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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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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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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7-14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根据阿坝州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628日至710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白玛罗尔伍带队到松潘、若尔盖、红原、金川、小金、汶川、茂县等7县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采取现场核查、明查暗访、资料查阅、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基层河湖长履职、河道管护、水域岸线治理、四乱排查整治、基层网格化管护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等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严格对照《条例》规定,检查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河长制办公室运行情况,听取成员单位和驻县州人大代表工作意见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全州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指出全面贯彻《条例》是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抓手,人大执法监督是保障法律法规刚性执行的关键举措。针对下步依法管水、系统治水、长效护河工作,检查组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河湖保护治理法定责任,要深刻认识源头护水的特殊使命,准确把握人大执法检查的监督定位,紧扣全州发展大局统筹河湖保护;二要坚持对标检视,清醒认识河湖长制落实突出短板,要针对河湖长履职仍存在重痕迹轻实效、跨区域跨行业协同治理有堵点、源头污染和河湖清四乱长效管控不足、法规宣传和社会共治氛围不浓厚、基层管护保障能力较弱等问题,细化措施补齐短板;三要紧盯法规刚性要求,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地,要压实四级河湖长制法定职责,杜绝责任虚化空转,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流域系统治理,聚焦源头管控,常态化推进河湖综合治理,深化双语普法宣传,构建全民共治护河格局,强化基层要素保障,提升依法管河治湖能力;四要持续强化人大跟踪监督,推动源头河湖保护常态长效,要实行清单化跟踪督查,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一线监督作用,总结源头管护经验,及时反馈《条例》实施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持续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一要提高站位、严守法治底线。坚决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法治责任,切实依规治水、依规管河、常态护水,推动河湖治理全面法治化、规范化。二要对标对表,从严从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梳理管护短板,建立问题台账,细化举措、明确时限、压实责任,闭环推进问题整改销号。三要健全机制,巩固治理成效。持续完善常规巡查、常态化监管、常态化执法、常态化管护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紧盯河道保洁、污水治理、岸线管控、水源保护等关键环节,持续提升河湖治理精细化、长效化水平,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四要深化宣传,提升护河意识。要常态化开展《条例》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坚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州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彭开剑,省专家库专家,驻县州人大代表等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州水务局和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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