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决守牢意识形态安全法治防线
立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决守牢意识形态安全法治防线
文/刘海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法定监督职权,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政令统一的重要制度关口,也是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筑牢思想舆论安全防线的核心法治举措。规范性文件承载着公共政策导向、社会价值取向和治理理念导向,其内容表述、价值导向、制度设计直接关系社会认知和舆论走向。一旦文件存在表述偏差、导向错位、内容瑕疵等问题,极易引发负面舆情、误导社会公众认知,侵蚀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人大机关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穿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统筹融合审查监督、法治普法、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以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的备案审查工作,筑牢辖区意识形态安全法治屏障。
坚持政治引领,锚定备案审查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守人大工作鲜明政治属性,彻底摒弃单纯侧重法条合规的片面审查思维,建立“政治导向为先、合法合规为基、合理适当为要”的三位一体审查工作模式,把意识形态审查作为文件备案审查的第一道关口。严格对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对辖区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全方位、立体化从严审查。重点核查文件政治立场、价值导向、舆论导向是否精准端正,严格甄别杜绝违背主流价值观、偏离党委中心工作、存在政治偏差和导向隐患的制度文件落地实施,从制度源头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系统性、制度性风险,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始终与党委决策部署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聚焦县域实际,精准排查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立足民族地区治理工作特点,紧盯意识形态高风险领域、关键环节开展靶向审查、精准监管。重点聚焦民族宗教、文旅宣传、网络舆情、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严格审核文件中涉及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地方历史文化表述、公共宣传引导等关键内容,坚决防范历史虚无主义、不当舆论导向、民族宗教领域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隐患。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表述不规范、界定不清晰、导向不明确、存在潜在舆情风险的文件,依法依规及时提出修改完善、限期整改或废止撤销的审查意见,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全方位堵住意识形态制度性风险漏洞。
坚持普治并举,构建全域共治防控工作格局。推动备案审查监督与意识形态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在日常文件审查、专项督导检查、整改回访复核工作中,同步督促发文单位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各部门在文件起草、政策审定、出台落地、执行落实全流程,严守政治关、导向关、文字关、合规关。依托“法律七进”工作平台,常态化开展备案审查制度和意识形态法治宣传,主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引导群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逐步构建源头防控、过程严管、全程共治、闭环落实的意识形态安全防控体系。
压实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坚固防线。持续强化审查队伍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和风险研判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回头看”,不断规范审查流程、细化审查标准、完善负面清单,全面提升意识形态风险精准识别、科学处置能力。以严谨规范的备案审查监督履职,严守法治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持续巩固辖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良好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系小金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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