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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公报

阿坝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十五期

来源:州人大
访问量:
更新日期:2023-11-02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报

13期(总第15期)           20231026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1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3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4

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5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9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11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22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25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26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0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32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7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39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50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6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66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三次会议情况………………………………………………………69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1024日至25日,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马尔康市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颁玛德吉、陈福生、米建康、泽久,秘书长廖敏与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精神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等6项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李为国指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认识主题教育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主题教育,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主题教育的关系,带头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等重点任务,作示范、立标杆、带好头,推动主题教育成果更好转化为人大工作实效。

李为国要求,要紧扣全州重大工作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活动,加强政府预算执行、债务限额、国资管理等监督检查,全力助推经济发展。要继续推进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全面落实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常态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保障权益、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专项督导反馈意见,全面抓好问题检视整改,有力有效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切实在坚持党的领导、提升工作水平、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下真功、求实效,不断提升全州人大工作质效。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鹏,州政协副主席高加军,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骥,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委组织部、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届人大常委会

十三次会议议程

(2023年10月24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次全议)

一、传达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

二、传达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

三、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和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九、任免事项

十、其他事项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

8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成都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7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强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任免案,决定任命董卫民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书面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任免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任免案。

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春秀、彭琳、宋朝华、王菲、刘坪、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郑备,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监委副主任赵正文,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燕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精神


  9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会议。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7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传达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成都东部新区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实施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四川省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天府粮仓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省级财政文化专项资金预算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四川省一老一小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任免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强、副省长叶寒冰分别作有关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春秀、彭琳、王菲、何延政、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省法院院长王树江、省监委副主任张冬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燕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县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927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雁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7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决定,将《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成都东部新区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王雁飞作了讲话。他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项长期任务、永恒课题,省人大常委会要久久为功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讲、学、训活动作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抓手和载体,进一步推动理论学习形成常态、养成自觉,切实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扎根铸魂,推动主题教育成果更好转化为人大工作实效。要认真对照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相关重点工作、厘清重点任务,对自身检视发现的问题和省委专项督查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要全力以赴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对照一要点三计划目标任务,梳理总结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差距,增添措施,压实责任,周密细致做好各项收口工作。要继续助力做好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保障权益、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强、祝春秀、彭琳、宋朝华、王菲、朱家德、何礼,秘书长贾瑞云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董卫民、省监委副主任张冬云、省法院副院长秦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燕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协有关副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县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城乡融合主题开展了本届首次专题讲座,王雁飞副主任主持(详见相关报道)。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31024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82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小组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在《阿坝日报》、阿坝州政府网和州人大网等媒体全文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再次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征求了省、州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意见,对《条例(草案)》再次修改,通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征求部分立法专家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征集到的社会各界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三审稿。法制委员会于1020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受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强委托,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条例(草案)》严格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条例(草案)》的体例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立法技术要求,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我州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已较为成熟。本次常委会审议若无重大原则性修改意见,建议授权法制委员会会同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报请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相关工作。

以上意见,请连同《条例(草案)》一并予以审议。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1024日在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司法局局长    白玛罗尔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州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治藏方略、省委涉藏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奋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件一件落地、一项一项见效,为推动我州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2018年底,州委全面部署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将法律政策七进作为夯基固本的重要抓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通过《阿坝州深入基层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办法》,以党内规范性文件统领法律政策七进工作。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创新、突破,逐步建立起“4333”(四项普法工作机制、三大普法重点对象、三项基层治理措施和三项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我州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路径。

(一)深化认识,有力保障,项机制构建普法工作四梁八柱。一是构建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纵向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横向由部门一把手负责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州委、州政府印发《阿坝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州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成立法律政策七进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17”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有力有序落地落实。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坚持普执结合,制定完善《阿坝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州级相关部门的普法责任和普法重点,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考评制度,在全州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抓总,部门分工负责,州、县(市)、乡(镇)三级联动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州、县(市)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州等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督查指导,形成了州考核县(市)、县(市)考核乡(镇)的两级目标考核推进机制,各级人大、政协以多种方式对普法工作予以监督指导。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全州组建各级各类法律政策宣讲团961172人,成立法律服务小分队220个,法治文艺团体26个,培养普法志愿者1115名。将普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全州落实普法经费788.1万元。

(二)深抓落实,突出效果,三大重点抓牢普法工作关键核心。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推行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宪法宣誓。全州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始终,党和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严格落实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要求,制定实施《阿坝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2021年以来,组织专题学法1056次,会前学法8900余次,开展法治宣讲34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1.2万人次,1128个单位4.6681万人参与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习。二是聚焦普法难点,抓寺庙僧尼法治教育紧盯抓住寺庙这个全州社会稳定、基层治理的关键,明确工作方向,及时跟进中央、省委、州委对依法治藏的最新工作判断和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法律政策进寺庙为抓手,深化四进七有建设,推动重点寺庙集中整治,讲经前先讲法普法模式成为涉藏地区依法治理典型经验。坚持一寺一策依法规范管理,统筹寺内寺外,坚持守法与持戒、法律法规与民俗习惯、惠民政策与生活新旧变化三个一起讲。维稳重点县重点寺庙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州寺庙聘请法律顾问140人,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领域进一步拓宽,年均为寺庙提供法律服务200余件次,有效提升了僧尼法治意识。2021年来,全州开展法律政策进寺庙活动2500余场次,受教育僧尼6.7万余人次。全面落实《四川省寺庙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四川省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抓好遴选、培训、管理、使用四环节,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523人。三是聚焦普法重点,抓边远农牧民法治教育以需求定主题,结合群众所思所盼,综合考虑我州不同地域、不同普法受众的不同情况,建立订单式”“菜单式分类宣讲机制。大水漫灌精准滴灌转变。各县(市)深入调研,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围绕牧区常见法律问题,将普法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点宣讲宗教事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禁毒禁赌、民法典等方面法律知识,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化实质化转变。在法治宣讲过程中,改变以往一味讲解法律条文的宣讲方式,重点加强对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和渠道的引导,突出对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的宣传,在通过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如:理县米亚罗镇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着力点,组建拉斯巴新型基层法治服务团队。秉承有事来找我宗旨,践行群众有需求就找拉斯巴新服务理念,累计解决群众诉求事项1147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5000余次。突击进常态进转变。深刻认识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法治宣传需要久久为功,法治意识才能入脑入心。各县(市)通过成立马背、草原姐妹、高僧大德等多层面、多形式、接地气的汉藏双语法治宣讲队伍,不间断深入重点乡(镇)、深沟远寨、边远牧场等地区,巡回开展法治宣讲,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如:松潘县组建摩托车法治宣讲队,成为全县法律政策宣讲草原轻骑兵,行程超2万公里,将党和国家的富民惠民政策、宪法法律送到每一位远牧点群众身边,切实为远牧点群众排忧解难,排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边界稳定。2021年以来,全州开展法律进农牧区活动1.5万余次,受教育109.2万余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4135人。全州共开展宣讲活动5900余场次,受教育116.8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55.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7万余人次。

(三)深研细悟,精准发力,三项措施强化普法工作治理目标。始终把解决社会问题、构建法治良序、实现法律之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推动法律政策宣传七进法律政策治理七进转变,积极助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一是着力夯实法治基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民族区域自治立法,颁布实施自治法规31部,纳入法律政策七进重点宣传内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1年以来州委、州政府379件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提出建议意见284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执行难、行刑衔接司法难题。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实质化运行。推动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开通远程法律服务平台,着力推动法律服务由跑断腿网上飞转变,破解牧区法治人才资源匮乏困境。九寨沟县、茂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汶川、理县被评为省级法治示范县,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崇法尚治的法治良序加速形成。二是依法治理突出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制定《阿坝州依法规范民间调解暂行办法》,坚决防止宗教势力、家族势力等主导和干预依法调解活动依法修订村规民约,按照《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深入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州村规民约进行法治体检,将民族团结、乡风文明、维护稳定等内容纳入其中。强化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完善三山一界、重点项目工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健全省际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深入调处民间借贷纠纷,积极参与化解民间借贷纠纷,有针对性深入借贷纠纷人员较多乡村开展相关法律问题宣讲,了解涉案群众思想动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三是因势利导组建专班。2022年下半年,由州委统筹组建法律政策宣讲专班。精选31名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素养较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双语宣讲骨干分赴阿坝县、若尔盖县、马尔康市,聚沙成塔,沉身入水,持续推动法律政策宣讲落地落实。召开会议160余次,州、县(市)投入专项经费226.7万元,坚持分散+集中原则+灵活宣讲方式,通过以案释法重点宣讲群众容易触及的法律问题,专班深入基层开展宣讲2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4.6万余人次,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感恩意识和对党、国家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执政根基进一步夯实。

(四)深挖方法,找准路径,三化创新突显普法工作特色成效。一是品牌化运作。坚持挖掘特色、注重成效,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树立品牌意识,提升宣传工作成效,在涉藏地区率先建成汉藏双语法治宣传工作室,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开辟法治阳光栏目,深受广大农牧民和僧尼喜爱,推送节目128期,受教育群众150余万人次,覆盖川甘青地区,影响力逐步提升,成为阿坝普法金字招牌。打造格桑梅朵未检品牌、鹤翔兰萨环保公益诉讼品牌、四圈四同环资审判品牌,内涵不断深化拓展,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二是法治文化阵地。全州建设91个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充分利用民族民俗文化、宗教积极元素,编写和制作融入地方特色的普法读物及产品,创作了一批唐卡、藏羌刺绣等民族民间法宣精品。2021年以来,全州编发各类普法读物23.6万余册,制发普法产品120余种、7.8万余件。三是法治传播阵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积极开设普法微信、微博、藏文语音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快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全州发布法治微博2648条、法治微信4525条、法治手机报110期,推送法治公益广告3400条。四是多元化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发挥他们贴近基层、了解群众的优势,依托普法宣讲团、媒体从业者、群众演艺团等开展体验式普法。马尔康市组建梭磨河畔宣讲队,融入嘉绒藏族文化编创《普法之歌》,广为传播。金川县深入总结孝德文化建设,创作了一批法治文艺节目,分片区巡演。壤塘县组织民间艺人谢饵山原创制作壤巴拉藏语普法脱口秀,脍炙人口。实现了让身边人宣传身边人,让身边人服务身边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1年以来,全州共编创法治文艺作品70件,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33场次,法治文化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新时代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牧区信教僧众法治意识淡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执法司法过程与法律政策宣讲还未深度融合,需要在下步工作中切实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州委系列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长江黄河上游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阿坝州深入基层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办法》,下一步我们将把握这条主线,切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各类宣讲力量,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常态化、精准化宣讲机制,实现宣讲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抓实涉藏地区全覆盖宣讲,坚持不留盲区、不漏一人,打通宣讲最后一米,力争实现区域全面覆盖、群体全员覆盖,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共识。三是聚焦实用管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继续探索和创新方式,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座谈式、互动式法律政策宣讲,深化以案释法、以案释策,提升宣传渗透力和针对性。四是创新推广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以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为宣讲突破口,制作高质量法治阳光栏目、普法微视频等,使法律政策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行。五是围绕州委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保护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提升生态治理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细化责任举措,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普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对八五普法规划中期

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1024日至25日听取和审议了《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35人。表决结果为:满意31票、基本满意4票。

为多举措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阿坝、平安阿坝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向好发展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因时”“因地”“因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制度,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二要构建普法大格局,完善要素保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制定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法治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建立政府购买、市场投入、公益参与的社会普法教育运作机制,切实解决专业队伍编制和人员不足等问题。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普法形式。着力组建一支法律素养高、宣讲能力强的骨干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宣讲团成员、法律政策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知识集中培训和考核机制,不断提升普法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普法工作重点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类法治教育宣传平台,充分实现法治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3年州本级

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20231024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县(市)政府使用债务由州级财政转贷,纳入县(市)财政预算管理,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如下:1—9月,全州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3.10亿元,调增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13.10亿元,其中:州本级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5.76亿元(含再融资一般债务收入预算2.28亿元);州本级新增浙江援助资金0.40亿元,调增2023年援助收入0.40亿元。因援助收入和一般债务收入增加,调增2023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亿元,调增2023年州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7.34亿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2亿元。

调整上述事项后,2023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债务转贷收入预算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0元调整为13.10亿元;援助收入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0元调整为 0.40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49.40亿元调整为53.56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0元调整为7.34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债券还本支出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的0.28亿元调整为2.28亿元。

二、2023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县(市)政府使用债务由州级财政转贷,纳入县(市)财政预算管理,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如下:1-9月,全州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16亿元,调增2023年州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16亿元;因专项债务收入增加,调增2023年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预算0.25亿元,调增2023年州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7.91亿元。

调整上述事项后,2023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债务转贷收入预算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0元调整为8.16亿元;2023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0元调整为7.91亿元;2023年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预算由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0元调整为0.25亿元。

三、2023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截至目前,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未发生需调整事项,收支预算仍为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收支预算数。

以上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四、其他报告事项

(一)关于上级转移支付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向会议报告全州和州本级接收上级转移支付有关情况。截至9月末,全州累计收到中央、省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51.25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8.59亿元。州级补助下级转移支付205.64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07.28亿元。

(二)关于预备费安排情况2023年,州本级财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的规定设置预备费5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在2023年统筹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提升资金绩效。同时,进一步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州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在加快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中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20231025日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会议同意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州本级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和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

20231024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请予审议。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截至9月底,全州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4.50亿元,较上年增加15.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4.89亿元,较上年增加7.2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9.61亿元,较上年增加8.1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级情况为: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为79.03亿元,较上年增加3.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02亿元,较上年增加3.4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01亿元,较上年增加0.25亿元;县(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为95.47亿元,较上年增加11.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2.87亿元较上年增加3.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60亿元,较上年增加7.91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转贷情况

截至20239月,财政厅代理发行并转贷我州地方政府债券21.26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2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8.16亿元、再融资债券5.82亿元。州本级使用政府债券6.01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2.2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4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0.25亿元;转贷县(市)使用15.25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3.5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8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91亿元。

三、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新增债券情况。截至20239月,全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44亿元,全部按照中央、省债券资金使用规定及支出支持范围安排如下项目:

新增一般债券7.28亿元。一是安排用于“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亿元;二是安排用于阿坝州田径场提升改造、阿坝州传染病医院、州文旅大会道路交通保障、壤塘县垃圾压缩中转站、若尔盖县国道213老城段综合提升等项目4.28亿元。

新增专项债券8.16亿元。一是安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1.87亿元,其中:理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0.54亿元、茂县火车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48亿元、茂县河西片区智慧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0.24亿元、若尔盖国家公园一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0.61亿元。二是农林水利领域1亿元,其中:小金县沃日镇乡村振兴农文旅融合一体化建设项目0.5亿元、红原县农村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0.5亿元。三是社会事业领域3.06亿元,其中: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0.25亿元、汶川县阿尔沟旅游扶贫综合开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65亿元、阿坝州松潘县人民医院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及综合救治能力提升项目0.4亿元、黑水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阿坝县莲宝叶则景区珠姆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76亿元。四是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1.63亿元,其中:汶川县七盘沟中小微绿色科技园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亿元、马尔康市赶羊沟水厂输水管网建设项目0.33亿元。五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0.6亿元,用于2022年黑水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再融资债券情况。截至20239月,全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5.82亿元,用于偿还已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涵盖公路、城市道路、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管网、土地开发整理、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化项目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和脱贫攻坚项目,其中:州本级使用再融资债券2.28亿元,转贷县(市)使用3.54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9月,全州地方政府债务当年转贷收入和还本支出品迭后预计累计余额为150.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0.94亿元、专项债务69.29亿元。分级次看: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67.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24亿元、专项债务37.01亿元;县(市)政府债务余额82.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70亿元、专项债务32.28亿元。全州和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在省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各级财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在可控范围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持续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监测预警和风险管控体系,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大力推动政府债务审批、举借、使用、偿还和管理规范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1024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政府债务限额报告》)。   

会议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35人,表决结果为满意30基本满意5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加强债券项目申报储备

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谋划包装储备一批农林水利、乡村振兴、卫生健康等项目,筛选符合专项债券申报条件的重点项目建立高质量项目储备库。加强对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发现解决债券项目申报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前期资料的完备性。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跟踪监督力度,用好日监测、周调度、旬督导、月通报机制,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要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调整,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浪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债券资金的使用监管

建立完善债券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政府性债务全口径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债券资金用途、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拨付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将经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报告

20231024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我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98.34亿元,负债总额57.07亿元,净资产941.27亿元,资产负债率5.71%。其中: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29.8亿元,负债27.58亿元,净资产502.22亿元,资产负债率5.2%

按单位性质分,我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51.61亿元,占资产总额55.2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46.73亿元,占资产总额44.75%

按资产类别分,我州流动资产47.1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58.1亿元,无形资产净值6.09亿元,在建工程114.88亿元,长期投资0.49亿元(均为长期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518.16亿元,其他资产153.5亿元。其中,州本级流动资产20.08亿元,固定资产净值41.45亿元,无形资产净值5.09亿元,在建工程34.37亿元,长期投资0.4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284.38亿元,其他资产143.94亿元。

(二)资产新增、处置及收益情况。

1.资产新增情况。2022年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2.9亿元,新增无形资产0.5亿元,新增在建工程9.24亿元。

2.资产使用情况。一是资产自用情况。截至20221231日,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自用固定资产原值273.13亿元,占账面总额的99.96%,其中在用272.55亿元,占账面总额的99.75%。自用无形资产原值8.54亿元,占账面总额的100.00%。二是出租出借情况。截至20221231日,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0.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2%2022年度新增出租出借资产0.04亿元。

3.资产处置情况。2022年度,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5.9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处置5.95亿元,占99.53%;无形资产处置0.03亿元,占0.47%

4.资产收益情况。2022年度,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收益81.07万元,资产处置收益13.08万元。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截至20221231日,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账面面积337.86万平方米,账面原值2.06亿元,账面净值1.32亿元。

2.房屋资产情况。截至20221231日,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账面面积733.29万平方米,账面价值145.9亿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30.41万平方米,占17.78%;业务用房面积540.65万平方米,占73.73%;其他用房面积62.22万平方米,占8.49%

3.车辆资产情况。截至20221231日,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账面数量5723辆,账面原值17.51亿元,账面净值4.52亿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情况

(一)贯彻落实分层资产管理体制。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通知》要求,建立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全州各级建立了由财政部门实施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实施具体管理的分层管理体制,形成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资产管理模式。

(二)实行资产全周期管理制度。出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营性房地产、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等系列管理制度,涉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核实各管理流程,初步搭建了从入口出口的资产管理全周期的制度体系,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三)不断夯实资产基础数据。全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体系,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了资产报表数据质量,规范了资产处置流程,提升了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批复,强化了单位管理意识。

(四)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财政部和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完成建设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资产管理三个全覆盖:一是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部纳入系统,实现单位全覆盖;二是资产配置、资产管理、资产报表和查询分析等事项全覆盖;三是单位的资产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全覆盖。

(五)加大资产监督力度。州县两级资产管理机构紧紧围绕资产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常态化地对各单位开展相关检查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配合开展检查相关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指导单位贯彻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参照《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阿坝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积极修订完善我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规章制度。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厘清财政与机关事务管理局之间的职责,形成管理合力,共同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三是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细化内部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把好资产配置环节入口关。以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为目标,充分考虑单位资产存量状况,以存量控制增量,科学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合理审批资产配置预算,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适应,资产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责相匹配。

(三)规范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强化落实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水平。持续做好督促检查,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产报表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总体部署,在州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严格内控制度管理,厘清工作职能职责,推动资产规范建设,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保障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抓实推进资产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1024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35人,表决结果为满意25票,基本满意9不满意1

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财政部门应对当前的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逐步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缴费、信息报告等全方位制度体系;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主管部门结合行业情况,健全完善部门或本行业国有资产配套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本单位资产清查登记、内部控制、统计报告、日常监督等具体制度。

二、切实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体系,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资产与资金管理效益同步提升。要切实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坚决杜绝和纠正既有资产长期闲置。

三、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切实做好重大专项改革中涉及的单位划转、撤并、改变隶属关系的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并进行账务处理。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资产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机制,对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会同审计等部门,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消化虚高存量,让资产总量更加真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1024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民政局局长  陈连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州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全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9.19万未成年人,占全州户籍总人数的21%。其中特殊困难、贫困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13392人(孤儿20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2人、艾滋病感染儿童12人、低保家庭儿童10831人、残疾儿童1342人、农村留守儿童789人),占未成年人的6.97%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全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2021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我们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立体保护、全面保障的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全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合法权益,各级协调机制全面建成,多项政策举措精准实施,各类主题宣传有声有色,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保护状况不断改善,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高位推动,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六大保护为支撑,六大行动计划为路径,一个未成年人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为保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661”工作模式。实现州、县两级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制发《阿坝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能职责,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重点事项。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在目标考核、平安建设等考评体系设置多项硬性指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更加规范、更为有序。

(二)坚持远近兼顾,政策支撑进一步强化。确保规划先行,制发《阿坝州关于指导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坝州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等有指引可遵循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创建土护未保品牌推进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方案。聚焦重点时期,及时发布《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坚持多方联动,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州144个乡镇设立未保工作站,全覆盖成立村级保护点,配备村(社区)儿童主任1154名,成立儿童之家”380个、童伴之家”3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00万,在汶川、理县高标准打造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示范点。建成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0处,建成教育观护基地1处。建立州儿童福利院1所,为孤弃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全面综合性服务。13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151所中小学校,初步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保护阵地。

(四)坚持宣传引领,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电视台开设《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藏汉双语栏目,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类法律知识,辐射1.7万户家庭,覆盖妇女儿童5.1万人次。大力实施五老宣讲员百千万工程,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恩教育”“法制教育主题宣讲120余场次累计覆盖3.4万余人次。在寒暑假、六一儿童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等系列活动,2023六一期间,全州共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37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

二、主要做法

(一)聚焦家庭保护,着力创造和睦文明家庭环境。一是家庭教育扩面,普及良好家规、家风、家教。把家风家教放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突出位置,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最美家庭”“藏寨羌乡好家规等活动为抓手,普及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推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利用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等线上线下阵地,向广大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举办家教家风巡讲活动390余场(次),惠及6.1万余人次。二是家庭监护提能,加强监护教育、指导、监督。建立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服务站点315个,定期为监护人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全州13县(市)检察院全覆盖挂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持续提升家庭监护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开展监护人法定监护职责宣传355场(次),惠及13.02万人次。三是干预保护及时,彰显司法态度、力度、温度。公检法等部门围绕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下达家庭教育令14份,向社会公布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处置情况案例1个。在离婚案件办理中充分尊重8岁以上未成年人真实意愿。抓好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强化学校保护,着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一是促进校园安全、课堂减负。加强校内外安全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师德师风教育、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违法记录查询等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执勤,相关治安案件优先出警、快速处警,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包括向州教育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1份,将一号检察建议融入学校保护。严格落实双减,坚持审批和监管并重,有效预防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发生。二是推动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全力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打造格桑梅朵等精品法治教育课51堂。加强学生心理关爱,认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密切关注心理问题易发群体,有效防范学生欺凌等事件。全州2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16所高中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 290 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125 个。三是实施铸魂健体行动。巩固推普工作成果,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强石榴籽文化教育微阵地,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国家级2所、省级12所、州级202所。红原县查尔玛乡小学被国家部委授予八一爱民学校,一批双拥示范学校挂牌成立。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阳光体育运动得到普及,推动体教融合,定期举办综合性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增强青少年体质。四是落实控辍保学要求。持续推进十五年免费教育,健全联控联保机制,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州脱贫、困难家庭辍学学生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值得一提的是,我州儿童福利院先后走出2名硕士研究生、66名本(专)科生,44名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开展教育资助行动,实施学前教育一免一补、义务教育三免两补等民生工程,累计为4100余名学生妥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涉及资金3600余万元。

(三)筑牢社会保护,着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净化文娱场所环境结合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打违治乱、秩序整治等工作,强化出版物市场及校园文化用品经营单位管理,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的防火墙对全州130余所中小学、30余所幼儿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文化用品店、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2次全面清理、3次突查暗访。二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残联组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桥梁纽带作用,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阿坝州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筹集启动资金1050万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州有24家社工组织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活动开展关爱服务活动8500人次,建立困境留守未成年人档案2466份,帮助完成1603个微心愿。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启动春雷行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完成11次现场监督检查,整改问题24个,查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27件,案值3.09万元,罚没款5.94万元。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宣传单600余份,设置标识956个,排除各类隐患48个,下达各类问题整改通知书42份。聚焦食药品安全、烟酒销售、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等痛点难点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份。

(四)紧盯网络保护,着力净化网络空间护苗一是严打犯罪坚决净网扫除淫秽色情等低俗垃圾,封堵微信公众号1100余个、涉黄网站4个,删除有害信息2000余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严肃处置诈骗行为,全链条打击一起“QQ扫码可免费领取明星签网络诈骗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3人,扣押现金90余万元。二是长效化促进网络清朗建立网络舆情感知平台,组建网络文明志愿队伍1700余人,网络义务监督举报队伍25人,全面排查清理淫秽色情、儿童不良动漫等有害信息。广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加强网络监测和涉未网络舆情处置,整治教唆、不良交友、网络暴力等现象,累计排查教唆类网站55余家。三是常态化开展清风行动。突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大力推进游戏防沉迷设置,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网吧上网管理,让未成年学生在校专心学习。集中整治诱导未成年人饮酒、吸烟等不良行为问题的视频和图片,发布辟谣 近十年最受青少年关注的十大网络谣言等信息,全力营造良好网上氛围。

(五)夯实政府保护,着力兜住兜准兜好基本生活底线。一是提供基本保障。建成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14所,稳步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713户困难单亲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91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资金109.75万元,补助范围不断扩大。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防治水平持续提高。强化未成年人疾病预防控制,开展重点学校结核病防治攻坚活动。在中小学校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做好在校、在园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明眸工程,有效改善未成年人近视问题。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全额资助孤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全州未成年人参保达15.98万人,申请癫痫、结核、恶性肿瘤、精神病等门诊特殊疾病565人次,报销门诊特殊病费用合计6.22万元。二是健全基础设施。逐步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全州35所托育服务机构可提供托位数1106个,实际收托婴幼儿数508个;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52个,配置率达90%。丰富文体生活,基本形成县县有文图两馆、乡乡有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建成各类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推出各具特色的假期免费开放服务,为孩子们打造寓教于乐的第二课堂三是关心残疾儿童。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中心)3所,开设绘画、剪纸、手工、羌绣、舞蹈、烹饪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课程,打造净土护未 共童成长特殊儿童关心关爱品牌。强化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为103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500余名残疾儿童及家庭进行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紧急救助等项目。

(六)实施司法保护,着力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构建法制社会环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医院强制报告义务。深入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开展六进六边”“百万警进千万家”“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活动,优化未成年人安全成长法制环境。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建立未成年人办案组,全州共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17件,批捕15人、起诉28人。二是体现人文关怀。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坚持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推动建立一站式询问取证办案场所和机制,全州共建立专门场所9个、配套机制2个,开展心理测评及疏导5人次。开展法律援助32次、司法救助5973心理干预82人次三是依法宽缓到位。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团队14个,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全州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23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基础总量大、工作半径长等客观困难。同时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法律宣传教育还不深入。各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普及不平衡,针对农牧民的普法宣传活动相对较少,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较为滞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不强。二是工作队伍能力有待提高。服务未成年人最后一米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均为兼职,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能力偏弱,加之工作任务重,服务对象多,绝大多数没有补贴,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落地效果。三是特殊群体关爱不充分。留守儿童、残障儿童大部分都生活在农村,受生活环境、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的影响,很多留守儿童、残障未成年人停留在有饭吃、有衣穿”“不走失、不受伤的基本生存阶段,心理方面、精神层面的关心关爱不够。

四、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理念,紧紧扭住突出问题不松劲、抓住关键环节不松手,守正创新、团结协作,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州中心大局。

(一)坚持一个原则,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运转高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

(二)通过多点发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破题见效。把落脚点放在强保障上,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制定孤儿成年后过渡期安置保障政策,进一步细化各类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措施,针对困境儿童广泛开展关爱帮扶服务。把着力点放在提能力上,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分层分类开展强基固本培训,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和专业素质,着力打造敬业、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把关键点放在重宣传上,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尊重、关心、服务少年儿童。

(三)推进六大行动,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六大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强国有我成长行动、家庭监护提能行动、清网整治护航行动、爱心圆梦温暖行动、法治护苗关爱行动和护苗力量提升行动。延伸基层触角,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乡镇、村(社区)职责范围,指导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线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着力构建州县乡村四级保护体系,提升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身上寄托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我州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与内地发达地区、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的差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州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监督我们,支持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高标准的工作要求、更富成效的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切实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全州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31024日在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61日起施行,为有效推进该法律在我州的贯彻实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州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对指导思想、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点位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经主任会议通过。常委会成立了以泽久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州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社会建设委专业代表为成员,州检察院、州民政局、州妇联、州教育局负责人参加的执法检查组,于724日至811日,赴小金、若尔盖、黑水、汶川等7县,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检查了各县(市)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镇村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学校、妇幼保健院、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等20余处。重点检查了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六大保护法定内容、协调联系机制建立、运行等情况,指出实施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不足、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召开座谈会7场次,发放调查问卷210份。同时,委托金川等6个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县贯彻实施情况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后,全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内容,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做了大量工作,我州未成年人保护状况不断改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初步构建。

(一)强化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法律实施

截至目前,全州共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口19.19万人,占我州户籍总人数的21%。州、县(市)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实现了领导协调机制全覆盖。完善配套工作制度,结合职能职责制定规划方案,积极推进法律实施。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围绕六大保护具体内容,细化六大行动,明确牵头单位,厘清任务边界,构建政策完善、权责清晰、操作便捷的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六位一体保护体系建设。

(二)强化法定内容,推动六大保护落实落地

推进家庭保护,创造和睦家庭环境。抓好家庭监护教育,多样化开展家风家教和法律政策宣传,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823个(挂牌315个),提供家庭监护指导。若尔盖县在商业社区创新设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普及法定监护职责。完善家庭监护体系,督促指导履行监护职责,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全州法院和检察院下达家庭教育令14份,发出督促监护令”6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处置情况案例1个,在离婚案件办理中充分尊重8岁以上未成年人关于监护问题的真实意愿数47个。

推进学校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改善未成年人就学条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力,加强控辍保学。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9.4%,义务教育巩固率97.2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22%。注重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达96%以上。加强防性侵害宣传和保护,建立防性侵强制报告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做好教职员工犯罪记录查询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保护,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督查,规范食堂管理,强化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过程管理,严密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学校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课程,全州252所中小学基本配置了专(兼)职教师、心理辅导室。汶川、黑水等县在中学校内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推进社会保护,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督促未成年人监护照护职责的落实,建立留守、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给予关爱帮扶。发展社工组织,全州共有可承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社工组织24家。各社工组织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快乐同行”“关爱残障儿童等项目,为5000余名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小金、汶川、理县等积极优化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建立社工服务中心,开展五点半公益课堂,实现服务儿童、联系家庭、带动社会的叠加效果。强化校园周边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清理整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的防护墙。针对网吧、娱乐性场所、酒店等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份。

推进网络保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强化宣传教育,鼓励未成年人传播网络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着力舆情监管,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看,及时发现和处置涉未成年人网络舆情。建立网络舆情感知平台,组建网络文明志愿队伍1700余人,网络义务监督举报队伍25人。提升网络素养,检察机关通过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云上格桑梅朵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公安、网信部门推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网络环境,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

推进政府保护,提升兜底保障。全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待遇稳步提高,待遇足额落实。10813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738名重度残疾儿童全部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293名困难残疾儿童享受了困难残疾人补贴,各类困境儿童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困境家庭儿童失学辍学动态清零,将低保边缘等低收入人口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特殊困难学生认定范围。积极争取困难儿童助学帮扶,为2448名困境儿童资助267.6万元。全额资助孤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对全州203所学校83279名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落实重点人群关爱保障,密切关注困难单亲母亲家庭中未成年人生存状况,我州现有单亲母亲家庭6740户,养育未成年子女5538人,已将1739户困难单亲母亲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39名未成年子女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督促县(市)民政部门落实困难单亲母亲家庭中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单亲母亲家庭维权。

推进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全州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对暴力伤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从严从重办理。2020年以来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132人、起诉3650人,主要涉及强奸、猥亵、交通肇事等罪名。发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份。开展法律援助32次、司法救助597397.67万元、心理干预82人次。坚持贯彻双向保护原则,推动建立一站式询问取证办案场所和机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宽缓到位,2020年以来全州共依法不批准逮捕812人,不起诉1223人;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全州共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人35人。近年来,我州司法机关累计依法处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251件起,惩处施害人255人,组织、参与亲子鉴定3720人次,累计为48户单亲母亲家庭追讨子女抚养费210余万元。

(三)强化法制宣传,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意识

以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基地、公共场所、网络平台等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州范围开展净土护未关爱特殊困难儿童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今年六一期间,共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各类主题宣传活动37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走访慰问困境儿童1500余名。组建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陆续编撰藏汉双语版法治课件100余件,覆盖600余所中小学校并连续五年开展双牵手”“开学第一课”“格桑梅朵网络法治课堂等更贴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治进校园活动百余场,辐射学生万余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监护人法定监护职责线上线下宣传355场(次),惠及130250余人次。举办家庭家教家风巡讲活动390余场(次),惠及61165余人次。

(四)强化阵地建设,建立改善活动场所和设施

强化未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州、县(市)未保中心建设,乡(镇)、村(社区)未保站点建设,建设配套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场所和设施,有效提供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服务和活动场景。全州设立144个乡镇未保工作站,全覆盖成立村级未成年人保护点1154个;全州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7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154名。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00万,在汶川县、理县高标准打造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示范点。建成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0处,建成教育观护基地1处,全州13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151所中小学校。初步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保护阵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部分家庭教育缺失缺位。部分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视不够,不同程度存在父母离异造成家庭教育主体不全、父母长期外出导致孩童由老人或老师代管造成家庭教育主体移位等现象。父母的教育关爱缺失,导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极易养成不良习惯,甚至经不住诱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庭教育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家庭教育存在误区,一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满足孩子物质需求多,关心其思想品德、个人成长发展少,监护人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家庭教育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宣传内容较为单一,仅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不够,宣传普及不够广泛,群众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

(二)学校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学校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德育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开展不充分、不深入、不完整,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日趋凸显。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存在不足,防欺凌实招不多,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德治和法治教育、特殊学生异常情况预警和干预有待加强。

(三)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现象仍然突出。网络沉迷问题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触网的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当前未成年人视力状况普遍不佳。未成年人自制力不够强,课外活动吸引力、感染力有限,未成年人缺少与家长之间的沟通,科学有效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办法和措施不够等原因,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同时,网络监管部门信息监看发现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形式还较为单一、简单。缺少对涉案未成年人有效的训诫、惩治制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治安处罚后,无法形成有效震慑,有一部分继续作案,存在先抓后放,继续作案的恶性循环。涉未成年人案件总量较多,基层司法保护力量较为薄弱,普遍缺乏未检专业人员。

(五)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督导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不均衡,尤其是留守、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儿童关爱帮扶有待加强。二是社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本地社工组织的孵化培育不足,全州面临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让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的服务和帮助。三是强制报告制度仍需大力宣传和推广。四是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薄弱,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大部分由乡、村(居)干部兼职,工作任务繁重,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工作力度不够。

四、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一要聚焦未成年人这个主体,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依法保护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二要紧紧围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三要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配强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法治宣传,形成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要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做到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合力推动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一是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动态监督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二是要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分工,超前谋划,深度推进,做到专人负责,定期研究。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帮扶,在涉及未成年人困难救济、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要整合各单位资源特事特办、急办快办,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四是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提升乡(镇)、村(居)儿童主任履职能力,督促落实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协助提供精神关怀、监护指导、关爱保护等未成年人相关服务,同时保障儿童主任合理补贴待遇,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五是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网络环境的整治,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家庭、学校和社会等需多方协同、综合施策,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六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降低发案率。

(三)加强教育指导,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加快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作用,以点带面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公益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和方式。强化父母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重点强化单亲家庭、再婚家庭以及托管家庭的监护责任。相关部门要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展开监督,发现未履行监护人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要及时进行劝导或处罚,严重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或司法介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处置情况案例。

(四)加强学校保护,守好未成年人保护主阵地

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开设专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和活动,提供发展心理咨询和辅导,维护和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培养他们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职责。制定各种灾害、意外伤害等突发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突出重点领域,创新关爱帮扶模式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青少年保护关爱体系。培育和发展面对农牧区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补充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短板,充分发挥社会领域专业人士的专业优势为农牧区未成年人在心理健康、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巩固拓展未成年人教育阵地,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重视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充分发挥各部门、社会各界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呼吁社会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家参与慈善捐赠,帮助困难未成年人度过困境。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行为予以及时、有力打击。

(六)加大宣传督促,净化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环境

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的新方式、新路径,让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强化宣传效果,树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的督导力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要加强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各成员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隐患问题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干预。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围绕建立一个协调机制、打造六大保护体系、实施六大行动工程工作重点,扎实推动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

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

一、共性问题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效果不佳。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充分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未落实,各县(市)均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基层未成年人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虽已全覆盖配备,但一般是兼职无补贴;同时因年龄偏大、学历偏低,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关爱保护的质量和水平。

(四)家庭教育稍显滞后,不同程度存在父母离异造成家庭教育主体不全,父母外出导致孩童由老人或老师代管造成家庭教育主体移位等现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得不到很好保护。

(五)基层缺乏专业的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不够,心理疏导能力不足。尤其对特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方面的帮扶力度不够。导致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个性问题

马尔康: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需要提升,社区五点半课堂场地狭小,活动开展不够;对特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面帮扶需要进一步优化。

金川县:存在有未成年人出入酒吧及入住旅店未实名登记现象;各部门在儿童福利工作的沟通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

小金:公益性文化设施虽已向未成年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但管理模式陈旧、设施落后、功能单一,举办的活动对未成年人缺乏吸引力;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较为传统,宣传普及不够广泛。

阿坝县:部分农牧民家庭缺乏教育意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不足;在宣传保障政策、完善保障措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上存在政策宣传形式单一、普及不全面、专业性不强等问题。

若尔盖县: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不够;已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1个,但设施设备不齐全,功能不完善,难以支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

红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指导督导不够,对其履职情况监管不到位;在瓦切镇检查时相关资料不全。

壤塘县:基层儿童队伍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不够,开展社会工作的专业能力不足;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设施设备不足,缺乏开展各种活动的条件,不够吸引未成年人。

汶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后期运营经费筹集困难。

理县:未成年人保护阵地运营和管理不足,活动开展不够;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力量不足,特殊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不能及时得到专业有效的疏导和应对。

茂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开展不充分、不深入,学校心理教师配备不足,常态化开展心理培训、心理辅导干预的能力不足,个别教职工和学生心理问题凸显;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农村留守儿童因监护力量薄弱,网络沉迷更为严重,致使儿童视力下降比例不断加大。

松潘县:普法力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强。比如毛儿盖等偏远牧区对宣传、学习和运用《未成年保护法》存在盲区和死角,非婚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出现部分单亲家庭。

九寨沟县:监管力度不够,比如学校周边的食品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五毛钱食品屡禁不止,在经营场所张贴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有时也虚同摆设,销售无CCC认证标识、三无产品现象有时存在,不良商家躲避执法检查后,抱侥幸心理销售。

黑水县:个别部门认识程度不高,整体工作不平衡,协同保护合力不强;未成年人保护持续保障基础薄弱,青少年活动中心挂牌设在学校内,作用发挥受限。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25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应强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庆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张茂楠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呷尔玛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伟为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牟格头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毛光文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莲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金泉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231025日)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为国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传达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精神,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和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等6个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

下面,我围绕近期人大重点工作,讲三方面意见。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认识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州委的工作安排,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主题教育,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做到理论学习形成常态、养成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扎根铸魂。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主题教育的关系,带头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任务,真正学在前、干在前、走在前,作示范、立标杆、带好头,为新时代阿坝人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推动主题教育成果更好转化为人大工作实效。

二、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依法履职的永恒主题。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州之大事,结合主题教育关于聚力推动发展,务实为民履职的部署要求,主动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州工作大局,聚焦州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重大工作安排、重点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活动,加强政府预算执行、债务限额、国资管理等监督检查,推动全州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切实按照州委统一安排,助力全州重点工作,继续推进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全面督促落实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常态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保障权益、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位组成人员都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要发挥联系广泛、渠道多等优势,要积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推动更多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地,吸引更多人才汇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集聚发展要素、增添发展动力。

三、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干事不出事、干事出成效,是州委鲜明的干事导向,也是我们工作的职责所系、价值所在。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州专项督导反馈意见,全面抓好问题检视整改,有力有效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切实在坚持党的领导、提升工作水平、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下真功、求实效,不断提升全州人大工作质效。

时值工作全面收官之际,要紧盯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紧扣审议议题计划,全面梳理工作进度,千方百计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全年目标。同时围绕明年重点工作提前准备。一是认真开展对政府工作部门人员进行履职评议的资料查阅、评议调查等工作,为明年初会议评议做好准备;二是全面深入基层,深入了解群众意愿,为州十三届三次人代会召开做好准备;三是结合省州重点工作和各行业需求,为明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拟定提出建议。

现在,我宣布: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出席第十三次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有:

李为国

颁玛德吉

陈福生

米建康

西

马启寿

王永寿

申红霞

刘木滚

李明超

李祥英

吴锦波

陈正香

陈永清

陈洪涛

周礼鸿

周启军

泽郎达尔基

赵文辉

黄春梅

蒋明平

谢荣妹

廖贵英

因事因病请假的有:

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

张耀龙

程待令

  

王国强

  

艾晓兵

伍晓东

李戎生

  

何永花

拉旺健

龚芹芹

盛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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