姑娘山景区创5A、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等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强化节事旅游营销,九大文旅品牌宣传片亮相纽约时代广场,积极融入百万职工游巴蜀活动,圆满承办全省景区发展大会,成功举办汶川马拉松、金川古树梨花节等节庆赛事活动10余场,实施门票优惠和减免活动。上半年,全州接待游客2297.7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8.24亿元,同比增长40.04%32.92%。积极申报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下达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300万元。组织104户企业(商户)参加西博会,实现现场销售额53.7万元,达成供销协议31个。

农牧业稳中向好。聚焦构建“6+N”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新体系,统筹抓好农业牧业生产、农资保供稳价、特产产销对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扎实做好春耕春播、田间管理,完成小春粮食播面3.39万亩,出栏生猪17.7万头、牛15.6万头、羊12.3万只、家禽19万只。加快编制省级阿坝州牦牛产业集群项目。梯次打造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命名省级园区5个,州级园区15个,监测认定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6家,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218个,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升。

工业加速回升。聚焦构建“5+N”生态工业产业新体系,统筹抓好稳产增产、增量培育和推动清洁能源、飞地园区发展。阿坝查理、金川嘎斯都、黑水毛尔盖等光伏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双江口、金川、巴拉、绰斯甲水电站等水电项目全速推进。督促指导士兰(二期)、川发龙蟒新材料、创业创新孵化中心等飞地园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用好用足电力优惠政策,累计执行留存电量11.36亿千瓦时、保障性小水电量9.47亿千瓦时,为企业直接减轻经济负担4.2亿元。

(三)坚持扩增量、提质量,有效需求持续扩大。

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始终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集中力量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投资规模、释放投资效应。打通要件办理绿色通道,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与备案,累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1109个,计划总投资129.6亿元;累计备案77个,计划总投资51.8亿元。瞄准国家政策投向,储备专项债券项目30个,已发行专项债券5.28亿元;报送中省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227个、累计到位资金20.3亿元。动态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准备、民间资本项目推介、金融机构融资需求发布等。

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严格执行红黑榜、州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等制度,川汶、郎川高速,九寨沟、若尔盖、汶川通用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西成、成兰铁路、都四轨道、夹金山隧道、州避难广场(便民服务中心)、茂县寄宿制小学等75个省州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完成投资133.5亿元,完成投资量同比提高7.2%。精准对接中省重大政策,包装策划一批优生态、壮产业、夯基础的项目,高质量完成十四五中调工作。

消费市场加快恢复。深入实施三品一创消费提质扩容工程,发放财政补贴资金2562万元,加大零售、餐饮、汽车、绿色家电等行业领域消费支持,拉动消费1.3亿,刺激家电家居销售增长31.7%,餐饮住宿增长38.6%,消费乘数效应不断放大。常态化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强化市场波动预警,市场价格总体稳定。

对外开放成效明显。积极拓展合作格局,与海口市、德阳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纵深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实施对口支援项目177个,到位帮扶资金6.5亿元。启动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实现4个项目签约成阿、德阿园区。引进四川龙蟒化工落户汶川县,松潘县四川荣松药业首单出口日本地道中药材报关成功。组织7家企业参加第133届广交会、第二届跨境电商博览会和第三届消费品博览会,上半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08亿元。

(四)坚持优生态、固基础,城乡融合加速推进。

生态环境保持优良。全面完成黄河生态防护带建设主体工程,累计新建黄河防护带3128亩,新建堤防、护岸146.75公里。生态治理成效显著,完成人工种草19.2万亩、草原改良67万亩、鼠害防治479.4万亩。有效管护草原4728.4万亩,实施草原禁牧2000万亩、草畜平衡3765万亩。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100%。若尔盖山水工程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投资24亿元,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3.7公顷。

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县县通高速加快推进,久马、九绵高速等交通项目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示范州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投资3.88亿元,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86.8公里。启动编制《阿坝州水网规划》,全面构建水网经脉,九寨沟县罗州湖水库、马尔康市赶羊沟水库、理县米桃水利等重点水利工程有序推进。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完成预可研收口,金川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下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资金1619万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建5G基站96个,传输光缆350皮长公里。

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启动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4个,开工12个,争取中省补助资金1947万元。做好污水垃圾新三推项目建设,完工48个,完成投资7.27亿元。实施村镇建设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争取2023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发展专项资金1400万元。理县成功列入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试点县,汶川县列入省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标准试点县。全面实施城市更新深化行动,推进马尔康市四川省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建设项目33个,总投资47.49亿元。

灾后重建扎实推进。印发《“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倒排工期限时办结表》,实施规划清单内项目175个、开工156个、完工38个、累计完成投资6.3亿元。着力攻坚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开工 7658户、完工7634户,城乡住房重建开工1160、完工553户。实施年度灾后发展提升项目11个、完成投资1470.7万元、投资完成率31.3%。地灾防治单列项目19个、完工10个、完工率52.6%。其中,9个综合整治项目170处防治点全部开工、完工82处。

(五)坚持办实事、惠民生,群众生活更加幸福。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稳定消除风险5502人,持续精准帮扶2086人。支持灾后巩固脱贫成果和产业振兴,实施项目14个,落实财政衔接资金6000万元。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67个,带动4836名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2074.5万元。鼓励脱贫群众家庭发展庭院经济和乡村旅游,安排资金8.83 亿元,实施帮扶产业项目350个。支持企业建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带动7537名脱贫群众增收。深入实施三家园示范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年度66个抓点示范村、14个乡镇72个村三家园建设。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落实各类教育惠民政策,下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项目建设等资金5.84亿元。争取专项资金1055万元,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2.0行动计划全覆盖。统筹专项资金2.39亿元,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新增10所省示范性学校(园),汶川中学被认定为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积极推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民生工程两癌筛查和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社会保障持续增强。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65.8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均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低保扩围增效,实施城乡低保7.4万人、发放低保补助金1.3亿元。实施社保扩面提标,应保尽保行动,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59.35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3%。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4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6.8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4.21万人,为17.05万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待遇19.66亿元。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统筹重点人群就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3015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牧区无业青年等群体就业1538人。创建羌绣女省级劳务品牌、培育阿浙秀、高原之宝等净土阿坝特色劳务品牌4个,支持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创办企业6624个、实现产值33亿元、吸纳就业3.21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4531人,促进脱贫人口就业41631人。

(六)坚持稳大局、强防线,发展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有力。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消防等25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深化强安2023”监管执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迎大运·保安全等专项行动,部门抽查检查企业5919家,帮扶指导重点企业136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427项、整改率94.66%,排查重大隐患95项、整改率94.74%。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有效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加强耕地非粮化有效管控,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建后管护,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有效。加强综合风险研判,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紧急避险转移10448人次,紧急转移安置36人次。常态化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排查重点部位1711处,发现隐患206处,完成整改157处。落实880万元用于水利设施水毁修复,修复堤防(护岸)10处,开展清淤疏浚45公里。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隐患1042条,完成整改1034条。

基层治理开展规范有序。大力实施乡村治理行动,全面构建一核三治治理体系,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5个,省级文明村镇27个。化解信访问题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按期办结回复448件各类信访事项。精准开展法律政策七进,组织宣讲3010余场次,受教育48.2万余人次。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4件,法律援助率达100%。开展发扬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250次,调解案件726件,调解成功692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上半年,我们以的姿态、的劲头、的作风,全力以赴拼经济、多措并举搞建设、用心用情惠民生,实现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经济运行市场预期仍然偏弱、龙头景区尚未恢复、部分重点行业复苏较慢、风险防范压力较大等问题挑战依然存在,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还有差距。这需要我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机制性短板、深层次挚肘、瓶颈性缺口,牢牢把握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以必胜之志、攻坚之力,迎难而上、向难求成,全力以赴冲刺全年目标,确保经济发展取得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迎难而上、苦干实干、确保三季度持续上行,四季度圆满收官,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聚焦争先进位,多措并举夯实产业基础。

着力推进农牧业提标扩面。聚焦全年第一产业增长5.5%以上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牦牛、羊、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深入推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稳产16万吨以上。大力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媒介、展会、互联网销售等大力营销净土阿坝特色产品。

着力推进工业提质增效。聚焦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含园区)的目标任务,加快阿坝查理、金川嘎斯都、黑水毛尔盖光伏项目和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等项目建设,推动巴拉、金川、小金川、白水江流域水光互补一体化发展。用好水电消纳政策,推动重点企业开足马力、涉改企业加快整改。加快飞地园区川发龙蟒新材料、四川能投锂业、德方纳米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计划,力争实现黑水热水塘电站与金源电站合并升规,金川德鑫矿业、金富建材公司、红原瓯越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升规入统。

着力推进服务业提档升级。聚焦全年第三产业增长7.5%以上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九寨鲁能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四姑娘山创国家5A级景区工作进度。高质量举办全国红色草原文化保护现场会、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精心培育度假游、研学游、探险游、露营游等。深入推进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全面落实购房补贴、个税优惠、利率下调等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实施雁阵培育计划和育苗壮干工程,确保实现全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商铺)13户,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8户以上。

(二)聚焦扩大内需,千方百计释放发展潜力。

充分发挥投资项目拉动作用。聚焦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75个省州重点项目、142个中省预算项目、168个专项项目、33个专项债券项目加快建设,确保西成、成兰铁路、都四轨道以及久马、九绵高速等形成更多实物量,川汶、郎川、彭汶高速以及若尔盖山水工程等项目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国省重大战略及政策投向,动态调整充实入库储备项目,实时申报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持续加强招商引资驱动作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充分发挥驻外联络机构、阿坝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开展专题招商、企业招商,引进一批资金、品牌、技术、人才在州内落地落户,做好建州70周年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狠抓西博会签约项目的跟踪对接和贴身服务,推动尽快履约落地、开工建设。

不断扩大消费释放带动作用。聚焦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的目标任务。强化宣传促销,抢抓中秋、国庆、“70年州庆市场,做好消费促销活动,肥瘦兼搭精准发放消费券。筹办好各类促消费节会活动,用好东部阿坝馆,大力实施互联网+消费”“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等行动,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积极研发消费创新产品,着力推进消费提档升级,不断释放消费潜力。

(三)聚焦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改善发展环境。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成能投、城投组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农产品市场体系。深化教育医疗改革,稳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教育评价改革,抓好双减工作。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社会体制等其他领域改革。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举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着力打造2-3个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点、样板田。提升双创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孵化中心入孵企业数量、质量和孵化成功率,争创国家级众创空间。

(四)聚焦城乡融合,多管齐下卯足发展后劲。

有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主动服务和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与成都、宜宾、德阳等成渝双圈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落地落实。坚持推动川甘青交界地区协同发展,不断深化卫生、安全、生态领域交流合作。坚持承接做好浙江对口支援和省内对口帮扶各项重点工作,聚焦文化旅游、现代农牧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持续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高质量完成理县、汶川县省级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向户延伸。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积极做好马尔康市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统筹推进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更新改造。深入实施中心镇改革发展七大工程五大行动,持续推进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工作。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快历史文化名镇(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五)聚焦共同富裕,尽心尽力共享发展成果。

全面加强社会保障。持续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有力推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工作,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加快实施汶川县、理县、茂县明眸试点工程。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重要民生产品价格监测分析,适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全力促进就业增收。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力度,抓实外出农民工走访慰问、关心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全位提升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健康阿坝建设,重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应急能力提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开展阿坝州基础教育学校入校看管理、推门听上课专项督查行动,推动全州学前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

(六)聚焦风险防范,真抓实干守牢发展底线。

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抓好七大保护行动,实施七大治理工程,加快国家公园建设,加强水土流失和草原两化三害治理,严格实施增草增林增绿治理工程,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治理,维护好全域生态安全。扎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利用清理整治、小水电清理整改等工作,稳步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若尔盖草原湿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坚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持续抓实安全生产保障。持续开展强安2023”监管执法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做好重点地区重特大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雪山草地行活动。持续开展粮油质量监测工作,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节能整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施乡村振兴头雁培育行动,不断优化基层治理队伍结构。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强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提升村改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区域治理水平。接续实施跨区域党建协作提质行动,加力补齐川甘青省际交界地区短板弱项。针对城乡结合部、省际交界地区等重点区域领域,开展基层微治理示范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微治理典型案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建州70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阿坝力量。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

《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829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满意38票,基本满意6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锚定目标,提振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要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政策措施。围绕年度发展目标任务,注重稳增长政策措施接续发力,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有力进行宏观调控,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二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精准落实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1条政策措施,优化服务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民营龙头企业,及时注入支持民营经济的金融血液,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开辟更多的新领域新业态,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三要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发挥项目拉动作用。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省州重点项目、中省预算项目以及专项债券项目等建设速度。抓住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的契机,紧盯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投资方向,高质量谋划储备项目,调整、充实、完善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的大盘子

二、精准施策,集聚力量,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要巩固一产成果。培育牲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精深加工企业,加大对农业高端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力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深入推进牦牛、牛羊、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和数字化畜牧业试点,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二要提升二产质效。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高飞地产业园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破除制约工业发展的限制因素,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推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阿坝查理、金川嘎斯都、黑水毛尔盖光伏等项目建设,推动巴拉、金川、小金川、白水江流域水光互补一体化发展。三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企业。以旅游业为依托,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旅游新业态,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创新营销方式,提升国内游客数量,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辐射带动住宿、餐饮等服务消费。

三、补齐短板,优化环境,实现民生保障新突破

一要提高消费能力。稳就业促增收,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优化工资增长机制,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二要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投资审批、政务服务流程,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纾困政策落实力度,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要弥补民生短板。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乡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老旧小区等基础设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频共振。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82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决算情况

2022年,面对社会经济发展复杂局面,震情、疫情叠加的严峻考验,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州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落实州委三保一效益重要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积极支持抗震救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认真执行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较好地服务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州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亿元,为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9.1%;加上级补助收入259.3亿元(返还性收入5.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1.5亿元)、援助资金收入7.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9亿元、调入资金9.8亿元,收入总量为331.4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5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加上解支出5.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3亿元,支出总量为31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结余13.4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州政府性基金收入6.1亿元,为预算的71.7%,同比下降36.2%;加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3.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2亿元、调入资金0.9亿元,收入总量为23.7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支出21亿元,完成预算的92.8%,同比下降13.5%;债务还本支出0.5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支出总量为22.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2亿元,为预算的117.7%,同比增长228.9%;加上年结余0.05亿元,收入总量为1.77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亿元,完成预算的98.1%;调出资金0.46亿元,支出总量为1.5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2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4%,同比增长4.2%;加上年结余资金46.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69.2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5.9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同比增长6.7%。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3亿元。

(二)州本级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州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亿元,为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6.4%;加上级补助收入259.3亿元(返还性收入5.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1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1.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6亿元、援助资金收入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1亿元、调入资金8.2亿元,收入总量为304.6亿元。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亿元,完成预算的92.9%;补助下级支出224.9亿元,上解支出5.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8亿元,支出总量为299.9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结余4.7亿元,州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亿元,为预算的21.4%,同比下降61.1%;加上级补助收入1.4亿元、上年结余2.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2亿元,收入总量为18.1亿元。州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4亿元,完成预算的93.7%,同比下降31.7%;加补助下级支出1.6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1亿元,支出总量为17.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为预算的627.3%同比增长162.9%;加上年结余0.05亿元,收入总量为0.35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完成预算的70.7%,同比下降59.6%;加补助下级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03亿元,支出总量为0.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2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31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划州级统筹,2022年末县(市)基金结余上划州级。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8.4%,同比增长46.2%;加上年结余资金39.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67.7亿元。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4.4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同比增长6.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3亿元。

(三)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一是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2年财政厅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2.1亿元、再融资债券7.4亿元。

二是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转贷情况。2022年我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20.9亿元。州本级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0亿元,主要用于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3.0亿元、尘埃落定红色文化旅游城基础建设项目2.0亿元;再融资债券2.9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转贷各县(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4亿元,转贷马尔康市1.0亿元、理县0.2亿元、黑水县0.1亿元,茂县、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累计0.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1亿元,转贷汶川县0.6亿元、理县0.1亿元、茂县0.1亿元、小金县1.0亿元、黑水县0.6亿元、马尔康市4.7亿元;再融资债券4.5亿元,转贷各县(市)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总额。

三是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我州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共计12.3亿元,其中:归还本金7.7亿元、支付利息4.6亿元。

四是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偿债计划。2023年全州应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10.7亿元,各级财政已将一般债券项目2023年还本付息资金统筹纳入年初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专项债券项目2023年还本付息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

五是2022年债务风险情况。根据财政部测算后通报数据显示,我州法定债务率风险登记均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其他事项情况。

一是州级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州本级财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的规定设置预备费4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统筹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是州级超收收入安排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22年,州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安排使用1.1亿元,全部用于平衡当年预算。年末,当年超收收入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州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1亿元。

三是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结转结余资金6.7亿元,其中:州本级使用4.8亿元,州对县(市)转移支付使用1.9亿元。

四是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2022年,州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212.7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4871.3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2546.3万元,同比下降23.7%。分项目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节约3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15.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3865.6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2578.6万元,同比下降2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2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876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2852万元,同比下降9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91.5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989.5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293.5万元,同比增长4.1%;公务接待费697.3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622.7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12.3万元,同比下降1.8%

州级决算草案在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州审计局审计,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按审计报告予以纠正。

二、2023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州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1-6月,全州累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同比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8亿元,同比增长12.6%,税收占比63.7%,较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6.7亿元,同比下降1.8%1-6月,全州累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9.3%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全州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7亿元,加上级新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0.5亿元、专项债券4.6亿元、上年结余1.6亿元,支出预算变动为11.4亿元。1-6月,全州政府性基金收入1.8亿元,为预算的15.9%。全州政府性基金支出7.7亿元,完成预算的67.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以来,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0.36亿元,上年结余0.26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0.62亿元。1-6月,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3亿元,为预算的8.3%。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6亿元,完成预算的30.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以来,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22.4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7.6亿元。1-6月,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9亿元,为预算的53.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亿元,完成预算的54.5%

(二)州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以来,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14.5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9.4亿元,加上中央新增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等105.3亿元、上年结转4.7亿元,减去州新增下达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等76.7亿元,增减相抵后,州级支出预算增加33.3亿元,变动为82.7亿元。1-6月,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亿元,为预算的50.7%,同比增长9.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亿元,同比增长10.7%非税收入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7.2%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亿元,为预算的50.1%,同比下降13.9%

2.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以来,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7.0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州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亿元,加上级新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0.5亿元、专项债券4.5亿元、上年结余0.6亿元,减去补助下级4.9亿元,支出预算变动为2.0亿元。1-6月,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0.9亿元,为预算的13.4%。州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亿元,完成预算的72.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以来,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0.08亿元,上年结余0.26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0.31亿元。1-6月,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3亿元,为预算的37.5%。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5亿元,完成预算的48.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31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划州级统筹,各县不再涉及社保基金预决算。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以来,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未发生变动,仍为22.4亿元。州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7.6亿元。1-6月,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9亿元,为预算的53.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亿元,完成预算的54.5%

(三)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州人大决议情况。

上半年,全州各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重大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是强化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强化对上争取,收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5.0亿元,同比增加13.0亿元;争取债券资金15.4亿元,比2022年全年增加2.0亿元,特别是争取到有较高自主安排权的一般债券资金7.3亿元,增加5.9亿元,为保障阿坝职业学院、州传染病医院、文旅大会道路交通保障等项目资金需求,缓解各县(市)财政减收增支压力提供坚强助力。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继续按定员定额标准压减10%。严格落实三项清理制度,实时依规清理收回闲置、低效和沉淀资金,全州盘活闲置资金0.8亿元,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全州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全力以赴拼经济促发展。出台《阿坝州高质量发展激励奖补办法(试行)》,统筹资金3650万元,给予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激励奖补,充分激发和调动县(市)干事创业的热情。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分险基金3000万元,支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助推企业升规入统,实现良好开局。安排专项资金1700万元,开展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活动,带动消费8020万元,刺激家电家居销售增长31.7%,餐饮住宿增长38.6%。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做好财政资金平衡,确保重建资源均衡配置,有效整合各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切实保障灾后重建资金需要,累计到位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2.0亿元。统筹资金5.1亿元,积极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集中攻坚,全力助推四姑娘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和达古冰川景区申报国家地质公园。安排宣传营销经费1700万元,进一步拓展旅游市场、塑好阿坝全域旅游品牌,提振全州旅游市场信心。

三是支持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统筹资金20.5亿元,稳步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支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顺利实施,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和草原沙化,扩大林草覆盖率,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下达山水项目资金10.6亿元,实行周报送,月督导制度,积极督导资金执行进度,项目支出5.78亿元,支出率达54.5%。安排水利发展资金1.7亿元,全力支持水资源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现状,有效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四是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强化统筹力度,安排财政资金15.3亿元,保持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确保三家园建设基础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571个项目顺利推进。安排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3亿元,撬动农担公司为161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担保贷款6.0亿元,有效缓解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争取2023年省级星级园区奖补4000万元,重点支持汶川县樱桃现代农业园区等升星升级。首次获得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成功将若尔盖县纳入三项试点美丽乡村省级重点县建设,获得奖补资金1500万元。及时、足额兑现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上半年签单保费规模1.8亿元,兑付保费1.4亿元,牦牛和森林占保费补贴95%,以牦牛、森林为主,具有高原特色的保险格局已然形成,最大限度降低农牧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

五是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资金18.6亿元,持续推进十五年免费教育,全面落实学前一免一补、义教三免两补、普通高中两免一助等惠民政策。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9.5亿元,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年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加强困难群众救助,支持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促进健康水平稳步提高,投入资金4.2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六是全面提升改革监管成效。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年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152.9亿元,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和执行,全面落实库款保障机制。通过抓,集中评审力量向重大项目和预算支出类项目倾斜,探索将大型活动、会议、购买服务、信息化、购置设备等项目纳入评审,拓宽评审范围。推动财政资金使用向精准滴灌转变,按照先谋事,再排钱的预算管理理念,以事前绩效评估为抓手,对157个拟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核减预算1亿元。对2023年州本级55项政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0.9亿元。州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综合审减率6.3%,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6.8%,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券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隐形债务。政府债务率保持在40%左右,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州财政运行平稳,呈紧平衡特征。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财政改革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财政收入总量小、收入质量欠佳,一些县(市)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项目储备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更好地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努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培植涵养财源税源,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挖潜增收,确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6.9亿元、增长7.5%,为经济发展多做贡献。强化对上争取,及时研究中、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紧盯乡村振兴、公共卫生及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加大项目申报和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抓好收支管理,统筹谋划好收入组织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预算追加,保障重点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马尔康6.0级震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西成铁路、山水工程、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到位。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用好新增债券开前门增投资,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支持。持续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把稳住经济大盘、纾困解难作为工作重点,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加速市场回暖、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推动经济加快复苏,及时兑现落实落细中央、省、州出台的一揽子支持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的支撑作用。助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州总部经济发展,加大飞地园区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努力支持飞地园区形成长期稳定税源。深入推动助企纾困发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力提效服务阿坝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办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巩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教师激励奖补政策。启动我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州级统筹,提高医疗救助统筹层次,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全力保障社保基金运行平稳,风险可控。坚决落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要要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阿坝人民生活品质。

(四)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切实履行好财政职能职责。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范围,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闲置资产清查力度,防范化解经济风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贯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切实加强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等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构建财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动财政基础业务工作全面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扎实抓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贡献更多力量!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预算

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8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财政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阿坝州2022年州级财政决算。   

会议对《财政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满意36票,基本满意8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加强收入征管,既要确保应收尽收和足额入库,又要严禁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强化招商引资力度、整合政府公共资源、盘活低效闲置资金等挖掘增收潜力;强化向上争取,建立健全向上汇报工作机制,积极研判重大政策走势和资金投向,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

二、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拨付资金,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密切监测支出进度,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相关预算部门要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资金有效支出进度,提升预算执行率。扎实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审计查出问题,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

202382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审计局局长    潘建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各县(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十二届二次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障六稳”“六保任务落实。严格执行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31.44亿元、支出总量303.54亿元,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全年新增减税降费8.6亿元,落实助企纾困30条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出保持适度强度,争取新增政府债券13.5亿元、预算内投资20.3亿元,有效发挥政府性投资拉动作用;安排资金17.4亿元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全力保障三家园建设。

重点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筹集资金11.1亿元,持续增强产业联农带农效益;下达资金4.8亿元,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安排资金2.8亿元加大对9万名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投入资金6.24亿元保障“6·10”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审计监督有力有效。2022年,全州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单位148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8.35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62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0.12亿元,提交审计报告187篇。在全州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清零)行动中,推动507个存量问题完成整改,涉及金额3.93亿元。20227月以来,审计向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件,处理6件、正在处理10件,18人受到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谈话提醒等处理6人。另外,4个县(市)对乡村振兴审计发现的4项问题给予7人党纪政务处分。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州财政局具体组织州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以及交通专项、基建投资、政府债券等上下联动事项。

2022年,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66亿元、支出60.73亿元;州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07亿元、支出8.38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5亿元、支出0.05亿元;州级社保基金收入27.77亿元、支出14.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2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预算收支管理,重点领域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1.部分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财政部门违规实拨资金18665.8万元到2个国有企业,截至20234月底尚有740.04万元未使用;2个县2个项目超进度、超合同约定拨付资金24.14万元;3个县3个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列支173.21万元。

2.部分项目推进滞后,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州25个项目推进缓慢,导致36420.82万元补助资金未使用,其中:16个项目未开工、9个项目推进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3.部分完工项目未投入使用或闲置。3个县补助资金2012万元的3个已交付使用项目部分设施设备未投入使用或修建的房屋闲置,未达到预期目标。

4.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1个特区和2个县投资额为13261.94万元的4个项目竣工结(决)算久拖不决;1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手续且未督促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1个项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45.42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

1.专项债券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九寨沟“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债券项目2021年、2022年预期收益185501.49万元仅实现36442.40万元;德阿产业园债券项目未投入营运,预期收益965.06万元未实现。

2.挤占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归垫。为完成债券资金支付进度,1家单位违规将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3573.16万元用于非债券项目,截至审计日仍有1461.93万元未归垫。

3.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个项目1785.8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违规用于土地转让金、土地拍卖服务费等支出。

(三)部分财政事项管理方面。

1.财政暂付款亟待清理。一是政策规定“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原则上应在2023年底前消化完毕,截至2022年底,6个县未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余额240443.74万元,占2018年底需清理消化376424.2万元的63.88%,完成难度较大。二是2个县2019年以来违规新增暂付款18919.02万元。

2.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22年底,州本级非税收入23878.85万元未及时缴库,到2023410日仍有11696.22万元未缴库。

3.库款保障水平过低。因本级财力收入保障能力较弱、部分单位年底集中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州本级和4个县有6个月的月末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存在库款支付风险。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全省预算单位均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核算,账套数据存于财政厅至今未分解下发,导致我州目前无法对部门预算单位进行大数据分析并实现审计全覆盖。2022年,州本级重点对州委党校、州经信局、州科协3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州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预决算编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有待改正的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准确。1家单位违规将应单独编制和核算的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115.18万元、决算19万元打捆编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2家单位存量资金50.75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盘活。

(三)部分领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2家单位超范围列支费用10.72万元。二是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2家单位5处房产未办理产权。3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其中因资产移交未履行报批手续,196.59万元资产未下账;42.25万元办公设备未入固;1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未转固;部分库存物资未入账;原值35.1万元职工住宿楼已房改但未下账。库存物资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物资台账,部分捐赠物品已入库未登记。三是账务处理错误44.51万元;违规减免培训费1.94万元。

(四)共管资金绩效管理不规范。493万元专项资金分解下达时未按规定同步将绩效目标下达至相关县(市)和州级部门。

(五)其他问题。2家单位应收未收相关费用15.42万元;2个项目增量211.74万元、设备采购8.05万元等事项未经集体决策;3台非国产台式电脑违规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三、重点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紧紧围绕产业扶持、医药卫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乡村振兴、公立医院等重点民生工程的审计力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一)乡村振兴审计情况。采取上审下、同级审方式,审计我州13县(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结果表明,各县(市)、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在产业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和政策供给、联农带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产业帮扶项目建设和后续扶持方面。一是项目库管理机制不健全。7个县未建立特色产业发展动态跟踪机制;9个县(市)因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导致数据更新不及时,项目库底数不清;6个县实施的投资额为6119.78万元的34个项目未从项目库中挑选,产业项目库与资金预算安排未衔接;2个县项目库数据未及时动态更新,导致31个未实施的产业项目清退不及时;3个县(市)16139.57万元资金91个项目入库程序不规范且未公示公告。二是产业帮扶项目建设后续培育不足。11个县(市)因前期论证不充分、后期缺乏管理等原因,导致投资额为32986.02万元的53个完工项目闲置;由于履职不到位或受自然灾害影响,7个县22个项目直接经济损失1697.76万元;3个县7620.6万元资金6个产业项目推进缓慢,未按期完工投入使用;8个县3088.28万元243个电商项目存在停运、闲置及废弃等风险。三是部分规划未编制。5个县(市)未按规定编制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2.联农带农机制建立健全方面。一是10个县(市)17503.49万元资金32个产业项目未与群众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未实现预期帮扶效益。二是部分产业项目未带动群众持续增收,其中,个别合作企业或合作社拖欠11个县(市)产业项目到期入股本金、投资分红等7137.14万元;10个县(市)部分项目确定的联农带农目标差距较大或无联农带农作用,导致投入财政资金14199.08万元的38个产业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三是13个县(市)未及时兑现农户分红资金或光伏扶贫收益3648.08万元,资金滞留在县财政、村集体等账户。四是4个县(市)存在消费扶贫企业认定程序不规范、消费扶贫专柜闲置等问题。

3.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部分产业资金滞留闲置,5个县产业扶持基金和产业项目资金4281.25万元滞留闲置在县国资公司或村集体账户,未发挥资金效益。二是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其中,6个县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存在应由农行承担贷款的坏账损失违规由政府承担、财政应贴息未贴息或未及时贴息、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贷款政策等问题,涉及金额117.18万元;3个县558.38万元政银担贷款逾期,存在坏账损失风险;1个县抬高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导致农户(脱贫户)贷款占比较低;301户村民政策性农业保险(水果险)理赔不及时,承保、理赔清单未公示。三是土地支持政策执行不严格,其中,9个县(市)27个项目479.05亩土地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或项目用地未备案;5个县(市)1250.94亩耕地非农化或耕地撂荒;1个县退耕还林7.9亩未落实占一补一政策;1个综合示范园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办理土地用地移交手续。

4.产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方面。9个县(市)218个项目43374.32万元资产未确权登记;2个县950个项目101607.27万元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4个县29个项目47257.96万元资产权属不清;5个县(市)54个项目5113.09万元资产登记不准确;2个县4个项目550.56万元资产未办理产权证。

5.产业帮扶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4个县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224.12万元;1个县2701万元项目资金未实行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资金脱离财政监管;1个项目超进度拨款1525.81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县2个项目未经报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增加投资1198.55万元;3个县4个项目1917.1万元资金涉嫌串标。

(二)公立医院审计情况。重点关注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州人民医院、汶川县人民医院落实收费价格相关政策及设备采购管理等情况开展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医疗收费政策执行不严格。2家医院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833.84万元。

2.药械采购及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医院药械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医用耗材供应目录未建立、部分采购合同未按要求约定采购品种、规格、数量等问题。二是医院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包括采购方式、采购人员职责等部分内容缺失且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内控制度未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修订且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符合制度要求等。三是急(抢)救药品未按规定提出备案采购申请;1家院内遴选耗材中标供应商投标资质不符合比选公告条件;6家供应商17种耗材入库价高于合同价,多付材料款22.82万元;部分高值耗材使用登记备案信息不完整且缺失完整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关键信息;4个采购项目2673.48万元资金超过合同约定时间验收或未按方案约定由第三方公司组织验收;14台设备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其中有12台设备未入账;未履行采购程序直接确定29家供应商提供医用耗材;26.95万元耗材违规直接由科主任签订合同实施采购;9.6万元采购项目涉嫌围标串标;2个采购项目程序倒置;1个设备采购项目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货,超期176天。

3.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力度不够。一是医患数据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部分核心系统敏感数据访问权限未作区分和限制且未建立查询台账;对医护人员及第三方运维人员权限管控不严;部分办公电脑在无任何安全防护策略情况下安装远程管理软件;部分信息系统无运维记录和系统日志,导致发生数据安全风险时难以追溯。二是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敏感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加强访问控制,部分系统未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未制订运维人员接触医患数据审批流程且未签订信息安全和保密协议。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节庆活动专项审计情况。根据审计厅统一部署,组织小金县、红原县、若尔盖县、九寨沟县审计局对其举办的攀冰节、牦牛节等节庆活动进行专项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县和部门立足地方特色,宣传推广地方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带动全域旅游,成效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攀冰节活动经费超预算9.75万元;户外活动经费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经费支出违规超上一届9.95万元,增长101.53%

2.绩效管理较为薄弱。举办的两届攀冰节活动均未制定绩效目标且未开展绩效自评;198.58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未细化量化。

3.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27.46万元活动物资无出入库清单且未记账;项目策划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中未约定价款或报酬,项目单位直接按预算清单支付策划费28.37万元;文化旅游节活动在合同约定宣传期未到的情况下,违规提前验收且超进度拨付服务费77.94万元;直接指定第三方代理公司开展节庆活动、租赁20辆大巴车费用18.67万元均未经集体决策。

(二)园区专项(调查)审计情况。采取上下联动方式,重点对四川阿坝、汶川县、茂县、松潘县、红原县等工业(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发展要素保障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有以下主要问题。

1.履职方面。1家单位未按园区属地管理原则,充分下放管理权限的要求调整本单位三定方案中相应的职能职责,也未编制和落实引资工作计划、拟定园区引资优惠政策及实施方案、开展协助企业入园等工作。

2.财务管理方面。预算执行率低,截至审计日,8个项目累计到位资金374万元,实际支付75.25万元,占比20.12%;违规将项目资金8.33万元用于缴纳单位电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355.11万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3.项目管理方面。拖欠项目服务费21.75万元。1个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推进较合同约定时间滞后;3个项目未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个项目开工后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1个采购项目未按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不到位,其中:因地质灾害毁损的764.83万元资产未报批处理;2个已完成项目未及时转固。

五、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围绕我州山水项目在生态保护修复、沙化治理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阿坝、若尔盖、红原和松潘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跟踪审计。结果表明,阿坝等4县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山水工程各项决策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因项目实施方案多次调整、要件办理滞后等原因,导致4个县57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占比48.31%

(二)部分项目推进滞后,资金支付进度较慢。截至审计日,4个县项目资金累计到位196429.32万元,实际拨付65988.72万元,占比33.59%

(三)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加强。1个项目未履行变更程序擅自调减建设内容;3个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2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到现场;1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牲畜在该区域内任意采食,导致种植成效差。

(四)统筹协调工作开展不到位。个别单位上报的项目推进情况表中部分项目名称与实际建设项目名称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建立山水工程年度计划方案。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对州本级和马尔康市“6·10”震群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及黄河干流若尔盖段应急处置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县(市)及部门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整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灾后恢复重建方面。

1.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不规范。2198万元专项资金超过4个月未分配下达相关部门;90个重建项目35570.97万元资金未筹集到位,占规划投资148763万元的23.91%;因资金未到位、履行合同不严格,导致拖欠17个项目工程款407.66万元。

2.项目业主履职不到位。因监管不力,个别项目存在设计方案会审纪要、开工申请表等部分资料未签字盖章、专职安全员未在岗等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2个项目未按询价方案要求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供应商,直接通过班子会议擅自变更中标候选单位;1个项目未及时签订监理合同,也未明确监理费用。

3.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因资金筹集不到位、要件办理不及时等原因,39个重建项目未按州政府下达的202341日前完成开工任务,占比42.39%。二是54个项目规划执行不严格或程序履行不到位,擅自对项目投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等作较大调整,其中35个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超规划总投资3303.63万元;2个项目合同金额超立项批复69.11万元;16个项目立项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地点与规划有较大调减;1个项目招标清单及设计图纸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与立项批复不一致;灾损认定不精准导致调减住房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规划数1124户。三是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1个项目3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二)黄河干流若尔盖段应急处置项目方面。个别事项未按设计施工;施工道路、临时堆料场等区域剥离的原草皮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生态修复;施工单位派驻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执业要求;砂石开采手续办理不及时。

七、审计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重大决策落实。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力保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优化财政支出强度和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支出效率,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见效。注重财政政策与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其他领域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挖掘存量、培育增量。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加强生态保护治理。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追踪问效,特别要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分档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程,规范决策行为。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加大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整治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三)抓项目促投资补短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的推动和监管力度,持续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聚焦交通、能源等重大领域,为经济增长提供项目支撑,积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持续深化管服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建成和投产达能,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规范项目程序,补齐制度短板,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州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审计反馈问题后,各县(市)、各部门正积极整改,我们将加强督促落实,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重点督查,年底前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具体涉及各县(市)、各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明细清单已在附件中反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砥砺奋进,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推动治州兴州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829日、30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4人,表决结果为满意44票。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审计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要突出审计质效,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加大对重点部门、重大资金、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绩效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继续做实民生项目、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专项审计。同时,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监督和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内审工作水平。

二、加强审计整改,注重结果运用

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突出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审计机关跟踪督促检查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发现问题,坚持从全局视角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建议,并在每年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中重点反映,为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支出决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服务。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财政资金安排和完善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对虚假整改、推诿拖延的要加大约谈和问责追责力度,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刚性约束力。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202382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州政府,向会议报告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抓点示范、连点成线、点线成面,深入推进三家园工程建设,全州呈现业兴、民富、村美、人和的新景象,实现了在净土阿坝看见美丽乡村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三个到位,持续推动三家园建设落地见效。一是坚持工作部署到位。州政府锚定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坚持把三家园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主抓手,全面落实州委抓点示范、连点成线、点线成面的部署要求,分阶段聚焦重点难点统筹部署,先后召开州委农村工作暨三家园建设工作会议,马金小乡村振兴战略现场会等会议,对三家园工作的年度目标、规划定位、工作保障、资金筹措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三家园建设往深里走、往实里做。二是坚持工作谋划到位。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建设五美乡村为目标,编制《阿坝州三家园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阿坝州三家园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整合资源、分类实施、量力而行,一年接着一年干,计划到2025年完成72个乡(镇)、337个村、136个重点帮扶村的三家园建设任务,打造一批五美乡村示范样板,努力构建一环两横两纵四带全域覆盖的示范振兴格局。三是坚持工作落实到位。州、县级部门力量下沉、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指导督导,全力推动资源、资金、力量向三家园建设乡村汇聚。各级人大、政协主动作为,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示范建设,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三家园建设提质增效。两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2.2亿元,实施项目363个,建成32个乡镇、211个村三家园。通过三家园建设让乡村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阿坝州以三家园工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路子》被省乡村振兴局专刊印发推广。汶川县、黑水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先后获评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

(二)实施三大行动,持续创新三家园建设发展驱动。深入实施三家园十百千行动,奋力实现园区带动产业发展,用示范推动乡村建设,用人才促进创新发展的目标。一是实施农牧业产业园区创建行动。围绕“6+N”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新体系,按照一县一业、一园一牌思路,依托县域产业基础、优势特色,坚持以产定园、以园兴产,支持三家园建设乡村内现有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优先推进特色优势园区建设,计划到2025年成功创建1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目前,全州已建成省级农业产业园区5个,州级农业产业园区15个。二是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建设行动。根据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的特征差异,以产业为重点、项目为支撑、治理为保障,依托中心镇、中心村,重点在公路沿线、河谷地带、重点景区周边,高质量建设一批示范效应好、引领作用强的示范点,计划到2025年建成3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7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022年,已实施15个抓点示范乡村建设任务;2023年,全面实施66个抓点示范乡村建设。近年来,全州4个乡镇荣获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32个村荣获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31个村荣获省级重点帮扶优秀村。三是实施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行动。坚持扶持一个、带富一方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通过培训培育、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方式,计划到2025年培养1000名乡村振兴带头人。目前,累计培养乡村致富带头人370名、青年科技人才61名、旅游人才200名、阿坝工匠50名。今年计划培养260名与现代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乡村建设发展相协调,能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振兴带头人。

(三)构建四项机制,持续促进三家园建设压茬推进。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在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组建由州委、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挂帅的三家园工程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联+专班推进+行业落实+挂图作战,落实54名州领导对口联系12三家园建设任务村,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总指挥责任,全面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推进、乡村具体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建立要素保障机制。坚持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原则,统筹整合财政、金融、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资金、资源、力量,全面建立三家园建设要素保障机制,对三家园建设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在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倾斜,在项目审批服务、协调调度、要素保障上优先支持,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建设格局,有力保障三家园建设强力推进。三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群众参与、分步推进原则,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规划+计划+项目+责任四张清单,推行一项任务、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工作落实制度,分年度制订计划,分阶段明确目标。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发挥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作用,创新开展三家园抓点示范创先争优活动。2022年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33亿元,重点支持14个抓点示范创先争优村建设,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基层群众建设三家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将三家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实绩、年度目标绩效双考核,制定《阿坝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三家园激励办法》,细化4大类、9小项、33条指标,从严从实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先评优、问责追责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全面构建比学赶超的态势,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

(四)围绕五美乡村,持续扮靓三家园建设乡村颜值。聚焦五美乡村建设目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实现布局美。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引,依托特色产业、区位优势、生态资源、科学优化编制村庄规划,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留住田园乡愁,形成一村一韵、一步一景的风景线。全面启动65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109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126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理县丘地村、松潘县麦吉村高起点实施建设规划和项目设计,优化村庄功能布局,不断提升乡村气质,扮靓乡村颜值二是实现产业美。坚持产业兴旺为重点,围绕“6+N”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园区+基地+农户+产业发展模式,打造净土阿坝区域公共品牌,持续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全州三家园建设乡村发展高原蔬菜、特色水果、中药材种植等近3万亩,养殖牦牛、猪羊及各类家禽养殖34万头(只),新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34个。小金县冒水村玫瑰产业、若尔盖县俄藏村藏系绵羊养殖、汶川县布瓦村甜樱桃、阿坝县哈拉玛村川贝种植等一批特色农牧业持续壮大,助农增收。三是实现环境美。坚持以生态宜居为目标,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抓好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常态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形成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一县一风光。全州三家园建设累计新(改)建卫生厕所3672户、垃圾规范处理点76处、排污管道791千米,乡村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提升。壤塘县创新实施六新工程、红原县阿木乡探索制定“4+1”庭院整治标准,实现乡村颜值更高、更美,让乡村既有面子又有里子四是实现生活美。坚持乡村建设为民而建,认真落实国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全面抓好四五十建设行动,持续提升三家园乡村基础条件,促进农村实现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三家园建设任务村累计新(改)建农村道路298.51公里,新增或扩建灌溉面积5803.22亩,实现4G网络全覆盖。汶川县绵丰村、黑水县羊茸哈德村、九寨沟县七里村等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正成为新地标”“新示范五是实现风尚美。坚持以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目标,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体系,常态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活动,大力弘扬孝善和俭传统美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州呈现民族和睦、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良好局面,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累计开展各类群众活动744场次、参与群众8.5万人次,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6个、全国文明村镇15个,国家、省级传统村落31个、百强中心镇3个。金川县莫莫扎村、马尔康市哈飘村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茂县竹包村运用积分制提升自治效能等一批示范村,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蔚然成风。

从工作推进情况来看,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政领导是高质量推进三家园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是高质量推进三家园建设的关键所在、坚持群众主体是高质量推进三家园建设的重要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是高质量推进三家园建设的主要路径、坚持凝聚包括人大、政协在内的社会各界力量是高质量推进三家园建设的不竭动力。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州三家园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一是乡村规划有待提升。乡村规划缺乏实际性和针对性、操作性,往往只考虑土地和自然环境,在功能布局、彰显特色、提升品位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产业培育不足。产业规模小、散、乱等情况依然存在,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区域互动、园区带动、品牌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尚未形成。三是乡村人才匮乏。全州乡村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人才严重缺乏,致富带头人、乡村工匠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四是群众主动性引导不够。部分地方动员群众办法不多,偏重经济手段,政府包揽过多,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主动意识较差,成为局外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的战略定力,深入推进三家园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在净土阿坝看见美丽乡村

(一)压实责任,坚决扛牢首要责任。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办法,持续压实县(市)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属事责任、乡村属地责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推进三家园建设点上出彩、面上开花。

(二)规划引领,顶层设计凸显新效能。坚持尊重自然、传承文化、彰显特色的思路,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深入挖掘村庄特色元素,注重传统村落、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统筹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功能布局,科学定位发展方向,多措并举做好三家园建设乡村规划,着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精品示范村、向往生活目的地。

(三)多元共促,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围绕“6+N”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坚持三链同构,以六个培育为抓手,打好1+6+4持续增收组合拳,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政策,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措施,积极推广特色农牧产业+”“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支持农业产业园区、中小微产业园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实现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因地制宜,联动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以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引领,全面落实国家、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坚持不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保护和治理,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五)四治相融,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全面构建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积分制和清单制,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孝善和俭传统美德弘扬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手段,整合农、林、水、交通、民政、公安等部门资源,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好数字乡村作用。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关于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829日在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审议好《关于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825日农委召集农业农村委委员、州级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初审工作会议,对州人民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进行了集中初审。

初审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全州三家园工程建设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效、做法,客观分析了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自20221月以来,州人民政府紧扣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坚持把三家园工程建设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主要抓手,作为推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抓点示范、连点成线、点线成面的要求,深入推进三家园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32个乡镇211个村三家园,汶川县、黑水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先后获评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称号,4个乡镇被评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32个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31个村被评为省级重点帮扶优秀村。

三家园建设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乡村规划有待提升、乡村产业体系培育不足、群众主动性引导不够、投入机制不健全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一、聚焦规划引领,循序渐进推进三家园建设。一是三家园工程建设规划要与乡村振兴1+5+N总规划的统筹谋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突出多规合一的规划图,做好蓝图、路线图、施工图的有效衔接。二是三家园工程建设规划要与乡村级国土空间规划、旅游建设规划等的统筹谋划,突出乡村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的保障、地域文化和传统文化的承载功能,以乡村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深入挖掘村庄特色元素,注重传统村落,聚焦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统筹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功能布局,科学定位发展方向,多措并举做好三家园建设乡村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是三家园工程建设规划要与十四五规划的统筹谋划,把握好项目建设力度、深度、速度,注重县域、区域、中心城镇和边远乡镇的统筹谋划,补齐短板,分阶段有序推进解决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

二、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以产业兴旺推进三家园建设。一是把握高原特色农牧业目标定位。立足各县农业农村特色资源,推行园区+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等模式,提升区域竞争力抗风险力,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土特产变身大产业,推动构建一村一品乡村产业体系。二是。进一步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相融合。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重培育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布局加工产能,带动推进村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壮大,推动构建一镇一业乡村产业体系。三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在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要素集聚、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使乡村产业持续发生核聚变,不断创造新动力和新场景。推进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产业园区集聚,推动构建一县一特区域产业体系。四是做优乡村休闲旅游。深入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康养养生等跨界融合,大力推进农牧业+旅游、+电商、+文创、+康养等新业态,促进农、工、文、旅深度融合,加快开发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乡村产品,推动构建新产业、新业态乡村产业新体系。

三、突出农牧民主体,增强内生动力推进三家园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以工代赈”“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小型公益性项目等民办公助项目政策体制机制,坚持农牧民需要、农牧民主体、农牧民决策、农牧民参与、农牧民受益,解决农牧民留得住、增加收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问题。二是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农牧民在三家园建设、乡村振兴建设中参与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护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地位,为农牧民群众更多参与乡村公共事务,进一步发挥村级基层治理作用。三是进一步夯实三家园、乡村振兴建设人才队伍。突出政策高质高效人才,建议完善招考、招录、定向培养、英才计划等政策机制体制,有计划引进经济发展、产业管理、资产管理、乡村发展、乡村治理、乡村规划等方面的短板人才;突出技能乡土人才,建议完善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基地等培训作用,培养培育农牧民参与意识,提高农牧民的自身技能和能力,大力培养乡村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政策明白人、职业农牧民,参与乡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建立健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制度体系;突出把好专业人才,建议健全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管理制度,发挥好农村专业人才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教育、医疗、农牧、科技等社会事业部门人才作用。

四、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进水推进三家园建设。一是加强整合力度,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调动资源、整合力量,创新构建财政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东西协作帮扶、省内对口帮扶、金融保险、万企兴万村、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八合一投入机制,实现多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投入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融贷金融方面政策,按照《阿坝州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的工作方案》,创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产业化龙头企业)代表的社会化多元参与和投入的建设方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解决过度依赖政府单一投入建设方式。三是在投入建设机制上,加大安全饮水、农田水利、道路、信息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等的资金投入比重,加快补齐农村基础及配套设施需求大的短板。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三家园

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锚定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以三家园工程建设为总抓手,有序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全国、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川人办〔202347号)、《阿坝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阿人办〔202311号)工作安排和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十三次会议、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有计划开展的此次代表视察调研活动。202379日至14日,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组织61名全国、省、州三级人大代表(其中驻州全国人大代表3名、驻州省人大代表13人)先后赴汶川县、理县、马尔康市、壤塘县、金川县、小金县,开展三家园工程建设代表视察,代表们通过实地察看、询问、走访、听取介绍等方式对6县(市)17个点位进行了现场视察,在小金县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三家园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和相关州级部门、相关县(市)的补充报告。结合视察情况和充分听取基层代表、基层工作人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形成如下视察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系列决策部署,紧扣一州两区三家园目标,按照抓点示范、连点成线、点线成面的要求,深入推进三家园工程建设,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家园、和谐幸福家园、富裕小康家园,目前,已建成32个乡镇、145个村三家园,汶川县、黑水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先后获评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4个乡镇荣获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32个村荣获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31个村荣获省级重点帮扶优秀村,聚力实现一笔画五美新景象,创新探索阿坝特色的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全面乡村振兴推进迈出可喜步伐,呈现出业兴、民富、村美、人和的新景象。

(一)党政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得力。以构建四项机制,一体化推进,确保三家园工程建设纵深推进。2018年,中共阿坝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新目标,州人民政府坚持把三家园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按照抓点示范、连点成线、点线成面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三家园建设,建立了系列推进机制。一是建立领导体系。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动推进、乡村具体实施的领导组织体系,先后召开州委农村工作暨三家园建设工作会议,马金小、汶理茂、松九黑片区乡村振兴战略现场会议,对三家园建设一盘棋部署、一体化推进。印发《关于开展州级领导同志联系三家园建设村工作的通知》,明确54名州领导分别联系12三家园建设村。是建立政策体系。出台《阿坝州三家园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布局、产业、环境、生活、风尚五美标准,计划5年过渡期完成72个乡镇、337个行政村三家园建设。三是建立工作体系。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群众参与、分步推进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工作机制。建立规划+计划+项目+责任四张清单,逐项查进度、找不足、定措施、促落实。四是建立考核体系。将三家园建设、十百千行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年度目标绩效双考核,制定《三家园工程建设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建立4大类、9小项、33条指标的考核体系。

(二)工作重点突出、推进有序有力。以实施三大行动,一张图作战,确保三家园工程建设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三家园十百千行动,奋力实现园区带动产业发展,用示范推动乡村建设,用人才促进创新发展的目标一是实施农牧业产业园区创建行动。围绕“6+N”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新体系,按照一县一业、一园一牌思路,依托县域产业基础、优势特色,坚持以产定园、以园兴产,支持三家园建设乡村内现有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优先推进特色优势园区建设。目前,全州已建成省级农业产业园区5个,州级农业产业园区15个。其中:红原县、汶川县分别成功创建为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二是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建设行动。根据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的特征差异,以产业为重点、项目为支撑、治理为保障,依托中心镇、中心村,重点在公路沿线、河谷地带、重点景区周边,高质量建设一批示范效应好、引领作用强的示范点。目前,全州4个乡镇荣获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32个村荣获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31个村荣获省级重点帮扶优秀村;13个乡镇荣获州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50个村荣获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20个村荣获州级重点帮扶优秀村。三是实施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行动。坚持扶持一个、带富一方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通过培训培育、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方式。目前,累计培养乡村致富带头人370名、青年科技人才61名、旅游人才200名、阿坝工匠50名。

(三)工作举措务实、实施成效给力。以围绕五美乡村,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三家园工程亮点纷呈。聚焦五美乡村建设目标,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描绘布局美全景图。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引,依托特色产业、区位优势、生态资源、科学优化编制村庄规划,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留住田园乡愁,形成一村一韵、一步一景的风景线。全面启动65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109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126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理县丘地村、松潘县麦吉村高起点实施建设规划和项目设计,优化村庄功能布局,不断提升乡村气质,扮靓乡村颜值二是构建产业美富足图。坚持产业兴旺为重点,围绕“6+N”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建设目标,打造净土阿坝区域公共品牌,持续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全州三家园建设乡村发展高原蔬菜、特色水果、中药材种植等近3万亩,养殖牦牛、猪羊及各类家禽养殖34万头(只),新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34个。小金县冒水村玫瑰产业、若尔盖县俄藏村藏系绵羊养殖、汶川县布瓦村甜樱桃、阿坝县哈拉玛村川贝种植等一批特色农牧业持续壮大,助农增收。三是扮靓环境美山水图。坚持以生态宜居为目标,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抓好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常态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形成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一县一风光。全州三家园建设累计新(改)建卫生厕所3672户、垃圾规范处理点76处、排污管道791千米,乡村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提升。壤塘县创新实施六新工程、红原县阿木乡探索制定“4+1”庭院整治标准,实现乡村颜值更高、更美,让乡村既有面子又有里子四是夯实生活美民生图。坚持乡村建设为民而建,认真落实国省《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全面抓好四五十建设行动,持续提升三家园乡村基础条件,促进农村实现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三家园建设任务村累计新(改)建农村道路298.51公里,新增或扩建灌溉面积5803.22亩,实现4G网络全覆盖。汶川县绵丰村、黑水县羊茸哈德村、九寨沟县七里村等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正成为新地标”“新示范,逐步实现在净土阿坝看见美丽乡村五是营优风尚美幸福图。坚持以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目标,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体系,全州呈现民族和睦、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良好局面,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6个、全国文明村镇15个,国家、省级传统村落31个、百强中心镇3个。金川县莫莫扎村、马尔康市哈飘村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茂县竹包村运用积分制提升自治效能等一批示范村,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蔚然成风。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州三家园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一是乡村规划有待提升。乡村规划缺乏实际性和针对性、操作性,往往只考虑土地和自然环境,在功能布局、彰显特色、提升品位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乡村产业体系培育不足。产业规模小、散、乱等情况依然存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不足,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区域互动、园区带动、品牌联动、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三是群众主动性引导不够。部分地方动员群众办法不多,偏重经济手段,政府包揽过多,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主动意识较差,成为局外人。全州乡村规划、管理、经营等方面人才严重缺乏,致富带头人、乡村工匠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四是投入机制不健全。三家园工程建设投入机制需完善,过度依赖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较为薄弱,供排水、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特别是污水、垃圾处理不配套,依然是影响农村发展的短板。   

三、对策和建议

(一)聚焦规划引领,循序渐进推进三家园建设。以战略规划为蓝图,遵守发展规律,推动乡村规划统筹发展。一是建议三家园工程建设规划要与乡村振兴“1+5+N”规划的统筹谋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突出多规合一的规划图,做好蓝图、路线图、施工图的有效衔接。二是建议三家园工程建设规划要与乡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等的统筹谋划,突出乡村粮食、生态、文化的承载功能,赋能乡村特有功能,以乡村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聚焦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统筹乡村功能布局,做好三家园建设乡村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是建议三家园工程建设规划要与十四五规划的统筹谋划,把握好项目建设力度、深度、速度,注重县域、区域、中心城镇和边远乡镇的统筹谋划,补齐短板,分阶段有序推进。

(二)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以产业兴旺推进三家园建设。围绕“6+N”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坚持三链同构,以六个培育为抓手,积极推广特色农牧产业+”“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模式。一是三家园工程建设,建议把握高原特色农牧业目标定位,立足各县乡村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土特产变身大产业,推动构建一村一品乡村产业体系。二是三家园工程建设,建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相融合,以形成产业大格局。着重培育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推进村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壮大,推动构建一镇一业乡村产业体系。三是三家园工程建设,建议做好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群。推进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构建一县一特区域产业体系。四是三家园工程建设,建议把握生态、文态、业态的多元融合,推进农牧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电商、物流等跨界融合,加快开发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乡村产品,推动构建新产业、新业态乡村产业新体系。

(三)突出农牧民主体,增强内生动力推进三家园建设。三家园建设的地域主要是农村,主体主要是农牧民,涉及千村万户,所以要尊重农牧民意愿,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民办公助项目的政策体制机制,体现农牧民兴、农牧民建,解决农牧民留得住、增加收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问题。二是建议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农牧民在三家园建设中参与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护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地位,进一步发挥村级基层治理作用。三是建议突出政策高质高效人才,补齐乡村短板人才;突出技能乡土人才,提高农牧民的自身技能和能力;突出把好专业人才,发挥好农村专业人才和基层技术人才。

(四)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多元化参与推进三家园建设。健全完善三家园工程资金投入机制,有效解决单一依赖政府资金投入的方式。一是建议强化整合力度,创新构建财政、社会、受益主体资金投入机制,实现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二是建议完善乡村振兴融贷金融方面政策,创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的社会化多元参与和投入的建设方式,拓宽投入渠道,激发活力。三是建议加大安全饮水、农田水利、道路、信息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等的资金投入比重,加快补齐农村基础及配套设施需求大的短板。


阿坝州人民政府

贯彻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

情况的报告

2023829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教育局局长    蔡鹏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贯彻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论述,紧扣建设“民族教育典范区”目标,将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抓好教育工作,持续为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夯基础聚势谋远,打下坚实基础。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州上下高度重视,立足我州实际,明确目标,专题部署,细化责任,落实举措,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落细。全州教育优先地位持续巩固,各类教育取得均衡发展,控辍保学成果得以不断强化,办学条件实现全面改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教育资助体系逐步完善,初步构建起层次完备、规模适度、富有活力的教育新体系,全州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二、主要做法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逐步探索出符合阿坝实际的内涵式、创新型、特色化的教育发展模式。

(一)强化制度先行,在抓保障体系上出实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州、县(市)成立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发展各项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教育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工作格局。州、县(市)两级政府完成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全覆盖,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等工作情况纳入督导内容,有效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助力全州上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联动的工作体系。二是完善政策配套。通过出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办法》《阿坝州十五年义务教育规划》,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教育职责有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对经费保障投入、控辍保学“六长”“双线八包”责任、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有了更加具体细化的分工,进一步强化了部门间的协作,有效推动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合力的形成,为更好贯彻《条例》和有序推进十五年义务教育提供了制度支撑。三是健全保障机制。教育工作关乎民生,更关乎社会大局稳定,为推动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解决办学经费不足的“后顾之忧”。先后出台《阿坝州十五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起国家、省、州、县四级经费承担长效机制,教育经费保障基础不断夯实,全州优先发展教育的认识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聚焦氛围营造,在抓宣传教育上添举措一是地制宜,创新宣传载体。依托村民代表大会、学校教代会、学生家长会、法治专题讲座、文体节庆活动、“两联一进”“七进+”等平台和载体,采取群众喜乐见闻的方式,通过编印藏汉双语《条例》,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看得见、听得懂的实体宣传,助力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深刻领会,推动形成“人人理解教育、关心教育、参与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全州共设立大型永久性宣传牌10余块,制作《条例》宣传展板600余个,发放宣传单60万份,编印藏汉双语《条例》2万余册,开展宣讲活动500余场次,受教群众达100万余人次。二是利用优势,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使用人群广、信息接受方便等优势,大力实施《条例》网上宣传行动,在阿坝日报、阿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政府、教育等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宣传的同时,拓展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对教育工作及《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和宣传,切实提升了《条例》的知晓度,为宣传《条例》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三是示范引领,扩大宣传范围。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和各级干部、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强化各级干部对《条例》在促进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示范引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围绕均衡发展,在抓教育公平上求实效一是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整合校安工程、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省十年行动计划、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重点工程,校点布局不断优化,校园建设更加有力,教育结构更趋完善,办学条件和教师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三个增长”“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全州教育经费总投入达360亿元,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22所(含阿坝师范学院、阿坝职业学院)。截止目前,学校、校舍、体育运动场占地面积分别达576.4万平方米、329.3万平方米、173.5万平方米,2022年汶川县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二是资源信息化覆盖。全州所有中小学校均已接入互联网,依托四川云教等平台,采取学前教育观摩、小学植入、初中录播等方式,开展覆盖全域全学段的立体化远程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截至目前,全州中小学配备班班通设备3169套、配备率达92%;多媒体教室3243间、计算机教室360间、计算机27455台、录播教室122间;共享远程教育资源的学校52所。三是教师均衡化配置。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特岗计划招聘、接收省属免费师范生等形式引进教师,不断壮大教师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全职、兼职、顶岗支教等方式,实施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配优配强学校教学团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工作,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充裕的农区县调剂给紧缺的牧区县,有效缓解牧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紧张问题。通过出台《阿坝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阿坝州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认定办法》,为鼓励全州教师终身从教,吸引更多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营造了良好氛围。全州引进教师3628名,轮岗交流校长超100人、教师超1000人,为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调剂增加调剂编制964个,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8.8万人次。兑现498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个人激励和学习疗养费249万元,兑现748名退休教师终身从教一次性激励资金0.19亿元,有效激发教师从业热情。

(四)紧盯发展目标,在抓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控辍保学成果。深入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普通高中阶段两免一助、中职教育一免一助、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措施,确保做到各学段学生应助尽助,有序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和精准资助,夯实十五年义务教育基础,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现零辍学,实现无一名学生因贫辍学的目标。全州落实资助资金40.5亿元,受益学生145万余人次。二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落实《阿坝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年)》《阿坝州基础教育学校入校看管理、推门听上课专项督查行动方案》,聚焦德、智、体、美、劳,全面推进五育并举,不断规范教育管理,实现办学成效稳步提升。全州共有全国足球特色学校28所,国家、省级文明校园21所,国、省、州、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161所,四川省绿色学校”118所,国家级研学实践基地1个,省级红色教育基地1个,省级研学实践基地7个。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在本州的录取率长期保持在93%以上(其中本科录取率均保持在32%以上),“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近两年州内中职学生就业率达97%以上。三是提高教育科研水平。深化教育科研专业引领、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指导,通过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研讨、各级竞赛活动和积极申报省、州教研课题等方式,不断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全州组织参加教学研讨6000余人次,完成省、州级课题研究150余项,荣获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0余个。成功申报省级课题52项,州级课题立项433项,获优质课评选省级奖260人次,获教学论文评选奖100人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条例》的实施,为抓好十五年义务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力推动了全州教育事业优质高效发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县(市)、单位对《条例》的精髓要义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学用脱节现象较为突出,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连续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单位新进职工开展系统性学习培训不足。部门持续性开展《条例》宣传发力不足,群众知晓率下降。对《条例》宣传效果不明显,浮在表面开展宣传较多,结合实际工作沉下去,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不足。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创新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力度不够、分工不明、举措缺乏、办法不多,参与共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发挥作用偏软,没有形成合力。三是资金投入相对不足,配套建设不全。虽然严格按照三个增长”“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障教育投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观,但多数学校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面临改扩建,部分城区学校班容量大、场地狭窄、建筑老旧,高海拔地区学生取暖、安全饮水、洗浴设施设备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与美丽、温暖校园建设尚有较大差距。

四、下步工作打算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持续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巩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按照省、州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条例》在促进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将贯彻落实《条例》融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中,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细化分工、履职尽责,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教育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针对不同的受众,因地制宜开展宣教活动,通过采取群众喜乐见闻的方式,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实现寓宣于乐的目的,切实提升宣传成效。通过新型媒体、开学第一课、“12·4”宪法宣传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等平台和载体,开展系统性集中宣讲,深度剖析《条例》,不仅让学生、群众、干部理解《条例》,更教会如何贯彻执行条例。通过不断增强教育的连续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提升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为《条例》更加高效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优化协作体系,凝聚推进教育发展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全面负责教育职能,整合全社会力量,探索建立完善一套更加高效的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企业、社区和家庭全面参与的育人体系,对《条例》中规定的权责和奖惩措施进行细化分解,强化教育工作督导,以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推动权责落实落细,努力形成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健全保障机制,提升办学条件激发内生动力。按照政府主导、财政资金为主、多渠道投入、鼓励和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原则,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教育投入刚性要求,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收入和支出稳定增长机制。对标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办学条件短板,编制完善各类项目建设储备规划和建设计划,为项目争取做足准备。统筹州级教育专项、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等,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我们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再添措施、再鼓干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本目标,坚持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战略上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全面推动阿坝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做出更大贡献。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教育条例》)自2013年颁布实施已有10年,为全面了解掌握州、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条例》情况和条例条款与当前经济社会、教育事业适用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建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起,对《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

近年来,州、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出台系列保障措施,全面推动《教育条例》落地见效。全州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22所(含阿坝师范学院、阿坝职业学院),在校学生150704人,教职工15779人(其中专任教师13471人)。有独立设置的幼儿园259所,在园幼儿28654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9.4%。小学203所,在校学生63818人;特殊教学学校3所,在校学生154人;初中22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学生27236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23%。普通高中17所,在校学生13762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在校学生3485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2%;高等学校2所,在校学生13595人。

(一)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州、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教育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将《教育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和各级干部、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学习《教育条例》,不断增强相关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州、县(市)教育、乡镇、学校等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开学第一课、“12.4”宪法宣传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等契机,采取张贴标语、设置专栏、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教育条例》七进宣传活动,提高了《教育条例》知晓度,为《教育条例》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州、县(市)人民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顶层设计、加大投入保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紧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总要求,不断深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州、县(市)成立了教育工作委员会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育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发展各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深入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二是政策支持到位。以《教育条例》为依托,相继出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实施办法》《阿坝州十五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阿坝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阿坝州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教育职责,构建国家、省、州、县四级经费承担长效机制,完善教师从教激励机制,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三是资金投入到位。严格执行三个增长”“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普通高中阶段两免一助以及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中职教育一免一助等民生工程,实现各学段学生应助尽助通过实施校安工程、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省十年行动计划、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生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四是兜底保障到位。各县(市)均设300—500万元教育扶贫救助资金,实现教育惠民政策全领域、全环节覆盖。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探索中职学生助学贷款试点,通过实施系列资助措施,有效防止学生因贫辍学,因学致贫。五是督导考核到位。出台《阿坝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州、县(市)两级政府均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面强化教育督导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将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州对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细化目标,逗硬考核,确保了各项部署得到有力执行。

(三)统筹发展,完善体系。按照五育并举要求,聚焦德、智、体、美、劳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教育育人功能。全州共有国家、省级文明校园21所,国、省、州、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161所,四川省绿色学校”118所,省级红色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研学实践基地1个,省级研学实践基地7个。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在本州的录取率长期保持在93%以上(其中本科录取率均保持在32%以上),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近两年州内中职学生就业率达97%以上。一是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就近入园的发展思路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保教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州13个县(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率先在省内民族地区全部完成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六长责任制,做细做实基础基层工作,通过依法控辍保学、责任控辍保学、爱心控辍保学、全程控辍保学和质量控辍保学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三是高中阶段教育平衡发展。大力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积极开展省、州级示范高中创建,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整合中职教育资源,全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深化校企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紧扣市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四是高等教育加快发展。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功升格为阿坝师范学院,阿坝职业学院正式挂牌成立,为全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提供了更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支撑。五是其他教育融合发展。落实一人一案,通过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动态监测系统,指导县(市)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安置工作。联合发改、民政等7部门印发《阿坝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研究制定12条具体举措,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实现特殊少年儿童最大限度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州特殊教育学校共有3所,共有在校学生704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54人,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550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达96%以上。以阿坝开放大学为引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家庭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丰富多彩的终身学习活动,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营造了人人学习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优化配置,促进公平。一是抓实抓细两项改革后半文章,优化校点布局。十四五以来,全州调整幼儿园(点)12所,新建幼儿园6所,改扩建幼儿园8所。调整小学27所,初中2所、形成了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的办学格局。二是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工作,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充裕的农区县调剂给紧缺的牧区县,共计调剂编制964个(其中阿坝县增加280个,若尔盖县增加317个,红原县增加210个,壤塘县增加157个)。出台《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在解决牧区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紧张问题的同时,保障了编制调减县职称评聘的稳定,进而有效维护了教师队伍及社会稳定。三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保障学生在户籍地就近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按照两为主、相对就近原则,妥善安置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已有52所学校采用录播、直播和植入式教学模式,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共享和利用。

(五)多措并举,提升能力。统筹教师培养、使用、服务保障全过程,聚焦重点环节,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教学需求过公开考核、特岗计划、公开考试招聘,接收省属免费师范生等方式招聘各类学科教师,教师队伍得到充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全职、兼职、顶岗支教等形式对校长、教师进行轮岗交流。定期开展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全面掌握教师业务能力水平,持续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校本研修、在职学历提升、名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工程,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用活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优质资源,高质量开展校校交流”“校地合作,搭建教师交流互动平台,拓宽名优教师示范辐射面,促进教师专业发展。2013年以来,共计组织教师6000余人次参加教学研讨会,成功申报省级课题52项,州级课题立项433项。同时,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竞赛活动,获优质课评选省级奖260人次,获教学论文评选奖100人次。在中职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获省级奖项33个、国家级奖项1个。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个人激励和学习疗养费、终身从教模范教师奖励以及连续教龄满30年及以上的退休教师一次性奖励,大张旗鼓开展优秀教师评比表彰和教师节慰问活动,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推动形成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二、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坚持依法治教,全州教育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州教育发展仍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改革攻坚,全社会对教育关注度、敏感度、期望值空前提高,教育事业发展现状与广大农牧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还存在差距。通过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教育条例》部分条款需进行修改。《教育条例》自201361日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0年,部分条款内容要求与现行有关工作规定不一致,需对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更新。如: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自治州应当因地制宜进行双语教育,辖区内以藏文教学为主的中、小学,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统编藏文教材,并且加强汉语文教学与现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学要求不一致。

(二)齐抓共管的共识需进一步强化。贯彻实施好教育条例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努力,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和家长的参与。目前,各级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均衡问题客观存在,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在贯彻落实法律的过程中,对条例缺乏深度了解,忽视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片面认为义务教育关键取决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缺乏主动担当和作为,还未形成开展十五年义务教育的最佳氛围。

(三)教育协调程度亟需改善。学前、高中阶段等教育发展滞后于九年义务教育,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县城与乡镇之间发展还不协调,大班额”“小校额村空乡弱城挤现象仍然存在,刚性不足与结构性浪费交织并存,办学效益差异尚存,教育资源配置还需优化、寄宿制集中规模建设需要大力推进,县城、重点集镇学位供给还需扩大。

(四)教育投入保障还需加强。一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教〔2019208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将我省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年不低于5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保障,最迟在2022年前完成。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县未按要求纳入预算给予保障,且自2020年起未发放该项资金。二是办学条件仍需改善,在检查中发现,除近年来新建的校舍外,绝大多数学校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面临改扩建。部分城区学校班容量大、场地狭窄、建筑老旧,高海拔地区学生取暖、安全饮水、洗浴设施设备匮乏,与美丽、温暖校园建设尚有较大差距。

(五)推进素质教育困局需进一步破解。对推进素质教育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把素质教育回归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党的教育方针上来,把素质教育简单等同于艺术、体育等技能教育,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树得还不够牢固,素质教育长效机制的形成任重道远。

(六)教师队伍管理还需持续强化。一是教师培训计划针对性不足。部分县(市)制定的教师培训方案,课程设置较为宽泛,与教师承担的教学科目、年级等结合不够紧密,与教学相关培训课程较少,且国培、省培课程内容与我州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对于提升教师业务能力水平效果不明显,为了缓解工学矛盾,部分学校放弃教师外派学习机会,甚至在年度学习计划中不设计外派学习任务。二是教师队伍结构性缺员和结构性浪费交织存在。从总体上看,乡镇小规模学校师生比高于小学119、初中1:13.5的国家标准,从学科结构看,音体美、计算机等学科教师紧缺,超编与结构性缺编交织并存。同时,在国家新的教育改革形势下,部分双语教师适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学还有较大差距,需加快转型提升。三是县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配置能力弱。一方面部分学校缺化学、物理、历史等学科教师,另一方面把化学、物理等紧缺性学科教师安排到乡下教授小学校语文、数学、科学等学科,对县域内富裕师资使用缺乏统筹,人浮于事。例如,某县一所小学校,6个年级6个班,6个汉语语文老师,5个藏语文老师,7个数学老师;某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4个班,14个汉语文教师,16个藏语文教师,18个数学教师。专任教师配置不合理,存在教师所具备学科资格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甚至不相关的现象。特别是这几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上岗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直接上岗。四是部分从业人员存在职业倦怠,考核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还需加强。职称评聘后,薪酬与职称挂钩,与工作态度、业绩没有直接的因果关联,加之未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相关规定,实行只上不下的聘任措施,导致部分已解决高级职称的教师,存在等、靠、要、歇思想,即使工作一般,也没有解聘降级,因而出现职业倦怠、消极怠工、坐等退休现象。而年轻人和中初级职称人员只有等到有人退休才能依次排上,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升职无望,工作缺乏激情,在教学中投入精力不足,存在应付现象。

三、改进工作的建议

教育在民族地区不仅关乎民生,关乎发展,更关系稳定。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应当始终把贯彻《教育条例》作为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应对推进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回应群众对公平且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更高期盼,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和突破。

(一)充分论证,适时修改《教育条例》

《教育条例》自201361日颁布实施已有10年时间,在此期间,部分教育政策发生了变化,导致《教育条例》中部分条款内容与现行教育政策要求不一致。建议州政府相关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按照要求进行立法论证,形成立法论证报告,按立法程序报州人大常委会纳入下一个立法规划,让《教育条例》成为推动我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利剑。

(二)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责任意识

《教育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定强制力,依法全面遵守执行《教育条例》是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刚性要求。注重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教育条例》的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实效、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坚持 全力作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统筹,整合教育资源。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协同配合。要通过积极倡导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形成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教育工作新格局。三要完善评价机制。要积极探索促进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方法,建立并完善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办法,使普及十五年义务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有标可依、有据可查,普及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紧扣核心,促进教育均衡公平

一要促进各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以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为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六长”“双线八包责任制,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二要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根据学龄人口的增减变动,科学调整学校布局。大力推行适度集中办学,着力增加城市学位供给。依托片区划分学区,建立学区中心校,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共同发展。推行学区内学生跨乡镇选择学校就读,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化解热门学校生源拥挤现象。三要促进师资力量有序流动。持续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使校长教师能够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有序流动,从而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四要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镇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五要加强学校教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机制,重点查处中校、重点班、排名次、有偿家教和学校与教师乱办班、乱收费等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

加大投入提升教育保障能力

州县政府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格执行两个只增不减”“三个增长等政策要求,健全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进一步明晰教育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好教育经费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一是要保证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按照保基本、补短板的要求,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投入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二是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可能、物价变化、办学实际需求等多种因素,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促进中小学可持续发展。特别要统筹研究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转。三是调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在继续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逐步由过去重视硬件建设转移到重视软实力建设,加大对教师培训、课程开发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四是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相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教育系统合理安排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五是强化学校安全生产。统筹抓好学校的治安、消防、校舍、食品、交通、校车安全和学生的心理安全,持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在校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五)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义务教育阶段要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大力推行一校一特色办学模式,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使儿童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

(六)科学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一是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加大地方政府专项教师培训资金投入,因地制宜,结合县情、校情和教师短板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对口帮扶资源,在培训课程设置上,适当提升与教育教学有关课程的比重,优化培训时间安排,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同时保证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不受影响,建立教师学科培训考核制度,体现培训效果。二是强化教师合理配置。对现有教师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统筹配置,对结构性短缺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好教师补充计划。对富裕师资进行合理转岗培训,施行考核竞聘上岗。对不能适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学的双语教师,要做好分层分类登记和转岗意愿摸底调查,制定转岗安置工作方案,开展教师转岗培训,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教师转岗工作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积极探索推动适切式组团式帮扶向义务教育学校延展,着力解决国家三科统编教材师资不足等问题。三是强化教师职称评聘。打破在教师职称评聘中论资排辈、唯学历、唯资历、唯职称的传统观念,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兼顾的用人体系;建立岗位竞争机制,对特别优秀的教师破格提拔任用,提升教师队伍的责任感、成就感、荣誉感,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四是强化师德师风管理。建立学生家长评学校、教师评领导、学生评老师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奖励等挂钩,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对少数师德缺失,又不服从调动和管理的教师,予以调整或解聘。

坚持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以全面准确贯彻实施《阿坝州教育条例》为基础,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推动我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附件

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

一、共性问题

1.县(市)制定的教师培训方案针对性不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课程设置比重较轻。

2.学校设施设备更新任务重。全州13县(市)现有教学仪器设施大部分按2015标准配备,按照新标准以保基本形式全部配齐,县(市)平均需求约2000—3000万元。

3.高海拔地区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取暖、安全饮水、洗浴设施设备匮乏

4.城区学校学生多,校舍紧张。乡村学校学生少,校舍闲置较为严重。

5.仍不同程度存在重语数轻艺体情况,素质教育开展不够深入,推进五育并举有一定偏差。

二、个性问题

1.阿坝镇第二寄宿制小学、麦尔玛镇中心校生均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

2.阿坝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办法因规范性文件失效后未制定新的政策,致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政策未得到延续。

3.若尔盖县求吉乡中心校在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上发力不足,检查时无2023年相关工作资料。

4.若尔盖县中学藏语文、藏数学教师偏多,转岗安置任务重。

5.若尔盖求吉乡6个年级6个班,6个汉语语文老师,5个藏语文老师,7个数学老师,唐克九年一贯制学校,14个班,14个汉语文教师,16个藏语文教师,18个数学教师,教师资源配置不合理。

6.红原县中学制定的教师培训计划针对性不强,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课程设置比重较轻。同时,该校涉及转岗教师较多,存在部分年龄较大教师转任难度大的问题。

7.红原县瓦切镇小学教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现象较为突出。

8.壤塘县高中招生难。初中毕业优质生源流失严重,2020年、2021年高中因报名人数太少,未能开班。2022年按照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要求,开设高中教学班一个,学生28人。

9.马尔康市第三小学学前教育中心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

10.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未形成闭环管理。

11.金川县学前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12.小金县无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留任机制,引进留住人才困难。

13.汶川县辖区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形式单一,受场所限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缺乏。

14.理县米亚罗小学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学生59人,预计秋季学期将持续减少,是全县唯一一所不足百人的小学,资源闲置明显。

15.茂县凤仪小学落实五育并举还需加强,德育活动开展规范性、系统性谋划还有待加强。

16.松潘县城关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

17.九寨沟城区小学超过45人的班级有57个,大班额现象突出。

18.黑水县教育局在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上发力不足,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工作指导较少。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障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权利,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量,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阿坝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表建议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大会制度优势,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三条 代表在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并负责答复代表,是州人大常委会和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及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是加强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应当尊重代表的权利,采纳和落实代表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依法履职有机结合,使人民群众的愿望有序进入决策和工作当中。

第四条  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应当为代表建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州、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应当为代表建议工作提供服务;代表所在单位应当依法为代表建议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条  代表建议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在提出、交办、办理和答复过程中,代表和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代表对所提建议要求保密或者代表所提建议有可能使代表或者他人受到打击报复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章代表建议的提出与受理

第六条  代表应当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接访、走访群众和参加专题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全州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提出建议。

第七条代表应当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

第八条  代表提出建议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简明扼要、一事一议、明确具体,做到有情况、有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

代表不得利用提出代表建议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个人利益。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提出:

(一)对列入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的修改意见;

(二)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的;

(三)代表本人的或者代转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类来信的;

(四)涉及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的具体案件的;

(五)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六)没有实际内容的;

(七)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的。

对属于上述情况的,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州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以下简称议案建议组),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向代表说明情况后退回,或者由代表修改完善后再提出。

第十条  代表建议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或者代表联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团提出。

代表联名提出的,应当主要基于代表共同调查研究,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联名的代表充分酝酿讨论,使参加联名的代表了解建议的内容;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代表团提出的,应当经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第十一条各代表团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协调,要按照要求范规提出代表建议,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第十二条  代表建议应当使用代表建议封面专用纸,内容按照有基本情况、问题分析、具体建议的格式书写,并亲自签名后提交。代表团提出建议,应当由代表团负责人签署后提交。

代表建议提交时,应当同时提交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通过阿坝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提交。

第十三条  代表建议,在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的,由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受理;在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州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受理。

对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代表建议,由议案建议组沟通、审核并经议案建议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由代表修改完善后提交;对州人民代表大会非换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由议案建议组按建议内容征求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意见,经代表修改完善后提交。

对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代表建议,由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完善建议,并对建议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分析问题是否准确、解决方案是否可行等内容和格式进行认真审核,经代表修改完善后提交。

对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代表建议,征得代表同意后可以合并处理。

第十四条 代表要求撤回提出的建议,在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大会秘书处提出,议案建议组具体办理;在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提出。

撤回联名提出的建议,由领衔代表征得其他附议代表同意后提出。

代表建议一经撤回,交办、办理工作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  州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县(市)人大常委会应当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为代表提出代表建议提供基本保障。

第三章代表建议的交办

第十六条  代表建议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交由州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第十七条  代表在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由议案建议组进行整理研究、综合分析,并与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统筹协调机构(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进行事前沟通,形成代表建议分析报告,会后连同代表建议一并移交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形成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交办方案,提交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交办。

代表在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由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与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后,提出初步交办方案,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形成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方案,经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交办。

第十八条  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对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办理的代表建议的分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的分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对办理的代表建议的分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第十九条  代表建议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交办、分办统筹协调机构(部门)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退回,不得滞留、延误和自行转办。交办、分办统筹协调机构(部门)对退回的代表建议,应当及时研究,重新确定承办单位。

第四章代表建议的承办

第二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强化逐件办结,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效。

    实行领导全面领衔办理代表建议制度。州人民政府办理的,实行政府领导领衔办理、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统一答复的办理机制;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形成领衔领导负责、承办科室具体负责的办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  承办单位应当将办理代表建议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推动改进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综合分析,拟定办理工作方案,细化办理措施。

承办单位对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建议,可以并案办理,分别答复代表。

第二十三条  承办单位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应当按照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访制原则,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和了解代表意见。代表应当积极主动参加承办单位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对代表团提出的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委托负责人员与相关县(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联系,认真听取意见。

第二十四条  由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承办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应当及时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经协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筹办理。

对主办、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需要进行综合协调的代表建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分办统筹协调机构(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进行协调。

第二十五条  承办单位应当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代表建议并形成答复意见稿报分办统筹协调机构(部门)。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确实不能在限期内办理完毕的,应当向交办、分办统筹协调机构(部门)申请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经同意后,可延期办理,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办结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代表可以通过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或者直接向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也可以通过阿坝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了解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形成答复意见稿前,应当主动就答复内容与代表进行充分沟通。

第二十六条  州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将办理代表建议的结果答复代表: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的,应当将解决和采纳的情况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在本年度内能够基本解决的,应当明确答复代表并尽快解决;所提问题已有规定的,应当向代表明确说明有关情况。

(二)所提问题已经列入近期工作计划,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将解决问题的方案明确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列入工作规划的,应当将解决问题的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责任部门明确答复代表。

(三)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但是对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参考价值,拟在工作中研究参考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和理由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因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或者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当明确答复代表,并向代表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代表本人提出或者经承办单位商代表同意,代表建议供承办单位研究参考的,由承办单位向代表说明有关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备案后,不再进行答复。

第二十七条  州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应当通过阿坝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作出答复;代表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同时书面答复,并附《阿坝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正式答复发出后,承办单位应当及时联系代表,了解答复件收到情况及代表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的意见。

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当同时答复领衔代表和附议代表。

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应当答复相关县(市)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条  代表应当自收到办理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登录阿坝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或书面填写《阿坝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进行反馈。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由领衔代表综合附议代表的意见后进行反馈;代表团提出的建议,由县(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反馈。书面反馈意见寄送至承办单位和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

代表对办理答复提出不同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

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应当说明具体意见,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会同相关分办统筹协调机构(部门)对代表的具体意见共同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告知代表。对需要再次办理的代表建议,由相关分办统筹协调机构(部门)交承办单位再作研究、重新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当邀请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代表意见。

代表对第二次办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约见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见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代表询问,如实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并将情况依法有据予以说明。

第二十九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应当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相关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

第三十条承办单位应当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工作,确保按时兑现承诺。承诺解决事项的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向代表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相关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

第三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除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在尊重代表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全文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代表建议;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答复的主要内容。同时,还应公开本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以及吸收采纳代表建议、工作动态情况等内容。

代表建议的答复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敏感事项的,依法不予公开。

第三十二条 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不得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向代表请托或者代人请托办理私事。

代表参加承办单位组织的调研、座谈等活动,不得办私事或者变相从事商业活动等与执行代表职务无关的活动。

第五章代表建议的督办

第三十三条  实行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和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全覆盖督办代表建议制度,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组织实施。

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统筹协调机构(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的沟通联系,做好代表建议督办的统筹工作。

第三十四条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的建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在每年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中推荐,征求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意见并报州人大常委会联系(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形成领衔督办建议方案,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实施。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全覆盖督办所有代表建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根据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职权范围、职能职责形成委室督办建议方案,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实施。

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建议的督办,并及时向领衔督办的常委会领导报告督办情况。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将督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十五条  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在领导领衔督办和全覆盖督办过程中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办等形式,充分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认真督办承办单位办理方案的制定情况、与代表的沟通情况、具体办理情况、答复情况、代表对办理及答复的满意情况等,协调解决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代表建议的解决和落实。

督办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研究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等,应当邀请负责督办的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参加。

承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至办理结束,应当每月向州人大常委会领衔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报告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办理方案的制定情况、与代表的沟通情况、具体办理情况、答复情况、代表对办理及答复的满意情况等,答复初稿应征求州人大常委会领衔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意见。

第三十七条  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应将常委会分管(联系)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情况和委室全覆盖督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常委会联系分管(联系)领导审定后,于当年9月底前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每年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和委室全覆盖督办情况。

第三十八条  州人大专门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密切同代表的联系,通过走访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向代表征求督办工作意见,加强和改进督办工作。

第三十九条  州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应当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内部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六章代表建议工作的评估审议

第四十条 实行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评估制度。

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会同相关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对代表建议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州人大常委会会同 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评估结果,州人大常委会对优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办理代表建议敷衍塞责、相互推诿和办理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第四十一条 州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和审议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形成的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并报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州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代表提出代表建议以及参加办理情况由代表本人报告所在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由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审核后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第四十三条  一府一委两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办理代表建议的具体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州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领衔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州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草案)》

的说明(书面)

2023829日在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工作机制的新要求,结合我州的经验做法,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起草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草案)》,现就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工作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强化与代表联系沟通、做好答复反馈、加强督促检查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修改了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以立法的方式,出台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

二是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总结提升经验做法。我州现行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是2006614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对标人大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强化培训、广泛调研、加大审核力度,实行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全覆盖、全过程督办与业务相关的州人大代表建议,联合州人民政府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估等一列措施,不断提升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水平,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经验,需要通过更新制度加以凝练和固化。

二、《工作办法(草案)》的起草过程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工作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次安排部署、提出要求并亲自修改。人事代表工委联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深入全州各县(市)开展调研,了解我州代表建议工作的现状、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倾听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工作办法(草案)》形成后,分别征求了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委员会、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和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27条,经过逐条研究、反复讨论,采纳和吸纳19条,在此基础上,形成本稿。

三、《工作办法(草案)》的基本内容

一是主要依据。《工作办法(草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对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规定,形成了框架结构,借鉴了相关表述和提法,同时融合了当前工作中的经验和相关做法。

二是框架结构。《工作办法(草案)》共分七章四十五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代表建议工作目的意义、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保密要求等内容;第二章代表建议的提出与受理、第三章代表建议的交办、第四章代表建议的承办,重点围绕代表建议的提出、受理、交办、承办等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强化服务保障;第五章代表建议的督办,作为专章规范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和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全覆盖督办的工作机制,并对一府一委两院接受督办工作提出相关要求;第六章代表建议工作的评估审议,对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州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估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七章附则,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三是主要特点。《工作办法(草案)》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的原则,着力规范和解决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实际问题。一是明确了提出标准。为增强建议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规定代表提出建议应当坚持一事一议、内容明确、措施具体,列出了七种不应当作为建议提出的情形,并增加了提出建议审核的内容。二是明确了交办原则。为确保建议交办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增加了事前沟通程序,规定会议期间由大会秘书处提出交办意见,闭会期间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提出交办意见,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交一府一委两院以及有关机关、组织办理。三是明确了办理时限。为推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规定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时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六个月;代表对办理答复提出不同意见的,要求承办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在三个月内再次办理答复代表。四是明确了督办程序。将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和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全覆盖督办工作机制通过制度进一步固化。五是明确了办理评估工作。通过量化计分评估,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办理代表建议敷衍塞责、相互推诿和办理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代表提出建议以及参加建议办理情况由代表本人报告所在代表联络站,由联络站按程序审核后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工作办法(草案)》通过实施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领衔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办法》同时废止。

以上说明,请连同《工作办法(草案)》一并审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阿坝州2022年州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3830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阿坝州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阿坝州2022年州本级财政决算及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阿坝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州级财政决算。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830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蒋刚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庄意义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何小康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结束时的讲话

2023830日)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为国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传达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精神,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两个法规案,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听取和审议了熊猫家园·生态警务生态保护公安品牌建设情况、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乡村振兴与三家园工程建设情况等7个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这次会议时间紧、议题多,但大家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

下面,我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就抓好下一步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主心骨,是做好人大工作务必牢牢把握的正确方向。7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广元、德阳等地考察调研,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提出系列重要要求,为四川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729日、828日州委分别召开了常委扩大会和工作会议,就全面深化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部署安排。各位组成人员务必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深悟透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树立党委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重心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法言法语体现党言党语,带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安排,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找准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州委中心工作和阿坝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要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进程中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关系保障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问题,找切入、谋思路,建诤言、献良策,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为州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聚焦“6+N”高原特色农牧业、“5+N”生态工业、“1+6”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大对计划规划、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为加快建设具有阿坝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提供保障。要聚焦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关注和反映群众工作的敏感点、现实矛盾的易发点,深入开展调研与联系群众工作,发挥好宣传引导、示范引领和监督助推作用,合力将建州70周年庆祝活动办成一场展示民族团结、繁荣的盛会。

三、持续健全工作制度。制度建设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根据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和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系列制度,修订完善了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监督评价、意见建议办理和接受群众监督等各类制度70余项,本次常委会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作了修订。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围绕立法、监督、任免、代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规范,推动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的衔接、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的配套,形成适合地方人大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和工作制度体系,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要扎实做好制度建设的后半篇文章,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常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建设成果落地见效。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二次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有:

李为国

陈福生

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

米建康

张耀龙

西

马启寿

王永寿

王国强

艾晓兵

申红霞

伍晓东

刘木滚

李戎生

李明超

李祥英

吴锦波

何永花

陈正香

陈永清

陈洪涛

周礼鸿

泽郎达尔基

赵文辉

黄春梅

龚芹芹

盛碧慧

蒋明平

谢荣妹

廖贵英

因事因病请假的有:

颁玛德吉

程待令

拉旺健

周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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